华知奋,陈晓菲,邵长香,唐龙英
高龄孕妇是指分娩时年龄达35周岁及以上的孕妇,随着女性妊娠年龄的增大,生殖功能各方面因素受到的影响也更大,孕期的并发症及合并症也更多,给孕妇及胎儿带来的风险也更大[1]。随着近些年来对医疗知识认知的不断提高,人们逐渐加强了对孕妇妊娠期营养问题的重视程度,如妊娠阶段长期处于营养过剩状态,加之中晚期行动不便,孕妇极易出现体重增长过快的现象,甚至出现妊娠期高血糖等并发症。研究报道,当前我国约有50%的孕妇人群出现了孕期体重增加过度的情况,甚至出现宫内窘迫、缺氧、早产等不良妊娠结局[2 - 3]。
身高和体重是组成体质量指数(body mass index,BMI)的两大因子,可以消除身高差异对体重的影响,这使得不同区域不同基础身体数值的孕妇人群有了统一标准[4]。孕期体重增幅过大引起,可能增加妊娠高血压疾病、子痫前期等相应疾病的发生率;同样地,孕期体重增幅过小也会引起相应的不良结局,如孕期增重不足可使婴儿出生体重偏低,宫内营养吸收不全、发育迟缓,增加了早产、剖宫产的风险,甚至导致产后出血,使得新生儿的死亡率及其他各种不良结局的发病率变高[5]。因此,本研究探讨非高龄及高龄孕妇孕前不同BMI及孕前体重增加情况对其并发症和妊娠结局的影响,以更好地指导高龄孕妇孕期体重增加并希望由此可以降低各类孕期并发症、合并症的发生,改善母胎预后。
1.1对象 选取2020年1月 ~ 12月在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进行正规产检并分娩的产妇114例。根据妊娠年龄进行分组:高龄产妇组(> 35岁);非高龄产妇组(≤35岁)。根据2011年版《中国成人肥胖症防治专家共识》将孕妇分为低体重组(BMI <18.5 kg/m2)、体重正常组(BMI:18.5 ~ 23.9 kg/m2)、超重组(BMI:24.0 ~ 27.9 kg/m2)、肥胖组(BMI≥28.0 kg/m2)[6]。本研究经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
纳入标准:于本院建档、定期参加产检;单胎活产;孕28周后分娩[7]。排除标准:经检查出有心、肝及肾方面不全者;存在孕前血压、血糖偏高;发现新生儿出生畸形者;临床资料不完整者。
1.2方法 建立产妇个人信息调查表,包括年龄、身高、孕前体重、分娩前体重、妊娠结局等。根据计算孕期增重(kg)=分娩前体重-孕前体重。根据《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2018年孕期增重标准》,孕期控制的体重增长范围:低体重孕妇,12.5 ~ 18.0 kg;正常体重孕妇,11.5 ~ 16.0 kg;超重及肥胖孕妇,5.0 ~ 9.0 kg。如孕期增重超出上述参考值,则判定为孕期增重过度,反之则增重不足[8]。
统计所有产妇妊娠结局,包括分娩方法(剖宫产、顺产)、是否合并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高血糖(GDM)、产后出血、巨大儿(新生儿出生体重≥4 000 g)等不良并发症以及新生儿Apgar评分。新生儿Apgar评分包括新生儿心搏速率、皮肤颜色、肌张力和运动、呼吸以及反射5项内容。正常,总分8 ~ 10分;轻度窒息,总分5 ~ 7分;重度窒息,总分 <5分。
2.1两组产妇一般情况比较 非高龄产妇组与高龄产妇组年龄、身高、孕前体重、BMI等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且两组产妇孕期不同增重情况(不足、适宜、过多)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产妇分娩孕周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产妇一般资料比较[例
2.2两组孕前BMI情况与协调性宫缩乏力、分娩方式比较 高龄产妇宫缩乏力、剖宫产率显著高于非高龄产妇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进一步采用斯皮尔曼相关性分析发现,非高龄和高龄产妇组分娩孕周与宫缩乏力、剖宫产无相关关系(r=0.437,P=0.512),非高龄产妇组BMI增重与宫缩乏力、剖宫产呈正相关关系(r=0.015、0.039,P<0.05)。高龄产妇组的增重、孕前BMI与宫缩乏力呈显著正相关关系(r=0.428、1.733,P<0.05)。高龄产妇组的增重、孕前BMI与剖宫产呈显著相关性(r=0.929、1.082,P<0.05)。
表2 两组孕前BMI、孕期体重增幅与协调性宫缩乏力比较
2.3两组产妇妊娠结局比较 高龄产妇组妊娠高血压、产后出血、巨大儿发生率显著高于非高龄产妇组,妊娠高血糖发生率显著低于非高龄产妇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龄产妇组新生儿Apgar评分≤7分的比例37.14%(26/70),显著高于非高龄产妇组18.18%(8/44),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641,P=0.031)。见表3。
表3 两组产妇妊娠结局比较(例)
3.1妊娠年龄、孕前BMI、孕前体重与分娩结局的关系 孕妇作为一个特殊群体,BMI对她们的影响远远大于普通人群,且孕妇自身的BMI与孕龄和胎儿的体重息息相关,也对于妊娠结局有着较大的影响[9 - 10]。本研究结果显示,高龄产妇组的孕前BMI超重组及孕期增重过度组比其他组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概率更高,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 0.05)。此外,孕妇妊娠期间血糖数值易升高。孕妇体内拮抗胰岛素样物质增加,如瘦素、抵抗素、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胎盘生乳素、雌孕激素、胎盘胰岛素酶等使孕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随孕周增加而下降,对于胰岛素分泌受限的孕妇,妊娠期不能代偿这一生理变化而使血糖升高,甚至出现妊娠期高血糖[11]。同时,妊娠期体内代谢紊乱还可导致子痫前期的出现[12]。BMI超重的孕妇与正常孕妇相比,其体内血脂指数更高。而分泌减少的前列环素、过度分泌的过氧化物酶更容易引起超重孕妇的血小板凝集,导致血管收缩,增加子痫前期发生的风险。正因如此,高龄孕妇比起非高龄孕妇更易发生妊娠合并症,且妊娠结局的情况也不乐观,阴道试产成功率较低[13]。本研究显示,剖宫产与孕妇的妊娠年龄成正比,阴道试产成功率与妊娠年龄成反比,而进一步的研究显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在体重肥胖组孕妇发生的概率是正常体重孕妇的4.5 ~ 8.7倍。朱莉等[14]研究也发现,在孕期增长过快的体重会因脂肪增加过快,引起体内代谢功能的改变,附加在血管内造成压力,致使血压升高,甚至引起更为严重的妊娠期高血压出现。由于高龄产妇的代谢放缓,骨盆结构及其他骨骼均出现一定程度的固化,胎儿进入子宫吸收营养的效率也会因为孕妇年龄的增长而降低,从而导致宫内窘迫、胎儿宫内生长较缓等情况出现[15]。此外,产程也会因BMI增速与体重过大的孕妇脂肪过多堆积在盆底与阴道壁导致膈肌与腹肌收缩困难而延长。而高龄孕妇发生孕期合并症的概率远远大于非高龄孕妇者,主要体现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高血糖、需要器械助产或剖宫产、产后出血、妊娠结局异常、新生儿体重异常等方面。
3.2高龄产妇的产前BMI水平、孕期增重是不良妊娠结局的不良预测因素 随着孕妇BMI的变化,孕妇的子宫及胎盘的血流直接受到孕期BMI变化的影响,可能导致胎盘功能发育不完全及物质交换障碍,进而引起胎儿宫内缺氧和宫内窘迫的情况,甚至影响妊娠结局[16]。此外,随着孕妇BMI的增加,血管内皮细胞受损程度加剧,可能导致外周血管痉挛,进而降低心脏的耐受性,同时对主动脉的储备能力产生影响,使得收缩压明显升高,加重产妇分娩后心脏负荷[17]。在孕期,高龄产妇的子宫和胎盘易出现植入异常和血供不足,进一步增加了妊娠期合并症的风险。而女性年龄超过35岁时,卵巢功能会急剧下降,导致生育能力降低,这也使得高龄产妇不良妊娠情况(如流产、胎死宫内等)的发生率大大增加[18]。本研究高龄产妇组妊娠高血压、产后出血、巨大儿的发生率显著高于非高龄产妇组,进一步证实BMI变化对这些并发症的影响。本研究也观察到孕前BMI低体重、正常、超重和肥胖的孕妇中,高龄孕妇中妊娠期高血糖的发生率较非高龄孕妇的妊娠期高血糖发生率低。这可能与本院长期对高龄孕妇进行血糖偏高对自身及胎儿的影响的宣教有关。然而,高龄孕妇,特别是年龄在45岁以上的孕妇,仍然属于妊娠期高血糖的高危人群。此外,高龄产妇在妊娠期间增加了并发症和合并症的发生率,增加了分娩的困难度,进而使得新生儿发生窒息的概率升高。本研究结果显示,高龄产妇组新生儿Apgar评分≤7分的比例显著高于非高龄产妇组。
在孕期,肥胖孕妇的盆腔组织会随着体重增加而变厚,产道直径也会变窄,这极大地增加了难产的概率。此外,对于一些BMI指数偏高的孕妇,其对催产素的敏感性较低,这同样导致了剖宫产的发生率提高[19]。因此,科学管理孕期体重增幅对孕期健康至关重要。而相比于体重增长正常的孕妇,孕期体重增加较多的产妇更容易出现巨大儿,这是因为肥胖或过度体重增加会影响孕妇体内的代谢紊乱,改变胎盘功能,导致胎儿过度吸收母体的葡萄糖和游离脂肪,从而导致胎儿过大,增加巨大儿的发生风险。此外,巨大儿更容易出现新生儿低血糖。医护人员可以通过现代化方式,如手机APP小程序、微信等,向孕妇宣传孕期体重增幅过大的危害,以降低巨大儿的出生率,确保母婴健康。
综上所述,高龄孕妇较易出现孕期增重过多的情况,增重、孕前BMI与宫缩乏力呈显著正相关关系,且其剖宫产比例较高,临床对于高龄孕妇应严格控制孕期增重情况,预防不良妊娠结局。严格掌握高龄产妇孕前体重、孕期增重情况,有利于及早预测可能的不良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