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劳动力的高质量充分就业

2024-04-09 14:57王宁西
北京社会科学 2024年2期
关键词:劳动力高质量农业

王宁西

一、引言

农村劳动力是指农村户籍人口中年龄在15-59岁的劳动力,其就业状态大体可分为在农村从事农业活动、在城市非农产业就业(外地农民工)和在农村非农就业(本地农民工)三种。农村劳动力是中国劳动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中国乡村人口和农村劳动力持续下降,预计到“十四五”末,农村劳动力总量将达2.59亿人,其中需要转移的就业人口约为1.16-1.48亿人[1],这部分人口将面临着规模性失业问题。近年来,中国农村劳动力就业总体稳定,就业结构日趋合理,但是面对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的深刻调整以及国内转向高质量发展带来的新旧动能转换,农村劳动力就业机会减少,尤其是结构性失业风险增加[2],就业不稳定、就业歧视、就业保障不充分等方面的问题日益凸显。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农村劳动力作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点群体之一,能否适应新形势实现合理配置,能否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依然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对这一课题进行探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乡村振兴是新时代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战略任务。本文旨在探索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充分就业面临的现实问题和对策,以期为有效促进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二、文献述评

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热点,自改革开放以来,学者们围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理论依据、转移历程、影响因素、政策建议等方面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随着中国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宏观环境、供求状况、就业意愿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显现出新的趋势和特征。一是农村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状况呈现新特征。从供给侧来看,农村劳动力总量加速减少,“十三五”时期平均每年减少1300万人[1],老年劳动力占比上升并呈加剧态势[3],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青壮年男性劳动力越来越少,导致农业劳动力女性化现象明显[4],同时,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技能水平有明显提升。从需求侧来看,由于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的转型升级[5]、企业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对中低端产业的就业挤出效应明显[6]、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对劳动力的需求低于传统服务业[7]等原因,减少了对农村劳动力的需求。二是农村劳动力就业流向发生改变。在制造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战略等宏观背景下,长期以来农村劳动力向发达地区城市单向流动的态势发生了改变[5],农民工总量虽然仍在增加,但增速下降,开始出现明显的回流现象[8],由此产生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半径正在逐渐缩短[9],就地就近就业成为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新常态。

新时代新阶段农村劳动力就业出现新趋势新特征,同时带来新的挑战。一是乡村非农转移就业空间有限。虽然农业农村发展对农村人口就业拉动力增强,但因为农村工业空间集聚进程缓慢、农业产业链水平不高、服务业市场缺乏等原因制约了离土不离乡的非农转移就业空间[10-12]。二是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农民工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难以满足现代企业的需要,招工难、用工荒的结构性问题持续存在[13],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本积累的整体损失造成了应对就业市场风险能力的缺失[14]。三是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相对缓慢,就业质量不高,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各项社会权力缺失[15-16]。在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措施方面,已有研究从产业发展、劳动者素质、制度保障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包括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内地和县域转移[17],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为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创造更多机会[18],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19],推进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加强职业教育培训[20]等。

综上所述,已有研究成果为本文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但是对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就业的内涵和意义、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劳动力面临的现实问题、乡村振兴战略对促进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对策方面的研究尚不够深入。有鉴于此,本文力图从以上几个方面进行更加全面深入的研究,为促进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政策启示。

三、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内涵及意义

(一)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内涵

高质量充分就业是宏观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作为一个政策性概念,目前学术界还没有形成一个确切的定义。纵观就业问题的研究,其一般涉及就业数量、就业结构和就业质量三个方面,而高质量充分就业则是就业数量增加、就业结构优化和就业质量提升的有机统一和相互促进。农村劳动力作为重点群体,从就业数量角度看,意味着农村劳动力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率维持在相对较高的水平,让有意愿、有能力的农村劳动力均有条件实现就业[9],以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与政府帮扶相结合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难问题;从就业结构角度看,意味着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与产业转型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相适应,最大限度地降低“用工荒”和“招工难”的矛盾,降低农村劳动力职业搜寻的时间和成本,减少摩擦性失业;从就业质量的角度看,意味着农村劳动力较高的劳动报酬、良好的就业环境、稳定的就业岗位、公平的就业机会、充分的权益保障等,进而实现体面劳动,不断缩小城乡差距,提升农村劳动力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义

1.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根本之策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发挥就业在帮助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方面的重要作用。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指出:“一人就业,全家脱贫,增加就业是最有效最直接的脱贫方式。长期坚持还可以有效解决贫困代际传递问题。”[21]2016年12月出台的《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是脱贫攻坚的重大措施,确定了鼓励就近就地就业和劳务输出并重的就业扶贫总思路。2019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强调,“要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强化产业扶贫,组织消费扶贫,加大培训力度,促进转移就业,让贫困群众有稳定的工作岗位”。2019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考察时又进一步强调:“让易地搬迁的群众留得住、能就业、有收入,日子越过越好。”[22]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要搞好后续扶持,多渠道促进就业,强化社会管理,促进社会融入。”[23]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强调,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确保脱贫人口务工规模总体稳定。据国家乡村振兴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7月底,全国脱贫人口就业务工总规模达到3274.32万人,同比增加34.79万人,三分之二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外出务工和就业实现脱贫。增加就业是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防止脱贫人口返贫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

2. 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

随着中国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2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要求举全党全国之力,统筹安排、强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党的二十大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行了全新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就业是基础,只有稳定就业、增加收入,才能充分激发广大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内在动力,真正使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支持者和受益者。促进乡村振兴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有效增加了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就业,带动了资本、技术、人才、信息等生产要素流向乡村,乡村产业就近就地创造就业的能力显著增强。据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数量累计(自2012年起)达到1120万人,平均每个创业创新主体能带动6.5个农民就业,带动特色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事体验、电商直播等蓬勃兴起,这不仅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了人才资源,而且夯实了乡村人才振兴的产业基础。

3.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中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随着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乡村民生保障也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更满意的收入、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其他民生领域的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收入的取得以高劳动生产率为前提,高质量充分就业则意味着社会能够提供更多高劳动生产率的就业岗位[24],劳动力从劳动生产率低的部门和地区向劳动生产率高的部门和地区流动,能够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效益,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带动作用。《中国统计年鉴2023》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农业生产总值占GDP的比重为7.6%,但农业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约为23.6%,相对劳动生产率仅为0.32(产值占GDP比重/就业人口比重),农业劳动生产率仅相当于工业的五分之一,而发达国家已达到其工业劳动生产率约一半的水平[25]。农村劳动力从一产向二三产业转移,不仅可以实现高质量就业,而且有利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以促进高质量发展。

4. 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前提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让农民在实现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近年来,随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明显加快。《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2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9283元,在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约1.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133元,实际增长约4.2%,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2.3个百分点,但农村居民收入整体水平仍偏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依然维持在2.4的较高水平。因此,增加农村居民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基本举措,中国不能搞西方国家的“福利主义”,不养“懒人”和不劳而获者,要激发农村人口内生发展能力,发展产业、参与就业,依靠双手勤劳致富。就业是获得收入的主要渠道,没有充分稳定的就业,就没有稳定的收入。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工资性收入占农民总收入的41.96%,是农民总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农民工月均收入4615元,比上年增加183元,增长了4.1%,但是与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903元相比,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如何实现农村劳动力的高质量充分就业,直接决定了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也决定了共同富裕的目标能否实现。

四、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充分就业面临的挑战及问题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当前,中国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充分就业面临着农业产业就业动能发挥不足、乡村振兴所需劳动力短缺、就业质量有待提升的现实问题。

(一)农业产业就业动能发挥不足

早在20世纪60年代,舒尔茨在《改造传统农业》一书中就提出,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蕴含着众多的潜在就业动能。中国当前农业现代化程度不高,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滞后,农业创造就业能力发挥不足。

一是农业就业数量和就业人员占比依然偏高。随着中国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就业,乡村就业人员总量和比重持续下降,但是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数量和就业占比依然偏高。据《中国统计年鉴》(2017-2023年)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乡村就业人员总量为27420万人,比2012年的39602万人减少了12182万人,平均每年减少1218.2万人,乡村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从2012年的50.2%下降为37.4%,平均每年下降1.3个百分点。从农村第一产业就业人数的变化看,2012年第一产业就业人员为25773万人,2022年减少为17663万人,十年减少了8110万人,说明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结构不断优化,逐步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但从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乡村就业人员的比重来看,仅从65.1%下降为64.4%,乡村就业人数中超过一半依然集中在农业产业,农村二三产业就业比重偏低。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农业从业人员数量下降缓慢,从业人员数量和就业比重偏高,2019年的农业从业人员比重是美国的19倍,日本的7.4倍,以色列的27.6倍。即使与同属于中等偏上收入国家相比,中国农业就业人员占比依然高出平均水平5.2个百分点。随着中国农业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尚有超过8000万的农业剩余劳动力[26],未来将面临着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巨大压力。

二是农业内部从事种植业的就业比重偏高。中国农业依然局限于以种养业为核心的农林牧渔初级产品生产的传统农业,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从事种植业的占比为92.9%,林业占比为2.2%,畜牧业占比为3.5%,渔业0.8%,农林牧渔服务业仅占0.6%①。截至2020年底,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总数为225.1万家,从业务结构来看,农民合作社500强中有349家从事种植业,72家从事养殖业,合计占比高达84.2%,只有79家从事服务业,占比仅为15.8%[27]。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尚未建立,缺乏研发、收储、加工、物流、配送、营销、文化、生态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农业产业就业带动作用难以发挥。

三是农村非农产业发展滞后,制约了农村非农产业的就业创造作用。受经济下行的影响,农村建筑业、制造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缩减,进一步压缩了农村离土不离乡的非农就业空间。与此同时,广大农村地广人稀,人口密度低,居住乡村分散,导致电信、金融保险、房地产、旅游、中介、住宿餐饮、教育、文体娱乐等服务业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成本过高,发展滞后,制约了农村服务业发展带动就业的能力。

(二)乡村振兴所需劳动力短缺

高素质的劳动力是推动乡村振兴最具能动性的生产要素,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实现农业现代化最重要的人力资本,但中国当前存在着新型职业农民总量相对不足、受教育程度偏低、数字技能偏低等问题,无法满足农业现代化对劳动力的需求。

一是农村新型职业农民数量相对不足。乡村振兴的主力军和生力军是大批具有相应专业技能的爱农业、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全国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总数为31422万人,新型职业农民总量仅为1500万人,占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总量的4.78%②。按照《“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的目标,到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总量超过2000万人,年均增长146万人,务农农民职业化程度明显提高。即便如此,新型职业农民也只占农业生产经营人员的6.36%,难以满足农业现代化的要求。

二是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女性化趋势日益严重。一方面,由于农村人均寿命显著提高和青壮年劳动力向城镇迁移的影响,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匮乏。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35岁以下的人数占比为19.2%,36-54岁的人数占比为47.3%,55岁以上的人数占比为33.6%③。据农业农村部固定观察点对两万多户农户的观察,中国务农一线的劳动力平均年龄在53岁左右,其中60岁以上的务农劳动力占到了25%。这表明,中国从事农业生产人员的年龄偏大,随着体力衰减和接受新技术能力的降低,从而会影响农业生产效率。新生代农村劳动力不愿务农,不会种地,“谁来种地”问题日益突出。从农民工的年龄构成看,《2022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显示,2022年,16-20岁的农民工占比为1.3%,21-30岁的占比为18.5%,31-40岁的占比为27.2%,41-50岁的占比为23.8%,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比最高为29.2%,平均年龄也从2012年的37.3岁提高到2022年的42.3岁,提高了5岁。年龄的增大,影响了职业技能的提高,面对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新型服务业对职业技能的较高要求,大龄农民工存在着较大的失业风险。另一方面,在全国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女性占比为47.5%,在全部农民工中女性占比为35.9%,在外出农民工中女性占比为30.2%,在本地农民工中女性占比为41.0%。可以看出,与男性相比,农村女性劳动力受制于家务劳动、受教育水平低下、劳动力市场的限制和歧视等多重原因,更倾向于留在农村或在本地从事非农就业,向城镇转移明显滞后于男性,从而使农村女性劳动力就业问题更加突出。

三是农村劳动力受教育水平整体偏低。《中国人力资本报告(2022)》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8年,城镇为11.6年,乡村仅为9.2年;在劳动力人口中,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占比农村为22.0%,城市为56.5%;大专及以上人口占比农村为5.7%,城市为32.0%,城乡差距明显。2022年,农民工中未上过学的占比为0.7%,小学学历占比为13.4%,初中学历占比为55.2%,高中或中专学历占比为17.0%,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为13.7%[28];农业经营人员中未上过学占比为6.4%,小学学历占比为37%,初中学历占比为48.4%,高中或中专学历占比为7.1%,大专及以上学历仅占1.1%。较低的受教育程度,使农村劳动力对农业科技的认识、接受和应用能力较差,很难从事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管理,成为乡村振兴的最大阻力。

四是农村劳动力数字素养和技能水平偏低。数字乡村建设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中国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和数字乡村建设,为农村劳动力带来了大量的就业新形态和新方式。但是由于农村劳动力受教育水平偏低,年龄偏大,其在数字获取、使用、交流、创建、消费、安全、伦理等方面的素养和能力偏低。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2021年发布的《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中国乡村数字素养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农村居民数字素养比城市居民低37.5%,农民比其他职业类型群体数字素养低57%。数字素养城乡发展不均衡问题非常突出,导致广大农民在数字时代“有机遇抓不住、有条件不会用”,这制约了数字经济发展在拓宽农村就业渠道、增强就业弹性、增加劳动者收入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有待提升

就业质量是包含就业环境、就业条件、就业安全、劳动报酬、社会保障、职业培训、权益保护、就业稳定性、就业公平等多维指标在内的综合范畴。随着中国新型城镇化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农村劳动力在社会保障、权益保护、公共服务等方面显著提升,但保障不充分问题突出,影响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质量。

一是农村劳动力就业空间狭小,工资水平偏低。《2022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显示,2022年农民工群体的就业行业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建筑业和第三产业,制造业占比27.4%,建筑业占比17.7%,第三产业占比51.7%,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占12.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6.8%,住宿餐饮业占6.1%,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占11.9%,而在金融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商务服务等高端第三产业就业比重偏低。农民工月均收入为4615元,比上年增加183元,增长4.1%,其中从事建筑业农民工月均收入最高,为5358元,但是与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9502元④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从事住宿餐饮农民工月均收入最低,仅为3824元。

二是农村进城务工劳动力市民化程度低,社会保障水平低。截至2021年末,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2000年的36.09%提高到2021年的64.72%,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46.7%,两个城镇化率的差额为18个百分点。也就是说,目前在城镇的农村转移就业人口中约有2.8亿人没有城镇户口,无法与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安抚等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参保率分别为16.1%、25.1%、9.8%、46.7%、3.5%[29],明显低于城镇劳动力的参保水平。

三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低。随着中国共享经济的发展催生出大量的新就业形态,以农村劳动力为主的平台型就业,如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看似时间自由、工作灵活,实则劳动报酬低、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作不稳定。中国人民大学发布的《中国灵活用工发展报告(2021年)》数据显示,从事工作技术含量较低,主要是通过输出时间和劳力获得收入的蓝领灵活就业群体,平均每周工作超过5天的比例为56.7%,平均每天工作超过10小时的占比达24.9%,超时工作已成常态。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从业者劳动经济权益问题研究情况的报告》数据显示,目前外卖骑手、快递员、网约车司机三类群体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仅为43%,远低于同期全国企业劳动合同90%以上的签订率[30],极大降低了新就业形态劳动力就业权益的法律保障。

四是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不足。国家统计局《农民工监测报告》(2012-2017年)数据显示,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比重从2012年的10.7%下降至2017年的9.5%,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业生产中新技术、新方法、新手段的运用;接受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从2012年的25.6%上升到2017年的30.6%,年均增速仅为1%,增长速度跟不上产业转型升级对高技能劳动力的需求。近年来,中国技能劳动者仅占就业人员的20%左右,高技能人才数量不足6%,总量严重不足。从市场供需来看,技能劳动者的求人倍率一直在1.5以上,高级技工的求人倍率超过2以上[31],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不足增加了求职和就业的难度。

五、乡村振兴背景下促进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对策建议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三农”各项工作的重心,乡村振兴的重点和任务在乡村,但也离不开以城带乡、城乡融合、城乡互促共进的外部环境。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核心问题表现为,在农村培养高素质农业农村劳动力,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在城镇培养高素质的转移劳动力,促进产业升级,推进城镇化和工业化。为更好地发挥乡村振兴促进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积极作用,本文提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对策建议。

(一)推动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业农村就业空间

乡村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点,推动乡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是优化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发展乡村产业,不像过去就是种几亩地、养几头猪,有条件的要通过全产业链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创造更多就业增收机会。”[33]一是推动农村传统产业升级,稳固农业劳动力就业。根据市场对于农产品安全、优质、个性、文化等高层次需求,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养殖业、特色种植业、林草特色产业,做好“土特产”文章。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农资供应、代耕代种、病虫害防治、农机作业、循环利用等农业生产性社会化服务,稳固农业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能力。二是以农产品加工业为重点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引导农产品加工重心下沉县城,以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8∶1,以及加工转化率达到80%为目标,发展冷藏保鲜、原料处理、杀菌、储藏、分级、包装等初加工,打造农业全产业链,优化农业产业链供应链水平,推动农村由卖原字号向卖制成品转变。引导建立由农业龙头企业牵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共同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形成种养加、产供销、科工贸、农文旅一体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创造更多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就业。三是以乡村休闲旅游业为重点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充分利用各地特色农业景观资源和农业生产条件,联合大型农业企业、文旅企业等经营主体,引导农业与旅游、康养、休闲、观光、体验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农事体验、旅游观光、健康养生、民俗文化等新业态,创造更多农村非农就业机会。四是加快农业数字化转型,扩大农村劳动力新就业形态。大力推进“数商兴农”和“互联网+”现代农业,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主体,拓宽商贸流通渠道,完善商贸服务体系,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直播卖货等新模式,发展定制农业、创意农业、认养农业、云农场等新业态,扩大农村劳动力新就业形态。五是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保障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鼓励在工程建设、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项目所在地县级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做好动员、组织、协调、培训等相关工作,保证参与工程项目的劳动力具备符合工程要求的劳动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并优先安排脱贫人口、低收入人口等困难农村劳动力。

(二)加强人力资本开发,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素质

加强人力资本开发,全面提升农村劳动力能力素质,既是强化乡村人才振兴的有力支撑,又是促进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前提。一是培养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针对中国当前新型职业农民短缺的现实,通过培训提高一批、吸引发展一批、培育储备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可以有效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地”“如何种好地”等乡村振兴中的深层次问题。二是全面提升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水平,提高农村人口整体文化素质。加大对农村教育的财政投入,开展城乡基础教育对接帮扶行动,确保农村高质量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引导社会资本和社会组织多渠道办学,完善以财政拨款为主,企业投资、社会捐资、教育基金会为辅的多渠道筹措乡村教育经费,提高农村办学条件,提升农村办学质量。三是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术技能培训,提升就业适应能力。构建政府主导、多主体共同参与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体系,采取政府划拨、校企合作、整合资源等方式建设实习实训基地,针对农村劳动力不同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就业意向、技能特长等,采取多层次、有针对性、差异化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如对有外出务工就业意向的农村劳动力,提供重点面向制造、建筑、物流、能源、餐饮、物业、养老、托育、家政、网约等行业,突出实用技能、数字技能、安全知识、通用职业素质等方面的培训,鼓励其获取技能等级证书。引导和鼓励培训机构与行业协会、企业、劳务输出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以“培训一人,就业一人”为目标,实现培训就业一体化。而对于主要从事农业的劳动者,则应开展种植、养殖等方面农业技术、现代农业机械设备操作、农业经营管理等相关技能培训。四是培育农村创业创新群体,以创业带动就业。通过有效激励措施和体制机制创新,吸引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业科技特派员、农村实用人才返乡下乡创业,支持返乡群体将积累的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转化为创业优势,以农业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农业合作社为载体,培育创业产业集群,实施返乡下乡创业培训专项行动,落实创业补贴、担保贷款、减税降费等扶持政策,降低创业门槛,培育创业带头人,带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创业就业。

(三)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

城乡融合发展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也是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大战略。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和政策弊端,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一是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壮大县域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内生动力。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着力点,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特色乡镇企业在县城集聚,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一体跟进,增强县城集聚人口功能,促进产镇融合、产村一体,打造“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富民工程,使县城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主要承载地,率先在县域内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农民在县域内就地城镇化、就近就业。二是扩大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规模。加强区域间劳务协作,积极开展组织化、专业化、技能化劳务输出,培育劳务组织和中介机构,建立劳务输入集中区域与劳务输出省份精准对接协调机制,对外出农村劳动力提供全程、全面、全方位的劳务服务。依托乡村特色资源、传统技艺、地域文化等优势,打造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的劳务品牌,做好劳务品牌的发现培育、发展提升、壮大升级、质量认证、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劳务品牌的就业带动作用。三是创新农业转移劳动力市民化制度,保障劳动就业权益。加快推动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城乡双向流动的户口迁移政策,放宽农业转移劳动力落户限制,尤其是全面放开县城和小城镇落户限制,推动具有落户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便捷落户,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剥离户籍与公共服务的联系,未落户的常住人口在就业权益、就业公平、劳动报酬、社会保障、教育、养老、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户籍人口具有同等权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四是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乡村延伸,健全城乡均等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管理,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数据库,对乡村就业进行时时动态监测。建立城乡一体化信息就业服务平台,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各级政府要对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动员市场化服务机构参与,扩大就业服务供给,建立县有就业中心、乡有社保所、村有服务站的县乡村全覆盖就业服务体系,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登记、职业介绍、政策解读、劳动维权等公共就业服务。

注释:

①②③ 数据根据国家统计局第三次农业普查公报计算得出。

④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3》4-12按行业分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数据计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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