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凭 循法而行
——让法治护航台州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4-04-06 08:25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许晖晖
浙江国土资源 2024年1期
关键词:台州市普法学法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许晖晖

近年来,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牢法治自然正确方向,充分发挥法治引导规范作用,以“学法、用法、执法、普法”为抓手,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让法治护航自然资源和规划重点领域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保障。

一、全面学法 不断强化法治意识

(一)全员学法常态化

全市系统上下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并且以抓好“关键少数”、带好“绝大多数”为切入点,分层推进法治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全面落实宪法法律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促进领导带头学。制定全市系统干部学法培训计划,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必学内容,将执法业务和法制审核、法治教育紧密衔接,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及学法考试等活动,切实提升全市系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二)学法形式多样化

针对不同职位依法履职职责需求,采取多元化的法治理论学习模式,推动实现学法用法的精准化。定期举办依法行政专题讲座,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工作条例》等内容,切实提高系统法治人员业务水平;开设“自然资源大讲堂”,局领导带头在大讲堂上组织学法讲法,各处室负责人、业务骨干轮流讲法,在全局掀起了全员学法、全员讲法的浓厚氛围;组织一线执法人员观看非法占用土地及行政复议案件庭审,结合本地案例进行重点分析,有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实践深化。

(三)学法机制长效化

注重把法治学习教育的“软约束”同制度规范的“硬约束”有机结合,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处室具体抓”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干部学法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把法治学习教育工作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法治学习向纵深发展,形成管长远、固根本的学法长效机制。

二、规范用法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扎实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结合工作实际,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断更新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并成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在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定审查基本流程,规范书面审查结论资料,并对其影响公平竞争的情况定期评估。2023年以来,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自然资源领域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止1 件,助力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

(二)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坚持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行政合同、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必经程序,强化源头把控,规范审查程序和范围,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对经审查发现的问题文件等坚持有错必纠,有效防止“红头文件”违法闯关。同时,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构建“内部审查+法律顾问”补强式审查队伍,全面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2023年,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审查行政合同78 件,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回复211 件,规范性、政策文件12 件,提供修改意见900 余条。

(三)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出台《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争议化解工作的通知》,规范行政争议案件办理流程,健全行政争议调处机制。推进土地征收、信息公开、不动产登记三大重点领域“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摸排本地存在的问题和案件,定期召开全市疑难案件分析会,交流经验做法。深化应诉应复“业务、法规”双负责机制,把好行政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对疑难复杂案件坚持集体会审制度,召集相关业务处室、法律顾问共同会商对,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积极与复议机关、法院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案情动态,确保定纷止争效果。

三、从严执法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一)深化行政执法改革

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紧扣行政执法改革试点要求,健全科学完备的执法事项清单体系,完善事项清单,加快形成职责更清晰、队伍更精简、协同更高效、机制更健全、行为更规范的行政执法新格局。不折不扣常态化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开展乡镇、基层所综合执法培训,提升业务素养。大力推进“综合查一次”,强化跨部门综合监管合力,继续拓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范围。

(二)加大土地执法力度

健全土地执法“严考核、严督导、严整改、严问责”全链条遏制违法用地“四严”机制,印发《台州市田长制办公室关于建立最严格耕地保护机制的通知》,出台“耕地保护十条”,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开展土地执法。同时,加强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源头防控,严格落实“田长制”措施,充分运用“耕地智保”“天巡地查”等应用场景,强化“人防+技防”,切实加强对耕地的实时监控监管,“零容忍”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执法司法协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司法机关协作配合机制,实行联席会议、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线索互移,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各级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部门和地方司法机关相互配合,共同解决证据收集、勘验鉴定等问题,建立双向咨询制度,形成良好协作配合机制。共同围绕土地、矿产、测绘、草原、林业、湿地等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执法,积极推进乱占耕地建房整治、非法采矿整治等专项行动,打好协同保护自然资源“组合拳”,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

四、加大普法 拓展法治宣传渠道

(一)主题普法有声有色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加大普法力度,切实把法治宣传融入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做好主题普法宣传,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主题日开展专项普法活动,通过设置宣传专场、发送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现场解答政策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自然资源相关国情国策、法律法规,并结合具体案例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教学,引导群众知法于心、守法于行。

(二)积极打造普法阵地

为推动自然资源普法工作走深走实,台州市依托各类场所,因地制宜推进普法阵地建设。比如玉环市推出与社会单位合作普法模式,在龙溪镇中心小学、芦浦镇中心小学分别设立玉环市少年自然资源学校,并利用楚门镇蒲田村“全国民主法治村”这一金招牌展开普法合作;天台县在湿地科普馆和儿童公园处融入湿地保护、林地(木)保护、耕地保护等普法元素;温岭市利用规划展馆融入法治元素,打造具有自然资源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2022年以来,玉环市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天台县始丰溪国家湿地公园科普馆、温岭市规划展馆先后被列入省级自然资源普法阵地。

(三)构建网络普法矩阵

积极打造“互联网+自然资源普法宣传”工作模式,充分利用“台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微信公众号、局门户网站和市县两级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开展普法活动,全方位、多渠道、无缝隙开展普法宣传。推动线上线下普法相结合,网络普法宣传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围绕基层群众生活实际,通过网络媒体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具体生动的案例为群众普及自然资源法律知识,加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扩大普法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自然资源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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