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发布十七项行业标准等8 则

2024-04-06 08:25
浙江国土资源 2024年1期
关键词:国土测绘规划

自然资源部发布十七项行业标准

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矿产资源定期调查规范第1 部分:总则》《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程》《测绘成果汇交规范》等17 项行业标准,自2024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些标准均面向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需求,旨在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利用,充分发挥空间规划对推动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有利于测绘成果的查询与利用。

《矿产资源定期调查规范》旨在指导矿产资源现状调查,为摸清矿产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和空间分布状况提供科学支撑,拟由10 个部分构成,本次发布5 个,包括总则、内业工作、外业工作、潜在矿产资源调查、油气矿产调查。这一系列标准的发布实施,将助力矿产资源现状定期调查、动态更新本底数据库、掌握矿产资源国情国力状况,为矿产资源管理和宏观决策提供依据。《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旨在明确矿产资源开采、选矿加工和综合利用共伴生矿产应达到的指标要求,拟由15 个部分构成,本次发布10 个,规定了煤、石油、金、石墨等73 种矿产资源的“三率”指标要求,并按照现阶段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由高到低,将“三率”指标依次分为领跑者指标、一般指标、最低指标,与相关技术标准配套使用。该系列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力推动我国矿产资源全面节约与高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程》规定了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要点、成果要求、编制组织与工作流程等主要内容,在促进跨区域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推动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提高都市圈整体竞争力,治理大城市病等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

《测绘成果汇交规范》规范了测绘成果的汇交内容和流程,能够提高测绘成果的汇交效率,将为测绘成果的社会化应用打下坚实基础。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杨旋 尹彤 郑祎凡

安徽: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

近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的要求,推进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通知》指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是依法引导和规范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建设活动,保障村庄规划实施,保持乡村风貌,促进乡村发展的有效手段和重要措施。应按照“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要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强化村庄风貌管控,重点对建设活动较多、位于城郊和公路沿线及需要加强保护的乡村地区强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

《通知》明确,严格依据规划实施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许可范围、内容,对建设项目申报材料、村民自建住宅申请材料进行规范。同时,鼓励各地使用可免于设计方案审查的通用设计方案申请乡村规划许可。

《通知》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许可后的放线、验线、规划核实等工作。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强化乡村产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农村集中居住区等建设项目的选址及农村村民住房设计方案审查等工作。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皖讯

湖北:防控全域国土整治项目风险

近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出台关于加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风险防控的通知,强化项目全流程管理,全方位加强风险防控,确保项目建设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

湖北省高度重视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作,2019年出台《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意见》,累计谋划试点项目106 个,建设总规模537 万亩,预算总投资568 亿元,已完成投资173 亿元。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在项目管理、投融资等方面相较传统农田整治发生很大变化,湖北省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一手抓项目推进,一手抓风险防范,努力打造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湖北样板。

高位推进,聚焦4 个环节专项治理。湖北省纪委监委将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安全作为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6 项内容之一,全面强化纪检监督,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成立由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印发《湖北省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聚焦项目决策、招标投标、施工管理、资金使用4 个重点环节51 项具体内容,开展专项治理。厅领导带队成立4 个检查组开展分片督导,驻厅纪检监察组全程派员参与,全省排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55 个,组织处理1 人。结合自然资源督察和耕地占补平衡审计整改进行大起底,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8 条,党纪政务处分7 人,组织处理14 人。

堵塞漏洞,突出5 个方面防范风险。针对专项治理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暴露的监管薄弱环节,坚持标本兼职,及时完善制度,出台关于加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风险防控的通知,从防范决策风险、投资风险、工程建设风险、资金使用管理风险、侵害群众利益风险等5个方面加强风险防控,对科学谋划项目选址、规范社会资本引入、合理确定项目规模、健全投资回报机制、防范隐性债务、规范招标管理、强化施工监管、严格竣工验收、防止资金挪用、强化资金拨付监管、加强砂石资源利用、防止违背群众意愿、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等13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划定负面清单。

规范运行,围绕8 个流程闭环管理。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坚持以规划为统领,编制《湖北省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十四五”规划》,围绕项目“选址、规划、设计、投融资、实施、绩效评价、资金奖补、验收”8 个主要流程,先后出台项目申报指南、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规划设计导则(农村地区)、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绩效评价办法、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编制指南、“政银企”三方合作工作机制等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扎紧制度笼子,加强全流程管理,推动项目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连子康

贵州:明确详细规划编制实施管理要求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细化详细规划类型、合理划定编制单元、分区分类编制、严格规划传导和安全底线管控等9 个方面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县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的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一图一表一说明”管控图则,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外特定区域、独立地块详细规划等类型。城镇开发边界内,应合理划定详细规划编制单元;紧邻城镇开发边界的村庄,可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编制单元一并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外,以村级区划为基本单位,按照单独编制、镇村联编、多村联编等方式,划定详细规划编制单元。

根据《通知》要求,详细规划应全面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底线管控、功能布局、空间格局、资源利用等管控要求,不得突破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各类用地布局严格落实安全防护间距管控要求,提高城市安全韧性;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或疑似地块,未经治理与修复,或经治理与修复但未达到相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不得规划或同意变更作为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通知》还提出,详细规划要注重衔接专项规划,将各部门各领域涉及空间管控和空间利用的安排在详细规划中落地落实,推进“多规合一”。

《通知》对贵州省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程序予以明确。市、县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由市、县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乡镇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指导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县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的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及“一图一表一说明”管控图则,作为县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组成部分,按其审批权限和程序审批。

《通知》还对详细规划实施管理以及监督检查提出要求,明确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是实施用途管制、核提规划条件、核发规划许可及规划条件核实的法定依据,不得以专项规划、片区策划、实施方案、城市设计等名义替代详细规划设置规划条件、核发规划许可;明确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是详细规划的主管部门和资质管理的监督部门,负责切实加强详细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管理,严格落实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坚决打击无资质承揽编制任务和资质挂靠等行为,确保规划成果质量。

为了提高详细规划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详细规划引领城镇建设“精明增长”,《通知》强调详细规划编制在利用城市体检评估和补充调查成果的基础上,注重系统协同、风貌引导以及经济实用。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张涛

河北:加快自然资源治理数字化转型

近期,河北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建立健全标准规范体系、深化数据治理、整合优化信息系统等一系列措施,加快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深度融合,全力助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完善规范体系,强化标准统一。按照急用先行、逐步完善的工作思路,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在已有国家、省级及行业标准基础上,制定全省统一数据标准、共享服务等8 个标准规范,从自然资源成果的汇交、建库及服务应用等方面,建立健全标准化的自然资源信息管理体系,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深化数据治理,支撑信息互联。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理、汇、治、管、用”数据治理五步法,构建自然资源“一张图”数据体系,并协同民政、水利、住建等部门,纵向贯通省、市、县多个层级,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自然资源数据互通共享。

系统整合优化,统筹业务融合。在推进系统整合优化方面,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深度融合土地、矿产、海洋、测绘等业务,按照“数据统一、入口统一、服务统一、规则统一、用户统一、消息统一”原则,整合厅内业务系统和省、市、县三级共2.2 万个用户,形成统一的用户体系。整合互联网、业务网、政务外网、移动端等91 个业务系统,完成系统的用户、业务、数据统一,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管理一体化、智能化水平。

此外,基于系统整合成果,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还搭建了综合展示窗、监管决策中心和综合统计中心等应用场景。围绕地政、矿政、测绘等业务,形成用途管制、确权登记、资产权益等11 个可视化专题,为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下一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将围绕数据治理、系统整合、应用接入等工作,加快构建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坚持做到存量数据常态化治理、业务数据精准化治理,构建全厅“一门直达”、全域“一图尽览”、审批“一键智达”、业务“一链到底”、监督“一览无余”的协同工作场景,全面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姜慧婕 王爽 王晓婧

河南:规范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核定工作

近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事指南》(以下简称《办事指南》),这是该省首个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核定工作指导文件。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划条件是规划实施的首要环节,是土地供应法定的前置要件,在规划实施中发挥着源头管控作用。长期以来,由于缺少政策引导,各地规划条件核定工作存在着核定范围不一致、核定内容不统一、成果表达形式各式各样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规划条件核定工作,该厅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范规划条件设置”要求,在充分调研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起草并发布《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明确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核定范围、依据、原则,统一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的制式,规范了规划条件需核定的规定性内容、指导性内容和允许补充内容,提出了规划条件核定、变更等具体要求,制定了全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核定工作的监督检查措施。

为实现信息化管理,有效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办事指南》要求,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自2024年1月1日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须通过河南省规划许可管理系统出具规划条件通知书,并使用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配置的唯一编号。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张中强 王唯 弋统

湖南:加快推进存量土地处置

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土地利用质效,近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推进存量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全面摸清存量土地底数。省厅依托湖南自然资源政务平台,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开发“批后土地监管”综合应用模块,实现国有建设用地国土空间规划、审批、供应、监测监管等业务数据的集成。

《通知》提出,一是以供定批,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省级层面将严格以县(市、区)为单位,遵循“以供定批”原则,确保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小于存量土地处置规模,确保“增存挂钩”机制落实到县(市、区)。二是提升优化,严格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批准。对批而未供、存量闲置土地剩余量及新增闲置土地排全省前10 位的县(市、区),且未达到省厅存量土地处置季度考核目标的,暂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三是分类调控,推进“增存挂钩”落实落细。按土地用途核算存量土地处置率,除基础设施,对未达到季度考核目标的县(市、区),暂停相应土地用途用地审批。对政府平台公司土地实行“容量”管理,以2023年9月底前各地政府平台公司未开工用地为总量,实行“容量”管控,确保政府平台公司用地开工量大于新增拿地量。四是严格考核,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各市州、县(市、区)存量土地处置情况纳入年度湖南省自然资源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考核范围,严格核实。

《通知》要求,强化监测监管。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高位推动存量土地处置和巡视审计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等工作,将其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定期调度内容,建立健全考评机制。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将组织开展监督核查,依照相关规定处理虚假处置等问题,对推进缓慢、问题突出的地区,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加快工作落实。同时,依托月清“三地两矿”工作机制,通过遥感影像等对处置情况进行抽查,并在前期批供地历史存量数据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数据清理工作,推进土地利用精细化管理。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彭小云 张香玲

江苏:推动“多测合一”改革走深走实

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通报了9 个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典型,旨在推动全省“多测合一”改革走深走实。自2020年以来,江苏各地已完成5000 余个“多测合一”项目。

江苏坚持高位部署,在地方性法规《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政府规章《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规定》中明确了“多测合一”改革有关要求,同时部门联动落实。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住建厅等部门出台了《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相关做法的通知》等文件,不断完善政策体系。

江苏各地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多测合一”改革。一是整合测绘服务事项。有效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4 个阶段的测绘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压缩合并,减少委托次数,使工程建设整个阶段涉及的测绘事项实现“同一个标的物只测一次”。二是推动审批业务融合。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统一测绘技术标准和成果格式,实行测绘成果“按需组装”、系统推送、各阶段共享,推动审批部门业务融合、提高效率。例如,南通市通州区采用“一测到底、部门互认”模式,解决了各业务平台数据兼容和成果推送难题,实现“一套竣工成果”跑完工程竣工审批部门;苏州市太仓市并联受理4 个涉审部门10 余个内设机构的业务审批事项,实现项目全建设周期测绘成果共享、一网通办。

同时,江苏加强测绘质量监管,扩大“多测合一”成果质量“双随机”抽查比例。例如,宿迁市采用内外业“串联”质检方式,全流程保障“多测合一”成果质量。将“多测合一”列入测绘行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大力推行信用监管。例如,泰州市依据地方标准,对主动申请入驻网上中介超市的测绘单位开展服务评价。探索建立注册测绘师在“多测合一”项目中的签章制度。例如,常州市实行“多测合一”项目注册测绘师执业制度,全市由注册测绘师执业完成的“多测合一”项目超过500 个。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劭建 华心然 王旭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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