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琼瑜 李思思 王咏梅 张 敏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厦门医院/厦门市儿童医院中医科,福建 厦门 361006)
过敏性鼻炎(Allergic rhinitis,AR)是由接触过敏原引发的鼻黏膜慢性炎症性疾病,以鼻塞、鼻痒、流清涕、打喷嚏等为主要临床表现,严重者可导致阻塞性呼吸障碍,从而造成认知能力、记忆力降低、学习障碍等,降低生活质量。由于儿童身体发育不完善,抵抗力较差,AR 在儿童群体中发病率较高,有数据[1]显示,我国儿童AR发病率已高达35%以上,且呈上升趋势。且AR 病情较易反复,因此探究安全、高效的治疗手段是医学研究的重点课题。基于此,本研究拟以三种治疗方案分组治疗,对比探究非药物疗法治疗AR 的临床效果,以期为临床治疗儿童AR提供参考。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选取2019 年7 月—2022 年1 月就诊的AR 患儿150例,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药物组、非药物组、联合组,每组50 例。治疗过程中脱落14 例,最终联合组44 例,非药物组47 例,药物组45 例。药物组男23 例,女22 例;年龄4~12 岁,平均(7.92±1.95)岁;病程最短3 个月,最长4 年,平均(2.09±0.47)年。非药物组男25 例,女22 例;年龄5~13 岁,平均(8.09±1.54)岁;病程最短5 个月,最长5 年,平均(2.27±0.52)年。联合组男26 例,女18 例;年龄4~14 岁,平均(8.15±1.94)岁;病程最短4 个月,最长4 年,平均(2.14±0.49)年。三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厦门市儿童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
1.2 入选标准
1.2.1 纳入标准(1)符合AR 相关诊断标准[2];(2)年龄4~14岁;(3)家属同意并签署承诺书。
1.2.2 排除标准(1)先天性功能不全者;(2)鼻中隔重度偏曲者;(3)对本研究药物或疗法不耐受者;(4)精神状态异常者。
1.3 治疗方法(1)药物组:给予盐酸西替利嗪滴剂(Bright Future Pharmaceuticals Factory, 批 准 文 号HC20181014)治疗,滴入口中服用,≤6岁患儿每次0.5 mL(约10 滴),>6 岁患儿每次1 mL(约20 滴),每日1 次。(2)非药物组:给予揿针、激光治疗,每4 d 治疗1 次。激光:取迎香穴(双侧),采用半导体激光治疗仪(上海曼迪森科贸有限公司,MDC-500 型)进行照射,波长:650 nm,输出功率:90 mW,时间:10 min。揿针:激光治疗结束行埋针治疗,选取规格0.2 mm×0.9 mm 的揿针(杭州元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浙械注准20172270965),取穴迎香、鼻通、印堂,以75%酒精对埋针部位进行常规消毒,用镊子缓慢将揿针置入穴位,留置24 h,期间每4 h 按压1 次,每次1 min,每日3~4次,以患儿有酸胀感为宜。(3)联合治疗组:采用西替利嗪、揿针、激光治疗,西替利嗪用法用量同药物治疗组,揿针、激光操作同非药物治疗组。三组均连续治疗28 d后评估效果。
1.4 观察指标(1)治疗前、治疗28 d 后采用视觉模拟评分量表(VAS)、鼻炎生活质量问卷(RQLQ)评分。VAS:包含鼻塞、鼻痒、喷嚏、清涕、总体感觉不适5种症状,嘱患者根据主观感受在游标卡尺(10 cm)上指定位置,并记录数值,求和即为VAS 评分,总分0~50分,分值越高表示症状越严重。RQLQ:包含活动(18分)、睡眠(18 分)、眼部症状(24 分)、鼻部症状(24分)、非眼鼻症状(42 分)、情感(24 分)6 个项目,总分150 分,分值越高表示生活质量越差。(2)症状(鼻塞、鼻痒、喷嚏、清涕)改善时间。(3)治疗前、治疗28 d后血清白细胞介素-6(IL-6)、白细胞介素-17(IL-17)水平。采集患儿指尖血,采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测定血清IL-6、IL-17 水平,检测操作严格按照试剂盒说明书进行。(4)临床总有效率。(5)治疗后1 个月及3个月复发率。
1.5 疗效判定标准治疗28 d 后评估疗效,疗效指数=[(VAS治疗28d后+RQLQ治疗28d后)-(VAS治疗前+RQLQ治疗前)]/(VAS治疗前+RQLQ治疗前)×100%。疗效判定标准:显效:疗效指数≥70%;有效:30%≤疗效指数<70%;无效:未达以上标准。总有效率=(显效+有效)例数/总例数×100%。
1.6 统计学方法以SPSS 22.0 对结果进行分析。计数资料以率(%)表示,行x2检验。计量资料以(±s)表示,行t检验。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三组患儿VAS、RQLQ评分比较治疗28 d 后,三组VAS、RQLQ 评分比较,联合组<药物组<非药物组(P<0.05)。见表1。
表1 三组AR患儿VAS、RQLQ评分比较 (± s,分)
表1 三组AR患儿VAS、RQLQ评分比较 (± s,分)
注:与同组治疗前比较,1)P<0.05;与非药物组、药物组治疗28 d后比较,2)P<0.05。
组别联合组非药物组药物组F值P值例数44 47 45 VAS评分治疗28 d后22.69±5.731)2)50.42±5.581)39.67±6.021)292.595<0.001治疗前26.87±8.11 27.19±7.46 25.58±7.83 0.650 0.523治疗28 d后13.46±4.711)2)19.28±5.021)16.32±4.281)19.335<0.001 RQLQ评分治疗前67.65±12.04 68.43±11.67 68.96±12.36 0.150 0.861
2.2 三组患儿症状改善时间比较三组鼻塞、鼻痒、喷嚏、清涕改善时间比较,联合组<非药物组<药物组(P<0.05)。见表2。
表2 三组AR患儿症状改善时间比较 (± s,d)
表2 三组AR患儿症状改善时间比较 (± s,d)
注:与非药物组、药物组比较,1)P<0.05。
清涕1.96±0.281)2.88±0.32 3.53±0.37 293.815<0.001组别联合组非药物组药物组F值P值例数44 47 45鼻塞2.18±0.341)3.01±0.41 3.94±0.38 271.631<0.001鼻痒2.26±0.431)3.17±0.35 4.37±0.52 290.767<0.001喷嚏2.06±0.331)2.97±0.45 3.72±0.39 223.635<0.001
2.3 三组患儿血清IL-6、IL-17水平比较治疗28 d 后,三组血清IL-6、IL-17 水平比较,联合组<药物组<非药物组(P<0.05)。见表3。
表3 三组AR患儿血清IL-6、IL-17水平比较 (± s,ng/L)
表3 三组AR患儿血清IL-6、IL-17水平比较 (± s,ng/L)
注:与同组治疗前比较,1)P<0.05;与非药物组、药物组治疗28 d后比较,2)P<0.05。
组别联合组非药物组药物组F值P值例数44 47 45 IL-6 IL-17治疗28 d后2.69±0.441)2)5.57±0.501)3.18±0.481)528.435<0.001治疗前187.69±23.24 186.83±21.57 189.55±24.58 0.180 0.835治疗28 d后104.55±10.461)2)179.25±11.781)119.63±12.061)594.606<0.001治疗前5.78±0.63 5.82±0.57 5.71±0.64 0.411 0.664
2.4 三组患儿临床总有效率比较三组临床总有效率比较,联合组>药物组>非药物组(P<0.05)。见表4。
表4 三组AR患儿临床总有效率比较 [例(%)]
2.5 三组患儿复发率比较治疗后1 个月、3 个月复发率比较,联合组<药物组、非药物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药物组与非药物组治疗后1个月、3个月复发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5。
表5 三组AR患儿复发率比较 [例(%)]
AR 多由皮毛、冷空气、螨虫、尘土等过敏原引发,目前临床以药物、脱敏、外科手术治疗为主,虽可获得满意的短期临床疗效,但远期疗效尚有不足,且存在变应原查找困难、易复发等问题[1]。因此,仍需积极探寻优化治疗方案。
西替利嗪属于H1 受体拮抗剂,临床常用于治疗AR,对外周H1受体亲和力较强,且起效快,药效持久,不易穿透血脑屏障,可显著改善患儿鼻塞、鼻痒、喷嚏等症状[3]。AR 在中医学中属“鼻鼽”“鼽嚏”范畴,迎香穴可接收胃经浊气、输送清阳,有通利鼻窍、疏风解表、祛风通络之功;印堂穴可统摄阳气,具清头明目、通鼻开窍之效;鼻通穴可疏风散热、宣通鼻窍[4]。取迎香、印堂、鼻通三穴采用揿针埋针疗法,可疏经通络、调气和血、平调阴阳,从而祛病除邪、改善病症[4]。现代医学认为揿针埋针疗法可刺激神经末梢,兴奋中枢,促进局部血液循环,增强血管通透性,促使机体免疫、神经系统相互作用,从而改善人体内环境[4]。激光照射迎香穴在AR 治疗中,具有起效快、疗程短等优点,可通鼻窍、调气血、扶正祛邪[5]。激光照射促进局部血管扩张,改善鼻腔血液循环,增强免疫系统功能,以提高抵抗力,具有减轻临床症状、降低炎症反应程度的作用[5]。
本研究以上述三种治疗手段设置分组,比较其在治疗AR 方面的效果,结果发现联合组在改善VAS 评分、RQLQ 评分、临床总有效率方面效果较为显著,且鼻塞、鼻痒、喷嚏、清涕改善时间最短,而非药物治疗在改善各指标方面效果相对较差,表明非药物治疗在AR 治疗中整体效果较为有限。此外,与其他两组相比,联合疗法还可显著降低AR 复发率。分析原因在于,联合疗法可发挥协同增效作用,于内改善发病机制,于外缓解临床症状,可进一步增强疗效,降低复发风险。
IL-6、IL-17 均为多功能细胞因子,有研究表明AR患者血清中IL-6、IL-17 表达水平与疾病严重程度呈正相关。其中IL-6 可促进细胞生长、分化,加速蛋白合成,协同其他因子诱导机体释放特异性过敏介质,从而加重病情[6]。IL-17 可刺激基质细胞分泌促炎因子,与机体免疫系统有密切关系[7]。本研究选取以上因子作为疗效评估指标,发现治疗28 d 后联合组血清IL-6、IL-17 水平降低更为显著,表明联合用药能进一步抑制炎症因子表达,抑制间质细胞、嗜酸性粒细胞增殖、分化、黏附,这也可能是疗效显著的一个机制。
综上所述,揿针联合激光治疗在改善AR 患儿临床症状、减轻炎症方面具有一定作用,但采用西替利嗪、揿针、激光联合疗法可在儿童AR 方面获得更高的临床效果,进一步降低机体炎症反应,显著改善临床症状,且降低复发风险,值得临床推广应用。但本研究仍存在一定不足之处,如选取样本范围较狭窄,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研究结果的泛化,仍需在未来工作中进一步深入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