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服务贸易竞争力对比分析

2024-03-29 10:42张家齐
上海电机学院学报 2024年1期
关键词:竞争力优势贸易

朱 霖, 张家齐

(上海电机学院 商学院, 上海 201306)

近年来,服务贸易在全球经济中日益重要,其影响的不仅是国际贸易领域中最具活力、增长潜力的部门,而且为全球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中日两国近些年来的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均呈现进口大于出口,贸易逆差严重的问题,并且发展趋势呈逐年递增。两国的货物贸易发展都要优于其服务贸易,从数据中也不难看出,中日两国的服务贸易竞争力都不强。中国的服务贸易总体竞争力与日本相比存有一定的差距。当然,中日两国在服务贸易结构、各行业比较优势等方面也存在差异,正是由于这种差异才导致中国和日本服务贸易竞争力有较强的互补性。因此,研究中日两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和产业协同对发展两国服务贸易并提高服务贸易竞争力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当前我国服务贸易还处于较低水平,尽管我国总进出口额不断提高,总量已居世界第一,但是发展并不平衡,进出口差距连年扩大,服务贸易的层次与质量均处于世界偏低水平[1]。陈杨[2]在对比中美服务贸易结构特征后发现,在传统服务业、高附加值服务业等方面,我国的竞争力相对较弱。倪泽睿等[3]根据2000—2018年数据研究发现,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结构逐渐优化,但进口结构却呈现两极分化和非均衡性。程大中等[4]在对贸易增加值进行前向分解的基础上,运用2016年世界投入产出数据库数据进行研究后发现,无论从总体还是细分部门来看,我国服务贸易仅是一个具有规模意义的国家,不是服务贸易强国且缺乏国际竞争能力。王丽等[5]调研发现,在服务业开放上房地产业吸引了大部分外资,服务外包企业没有形成规模特点。

从国际比较角度来看,匡增杰等[6]指出,虽然美国服务业总体竞争力比中国高,从知识和技术密集型服务业来看,美国有一些优势,但是从劳动力和资源密集型服务业来看,中国有一些竞争力。孙秀丽等[7]分析表明欧盟新兴服务贸易竞争力稳步增强,中欧之间的传统服务贸易竞争力差距越来越大。蒲红霞等[8]利用增加值贸易数据,分析认为金砖国家的一些细分行业较发达国家有相当优势,传统服务业金砖国家的竞争性更强,现代服务业互补性更强。王孝松等[9]通过对中印两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对比分析,得出中国只在与商品相关的服务以及建筑服务方面显示了自身的优势,而印度则在其他几个行业都存在竞争优势。马子红等[10]研究认为中国服务贸易的总体竞争力比东盟弱;从细分行业来看,中国商品相关业务、建筑业务、计算机和信息业务在国际竞争力上强于东盟,而在其他服务行业竞争力均弱于东盟。庞德良等[11]分析表明,中日韩服务贸易没有显著的竞争关系。郑国姣等[12]研究表明,从贸易增加值角度来看中国的比较优势集中在传统劳动密集型服务业,日本的比较优势集中在资本、知识密集型服务业。

1 国际竞争力导向:中日服务贸易发展轨迹及政策关注度分析

1.1 服务贸易发展现状:中日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分析

2006年至2018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平均每年增长6.25%,2018年达到5.85万亿美元[13]。受疫情影响,2020年全球服务贸易总额9.6万亿美元,有所下降[14]。全球服务贸易的动荡同样影响着中日两国的服务贸易规模与结构。

从两国整体贸易规模来看国际竞争力,中国服务贸易进口总额从2016年至2018年稳步上升,从4520.97 亿美元上升至5251.54 亿美元,但从2018年开始走下坡,2020 年的进口总额跌至3810.88亿美元。而中国服务贸易的出口总额一直保持增长,从2016年的2095.29亿美元上升至2020年的2806.29亿美元。

日本服务贸易进口总额从2016年到2019年呈现上升趋势,从1861.83亿美元上升到2062.76亿美元,2020年下跌至1845.31亿美元。日本服务贸易出口总额总体趋势和进口相似,从2016年的1758.47亿美元上升至2019年的2074.21亿美元,随后2020年下降至1602.87亿美元。2016年日本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3619.9亿美元;2019年日本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上升至4136.9亿美元。

中国服务贸易规模整体2016—2020年不断上升,进口额大大高于出口额,贸易逆差大,贸易结构失衡,2020年全球经济受到新冠疫情冲击,服务贸易总体规模明显下滑,日本亦不例外,在服务贸易中出现了一些贸易逆差。通过数据不难发现,日本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比中国都要低,贸易规模虽然不大,但是贸易逆差却比中国小且较为稳定。

图1为2016—2020年中日双边服务贸易额。从两国双边贸易规模来看国际竞争力,2016—2020年中国出口日本的服务贸易总额在100至120亿美元之间徘徊,整体出口额保持稳定。2016—2020年日本出口中国的服务贸易总额在2016—2019年持续扩大,从208.51亿美元扩大到291.97亿美元,增长将近100 亿美元,但2020 年突然降至153.25亿美元。

图1 2016—2020年中日双边服务贸易额(亿美元)

2016年中日双边服务贸易总额为313.3亿美元,2016年至2019年四年内中日两国服务贸易总额持续稳步增长,中日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在2019年达到413.9亿美元,相比2016年增长了32.1%。2020年,由于全球爆发新冠疫情的影响,全球的服务行业都受到了严重打击。中日两国2020年进出口贸易额为257.1亿美元,相比2019年降低了37.88%。中国与日本服务贸易总额在近五年来总体呈增长趋势,双边服务贸易总体保持稳定发展。

1.2 国际竞争力战略导向:中日现代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关注度分析

政府的政策和贸易障碍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服务贸易的竞争力。服务贸易限制性指数(Service Trade Restrictiveness Index, STRI)是在对各国服务贸易政策进行全面评估之后形成的,用以衡量一国服务贸易政策的开放程度和贸易壁垒[15]。

表1给出了2021年中日服务贸易限制指数。由表1可知,中国大部分行业的STRI均比日本高,仅法律服务业比日本稍低;在外资进入限制措施方面,中国服务贸易各行业的限制指数都高于日本;在自然人流动的限制措施方面,中国在电信、会计、建筑、法律等少数服务业低于日本;在其他歧视性限制措施中,中国的金融服务(包括商业银行、保险)以及大部分其他商业服务行业(包括会计、电影、广播、音像)的STRI高于日本。在妨碍竞争和规则透明的限制措施中,中国和日本整体限制指数相差不大;而在规则透明度方面,中国在其他商业服务领域的限制高于日本。

表1 2021年中日服务贸易限制指数

综上所述,中国的服务贸易限制高于日本,政府制度和贸易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护一个国家的贸易,而当一个国家贸易限制过高,并不利于提高自身的服务贸易竞争力。因此,面对国际竞争力发展的新趋势,从战略角度制定现代服务产业政策是两国服务贸易发展必须面对的新问题。

2 中日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量化分析

2.1 服务贸易新导向:中日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分析

贸易竞争力指数(Trade Competitive Advantages, TC)兼顾进口和出口两方面因素,能反映出一个国家特定产业部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优劣[16],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Xij为i国j产品的出口额;Mij为i国j产品的进口额;Xij-Mij为i国j产品的净出口额;Xij+Mij为i国j产品的进出口总额[17]。

TC指数取值范围为(-1,1),愈靠近1,竞争力就愈强,愈靠近-1,竞争力就愈弱。

图2给出了2016—2020年中日两国TC指数比较。由图可见,近年来中国的TC指数明显低于日本。虽然中日两国的TC指数大多为负数,但日本的TC指数更接近于零,中国的TC指数更接近于-1,这说明中日两国的服务贸易都不具备国际竞争力,但日本还是略胜中国。中国TC指数不断地接近于1,说明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不断地增长,大于服务贸易总进口额,贸易竞争优势在不断加强。日本服务贸易在这个计量区间内,总体表现为逆差,并且竞争力表现出不断减弱的趋势。总体来看,在这个时期,中日服务的进口需求大于创意产品的出口需求,在国际竞争中处于竞争劣势地位,且中国对服务贸易的进口需求弹性小于日本进口需求弹性。

图2 2016—2020年中日两国TC指数比较

2.2 服务贸易均衡度:MI指数的国际竞争力分析

1962年,麦凯利提出了麦凯利指数(Michaely Index, MI),将产品的进口和出口分别占进口和出口总额的份额相结合,从而更加清晰地揭示了服务贸易各部门竞争力发展的不平衡状态,以衡量一个国家的比较优势[18]。该指数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X为该国该商品的出口额;M为该国该商品的进口额;∑X为该国所有商品的总出口额;∑M为该国所有商品的总进口额。

MI指数取值范围为(-1,1),愈靠近1,比较优势就愈强,愈靠近-1,愈具有比较劣势。

图3、图4所示为2016—2020年中国及日本服务贸易MI指数。对比图3、图4可知,中国在建筑服务上一直具有比较优势,MI指数呈缓慢上升趋势,中国在建筑服务上的竞争力明显大于日本;日本在该行业的MI指数呈先下降后回升的趋势,MI值由2016 年的0.013 下降到2018 年的0.006,在2020年又回升至0.016。

图3 2016—2020年中国服务贸易MI指数

图4 2016—2020年日本服务贸易MI指数

关于保险和养老金服务,中国在2016—2020年MI值一直为负,说明中国在该行业不具有比较优势,国际竞争力弱,但是MI值在2016—2019年不断上升,发展潜力较大。日本在保险服务上也不具有竞争优势,而且MI值不稳定,一直处于波动状态。

中国金融服务近5年来MI指数都为正,说明中国在该行业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但是从MI指数取值来看,竞争力一般;同样日本金融服务近五年来MI指数都为正,说明日本在该行业长期具有比较优势,从指数上来看,日本金融服务的竞争力大于中国。

在知识产权方面,中国劣势地位明显,说明中国在该行业竞争力水平较弱;日本在该行业MI指数一直为正,竞争力相对稳定,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而且竞争力远大于中国。

在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上,中国MI指数是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MI指数年份均为正,中国在该行业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日本在该服务行业上的竞争力不如中国,近5年日本的MI指数一直为负数,且仍有下降趋势。

其他商业服务行业是中国比较占优势的行业。从MI指数取值可以看出,中国MI指数均为正;但是日本MI指数为负且不断下降,说明日本在该行业竞争力不断下降。

关于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中国不具有比较优势。与日本相比,中国在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的MI指数低于日本,表明中国在该行业的竞争力弱于日本,且日本的MI指数呈不断上升趋势。

中国在政府服务方面的竞争力较弱,不具有比较优势,MI指数在0附近波动;日本在该行业具有比较优势,MI指数虽有波动,但总体数值稳定,竞争力稳步增强。

3 服务贸易动态:基于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分析

国际贸易中通常利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 RCA)判断一国何种产业更具出口竞争力,从而明确一国国际贸易比较优势[19]。其计算方法为

式中:Xij为j国出口i产品的出口值;Xtj为j国的总出口值;Xiw为世界出口i产品的出口值;Xtw为世界总出口值[20]。

2016—2020年中日两国RCA指数比较如图5所示。由图可知,近年来日本的服务贸易的总体比较优势远大于中国。虽然中国的服务贸易在出口规模上领先于日本,但从比较优势指数的计算和分析中可以看出,中国的整体服务贸易出口竞争力较弱。日本虽然服务贸易出口规模不大,但是其竞争力不容小觑。

图5 2016—2020年中日两国RCA指数比较

4 服务贸易产品结构:竞争性分析

考虑到数据的正态性,1998年,Laursen[21]在RCA指数的基础上构造了对称性显示性比较优势(Sym-metric 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SRCA)指数。计算2020年中日服务贸易各分类SRCA指数和TC指数,以SRCA指数为横坐标,TC指数为纵坐标,作2020年中日两国创意产品各分类SRCA-TC竞争性分析,如图6和图7所示。

图6 2020年中国服务贸易各分类SRCA-TC竞争性分析

由图6可知,中国服务贸易在建筑服务、其他商务服务以及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行业出口竞争力较强,并具有出口竞争优势;中国服务贸易在金融服务行业具有出口竞争力,但缺乏竞争优势;中国服务贸易在运输服务行业具有出口竞争优势,但出口竞争力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中国服务贸易中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旅游服务、别处未包括的知识产权服务、别处未包括的政府商品和服务,以及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等出口竞争力弱,且不具备出口竞争优势。

由图7可知,日本服务贸易在别处未包括的知识产权服务、建筑服务和别处未包括的政府商品和服务业行业同时具备竞争优势和出口竞争力;日本服务贸易在金融服务、旅游服务以及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等三大行业缺乏竞争优势,但具有出口竞争力;日本服务贸易在其他商务服务行业具有出口竞争优势,但出口竞争力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日本服务贸易中运输服务、保险和养老金服务,以及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竞争力弱,且不具备出口竞争优势。

5 结 论

近年来,全球服务贸易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在全球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各个国家都对服务贸易行业提高了重视。中日两国的服务贸易也呈现出出口小于进口的情况,但中国的逆差明显大于日本。研究结果表明,中日两国的服务贸易各分类间存在竞争优势互补的情况。中国在别处未包括的知识产权服务、别处未包括的政府商品和服务业缺乏竞争力和竞争优势,而日本在这些行业恰好具有明显的优势。另一方面,日本在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以及其他商务服务行业方面缺乏出口竞争力和比较优势,而中国在这些行业具有较强的出口竞争力和比较优势。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正式签署,为中日服务贸易创造了更良好的环境,拓宽了两国服务贸易的合作领域。通过降低区域市场壁垒,促使两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增强,实现可持续的共同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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