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定荣 田艺炜
自2001年我国正式确立基础教育三级课程管理制度以来,各地学校积极探索,形成了丰富的校本课程建设实践样态,积累了一定的课程育人经验,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出现校本课程建设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针对相关问题,《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明确了三级课程之间的关系,凸显了校本课程的育人功能;2023年教育部颁布《关于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校本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强化了相关制度建设,为实现校本课程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但相关政策主要是为校本课程建设提供整体上的制度规范,要想切实提高校本课程的质量,还需要地方和学校就校本课程建设的内涵与价值定位、路径与体制机制保障作出再思考与再决策。
明确校本课程建设的内涵与价值定位
校本课程到底指什么?学校开设的哪些课程属于校本课程?这是当前中小学在校本课程建设中普遍存在的困惑。在新的课程方案中,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都有具体的门类指向,唯有校本课程没有具体对象指向。校本课程政策文件要求注重校本课程的综合性、实践性和选择性,这意味着在学科与活动两大类课程中,校本课程应侧重根据学生发展需要,开发出国家与地方课程中欠缺的综合实践类课程。并且,校本课程与国家、地方课程之间要围绕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目标,构成互补关系,不能各行其是,加重学校课程建设负担。
此外,校本课程政策要求校本课程建设定位在发展学生特长、增强学校办学特色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这三项价值目标上,而三者之间可能存在冲突。学校可能会为了学校特色和教师专业发展需要,因人设课或设置所谓全校统一选修的特色课程。因此,学校需要明确以学生全面、个性发展作为校本课程最终的价值选择,基于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来确立学校特色、定位教师专业发展的目标与方向。落实以学生个性发展为导向的校本课程建设目标,还需要通过科学分析,了解学生真实的发展需要,做出价值分析与选择,使校本课程建设具有真实的发展动力。
提升学校科学开发校本课程的能力
校本课程政策试图通过规范校本課程的开发程序来提升课程开发质量,要求学校基于对学生需求和学校课程资源的调查分析与充分论证,来确定校本课程建设方向,研制科学规范的课程纲要,注重课程的科学实施与评估。这对改变学校凭经验盲目建设校本课程的状况有积极作用,但也对学校的校本课程建设能力与资源条件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有可能使一些课程建设能力与资源条件不足的学校望而却步。这就需要地方为学校校本课程建设提供相应的资源条件支持,避免校本课程建设政策落地造成教育质量不均衡。
落实校本课程建设管理的体制机制
激发学校校本课程建设的活力与提高校本课程建设质量,需要学校有专门和专业的人员来组织领导校本课程建设,并吸引教师、学生、家长和社区的参与。校本课程建设政策要求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健全教师、社会专业人士以及家长等多方参与的校本课程开发机制,明确各方责任。但是,学校应建立何种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组织、如何分工,校本课程建设政策并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并且,多数学校并不具备组织结构设置与调整的权力。为了避免校本课程组织规划政策要求落空,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因地制宜,明确学校整体课程建设与管理的体制机制设置规程和运行程序要求,确保国家的校本课程政策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地区和每一所学校。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十四五”重大项目“中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话语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2JJD880027)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