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 任玉娇 宋萌 张雪梅 李春芝
(1临沂市人民医院 临沂 276000;2徐州医科大学 徐州 221000)
抗菌药物、微生物、患者三者之间的复杂关系,使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具有一定特殊性。抗菌药物国家集中采购政策(以下简称集采)实施后给医疗机构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医疗机构需要兼顾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和约定采购量完成[1]。
2021年10月,国家实施的第五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头孢唑林钠和头孢呋辛钠均为《目录》内的中选品种,而上述两种药物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的推荐使用品种[2]。部分数据表明,国家药品集采降低了药价,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3-5]。目前关于集采抗菌药物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研究较少,本研究以某三级甲等医院为例,评价妇产科及小儿骨科抗菌药物集中带量采购的应用分析,为推进和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由于价格因素,妇产科、小儿骨科预防用头孢唑林钠病例数偏少,因此本研究选择头孢呋辛钠作为研究对象。集采前样本医院使用注射用头孢呋辛钠的规格为0.25g/支,集采后的药品规格为0.75g/支。通过医院信息系统(HIS)以及合理用药监测系统收集妇产科、小儿骨科药物集采前后同等时段的用药数据,包括药品价格、使用量、日均费用等。
采用回顾性方法收集注射用头孢呋辛钠集采前半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和集采后半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药品消耗量、销售金额、用药频度(DDDs)、日均费用(DDDc)、可负担性等数据,并进行描述性对比分析。
1.3.1 限定日剂量(DDD)。本研究中的DDD值是以世界卫生组织网站上药品的成人静脉注射限定日剂量为依据。
1.3.2 用药频度(DDDs)。DDDs=某药品的消耗总量(g)/该药的DDD值(g),反映某药物的使用人数和用药总频度,数值越小说明临床使用频率越低。
1.3.3 日均费用(DDDc)。DDDc=某药物的销售额/该药的DDDs,代表药物经济学价值,数值越大表明日平均花费越高,患者的经济压力越大。
1.3.4 可负担性。对患者和家庭的经济可负担性测算,目前比较广泛应用的计算方法主要有3种,包括非政府雇员工资法(WHO/HAI)、灾难性药品支出评价法、药品支出致贫作用评价方法[6]。根据方宝龙等[6,7]的分析可知,灾难性药品支出评价法、药品支出致贫作用评价方法未从药品的角度测算可负担性,非政府雇员工资法(WHO/HAI)则将测算的重点放在药品上,较为科学,故本研究采用非政府雇员工资法(WHO/HAI)。即药品的可负担性=限定日剂量×单位剂量价格×治疗周期/最低日薪。如果使用某种药品的费用超过该地区的最低日薪时,即可负担性数值≥1时,通常认为药品可负担性较差,可负担性数值<1时,则认为可负担性较好。
2.1.1 集采前后药品的消耗量。集采后,妇产科、小儿骨科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半年内消耗总量同比分别增加11.06%、178.54%(见表1)。
表1 集采前后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消耗量
2.1.2 集采前后销售金额。集采后,妇产科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半年内的销售金额同比下降2.76%,小儿骨科头孢呋辛钠销售金额同比增加140.41%(见表2)。
表2 集采前后注射用头孢呋辛钠销售金额
抗菌药物集采前后的用药频度(DDDs)及日均费用(DDDc)见表3。集采政策实施后,妇产科和小儿骨科注射用头孢呋辛钠的用药频度(DDDs)均高于实施前,而日均费用(DDDc)均低于政策实施前,表明该药在临床上的使用倾向以及使用频度增加。同时,该药物的日均费用减少,患者用药负担降低,体现了中选品种良好的药物经济性。
表3 集采前后头孢呋辛钠用药频度(DDDs)及日均费用(DDDc)
样本医院所在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本省2021年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月,其余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计算平均工资为1800元/月,平均日薪为60元/天。根据医院药品信息系统查询,药品单位剂量的价格集采前为12.32元,集采后价格为10.6元。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推荐用药周期为术后不超过24小时。经计算,药品的可负担性结果见表4,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在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前后的可负担性均较好。该政策实施之后头孢呋辛钠药物的费用进一步降低,降幅达到14.52%,体现了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对患者经济压力的降低作用。
表4 集采前后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可负担性
集采政策实施后,样本医院妇产科的平均住院日、药品总费用、例均药品费用、药占比、头孢呋辛钠注射液的例均费用均呈现下降趋势(见表5)。其中,患者平均住院日下降14.29%;例均住院费用、例均药品费用分别为19911.46元、2205.02 元,较集采前分别下降了9.72%、30.70%;注射用头孢呋辛钠的例均费用也由集采前的56.40元下降到52.17元,降幅达到7.5%。
表5 妇产科集采前后患者住院情况
集采后,小儿骨科的平均住院日、例均住院费用、头孢呋辛钠注射液的例均费用均呈现下降趋势(见表6)。其中,患者平均住院日下降12.91%;例均住院费用为20045.74元,较集采前下降3.17%;注射用头孢呋辛钠的例均费用也由集采前的60.52元下降到59.81元,降幅为1.17%。综上,抗菌药物集采在降低患者时间成本的同时也大幅降低了患者的药品支出费用,减轻了患者经济负担。
表6 小儿骨科集采前后患者住院情况
集采前妇产科共上报9例药品不良反应,集采后共上报5例;集采前小儿骨科上报1例药品不良反应,集采后上报1例。集采前后均未发现注射用头孢呋辛钠相关不良反应。
绝大部分妇产科手术为Ⅱ类切口,小儿骨科主要纳入0类、I类、II类切口进行研究,因此本研究中头孢呋辛钠为患者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根据感染系统监测数据,妇产科使用注射用头孢呋辛钠预防用药的住院患者中,集采前医院感染发生率为0.715%,集采后医院感染发生率为0.717%,医院感染发生率均未见明显差异。小儿骨科集采前医院感染发生率为0.000%,集采后医院感染发生率为2.222%,共发生2例医院感染。其中,1例在术前发生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1例在术前发生软组织感染,集采前后均未发生手术部位感染。
集采政策实施后,药品价格摆脱虚高现象,有效解决了普通患者看病贵的问题,减轻了家庭负担[8,9]。药品集中采购之后,中选药物的价格降低明显,临床使用频率明显增高,出现了量升价减的现象。由本研究数据可知,注射用头孢呋辛钠由原来的每单位剂量12.32元降到每单位剂量10.6元;妇产科DDDs 由1264.83上升至1404.75,消耗量由3794.50g增至4214.25g,DDDc由原来的36.43元降为31.90元;小儿骨科DDDs由60.58上升至168.75,消耗量由181.75g增至506.25g,DDDc由原来的36.96元降为31.90元。这些数据表明,临床上对注射用头孢呋辛钠的认可性和需求性较高,这符合集采以量换价、切实降低药品价格的政策初衷。
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面临较大的运营压力。本研究中,妇产科人均药品费用由集采前的3181.93元降至集采后的2205.02元,降幅明显,同时平均住院天数由集采前的6.98天降至集采后的6.21天;小儿骨科人均住院费用由集采前的20702.82元降至集采后的20045.74元,降幅3.17%,同时平均住院天数由集采前的9.76天降至集采后的8.50天。说明集采政策在降低住院患者费用的同时,也可同步降低患者平均住院天数,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有效缓解医院运营压力。
研究显示,集采后妇产科注射用头孢呋辛钠的消耗量增加了11.06%,DDDs由1264.83上升至1404.75;小儿骨科注射用头孢呋辛钠的消耗量增加了178.54%,DDDs由60.58上升至168.75。中选的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在临床上的使用频率明显提升,说明医师愿意选用集采抗菌药物品种,集采产品获得医师认可。
从收集的数据来看,抗菌药物集采品种无相关不良反应报告及投诉问题,围手术医院感染发生率未见明显增加,说明中选药品在价格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安全性和临床疗效方面不逊色于集采前产品。
抗菌药物是临床常用的一类药物,抗菌药物集采对控制药品成本发挥了积极作用。国家高度重视抗菌药物合理应用,随着抗菌药物集采、DRG/DIP改革等政策的实施,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有了更多新变化,迫切需要开展集采抗菌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下一步,本研究将继续研究集采抗菌药物政策执行情况与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是否存在相关性,获得更全面的数据,为相关部门更好地制定抗菌药物质量管理指标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