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标准化对吉林省发展蚕业的重要性

2024-03-19 05:39张洋康伟张俊辉王大雨刘宝毓
农业与技术 2024年2期
关键词:柞蚕蚕种种业

张洋 康伟 张俊辉 王大雨 刘宝毓

(吉林省蚕业科学研究院,吉林 吉林 132112)

吉林省永吉县柞蚕现已成功申请为吉林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名录。柞蚕产业日益成为吉林省农业结构优化调整、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特色产业之一,在助推永吉县域经济发展、促进林区经济转型、振兴乡村、拉动农民增收等方面占有重要地位。为促进吉林省柞蚕种产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对吉林柞蚕种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和发展进行了分析,并对推行标准化繁育促进吉林省柞蚕产业健康发展提出对策及建议。

1 柞蚕产业优势明显

1.1 气候地理条件优越

吉林省森林覆盖率高达42.5%,长自山区素有“长白林海”之称,是中国6大林区之一,多属原始森林和经济林,但森林分布极不均衡,90%在东部山区和半山区,其中自然柞林126万hm2,适宜放养柞蚕的近山柞林达80万hm2左右,目前仅有4万hm2左右用于柞蚕放养,占适宜柞蚕放养林地面积的5%。吉林省内柞树品种主要是蒙古栎、辽东栎,树种资源适合柞蚕生产,而且柞林土质肥沃,适宜种植柞树,放养柞蚕。

1.2 吉林省种源发展迅速

吉林省生态资源优势明显,随着一批优质高产柞蚕新品种的选育成功,以及柞蚕良种繁育技术的不断改进,吉林蚕种凭借优质高产、抗逆性强及茧质优良等特点,深受全国各柞蚕产区的欢迎。近几年,吉林省柞蚕繁种生产发展较快,生产规模已占全国的20%以上,每年可向各生产基地提供优质种茧100万kg,秋蚕及二化一放种茧占全国柞蚕种供应市场的90%以上,吉林省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柞蚕种质繁育基地。

1.3 柞蚕种质资源丰富

吉林省蚕业科学研究院作为吉林省内唯一从事柞蚕品种保护及遗传资源品种创制的科研机构,育成并保存柞蚕品种41个。其中,地方品种4个,分别是“小杏黄”“小黄皮”等;培育品种17个,分别是“选大4号”“吉柞882”“L7698H”“永青”等;引进品种1个,为“朝64”(吉系)。发掘并初步鉴定为新资源的20个,柞蚕新资源14个,分别为“Q61”“L7698Q”“109”“WD”。

现行主要种源品种为“LQ”“L7698H”“109”“选大4号”等,具有抗逆性强、产量高、杂交能力强等优点,深受各繁种企业及蚕农喜爱。

1.4 产业政策优势明显

近年来吉林省逐步加大对柞蚕产业的重视,在吉林省柞蚕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经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批准,于2021年成立了吉林省蚕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蚕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建立,有力推进吉林省蚕业标准化制度的建立、完善及推行。2022年《蚕种管理办法》修订、吉林省蚕品种审定委员会的筹备建立等,逐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以上政策强有力促进吉林柞蚕种业更好更快发展。

2 吉林省柞蚕产业基本现状

2.1 吉林省是柞蚕种源生产大省

近年来,吉林省柞蚕放养量稳定在8000份左右。其中,春季550份,秋蚕和二化一放近7500份,放养面积4万hm2左右,产茧7000t左右,总产值3.5亿元,平均达0.84万元·hm-2,份均产值是4万元。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吉林省逐步发展成为我国春季柞蚕用种的主要繁育区,每年生产种卵约3万kg,生产种茧约110万kg,为全国柞蚕各省区提供种茧(卵),供种份额占全国柞蚕供种量的80%以上[1]。

2.2 生产主体现状

目前,吉林省有36家蚕种生产经营主体,主要有研究机构、蚕种场、专业合作社3种经营形式。36家经营单位注册资金共计2414.5万元,自有或拥有使用权蚕场面积3663hm2,经营场所面积11.7万m2,恒温库3456m2,制种室面积2.7万m2,保种室面积7739m2,保种库房面积1.3万m2,蚕筐1.2万套,茧床1.1万张,塑料筐2.63万套,单蛾产卵框1.72万套,显微镜77台,研磨机38台,离心机26台,从业技术人员96人,检验人员73人。36家经营单位种卵春季、二化一放和秋季产量分别为4603t、7000t和1.12万t。种茧春季、二化一放和秋季的产量分别为197.0t、353.5t和2151.4t。

2.3 柞蚕种源标准化实施现状

目前,吉林省内柞蚕种生产经营企业在蚕种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在技术管理、工作管理、标准执行等方面缺少统一标准。每家生产企业都有各自的“标准”,以至于生产蚕种质量标准参差不齐,甚至有一些“粗制乱造”现象。此部分柞蚕种流入到市场后,势必会干扰吉林柞蚕种源基地的品牌效应及扰乱市场可持续、健康化发展路线。

2.4 柞蚕行业标准现状

经国家标准网站查询,柞蚕业现行标准46项,地方柞蚕品种标准22个。柞蚕业国家、行业标准明显少于地方标准,仅占标准总数的30.43%,其中3项国家标准已实施了13年以上;在11项行业标准中,2013年后发布实施的仅有3项标准,而在32项地方标准中,有15项为近5年发布实施的,说明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呈现较高关注度,标准制定速度较快[2]。但是,关于柞蚕种良种繁育过程中涉及的生产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管理标准没有相关标准规定。而此部分的规章制度对柞蚕种生产经营企业具有指导性、规范性的重要意义。能有效提高吉林省柞蚕种源的质量标准,长期降低企业费用,提升核心竞争力,节约劳动力等优点。

3 解决标准化推行过程中问题

3.1 提高柞蚕产业人员的标准化意识

目前,柞蚕企业技术管理人员多数是长期从事柞蚕养殖业的人员,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缺乏创新意识,对标准化生产认识不足,标准化意识薄弱。同时也受到生产成本、市场等因素影响,推进标准化积极性不高;缺少统一规范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操作规程、技术标准,造成管理人员无标准可依,参与标准化生产的主动性不强。

在标准化示范及推行过程中,应加强对示范企业的技术管理人员、蚕农开展标准化培训,使其了解柞蚕种标准化繁育的目的与意义,增强了企业管理人员对标准化的认识与理解。近年来在吉林省蚕业科学研究院不断推广下,各示范点的应用表明,在相同规模的投入下,应用标准化管理及技术,使其企业柞蚕种质量大幅提高,直接给企业带来了效益,也增加了养殖户的收入,逐步形成一个良性循环,诠释了质量就是效益的内涵。

3.2 提升专业化设备程度,加大资金支持

柞蚕种业的高质量、标准化发展,需要有具有科技含量的制种和病毒检测设备,需要有一定知识水平的劳动力。目前,吉林省的柞蚕种生产企业多数还是处在“小作坊”发展阶段,多数达不到标准化生产所需要的条件,生产环境和设备需要改善和更新。柞蚕制种和放养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年轻人从事此项工作的意愿不强,劳动力年龄普遍较大。

这些问题需要政策资金支持,也需要企业自主投入扩大再生产,生产条件逐步得以改善。同时也需要科研部门加大对柞蚕种生产设备的研发和创新力度,推进柞蚕生产机械化、轻简化水平,减少对劳动力依赖程度;也要加强对柞蚕宣传和对蚕农的培训,吸引更多立志于振兴乡村劳动力加入到柞蚕养殖行业。

3.3 加强行业监管,强化产学研融合

加强行业监管,确保从事蚕种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具有合法资质,避免私繁滥制。重点加强蚕种档案管理,建立蚕种检验和可追溯制度,规范蚕种生产经营行为,地方农业监管部门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抽检,要建立健全省柞蚕品种审定机构。同时,为解决吉林省的柞蚕种检验员和技术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现象,应开展统一化、标准化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学校、科研部门应加大对企业人员培训和指导力度,普及标准体系及应用,指导科学养蚕、推广新技术,建立示范区,从示范区普及到其它柞蚕制种企业,进而辐射到吉林省。宣传柞蚕种繁育标准化重要意义,进而全面推行柞蚕种标准化生产。

3.4 依托项目建立标准化示范,促进产业升级

永吉县柞蚕良种繁育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是吉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承担单位是吉林省蚕业科学研究院,在永吉县3个柞蚕种生产企业示范,示范柞蚕场面积1500hm2,建设时间是3年。示范区项目建立了《柞蚕种繁育标准化体系》,由“基础-技术-管理-工作”4部分组成,包含蚕种繁制、蚕场管理、蚕期放养、种茧质量等53项标准化蚕种繁育技术。其中,地方标准7项,自行制定企业标准28项,标准体系具体包括品种标准、生产技术标准、工作标准、管理标准、操作规程、产品标准。通过多年示范,示范区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100%,示范面积达2000hm2以上,示范效果显著。与2019年(示范前)相比,秋种茧无微粒子病毒把数下降10%,农民户均增产100kg以上,增收约4000元。企业柞蚕种质量提高了8%以上,提高了各繁种企业的效益,增加了养殖农户收入,取得显著成效。

从短期标准化示范的情况来看,标准化生产会有效地提升永吉县各繁种企业柞蚕种的质量和产量,提高企业的效益。从长远来看,通过永吉县示范区,会带动全省柞蚕繁育企业标准化、规范化的向前迈进,为吉林省柞蚕种业和柞蚕产业发展带来新的动力[3]。

标准化体系的实施为吉林省柞蚕种标准化繁育指明了路径和方向,正在引领着吉林柞蚕种业更好更快发展。

3.4.1 品种标准更新及建立

吉林省蚕业科学研究院于2010年开始对院内保存的30余份品种,逐步进行技术资料更新及补充,创建柞蚕品种地方标准19项。《选大4号》《永青》《L7698H》等19份柞蚕品种标准的陆续通过审定,形成吉林省地方标准。同时废止《小黄皮》等4份标准。品种标准的制定对吉林省柞蚕品种规范化起到指导性作用,使众多繁种企业和柞蚕放养者,能明确掌握各个品种的特征特性。

3.4.2 生产技术标准建立

《柞蚕种繁育标准化体系》中,共有5项技术标准。2018年重新修订了《柞蚕种茧质量》《柞蚕良种繁育技术规程》2项地方标准,进一步弥补、规范了良种繁育技术参数。2019年新制定了地方标准《柞蚕生态园建设技术规范》,规范了生态柞蚕场建设和使用。项目新制定了《柞蚕保留母种繁育技术规程》《柞蚕二化一放种茧保存技术规程》2个企业标准。

3.4.3 工作标准建立

《柞蚕种繁育标准化体系》中,新制定企业工作标准8项。规范了柞蚕良种繁育工作人员职责与工作标准,从根本上对各个繁种企业的管理提出了规则上的依据。工作标准规范了柞蚕繁种单位负责人、技术人员、研发人员、库管员、安全员、财会人员等人员的任职要求、岗位职责、工作权限、工作内容等一系列具体内容,明确了不同生产经营参与者的工作内容。

3.4.4 管理标准建立

《柞蚕种繁育标准化体系》中,新制定企业管理标准7项。制定了柞蚕种繁育工作中的管理标准。管理标准规范了人员培训、应急预案处理、蚕种库管理、设备管理、实验室管理、蚕种标识和追溯以及不合格蚕种的制度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各个繁种企业的制度管理,做到“有据可依”。管理标准的实施,增强了企业工作的责任心和竞争力。

3.4.5 操作规程规范

《柞蚕种繁育标准化体系》中,新制定操作规程11项。操作规程规范了制种环节操作、仪器设备操作。具体到微粒子病毒镜检环节,离心机的转数、镜检视野的要求;发蛾室、交配时、产卵室等技术要点柞蚕制种过程中,每一个技术环节都是“环环相扣”,直接影响着种茧、种卵的质量。操作规程的制定,有利于规范化各个繁种企业的技术员,使其进一步明确、标准化各个制种环节。做到“标准上墙”,使技术员外的工作人员也能够按照规范去操作。

4 推行柞蚕种业标准化发展的建议

4.1 加强柞蚕种管理和监督检验

对于蚕种管理,有现行的农业部《蚕种管理办法》,对于柞蚕种的管理,建议柞蚕生产区的农业部门,依据《蚕种管理办法》制定与完善适合本地区的柞蚕种生产管理细则,用于柞蚕种的管理[4]。

针对现有柞蚕种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建议柞蚕种质量检验部门和省、市、县级监督机构,对本辖区内的柞蚕种进行质量监督检验。会加快推动柞蚕技术标准、工作标准、管理标准的实施工作;能够进一步规范柞蚕种的生产经营秩序,完善柞蚕生产管理体系,加强蚕种、蚕茧生产经营方面指导,杜绝柞蚕繁种生产过程中违规行为,为柞蚕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通过标准化树立“吉林柞蚕”品牌,为打造吉林柞蚕种品牌做好坚实基础。

4.2 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柞蚕种业是农业种子生产的组成部分,吉林柞蚕种业关系到吉林省乃至全国的蚕业生产。柞蚕种繁育企业是柞蚕种业的实施主体,应对柞蚕种繁育企业在柞蚕场、基础设施和检验设备投入上给予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提升企业基础实力,跟上标准化生产步伐。

随着第三次全国遗传资源普查吉林省蚕遗传资源普查技术专家组成立,日益突显出柞蚕作为吉林省特色经济动物的重要性。

4.3 科技助力种业发展

吉林柞蚕种凭借优质高产、抗病好养和性状优良的特点,深受全国各柞蚕产区的欢迎,吉林已经成为全国柞蚕种源基地。在国家对农业种业的大力支持下,吉林柞蚕种业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科研部门要加大科研投入,选育新品种,创新新技术,科学有效推进标准化实施,用科技助力吉林柞蚕种业发展。

4.4 针对性开展标准化技术服务

加大人员培训力度,确保蚕种生产质量。从源头上保证生产健康稳定发展。吉林省的柞蚕推广标准化人员队伍少,水平参差不齐,应在近期内开展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开展新技术推广。宣传柞蚕生产技术规程及行业标准。

5 结语

柞蚕种实施标准化可以更好规范繁育企业生产活动,规范市场行为,推动建立、健全的市场秩序,促进相关技术的统一和推广。通过制定和执行一系列的生产技术标准、工作标准、管理标准和操作规程,使企业内部各生产环节有机地联系起来,保证柞蚕种繁育稳步发展。推行柞蚕种标准化繁育对吉林柞蚕种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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