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目击式新闻下的新闻真实

2024-03-18 07:06
新闻传播 2024年1期
关键词:目击者公民社交

江 雨

(湖北文理学院 襄阳 441053)

在1990年,杜长久学者的《浅谈“目击式”新闻》中,就较为笼统地说明了目击式新闻的概念还有它的特点,是用直观形象来反映和报道现实。但是在当时,目击式新闻也都是由记者来完成的。一般而言,记者在报道新闻事件时往往都处在一个“第三者”的视角上,用一个局外人的身份来探讨事件真相,通过自己的眼力去记录下来。但是由于记者并不是这个新闻事件的当事人,尽管运用了很多的专业技能去报道了这些事件,但还是存在一定的主观性,所以新闻真实也在慢慢地受到一些公众的怀疑。王敏学者在《移动的边界:新闻生产中的“目击”及其变迁——一项新闻社会史考察》中,就表明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大规模的“公民目击”开始打破了记者和公民的边界,借助社交网络,形成独立于传统机构媒体之外的信息传播与诠释,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专业新闻生产者对真相的垄断和权威。进入到新媒介时代,一些处于新闻事件的当事人或者目击了新闻事件的公众开始借助互联网发布相关视频或者博文,新闻报道开始由第三人称的视角转变为了第一人称或第二人称视角。在赵如涵学者和白顺阶学者的《“在场”的变迁与“场景”的重建:新闻生产与研究中的“目击式新闻”》就将这种形式称为目击式新闻,这种人称视角的转变似乎使新闻更加真实了,可信度也大大提高,传统的新闻真实也受到了挑战。慢慢地,“目击式新闻”越来越多,但是这样的新闻形式是否就一定是百分百真实的,或者该如何更专业化地去运用这种新闻形式也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目击式新闻”的概念诠释

(一)目击式新闻的整体概念

目击式新闻顾名思义,就是目击到了第一新闻现场,并且通过在场式的写法,让读者更加有代入感。对于这个目击式新闻,研究学者们还并没有给出一个确切的定义,但一般来说,它都有“现场感”“代入感”等特点,比起一般的新闻形式要更加生动鲜明。早在1990年,陶洪便在其文章中提出,“目击新闻,顾名思义是记者用眼睛采访,并通过对现场的素描写出的新闻。……它的一个明显特征就是‘再现’”[1]。随着社交媒体平台的发展,每个人都可以在社交平台上面发表言论,除去职业新闻从业者,一些新闻事件的当事人或者目击者在社交平台发布相关信息,这样的公民目击式的新闻比起专业记者的目击式新闻来说,或许能产生更大的影响力。

(二)目击式新闻的“新内在”

在这个自媒体时代,人人都可以进行传播,新闻事件发生时,每个人都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设备记录下相关事件内容并上传到社交平台上。在这之前比较传统的目击式新闻主要是记者在现场目睹再进行写实性的报道,再通过专业的媒体进行发布。进入到了自媒体时代,可以说人人都是记者,当公众目击到新闻现场后也可以通过社交平台进行传播,并且不需要再对记录的内容做过多的加工,一段语音、一张图片、一个视频就可以构成一个目击式新闻。这种未经过加工的、原始的数据似乎就让读者觉得这样的报道呈现会更接近真实。

二、实践中的公民目击式新闻

公民目击者在发布相关新闻事件内容时并没有新闻记者这样特殊的身份,一般来说,他们只是负责记录、上传,所以他们所发布的内容有很高的客观性与真实性。未经加工的素材也在视觉上更加有冲击力,包括很多车祸现场、枪杀的事故现场等等,血腥的场景、激烈的场面还有语音等等更能吸引受众的注意力。很多公民在记录相关内容时,所使用的设备也并不是专业设备,往往只有一部手机,所以他们所记录的素材都存在着像素不高、画质不清晰、视频存在抖动、无法直观的表现新闻事件等等问题,例如在2022年11月份,就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出现了一条“山东一男子骑车三天去学校找在读书的老婆讨要说法”相关的视频,具体的内容为该女子在学校与他人谈恋爱,而男子去学校讨要说法却反而被打。所发布出来的视频画质不是很清晰、新闻主题表达的也不是很明确,但视频一发出,热度十分的高,一时间也冲上了热搜,正是由于这种原始的、很接地气的视频,质疑真实性的人也是少之又少。

公民目击式新闻除了客观性之外,还有一点就是即时性,目击者们往往都会第一时间内记录下所发生的内容。在2020年5月,非洲裔美国人弗洛伊德在明尼阿波利斯市街头,遭肖万跪压颈部数分钟导致死亡。该事件的公民目击时间拍下了视频并上传到了社交网站上也引起了很大的热度。还有2021年7月20日,河南郑州发生了特大水灾,城市里到处都是积水,地铁里漏水情况更是严重,也导致了多人遇难。在这场事故中,很多公众都记录下了事故现场的情况,有些视频里我们可以看出地铁里面的积水已经到了一个人的高度。这些素材都是公众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记录并上传的,没有了专业新闻记者的加工,这样的原始素材加上即时性的加持更能吸引受众的注意力,也能增强受众对该新闻事件的可信度。公民目击式新闻流程十分简单,没有了额外的加工的程序,这样的新闻距离客观真实似乎也近了一步,在目前的报道方式中十分流行。

但一个事件是没有绝对客观和真实的,公民目击者在发布相关新闻事件时也会伴随着一定的主观性。以往的专业新闻记者在发布相关新闻稿时尽量都会使用客观的词语,但如今目击者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的未经专业媒体审核的内容,并不使用平衡话语或声称客观,而是自然呈现出对事实的主观化、个人化、情感化解读[2]。这种主观性并不是传统新闻中专业新闻记者有意无意通过新闻报道而传递出来的主观性。在公民目击式新闻中,这种主观性是当我们代入到了拍摄者的第一视角之后,我们的判断往往也会受到这个第一视角的影响,并且这个影响是不容小觑的,甚至会导致我们无法认清事件的真相。例如在一个车祸事故现场中,如果受伤的人躺在地上拍起了事故现场的相关视频,那么,我们会运用共情能力并代入到第一视角,理所应当的认为受伤的人就是受害者,对于事故是没有责任的,但是事实有的时候并不是这样的,也许受伤的人也是事故的肇事者。这也是由于所拍摄的视频无法提供一个完整的事件环境供人们去判断所以才导致了这样的误差,这也是公民目击式新闻存在的弊端。

三、公民目击式新闻的优化

公民目击式新闻所传播的目击者内容是很珍贵的第一手材料,它具有处在新闻中心的目击者所目睹到内容的独特价值,但是目击者内容在上传到社交平台的时候由于缺乏把关、没有具体的条例规范去约束,这样的新闻形式其实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到底有没有客观性与真实性、传播的内容是否符合伦理规范、对于出镜的人有没有侵犯到他们的肖像权与隐私权等等,所以对于公民目击式新闻还需要一个专业化的框架去将它优化。

(一)主流媒体与公民的“梦幻联动”

公民目击式新闻本质上来说也是UGC的表现,各大主流媒体也应把握住这个大量UGC涌现的机会。主流媒体可以主动与公众进行联系,将公众所拍下的视频或者照片作为一篇新闻报道的素材。主流媒体可以主动将原始的“目击者内容”利用起来,对其进行二次加工再进行严格的把关,比如对无法直接呈现的内容打上马赛克、运用相关技术将视频画质变得清晰、将视频重新进行编辑重点呈现新闻主题等等。这样的做法不仅可以获得同样的新闻传播的热度,而且优质的目击者内容也能使效果更好,社会效益也会大大增强。主流媒体与公民目击者之间的深度合作,二者相互融合相互替补,或许可以形成一个专业的新闻报道形式。让公民记录新闻更专业,也让主流媒体更接地气更接近基层,同时也能更接近真实性与客观性。在抖音短视频平台上,很多主流媒体官方抖音号,例如湖北日报、杭州日报等都会采用目击者内容,再在这基础上进行编辑、二次采访,一个由公民所记录的原始素材也可以充分利用起来作为新闻来报道。

(二)培养公民的专业目击能力

一般来说,新闻事件发生的时候是不缺目击者的,但在以前互联网还并不发达的时候,主要是依靠专业新闻记者对目击者进行采访从而获得相关信息,这种通过语言进行转述的方式很多时候很多重要信息也是无法传达到位,甚至也会错过很多重要的信息或者新闻事件。进入到互联网时代,各种技术层出不穷,5G、物联网、VR、AR等等,多种技术的加持以及设备的迭代更新,以及现在人们的记录欲望与分享欲望爆棚,无论是何时何地发生的新闻事件,只要有公民目击者,该事件都会在一定程度上被记录下来,并且在第一时间内上传到社交网站上,让更多的人能够看到并关注该事件,引起受众的强烈讨论,甚至在有了更多的受众的关注下,一个新闻事件就能够有了进展或者得到解决。例如在2022年的7月,就有网友在某社交平台上爆料在南京的九华山公园玄奘寺内供奉了4名南京大屠杀侵华日军战犯的牌位,此帖一出,就立马引起了网友的众怒。南京警方在关注到此事件后也立马介入了调查,在事件被曝不久后,南京警方通报了相关情况,表明这些牌位都是由吴啊萍所供奉的[3],同时该寺院也做出道歉表示会进行整改、该地区的宗教局相关负责人也被停职调查。正是由于“热心网友”的爆料,加上众多网友的持续关注,该事件才能得到解决,坏人也落入法网。

这事实上是媒体社会责任向公民社会的一种延展,让“目击并公开”(eyewitness and publicize)成为数字时代公民履行记录和传播公共事件的一种普遍性的社会义务[4]。所以我们公民应该要重视“目击”,重视每一个新闻事件,放大我们的社会责任感,让公民形成一种文化自觉,与专业媒体一起共筑一个成熟的新闻框架。基于此,专业媒体可以建构一个专门的通道供这些公民目击者使用,该通道可以设置一些把关程序,筛选掉那些不符合法律规范和平台规范的素材,也可以由专业的新闻记者与其进行对接,让一个不怎么专业的原始素材变得专业起来。

四、公民目击式新闻与新闻真实

这种新兴的公民目击式新闻有没有做到新闻真实,也许有的新闻的确是客观真实的,有的新闻也会存在一定的虚假,最终的真假判定可能也是多方面的。公民目击式新闻的传播主体并不仅仅是一个,有时是多个目击者所进行传播的,传播主体越多,呈现的目击者内容也就越多,也许离新闻真实就越近,抛去了专业新闻记者身份的局限,他们可以随意发布相关内容,每个目击者所发布的视角也是不同的,更利于受众全方位地了解新闻事件。公民目击式新闻所建构的话语体系对于受众来说更易于接受,该新闻的可信度也会大大增强。

但是公民作为传播主体,终究不是专业的,公民目击式新闻在发布过程中缺少把关机制,若一不小心发布了虚假新闻,造成的社会影响也是巨大的,面对这种目击者内容很多受众的第一反应都是会无条件的相信。在2022年的5月份,有博主在某社交平台上发布视频并爆料哈尔滨一洗车店老板被活活烧死,在该帖的评论区博主还上传了一份疑似受害人家属提供给警方的材料,并且凶手是一个名叫“大河子”的人,一时间众多网友都在关注大河子的去向,但在随后又有一位博主进行爆料,被汽油烧的人因洗车泵被收走怀疑是大河子举报,把汽油倒自己身上并点燃。大河子夫妇施救过程中还受了伤,但是水灭不了汽油着的火,人还是没救回来。现在大河子录完笔录已经被放出来了。之后哈尔滨警方也通报该事件是为死者自焚[5]。人们往往都会相信自己所看见的,也倾向于听取伤者的话,才导致了这样一个反转新闻的出现,这种病毒式的目击者内容对于新闻真实来说会产生更加严重的问题。

所以我们无法判定目击式新闻对于新闻真实的影响。但我们肯定是希望目击式新闻能够帮助我们去接近新闻真实,这需要依靠多方面的力量,专业的主流媒体、公民的媒介素养等等,各主体应当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取长补短,使公民目击式新闻真正做到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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