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记者 吕悦
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
在强力推进创新深化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奋力谱写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新篇章的进程中,浙江如何扛起“在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上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以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激活科技创新“一池春水”?
2023 年,省科技厅坚持破立并举,通过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攻坚、推动政策法规叠加发力,全力打造最优创新生态省份,让创新源泉充分涌流。
创新之道,唯在得人。为了激励广大科技人员勇于创新、大胆创新,浙江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改革部署,通过政策先行,加速建立系统性、多层次的科技人员激励体系,为释放人才创新活力提供“硬核支撑”——
深入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强化激励措施、细化减负措施,为青年科研人员“轻装上阵”注入了一针“强心剂”;2023 年4 月,制定实施“科技激励15 条”,加快建立更大力度激励创新的制度政策体系,最大限度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
一系列政策“组合拳”、一道道改革“加减法”,深化了全链条设计、一体化部署的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实施机制改革,进一步突出使命贡献导向,激励科研人员担纲大任,推动之江大地重大科技成果不断涌现。据统计,2023 年度,浙江“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立项566 项,新攻关取得108 个重大科技成果。
激发科研积极性,不仅要创造良好的科研生态,还要以“真金白银”的激励,提升科研人员的获得感。
据了解,在浙江大学,学校科研人员本人创办的企业可申请3 年免费使用科技成果许可,通过“我的成果我做主”,有效激发了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而这,正是浙江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省科技厅不断健全体现知识价值导向的薪酬分配机制,通过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单列管理等措施,强化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对科研人员的长期激励,解除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后顾之忧”。目前,浙江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单位已从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5 家单位扩大到41 家,累计赋权577 项成果,其中已转化成果509 项、转化金额近2.2 亿元。
“科技激励是促进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也是释放科技创新潜力、激发人才创造活力的重要渠道。要坚持使命与贡献并重、物质与精神并举、激励与约束并行,构建有利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激励机制。”省科技厅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发明专利能以“先用后转”的新模式许可企业免费试用。这一“试”,既解了企业的技术需求之“渴”,也搭起了后续高校和企业深度合作的“桥”,为科技成果转化注入了新动能。
“先免费试用、后付费转化”是浙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制度创新,不仅能减少因信息不对称、供需不匹配带来的交易成本,也降低了中小企业承接转化科技成果的风险,有效提升了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近年来,浙江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省市县三级联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集成改革扎实落地,“招拍挂、股改投”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做法被中央深改办《改革情况交流》刊发。
改革措施行之有效、改革成果来之不易,如何以法律形式固化加深?
为进一步完善体系化、法治化的科技创新权益保障机制,2023 年12月1 日,时隔12 年后再度修订的《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作为浙江科技创新领域具有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性作用的地方性法规,修订后的《条例》,进一步突出了科技创新战略地位,抓关键、补短板、强弱项,集中力量培育打造创新发展新动能。
《条例》充分吸纳浙江支持企业牵头承担科技项目、推行科技成果“先用后转”、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实施亩均研发投入评价等改革经验做法,对一系列问题进行了细化保障——明确鼓励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的研究开发费用达到一定数额的,按照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等政策优惠;明确加快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浙江路径,系统布局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进一步完善“先用后转”的制度内容,推动技术转移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一站式服务……
可以看到,科技创新活水源源不断,离不开法治力量的“保驾护航”。修订后的《条例》,紧扣当下加强基础研究、推动成果转化等促进科技进步的关键问题,正体现出了浙江以法治力量护航科技强省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心。
2023 年是浙江推进科技领域法治建设的重要一年,《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颁布出台,《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实施,科技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以法治方式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科技创新,是新时代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的一个鲜明特征。要确保各项政策法规落地落细、取得实效,为我省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省科技厅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区域创新能力蝉联全国第四;杭州市、宁波市等10 个城市登上全国城市创新能力百强榜,数量居全国第三;嘉善县、德清县等8 个县(市)成功获批建设第二批国家创新型县(市),数量居全国第二……2023 年,省科技厅全力打造全域创新体系、营造良好创新生态,交出了推动市县科技创新能力跃升的“高分答卷”。
据了解,为了建立健全深入开展争先创优的长效机制、激发市县创新澎湃活力,浙江在全国率先开展“科技创新鼎”评选,每年编制发布省市县三级科技创新指数,构建科学全面的科技进步统计监测体系和导向明确的市县党政领导考核评价体系。此外,省科技厅还以成绩单的形式,对11 个设区市的科技创新成效和短板进行通报。
在2023 年11 月召开的全省创新深化大会上,浙江授予杭州市、杭州市西湖区等12 个市、县(市、区)“科技创新鼎”。此次获鼎的各个地方,都在推动科技创新工作上作出了自己有代表性的探索,折射出了充满活力的区域创新生态。
唯创新者能扛鼎。以“科技创新鼎”为抓手的争先创优机制,不仅有效激发了各地真抓实干、比学赶超的积极性,也持续推动各地以科技创新为引擎催生发展新动能。
在省市县联动推进创新发展的机制下,浙江省市县科技创新工作的特色路径越来越鲜明——2023年,杭州市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温州市技术产权证券化试点等4 个实践案例被科技部收录推广;新昌县“小县大科技”县域科技创新经验在全国推广;安吉县绿色创新发展、缙云县山区县跨越式创新发展、嘉善县开放协同创新等3 个县域科创经验在科技部《科技工作交流》刊发……
立改革之桅,扬法治风帆,浙江已形成科技创新蓬勃发展的生动局面。“下一步,省科技厅将继续强化政策保障、优化创新布局,营造良好创新生态,为省域创新能级跨越提升注入强劲动能。”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