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月娥 张吉国
(山东农业大学,山东 泰安 271018)
中国和印度作为两大新兴经济体,在世界经济增长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中印建交70多年来,在各领域的交流合作日益深化,尤其是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两国贸易额由2002 年49.45 亿美元增至2020 年875.68 亿美元。中印作为农产品生产和贸易大国,在农产品贸易网络中占据核心地位,中印农产品贸易发展将助力“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稳步推进(詹淼华,2018;张彤璞和韩洋,2017)。[1,2]但长期以来,中印农产品贸易发展缓慢,2020 年双边农产品贸易额仅为32.4 亿美元,在两国贸易总额中的占比为3.7%。其中,中国对印度的农产品出口额在中国农产品出口总额中的占比不到1%;中国从印度的农产品进口额在中国农产品进口总额中的占比不到3%。中印农产品贸易发展滞后与双边贸易总体发展趋势及两国农产品贸易大国地位极不相称,因此研究中印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和依存度,对于推动两国农产品贸易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学界关于中印农产品贸易互补性的研究成果颇丰。刘彬凤(2020)指出,中印两国农业投资互补性较强,农产品贸易规模不断扩大。[3]任育锋等(2020)认为,中印还未形成真正互为开放的农产品贸易市场,农产品贸易合作尚有较大潜力可挖。[4]Sharma(2008)指出,如果不把棉花考虑在内,中印两国农产品贸易的互补性指数将会大大降低。[5]魏素豪(2018)的研究结果表明,中国和印度同为“一带一路”贸易区,双边贸易以农产品贸易为主,农产品贸易联系相对紧密。[6]黄春全和司伟(2012)认为,中国与印度在较多类别农产品贸易上存在紧密关联,农产品贸易具有较强的互补性。[7]孙致陆和李先德(2013)的研究结果表明,2004 年以来中印农产品贸易竞争度有所下降,两国在相同市场上的农产品出口结构存在较大差异。[8]耿仲钟和肖海峰(2015)指出,由于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政策不同,中印优势农产品间的差异明显,具有较强的产业间互补性,产业内贸易水平很低。[9]林涛和黄银锻(2020)发现,中国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在印度市场优势明显,而印度的土地资源密集型农产品在中国市场优势明显,这使两国农产品贸易得以互补。刘雪娇(2013)指出,2000—2011 年,中国与印度农产品贸易总体上以产业内贸易为主,两国在HS 第14章、23章、53章的农产品贸易属于产业内贸易,在其他章目的农产品贸易属于产业间贸易。[11]总体来看,中国农产品出口与印度农产品进口的互补性不强,而印度农产品出口与中国农产品进口的互补性较强。此外,中印农产品贸易的互补性主要来自比较优势不同,但对于各自具有比较优势的具体农产品种类,学界的相关研究结论并不一致。孙东升(2012)的研究表明,蚕丝、羊毛、猪鬃、水果、调味香料和食糖是中国对印度净出口农产品,而棉花、水产品、饲料和油脂是中国自印度净进口农产品。[12]司伟(2012)指出,中国对印度出口的农产品以劳动密集型为主,自印度进口的农产品主要以土地资源密集型为主。[13]
综上,学界关于中印农产品贸易的研究文献大多以贸易竞争和互补关系为主,较少考虑贸易的相互依赖和融合程度,且基于数据来源等方面的问题,研究结论并不一致。笔者选取2002—2020年中印农产品贸易数据,从贸易互补性和依存度两个角度对中印农产品的贸易合作关系进行分析。首先,对中印农产品在国际市场及双边贸易中的互补性、互补类型及具体的互补农产品种类进行分析。其次,利用贸易份额指数、贸易结合度指数、HM 指数对双边农产品贸易依存度进行研究,以更好地理解中印农产品贸易合作基础,为促进中印农产品贸易进一步发展提供理论参考。
自2001 年12 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对外贸易环境和贸易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以中国入世为起点,选取2002—2020年中印贸易数据进行分析。农产品贸易数据均来自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包括第0 类、第1 类、第2 类的21 章、22章、26章(除266、267、269)、29章及第4类,并分为大宗农产品、食用畜产品、非食用畜产品、园艺产品、水产品、饮料烟草类和其他类农产品共7个大类。
1.贸易互补性分析
从贸易互补程度、互补类型、互补产品3个维度对中印农产品贸易互补性进行分析。首先,采用竞争力斯皮尔曼等级相关系数测度中印两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互补程度,同时采用贸易互补指数衡量中印双边农产品贸易的互补程度。其次,采用GL 指数,从产业间和产业内贸易角度具体分析中印农产品贸易互补性的类型。最后,采用比较优势指数分析中印具有互补潜力的农产品种类。
(1)斯皮尔曼等级相关系数
Jayawickrama & Thangavelu(2010)指出,两国贸易竞争力的关联程度是测度两国究竟是贸易竞争还是贸易互补关系的重要指标,即通过对两国不同农产品竞争力排名进行分析,相关度高表示两国农产品本质上为相互替代关系,反之则表示两国农产品本质上为互补关系。[14]计算公式为:
其中,j表示不同农产品,n表示农产品数量,dj表示两国j农产品比较优势的差距。ρs取值范围为(-1,1),取值为正表示两国农产品在世界市场上以竞争型为主,取值为负表示两国农产品在世界市场上以互补型为主。
(2)贸易互补性指数
贸易互补性指数(Trade Complementarity Index,TCI)是用加权贸易的方法衡量一个国家所有产品的相对出口份额和另一个国家相对进口份额的匹配程度。计算公式如下:
(3)产业内贸易指数
G-L指数是当前普遍使用的测算产业内贸易的指标,由Grubel & Lloyd(1975)提出。[15]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Xi和Mi分别表示i产品的出口额和进口额,GLi取值范围为[0,1],取值为1 表示该产品进口额等于出口额,完全是产业内贸易;取值为0表示该产品只有进口或只有出口,完全是产业间贸易。一般认为,GLi指数大于0.5 表示该产品以产业内贸易为主。
此外,产业内贸易分为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是由于产品外观、品牌等方面差异引起的贸易,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是由于产品质量差异引起的贸易。Greenaway &Milner(1995)借助进出口产品的单位价值,对水平型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进行区分。[16]计算公式如下:
(4)比较优势指数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用来衡量一国某产品的比较优势。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RCAij表示i国j类产品的比较优势,Xij、Xwj分别表示i国、世界j类产品的出口额,Xit、Xwt分别表示i国所有产品、世界所有产品的出口额。RCA指数大于1表示该国具有比较优势,RCA指数小于1表示该国不具有比较优势。
2.贸易依存度分析
借鉴张雨佳等(2017)的分析方法[18],从贸易绝对依存度、相对依存度、依存对称性3个维度对中印农产品贸易依存度进行分析,分别采用综合贸易份额指数(Baldwin,2002)[19]、贸易结合度指数、HM 指数(Fagerberg,1995)[20]进行测度。各指数计算公式分别表达如下:
其中,Sij表示i国与j国的综合贸易份额指数,反映两国贸易绝对依存度,数值越大说明两国贸易依存度越强;TIIij表示两国的贸易结合度指数,取值大于1 表明两国贸易联系紧密,小于1 则表明两国贸易联系松散;HMij表示两国之间的依存对称性指数,取值范围为(0,1),取值越大表明双方依存度越高。Xij、Xji分别表示i国与j国向对方的出口额;Mij、Mji分别表示i国与j国自对方的进口额;Xi、Xj、Mi、Mj分别表示i国、j国的出口总额和进口总额。
1.中印农产品在世界市场的互补程度
2002—2020 年,中印农产品RCA指数、斯皮尔曼等级相关指数均大于0(如图1所示),说明中印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以竞争型为主,互补性较低。斯皮尔曼等级相关性指数波动较大,整体小幅下降,说明竞争性有所减弱。2020 年,中印农产品RCA指数排名前10 位的有4 类农产品相同,包括丝绸(261)、茶及其伴侣(074)、香料(075)、甲壳、软体动物水产品(036)。其中,中印丝绸出口额分别居世界第一、第五位,茶叶出口额分别居世界第一、第三位,香料出口分别居世界第二、第一位,甲壳、软体动物水产品出口分别居世界第二、第一位,表明两国在世界市场面临较强竞争。两国在经济发展阶段、资源禀赋方面具有一定相似性,同为世界人口尤其是农业人口大国,劳动力资源较为丰富,在劳动力密集型农产品尤其是园艺产品上均具有比较优势。此外,两国水产品资源丰富,水产品均具有较强比较优势,面临较强竞争。
图1 2002—2020年中印农产品RCA指数斯皮尔曼等级相关系数
2.中印双边农产品贸易互补程度
尽管中印农产品在世界市场以竞争型为主,但在部分农产品上仍然存在贸易互补的可能性。对中印双边农产品贸易互补性进行分析,发现总体上中国对印度的农产品贸易互补性较低,而印度对中国的农产品贸易互补性较高(如图2所示)。就中国而言,2010 年之前,中国对印度的农产品贸易互补指数均大于1,但总体呈下降趋势,说明双方农产品贸易具有互补性,但互补性逐渐减弱;2011 年之后,中国对印度的农产品贸易互补指数均小于1且持续下降,说明中国对印度的农产品贸易不具有互补性。就印度而言,2002—2020 年,印度对中国的农产品贸易互补性虽有波动,但总体上互补性较强,即印度农产品出口较好地吻合了中国农产品进口需求。总体看,2002—2010 年,中印农产品贸易互补性较好,中印农产品出口均与对方农产品进口具有互补性;2011—2020 年,双边农产品贸易互补性下降,中国农产品出口对印度农产品进口不再具有互补性,印度农产品出口对中国农产品进口仍保持互补性,但互补程度下降。
图2 2002—2020年中印农产品贸易互补指数示意图
对比看,中国对印度农产品贸易互补性较低,即中国对印度的农产品出口未能很好地契合印度农产品进口需求。2002—2020 年,中国对印度出口第一大农产品为丝绸,在中国对印度农产品出口总额中的占比在30%左右,但基于印度国内丝绸产量不断增长,其市场对进口丝绸的需求逐渐减少,丝绸进口额年增长率仅为0.14%,在印度农产品进口总额中的占比由3.86%降至0.73%。印度进口的主要农产品如固定植物脂肪油脂、水果和除油类坚果的进口额增长迅速,但中国在这两种农产品上并不具有比较优势,对印度的出口较少。此外,印度的蔬菜进口增长较快,但中国却未能很好地发挥蔬菜的比较优势,对印度的蔬菜出口与印度的蔬菜进口增速不相匹配,在印度蔬菜进口总额中的平均占比仅为3.39%。相对而言,印度对中国的农产品出口较好地迎合了中国的农产品进口需求,尤其是印度对中国出口的棉花、固定植物脂肪油脂,较好满足了中国的市场需求,弥补了中国的比较劣势。2002—2020 年,中国自世界植物脂肪油脂的进口额由9.50 亿美元增至48.35 亿美元,年均增长10.70%,其中自印度的植物脂肪油脂进口额由0.04 亿美元增至3.84 亿美元,年增长33.08%,在中国植物脂肪油脂进口总额中的占比由0.42%升至7.94%。
1.中印双边农产品产业间、产业内贸易
总体看,2002—2020 年,中印农产品产业内贸易G-L 指数低于0.5(见表1),说明两国农产品贸易产业内贸易水平较低,以产业间贸易为主。具体分析,中印绝大多数农产品种类以产业间贸易为主,仅园艺产品以产业内贸易为主;两国大宗农产品、非食用畜产品比较优势差异较大,其中印度大宗农产品具有较强比较优势,处于贸易顺差,而中国大宗农产品具有比较劣势,处于贸易逆差;中国非食用畜产品尤其是丝绸具有很强的比较优势,丝绸出口保持较大贸易顺差,而印度丝绸比较优势相对较弱,基本保持贸易逆差;中印水产品均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是两国农产品出口顺差的重要来源,但由于印度水产品进口额非常小(2020 年水产品进口额仅1亿美元),因此双边水产品产业内贸易程度非常低。此外,中印其他类农产品、食用畜产品、饮料烟草类均以产业间贸易为主。
表1 2002—2020年中印农产品产业内贸易(G-L)指数
中印园艺产品以产业内贸易为主,G-L 指数均值高于0.5。园艺产品多为劳动力密集型农产品,两国均具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同为世界园艺产品出口大国,2020 年中印园艺产品出口占世界园艺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分别达8.03%、2.07%。基于生产条件和技术差异,两国园艺产品存在水平型和垂直型差异。中国园艺产品出口以蔬菜和蔬菜制品为主,印度园艺产品出口以香料为主。此外,两国园艺产品存在质量差异,这有利于提升双边园艺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水平。
2.中印园艺产品产业内贸易互补类型
区分水平型或垂直型产业内贸易类型,进一步对园艺产品产业内贸易类型进行分析。总体看,中印园艺产品贸易以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为主,多数年份中国处于负向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即中国对印度园艺产品出口与进口单位价值比值小于0.75(见表2)。由于农产品的生产过程相对简单,不同于工业制成品的国际分工细化现象,农产品贸易以垂直产业内贸易为主(刘红梅,2012)。但2008 年、2009 年、2016—2020年,中国对印度园艺产品的出口价值有所提高,中印园艺产品贸易转为水平型产业内贸易。
表2 中印园艺产品出口、进口单位价格比
具体分析,2002—2020年,中国蔬菜、水果及除含油坚果、茶叶贸易以负向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为主(见表2),出口单位价值远低于进口单位价值。3种园艺产品均呈现由负向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向水平型产业内贸易转变的趋势,原因在于长期以来中国园艺产品出口主要依赖价格优势。2002—2020 年,中印蔬菜及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蔬菜水果汁、香料贸易以水平型产业内贸易为主(见表2)。其中,蔬菜及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蔬菜水果汁均由负向垂直型产业内贸易逐渐转向水平型产业内贸易,而香料基本保持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可见,中国园艺产品的出口单位价值上升,这得益于中国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以及农产品附加值提升。
综上,中印园艺产品以负向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为主,但中国园艺产品出口单位价值逐渐上升,园艺产品贸易逐渐转向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水平型产业内贸易的发展有助于减少双边贸易摩擦,有助于促进双边贸易持续健康发展。
1.中印具有产业间贸易互补潜力的农产品
比较优势差异是形成贸易互补性的基础。中印具体农产品比较优势分析结果表明,两国在多种农产品上具有产业间贸易互补性(见表3)。中国具有比较优势而印度具有比较劣势的农产品包括糖果(062)、蔬菜(054)、蔬菜制品(056)、果类制品(058)、果汁和蔬菜汁(059)等11 类;印度具有比较优势而中国具有比较劣势的农产品包括大米(042)、棉花(263)等9 类。具体分析:第一,2002—2020 年,中国依赖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和海域、水产资源,园艺产品、水产品的比较优势增强,而印度优势农产品种类变化较大,大宗农产品优势逐渐增强,其余农产品种类比较优势逐渐削弱。第二,中国农产品加工产品比较优势增强,蔬菜制品、果类制品、水产品制品、糖制品具有比较优势,且呈上升趋势;印度比较优势主要集中在初级农产品,加工产品比较优势较弱,表明两国在这些领域存在贸易互补空间。总体看,2002—2020 年,中印向对方市场出口的具有优势互补性农产品占各自出口总额的比重均值分别为25.58%、50.6%,说明中国对印度的农产品出口未能很好地利用两国比较优势差异,没有很好地发挥贸易互补潜力;而印度对中国的农产品出口较好地利用了比较优势差异,发挥了两国农产品贸易的互补性。
表3 中印一方RCA均值大于1、另一方小于1的农产品种类
2.中印具有产业内贸易互补潜力的农产品
中国和印度部分农产品均具有比较优势(见表4),因此两国在这些农产品方面可能具有较强竞争性。除丝绸外,中国在其他产品上的比较优势均低于印度,竞争力低于印度。基于两国在这几类农产品的具体产品种类和质量差异,也可能会存在产业内贸易空间。对中印这几组产品与世界产业内贸易情况的分析表明,2002—2020 年,中国甲壳类、软体动物水产品(036)、未加工烟草(121)、其他固定植物油种子(223)、未加工植物材料(292)的平均产业内贸易指数分别为0.66、0.80、0.66和0.62,表明中国这4类农产品以产业内贸易为主。印度仅其他固定植物油种子(223)以产业内贸易为主,产业内贸易指数为0.77。此外,2016—2020 年,印度未加工植物原材料(292)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升至0.5 以上,转向以产业内贸易为主。综上,尽管中国和印度在固定植物油种子、未加工植物原材料均具有比较优势,但两国同时大量进口和出口这些农产品,致使这两组农产品存在产业内贸易互补空间。中印在丝绸、烟草、茶叶等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均小于0.5,产业内贸易互补空间较小。
表4 中印RCA均值均大于1的农产品
从双边农产品贸易额在两国GDP、农产品贸易总额中的占比看,中印农产品贸易在各自农产品贸易和经济中所占地位较低(见表5)。2002—2020年,两国农产品贸易额在各自农产品贸易总额中的占比均在10%以下,在各自GDP 中的占比均不到1%,这与两国作为农产品生产和贸易大国的地位不符。从变化趋势看,中印农产品贸易额在中国经济中的占比总体呈波动下降趋势,在印度经济中的占比波动较大,总体上略有上升。
表5 中印农产品贸易额在各自经济中的占比单位:%
就中国而言,中印农产品贸易额在中国农产贸易总额、出口、进口和中国GDP 中的占比均很小,且总体呈下降趋势;就印度而言,中印农产品贸易额在印度农产品贸易总额中的占比呈先升后降趋势,其中在印度农产品出口额中的占比呈显著上升趋势,在印度农产品进口额中的占比呈下降趋势。
对比分析,中印农产品贸易额在中国农产品贸易总额和经济中的占比显著低于其在印度农产品贸易总额和经济中的占比,中印农产品贸易对中国的重要性有待提升。此外,中国对印度农产品出口在中国农产品出口总额中的占比低于进口的同类占比,而印度对中国农产品出口在印度农产品出口总额中的占比高于进口的同类占比,表明相对进口而言,中国对印度的农产品出口发展明显不足,中国在中印农产品贸易中由贸易顺差转入贸易逆差,且逆差逐渐增大。
1.中印农产品贸易绝对依存度
中国和印度农产品贸易绝对依存度较低,绝大多数年份综合贸易份额指数低于10%,说明总体上两国农产品贸易依存度较低。从变化趋势看,中印农产品综合贸易份额指数呈现显著的先升后降趋势,由2002 年的4.29%升至2009 年最高值12.29%,之后持续下降,2017 年降至3.42%,2020 年回升至5.12%(见表6)。说明2009 年之前,中印农产品贸易依存度呈逐渐加强趋势,但2010年之后中印农产品贸易依存度逐渐下降。
表6 中印农产品贸易依存度指数
2.中印农产品贸易相对依存度
2002—2020 年,中印农产品贸易结合度呈显著下降趋势。其中,2002—2009 年(2006 年除外),中印农产品贸易结合度指数均高于1,但持续下降,由2002 年的最高值1.63 降至2009 年1.10,说明该时期中印农产品贸易关系较为密切,但密切度逐渐下降;2010 年之后,中印农产品贸易结合度指数均低于1,且持续下降,由2010 年的0.90 降至2020 年0.49,说明该时期中印农产品贸易关系比较松散,且松散度加剧(见表6)。
3.中印农产品贸易依存对称性
中国与印度间的农产品贸易依存不对称性非常明显,印度对中国农产品市场的依存度显著高于中国对印度农产品市场的依存度。中国农产品出口对印度的依存度非常低,HM 指数在1%左右,多数年份的HM 指数低于1%;印度农产品出口对中国的依存度相对较高,2002—2020 年HM 指数在2009年达到最高值11.61%。从变化趋势看,中国农产品出口对印度的依存度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变化不大;印度农产品出口对中国的依存度波动明显,呈显著先升后降趋势(见表6)。
总体看,中印农产品贸易依存度较低、贸易依存不对称性显著,原因在于双边农产品贸易仍面临较多壁垒,贸易成本较高。首先,目前两国间尚未达成自由贸易协定,而且印度已主动退出RECP 协议。其次,印度贸易自由度较低,2002—2020 年印度贸易自由度平均值仅52.33(根据The Heritage Foundation 数据计算得出),印度农产品市场开放度尤其低,农产品进口平均关税在30%以上,中国对印度的农产品出口仍面临较高贸易壁垒。此外,中国对印度农产品出口结构单一,丝绸出口额在中国对印度农产品出口总额中的占比在30%以上。近些年来,中国对印度的蔬菜、水果等园艺产品出口在农产品出口总额中的占比有所增长,但总体上出口产品集中度仍然较高。这些因素均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双边农产品贸易发展滞后、贸易依存度较低,尤其是中国农产品出口对印度市场的依存度更低。
第一,中印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互补性较低;双边贸易中,中国对印度农产品贸易总体互补性较低,印度农产品出口对中国农产品进口的互补性较高,中国对印度的农产品出口未能很好地与印度农产品进口结构相吻合,而印度对中国的农产品出口与中国农产品进口结构吻合度较好。
第二,中印农产品贸易总体以产业间贸易为主,产业内贸易水平较低。双边主要农产品贸易种类中,大宗农产品、非食用畜产品均以产业间贸易为主,仅园艺产品贸易以产业内贸易为主。园艺产品以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为主,中国总体处于负向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但部分园艺产品尤其是园艺产品制成品逐渐转为水平型产业内贸易。
第三,基于比较优势差异,中国和印度在蔬菜、蔬菜制品、棉花等20类农产品上具有较强产业间贸易互补潜力。两国在部分农产品上均具有比较优势,其中在植物油种子、未加工植物原材料上存在产业内贸易的互补空间和贸易潜力。
第四,中印农产品贸易依存度较低,绝对依存度和相对依存度均不高,尤其是2010 年之后,中印农产品贸易绝对依存度和贸易密切程度均显著下降,而且贸易依存不对称性显著,印度对中国农产品市场的依存度显著高于中国对印度农产品市场的依存度。
第一,加强中印发展战略对接,深化两国在农业领域的合作。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与印度“15 年发展愿景”“印度制造”等发展战略的对接,通过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推动中印贸易合作;建立中印农产品贸易信息交流平台,充分发挥中印作为农产品生产和贸易大国的作用,逐步取消农产品贸易壁垒,扩大对印度农产品出口,减少农产品贸易逆差,促进两国农产品贸易健康发展。
第二,充分发挥中印各自农产品的比较优势,优化农产品贸易结构。发挥中国在非食用畜产品、园艺产品的比较优势,在保持中国丝绸等传统优势产品出口的同时,重点扩大对印度的园艺产品出口,不断降低产品集中度,促进出口产品结构多样化;加强对印度市场农产品需求的研究,对其市场需求较大或增长较快的农产品进行研究;结合中国实际,有针对性地扩大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出口,提高中国农产品出口与印度农产品进口的吻合度;充分利用印度在大宗农产品的比较优势,适当增加自印度的大宗农产品进口,弥补中国大宗农产品的比较劣势,做到优势互补,互利互惠。
第三,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差异化,推动中印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发展。通过科技进步、品牌建设、农产品加工等,提高农产品质量,进而提高中国农产品在印度市场的竞争力;深化专业化分工,根据各自优势、生产环境和生产条件进行专业化生产,提高两国农产品差异化;充分挖掘两国消费者对农产品包装、口感、营养等方面的需求差异,发挥各自市场的水平差异型优势,促进中印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