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长安 李继豪
胡适的《尝试集》作为“中国新诗的源头性作品集”①,是新诗研究中一个不断回返的起点,其百年阅读史上的主流读法,是将之置于新诗发展历史中,强调其作为“开山之作”的尝试性贡献与历史地位,搁置或贬抑其诗性追求和艺术价值。废名在《谈新诗》一书中,以对“新诗”的共时性理解介入具体诗作,聚焦诗歌“内质”,背离了主流读法的历史理性逻辑,开创了《尝试集》的另一种读法。近年来,关于废名诗论的研究成果日益丰富,但废名对《尝试集》的解读并未受到特别关注。事实上,废名的《尝试集》读法不仅从“新诗”之维对《尝试集》阅读史上逐渐固化的主流读法构成挑战和反拨,还暗含了现代“诗质”建构的另一种视野。本文将从《尝试集》的主流读法谈起,分析废名关于《尝试集》的“另一种读法”,在揭示废名读法独特性的同时,推进对《尝试集》的价值重估。
一、《尝试集》百年阅读史上的主流读法
《尝试集》自1920年初版问世以来,一直伴随着争议。胡先骕断言《尝试集》中大量诗作“皆仅为白话而非白话诗”②,朱湘直斥《尝试集》“内容粗浅,艺术幼稚”③,草川未雨认为《尝试集》“只有提倡时的价值,没有作品上的价值”④。当然,亦有论者抱着“了解之同情”,例如,陈子展在《最近三十年中国文学史》一书中将《尝试集》的“真价值”总结为“与人以放胆创造的勇气”⑤;苏雪林声称:“假如我们要著一部新诗史,明义开宗第一章的地位,不得不把来让给胡适的《尝试集》”,理由是胡适“是新诗国度里探险的第一人”和“《尝试集》的出世最早”⑥。这些来自当年历史现场的论断被后世研究者频频引述,尽管某些绝对化、极端化的主观表述已被置换为与学术话语相协调的折中之论,但目前学界对《尝试集》的评说仍主要延续前者的视域,例如,有研究者如此界定《尝试集》的作品类型:“在中国悠久的诗史上,多数作品的不朽是由于它艺术整体的高致;但也有少数作品,艺术未必是上品,但在特定时空条件下,作为历史长链条中的一环,起了巨大的开辟新路和开创新局面的作用,具有不朽的历史意义和价值。胡适的《尝试集》属后一种类型。”⑦在当下的新诗批评和新诗史叙述中,无论以何种角度切入《尝试集》,称誉或相对肯定其历史价值,批判性地看待其诗艺上的“过渡性”和“未完成性”,都是一种或隐或显的基本立场。这一立场不僅暗合了当时文学历史现场的总体阅读接受状况,还与作者阵营对《尝试集》的最初定位遥相呼应。
1918年2月,《尝试集》出版前两年,《新青年》刊登了钱玄同的《尝试集序》。作为《尝试集》的最早读者之一⑧,钱玄同在序言中表达了对胡适作为新文学首倡者能够知行合一、以身作则的敬意:“适之是现在第一个提倡新文学的人。我以前看见他做的一篇《文学改良刍议》,主张用俗语俗字入文;现在又看见这本《尝试集》,居然就采用俗语俗字,并且有通篇用白话做的。‘知了就‘行,以身作则,做社会的先导。我对于适之这番举动,非常佩服,非常赞成。”⑨1919年5月,《新青年》又刊登了胡适的《我为什么要做白话诗(〈尝试集〉自序)》(下简称《自序》)。胡适指出,钱序“把应该用白话做文章的道理说得狠(很)痛快透彻”,而这篇《自序》的目的则是说明自己“为什么要用白话来做诗”,即“《尝试集》产生的历史”“个人主张文学革命的小史”⑩。其实,在《自序》发表一个月前,《新潮》已经刊登了《尝试集》的一则广告,宣传语如下:“诸君要知道胡适之先生个人主张文学革命的小史吗?不可不看胡适之先生的《尝试集》……”11显然,广告对《尝试集》的宣传重心与胡适在《自序》中对《尝试集》的自我指认完全一致,《尝试集》的成集过程与文学革命观念生成史之间的“镜像”关系被作者阵营反复强调,并将其提前“灌输”给诗集的潜在读者。1919年9月,《自序》被删去主标题“我为什么要做白话诗”,仅以《〈尝试集〉自序》12为题在《北京大学日刊》连载,署名“文科教授胡适”,更凸显了《自序》的宣传意味。两篇序言和广告的刊登共同为《尝试集》的出版造势:钱序认为《尝试集》是胡适“知”而后“行”的结晶,突出《尝试集》将新文学设想推向新文学实践的历史开创性意义,广告和《自序》则强调《尝试集》对胡适文学革命主张生成过程的历史记录性意义,尽管侧重点有所不同,但三者共同为读者提供了一份最早也最具“权威性”的“阅读指南”——期待读者以一种“历史”的眼光阅读《尝试集》,并能从中发现“历史”景观。尽管《尝试集》出版后,随之也涌现了大量围绕诗作的字句、措辞和音节等文本问题展开的论争,但这一类“笔墨官司”往往拘囿于古典诗歌的“阅读程式”,未能产生深远影响。
从出版前的预热,到文学历史现场的阅读接受,再到今天的盖棺论定,一种“历史”的眼光在百年阅读史中不断叠加,进而固化为一种为《尝试集》“量身打造”的主流读法。该读法主要以“历史”之维解读和评价《尝试集》,将《尝试集》一步步塑造成为文学史意义而非文学意义上的新诗经典。必须承认,一种新文体从创制到成熟需要长时段、代际性的写作实践积累,用简单的象征来说理、用粗糙的白描来叙事、用直率的呼告来抒情,的确是包括《尝试集》在内的草创期新诗的常见写作面貌。因此,《尝试集》的主流读法所包含的对作品艺术价值“先天不足”的批判,有其学理性基础和审美依据。但作为一个不容忽视的后果,单一的“历史”之维限定了读者所能关注到的大部分诗歌文本细节——作为过渡阶段的历史留痕,那些尚未摆脱古典诗歌影响、与“白话自由体”相背离的部分必须被清晰指出;作为新的诗歌形式传统开端的印证,那些与“诗体大解放”“作诗如作文”等策略性宣言存在互文关系的部分必须被反复强调;作为新文化运动和文学革命中最具先锋意识的文学实践的投射,那些体现思想启蒙和现代理性精神的部分必须被着重阐释。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既然“新诗”之名与实皆已成立,某种专属于中国新诗的诗歌“内质”已然发生于《尝试集》的文本内部,主流的读法不仅无法对此进行有效解读,而且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读者真正以阅读“新诗”的方式来阅读《尝试集》中的诗歌作品。在一种追随主流读法、不假思索的阅读过程中,《尝试集》仅仅被简单理解为文学转型阶段一个无法绕开的历史“中间物”,进而弱化乃至消解了作为一部新诗作品集在诗歌本体意义上的独立性。
二、《尝试集》的另一种读法
以《尝试集》百年阅读史上的主流读法为参照,废名的《尝试集》读法之个性得以凸显。1944年11月,废名的《谈新诗》由新民印书馆出版,该书的底稿是20世纪30年代废名在北京大学讲授现代文艺课程的讲义。《谈新诗》共十二讲,论及胡适、刘半农、沈尹默、鲁迅、周作人、康白情、“湖畔诗人”、郭沫若、冰心等诗人的诗作。开头两讲从《尝试集》谈起,第三讲《新诗应该是自由诗》也由胡适的诗说开去。在第一讲的开篇,废名便将自己的《尝试集》读法与前文谈到的主流的读法区分开来:“我们的目的在乎‘文艺,即是说从新文艺创作本身上考察,不是注重新文学运动怎么起来的。我们现在谈尝试集,也是谈尝试集里面的新诗。”13显然,废名并不在意能否从《尝试集》中读出“个人主张文学革命的小史”,“新文艺创作本身”和“尝试集里面的新诗”划定了废名在阅读过程中所聚焦的对象范畴,这是一种剥离了“历史”的眼光,即是说从“新诗”之维对《尝试集》中的作品进行共时性探讨的读法,被明确提出。
1934年,废名在《新诗问答》中说道:“新诗要别于旧诗而能成立,一定要这个内容是诗的,其文字则要是散文的。旧诗的内容是散文的,其文字则是诗的,不关乎这个诗的文字扩充到白话。”14这一论断构成了废名论诗的逻辑起点。在《谈新诗》中,废名一以贯之地将“旧诗”的一般形态视为“散文的内容”与“诗的文字”的結合,将“新诗”的理想形态视为“诗的内容”与“散文的文字”的结合。废名论诗语言含混玄妙,思路灵动跳脱,对“诗的内容”“散文的文字”“诗的文字”“散文的内容”等说法都未作明晰的概念界定。根据废名的多处论述,可以将“诗的文字”理解为中国古典诗歌传统中长期沿袭的、与诗歌内容相配合的语言形式,而“散文的文字”则是废名对新诗无规约、未定型的自由语言形式的描述。尽管对于“文字”的辨析有助于我们理解废名的诗学观念,但需要注意的是,“文字”即语言形式在废名的诗论中并不占据核心诗学范畴的位置。在废名看来,“我们的新诗首先要看我们的新诗的内容,形式问题还在其次”,新诗并不存在专门的“诗的形式”15。有研究者如此评价废名:“他似乎并不看重诗歌写作中语言的作用,或者说他不像新文学运动中人那样把白话/现代汉语视为新诗写作中当然的、先决的条件。他以为诗歌的新旧不在乎语言的新旧,也就是无关乎文言和白话,而关乎诗歌的内质——内容、情感、精神、意趣等等。”16聚焦于新诗的诗歌“内质”而非语言形式——这正是废名论诗的独到之处。无论是回溯至《尝试集》问世时所处的文学革命语境,还是面向1930年代平津文坛讨论新诗音律问题的热烈氛围17,废名的诗学立场都游离于诗坛的主流思潮,这使得废名自觉摆脱了纠缠于《尝试集》诗歌语言形式的批评惯习,转而从“诗的内容”上建构“新诗”的合法性依据和审美价值。那么,废名是如何从“新诗”之维解读《尝试集》的?废名所看重“诗的内容”究竟是什么?
按照增订四版《尝试集》顺序,废名首先谈的是《蝴蝶》。废名认为:“这诗里所含的情感,便不是旧诗里头所有的,作者因了蝴蝶飞,把他的诗的情绪触动起来了,在这一刻以前,他是没有料到他要写这一首诗的,等到他觉得他有一首诗要写,这首诗便不写亦已成功了,因为这个诗的情绪已自己完成,这样便是我所谓诗的内容,新诗所装得下的正是这个内容。”18从这段场景化的描述中可以得知,废名所看重的“诗的内容”不同于我们对诗歌“内容”的某种固有理解。一般来说,读者在关注《尝试集》的诗歌语言形式解放之余,也会注意到诗歌“内容”的革新,此类“内容”主要指涉以现代思想观念和现代文化精神为主体的价值内涵。例如,有研究者指出《尝试集》“在诗意主旨上,主要是宣扬‘五四精神。其实是承继了儒家的文学为政教服务的观念,不过内容不是传统的‘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忠君思想,没有奴才哲学,没有‘节‘烈观念,没有等级意识,而是世界现代自由、民主、个性解放的思潮”19。与语言形式批评的内在关切一致,对诗歌“内容”革新的阐发同样旨在建构《尝试集》破旧立新的历史价值。但“诗的内容”与上述“内容”无关,废名强调的是一种既非形式意义也非价值内涵意义上的诗歌“内质”,以“情感”为中介在作者、诗歌文本与读者之间互相传达。与传统的情感本体论视角不同,废名没有将情感视为诗歌创作中不言自明的前提,而是将诗歌中的情感及其发生机制进行了精密的“拆解”和“发明”。在对《蝴蝶》这首诗的解读中,废名认为该诗所包含的情感是作者受到强力、偶然的外在触发而非着意酝酿的结果,与之形成对比的则是古典诗歌中广泛存在的传统情感发生机制。后一种情况下,情感触发往往不充分,作者只能以“情生文,文生情”20的写作模式勉力敷衍、铺排文辞以完成作品,这样的作品被废名认为充斥着“散文的内容”——那些失败的新诗作品亦是如此,例如,废名认为《一笑》一诗只是“作者将一点‘烟士披里纯敷衍成许多行的文字而已”21。接着,废名又谈到自己对《蝴蝶》一诗中情感特征的印象:“我读着,很感受这诗里的内容,同作者别的诗不一样,我也说不出所以然来,为什么这好像很飘忽的句子一点也不令我觉得飘忽,我仿佛这里头有一个很大的情感,这个情感又很质直。”22“质直”而不“飘忽”——可以将其归纳为情感的真实性和具体性。相较于对情感发生机制的想象式还原,关于情感本身的读者印象要可靠得多,也更容易得到广泛的理解和认同。
按照废名的推论、演绎,《蝴蝶》一诗中作者的情感因“蝴蝶飞”而起,作者的情感触动与文本的情感生成之间的“时间差”——即实际的写作过程——被无限压缩,甚至夸张到“不写亦已成功”“诗的情绪已自己完成”23的程度。总之,《蝴蝶》一诗的情感发生机制被废名想象出来,强力、偶然的情感触发及其所造就的真实、具体的情感质地构成了所谓“诗的内容”,打通了废名从“新诗”之维阅读《尝试集》的一个独特视角。此外,废名还引述了胡适自己的一段纪事:“有一天,我坐在窗口吃我自做的午餐,窗下就是一大片长林乱草,远望着赫贞江。我忽然看见一对黄蝴蝶从树梢飞上来;一会儿,一只蝴蝶飞下去了;还有一只蝴蝶独自飞了一会,也慢慢的(地)飞下去,去寻他的同伴去了,我心里颇有点感触,感触到一种寂寞的难受,所以我写了一首白话小诗,题目就叫做《朋友》(后来才改作《蝴蝶》)……”24这段纪事从创作者的角度印证了废名对《蝴蝶》一诗的情感发生机制的想象:一种“寂寞”情绪的当下偶得促成了诗歌文本内部情感的迅速生成,进而保证了情感的真实性和具体性。与解读《蝴蝶》一诗的角度如出一辙,废名认为《四月二十五夜》“这首诗同那首《蝴蝶》是一样,诗之来是忽然而来,即使不写到纸上而诗已成功了”25;对于《一颗星儿》,废名也认为是“作诗人一时忽然而来的诗的情绪,因而把它写下来”,“情绪非常之有凭据,作者自己拿得稳稳的,读者在纸上也感得切切实实的”26。以上这些诗作都被废名认为具有“诗的内容”,符合废名所设定的“新诗”的标准。
除了对诗歌情感及其发生机制的阐发,对作者个性的强调构成了废名以“新诗”之维解读《尝试集》的另一面向,两者统一于“诗的内容”范畴,共同体现了废名对新诗“内质”的要求。在比较阅读《一颗星儿》与《鸽子》两首诗时,废名以作者个性为依据,作出了一褒一贬的评价:“我读《一颗星儿》,总仿佛在这里感觉着一种灵魂的气息似的,能够吸引读者,即是能表现作者,若‘一群鸽子则一群鸽子转眼就飞了,人人可以有这一点‘十分鲜丽的感觉,要写诗人人都可以写一首诗,因此谁也不想写这一首诗。”27废名认为《一颗星儿》“能表现作者”,《鸽子》一诗则仅仅传递了一种公共化的、流于表面的感官感受,而让胡适本人颇为自得的另一首代表作《老鸦》,废名也认为只是“照例的呼声”28。以上阅读印象是如何建立的?作者个性是如何被发现的?仅凭上述只言片语难以理清其中逻辑,有必要从那些被废名认为能够表现作者个性的具体诗作出发,作进一步探讨。
在《一颗星儿》中,诗人先以第一人称“我”面向第二人称“你”的“倾诉”式语气直抒对“一颗星儿”的喜爱和“叫不出你的名字”的遗憾,两种相反意向的情感状态微妙交织;接着,诗人想起平日里月光遮蔽了“满天星”,但唯独遮蔽不了“你”,突出“一颗星儿”光芒之盛以及对于“我”的特殊意义;最后,时间回到当下,雨后的阴天里,“我”遍寻光明而不得,一回头却见“你”高挂柳梢。诗的最后一句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古典诗境,但细读却大有不同——“蓦然回首”的惊奇难掩“灯火阑珊处”的寂寞,“一颗星儿”则“亮晶晶”地位居“杨柳高头”,将“闷沉沉的天气”和“寻不见一点半点光明”的沉闷、黑暗氛围一扫而空。整首诗塑造了这样一个观星者的形象,他唯独对那“一颗星儿”有着特别的情结和深切的观察,所以要以“你”呼之,所以要随“一颗星儿”目光流转,心绪流动。在另一首诗《四月二十五夜》中,诗人写到入睡前偶然“放进月光满地”时的情感触动,写到自己对月光欲拒还迎的纠结姿态,继而写到自己终日讲学的“忘我”工作状态,最后写到自己抛却现实因素的考量,全身心沉浸在对一轮“好月”的感激和迷恋中——在美的召唤与世俗生活的羁绊之间,一个具有内在深度、反思意识和审美精神的现代主体得以生成,其生成过程无一不充满个人性情和日常生活的印记。从《一颗星儿》《一颗遭劫的星》《四月二十五夜》《晨星篇》等诗作中,废名还注意到胡适对“一颗星儿”和“月光”的书写内容重复出现,进而指出作者“对于月光有我们所没有的缘分”,“对于‘一颗星儿有特别的缘分,我们只可以领略”29,作者只是自然而然地“重复的(地)写了爱写的句子,动了爱写的诗情”30。废名频繁强调“这些地方最表现个性”31,“这些句子最见作者的个性”32。而在解读《一颗遭劫的星》时,废名特别指出诗人写热天里“那又轻又细的马缨花须动也不动一动”33一句,据此断言作者曾被马缨花须打动过,因为无此经历的人无法写出这样的诗句。综上所述,废名是通过对诗歌文本中个人生命体验的辨析和体认发现了作者个性,而作者个性的成立让诗歌成功摆脱了语言修辞的格套和同质化的公共经验,实现了从“语言之诗”到“诗人之诗”的飞跃。与《鸽子》一诗中的“一群鸽子”和“一点‘十分鲜丽的感觉”相比,上述诗作中的叙述和描写内容更为丰富,情感变化更为曲折微妙,个人生命体验得到了充分表达;与《老鸦》一诗中的“老鸦”相比,“一颗星儿”“月光”等事物没有被“改造”为文学化、象征化的意象参与文本生成,而是以现实生活中真实可感的事物形象本身而存在,与诗人的生命体验水乳交融,激发作者个性。
值得关注的是,废名在谈到作者个性时多次使用了“胡适之体”的说法。“胡适之体”一说最早见于陈子展在1935年发表的《“新诗”》一文。陈子展以胡适的《飞行小赞》34一诗为例,将“从旧诗旧词蜕化出来的‘胡适之体”视为“新诗人可以走的一条路”35。从诗作本身来看,陈子展的赞誉显然言过其实。不久后,胡适撰文回应陈子展,将“胡适之体”诗的特征总结为“说话要明白清楚”“用材料要有剪裁”和“意境要平实”,并解释如果真有所谓“胡适之体”诗,也只是个人的写作尝试,而非“宣传什么教义”36。但梁实秋专门挑出“说话要明白清楚”这一条,借以批判象征主义诗歌的“晦涩”问题37,似乎又将“胡适之体”引向了某种新诗“教义”的层面。较之陈、胡、梁等人,废名对“胡适之体”一说的沿用别具一格:“‘放进月光满地,与‘遮着窗儿,推出月光,与‘回转头来,只有你在那杨柳高头依旧亮晶晶地之句,最能说得‘胡适之体诗,倘若胡适之体诗极力发展。真的,这些句子最见作者的个性,在这里无须乎要旁人的枝叶,或者是‘放进月光满地,或者是一颗星‘在那杨柳高头依舊亮晶晶地。”38废名既没有像陈子展那样将“胡适之体”树立为一种写作方向,也没有像胡适那样将“胡适之体”限定于条分缕析的个人写作观,更没有像梁实秋那样借题发挥,而是用“胡适之体”这样一个流行于30年代诗坛的表述来凸显《尝试集》中的作者个性——既然能够称之为“体”,作者个性自然不能是泛滥无归的,若每一首诗所体现的作者个性毫无关联,就无法被作为“体”来谈论。正如废名如此感叹《一颗星儿》与《一颗遭劫的星》《晨星篇》之间的联系,“一个灵魂真是随处吐露消息”39,在废名看来,《尝试集》的作者个性背后是独立、自足且完整的“一个灵魂”。那么,这“一个灵魂”究竟是怎样的呢?诗人在琐屑、枯燥的现代生活中“放进月光满地”,在晦暗、阴沉的环境中看见一颗星“在那杨柳高头依旧亮晶晶地”,废名所注意到的文本细节恰与胡适本人所一贯奉行的“乐观主义”40人生哲学形成了隐秘的呼应,一个情感细腻、时有感伤但又善于自我疗愈的作者形象,始终浮跃在那些被废名所称许的诗行之间。
三、废名读法的诗学价值
废名以“新诗”之维解读《尝试集》,深入作品内部,阐发诗歌情感及其发生机制、个人生命体验及作者个性等诗歌“内质”,开创了主流读法之外的另一种读法。在“另一种读法”的阅读实践中,废名得出结论:《蝴蝶》《四月二十五夜》《一颗星儿》《一颗遭劫的星》《晨星篇》等作品具有“诗的内容”,符合“新诗”的标准;而《鸽子》《老鸦》《一笑》《应该》《梦与诗》《醉与爱》等作品则缺乏“诗的内容”,是新诗中的失败之作。有趣的是,这与胡适的自我认知存在很大的错位。胡适曾在《尝试集》的《再版自序》中谈道:“我自己只承认《老鸦》《老洛伯》《你莫忘记》《关不住了》《希望》《应该》《一颗星儿》《威权》《乐观》《上山》《周岁》《一颗遭劫的星》《许怡荪》《一笑》,——这十四篇是‘白话新诗。其余的,也还有几首可读的诗,两三首可读的词,但不是真正白话的新诗。”41通过对比,可以发现,除了《一颗星儿》《一颗遭劫的星》两首诗,两人都给予了“新诗”的地位,再无其他重合篇目,而被废名认为缺乏“诗的内容”的作品《老鸦》《应该》《一笑》却被胡适认定为“新诗”。在胡适看来,自己的诗歌创作贯穿了一条非常清晰的进化线索——“从那些狠(很)接近旧诗的诗变到狠(很)自由的新诗”42,《尝试集》的编排、重版和增删都有意将这条线索更清晰地呈现在读者面前,这条线索也正是前文提到的“个人主张文学革命的小史”。总之,摆脱古典诗歌的格律和句法、词曲的“气味”和“声调”43,实现语言形式的更新和思想文化价值的重建,是以胡适为代表的新文学家在文学革命语境下对新诗写作范式的总体设计。因此,被胡适们所认可的新诗作品往往“白话”程度较高,而且承载了某些“旧诗”不可能承载的现代理念和现代情感——从新诗草创期的整体创作实绩来看,这些诗歌以“白话自由体”的面貌从古典诗歌的语言形式传统中实现了最大限度的挣脱;同时,一代又一代读者都可以从《老鸦》中读出现代知识分子的现实挫折和精神困境,从《应该》中读出现代人某种复杂、纠结的爱情状态,从《威权》读出反封建、反强权的斗志,从《上山》中读出真理追求者的进取和执着……然而,其中潜在的话语逻辑是以对语言文字和思想文化“新旧”的判断取代了对现代“诗质”的探寻。而在废名对《尝试集》的解读中,一批在诗歌“内质”上区别于绝大多数古典诗歌和新诗中的平庸之作、具有独特审美价值的新诗作品得以被发掘,一批为读者所熟知却未能从中领略现代“诗质”的新诗作品得以被重新认识,在此前提下,《尝试集》的“起点”意义也得到了更充分、全面的理解。
更难得的是,废名论诗有其个性化的话语方式,即以“顿悟”式的感性判断表达自己对诗作的赞赏。例如,废名如此评价《四月二十五夜》一诗:“这首诗真是写得很好。句子也好,才情也好。我羡慕不置。真是‘即使杀了我,我也做不出来。”44“顿悟”式的感性判断耦合了古典诗话、禅宗机锋和个人直觉的优长,能够在主观断语中窥探那些无法被逻辑化和体系化的、介于可说与不可说之间的诗歌“内质”。从这一角度来说,废名的《尝试集》读法对新诗诗歌“内质”的阐发与其背后的话语方式形成了良性互动。但从接受角度来说,该话语方式由于缺乏主流读法的理性立场和清晰逻辑,很难获得普遍认同,这也间接导致废名的“另一种读法”长期以来被埋没于《尝试集》的百年阅读史之中。基于上述情况,更应对废名的《尝试集》读法进行深入分析,以推进对《尝试集》的价值重估。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1917年才出现在公众视野的中国新诗来说,其“诗质”并非不言自明,而是一直处于动态的历史建构之中。根据前文所述,与主流的读法相比,废名的《尝试集》读法包含了现代“诗质”建构的另一种视野。有研究者指出:“无论是在根本性的问题上,还是在对具体诗人、诗作的评价方面,废名多与胡适的新诗观念针锋相对,表现出一种分庭抗礼的决裂姿态。”45这一看法可以在《谈新诗》中得到大量印证。但如果回顾胡适在《文学改良刍议》中的论述,并将其视为胡适对尚未进入公众视野的新诗的最初愿景,便会发现,这一愿景与废名的看法多有契合之处。例如,胡适如此描述“无病之呻吟”者:“其作为诗文,则对落日而思暮年,对秋风而思零落,春来则惟恐其速去,花发又惟惧其早谢。”这里批判的正是一味因袭传统的情感发生和表达机制。在此机制的牵引下,诗人无视外部现实与内在体验的丰富性和复杂性,沉溺于类型化的情感表演和模式化的修辞游戏;再如,胡适对“务去烂(滥)调套语”的解释是“惟在人人以其耳目所亲见亲闻所亲身阅历之事物,一一自己铸词以形容描写之”46。这里强调的正是诗人应以个人生命体验为“材料”进行诗歌创作。当然,这并不是说废名的诗论是对胡适诗论的线性继承和发展,而是意在指出两人对于现代“诗质”的某种共时性理解。在《尝试集》中,那些被废名认为具有“诗的内容”、符合“新诗”标准的作品,正是契合了这一共时性理解——不为语言修辞所束缚,不为思想文化观念所裹挟,根植于个人生命体验,表达当下真实、具体的情感,表现独特、强烈的作者个性,生产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主体——这正是“自由诗”之“自由”、“新诗”之“新”在“诗质”层面的应有之义。可以说,废名对《蝴蝶》《四月二十五夜》《一颗遭劫的星》《一颗星儿》《晨星篇》等作品的肯定和对《鸽子》《老鸦》《一笑》《应该》《梦与诗》《醉与爱》等作品的批判,都内置了现代“诗质”建构的一种视野。正如文学史呈现给我们的,胡适最初关于现代“诗质”的建构意图逐渐淹没在以语言工具和思想文化变革为中心的历史主潮中,但胡适对现代“诗质”的最早发明却在《尝试集》中以作品的形式集中保存下来。因此,废名以“新诗”之维重读《尝试集》的做法,意义深远。废名的“另一种读法”不仅敏锐地捕捉到《尝试集》被主流读法长期遮蔽的诗歌艺术价值,还在一定程度上接续了新诗史上不断浮沉的现代“诗质”的建构之路。
【注释】
①方长安:《中国新诗(1917—1949)接受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第22页。
②胡先骕:《评尝试集》,《学衡》第1期,1922年1月。
③朱湘:《新诗评——尝试集》,《晨报副镌·诗镌》第1号,1926年4月1日。
④草川未雨:《中国新诗坛的昨日今日和明日》,海音书局,1929,第53页。
⑤陈炳堃(陈子展):《最近三十年中国文学史》,太平洋书店,1930,第227页。
⑥苏雪林:《论胡适的〈尝试集〉》,《新北辰》第11期,1935年11月15日。
⑦19陆耀东:《中国新诗史(1916—1949)》第1卷,长江文艺出版社,2005,第22、37页。
⑧撰写此序时,钱玄同只读到了后来出版的《尝试集》中的部分诗作。序言开篇写道:“一九一七年十月,胡适之君拿这本《尝试集》给我看。其中所录,都是一年以来适之所做的白话韵文。”初版《尝试集》收录了这篇序言,上述文字修改为“一九一七年十月,适之拿这本《尝试集》第一集给我看。其中所录,都是一年以来适之所作的白話诗。”(参见钱玄同:《尝试集序》,《新青年》第4卷第2号,1918年2月15日;钱玄同:《尝试集序》,载胡适《尝试集》,亚东图书馆,1920,第1页。)
⑨钱玄同:《尝试集序》,《新青年》第4卷第2号,1918年2月15日。
⑩胡适:《我为什么要做白话诗(〈尝试集〉自序)》,《新青年》第6卷第5号,1919年5月。
11亚东图书馆:《尝试集》广告,《新潮》第1卷第4号,1919年4月1日。
12胡适:《〈尝试集〉自序》,《北京大学日刊》,第438、439、440、441、442、443、444号,1919年9月16、17、18、19、20、22、23日。
1318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83944冯文炳:《谈新诗》,新民印书馆,1944,第1、6-7、7、24、5、7、5-6、9、12、14、14、21、22、17、21、17、21、14、9页。
1415废名:《新诗问答》,《人间世》第15期,1934年11月5日。
16魏天真:《废名论新诗:“诗人的诗”和“自由诗”》,《华中学术》2018年第3辑。
17有研究者注意到,20世纪30年代,朱光潜发起了以北大、清华两校师生主要成员的“读诗会”,集结了一众诗人和关注新诗问题的学者。当时,朱光潜“替诗的音律辩护”,认为“形式就是诗的灵魂”。同样参与“读诗会”但不满于新月派格律诗创作的废名在诗学立场上与“读诗会”的整体氛围相抵牾。(参见冷霜:《废名为什么要谈新诗?》,载废名《谈新诗》,商务印书馆,2018,第14-15页。)
34《飞行小赞》原诗如下:“看尽柳州山,/看遍桂林水。/天上不须半日,/地上五千里。/古人辛苦学神仙,/要守百千戒。/看我不修不炼,/也凌云无碍。”
35陈子展:《“新诗”》,《立报》1935年10月23日。
36参见胡适:《谈谈“胡适之体”的诗》,《自由评论》第12期,1936年2月21日。
37参见梁实秋:《我也谈谈“胡适之体”的诗》,《自由评论》第12期,1936年2月21日。
401914年1月29日,胡适在日记中写道:“前诗以乐观主义作结,盖近来之心理如是。吾与友朋书,每以‘乐观相勉,自信去国数年所得,惟此一大观念足齿数耳……”,同一天的日记中,胡适还翻译了英国19世纪诗人ト郎吟(Robert Browning)的诗句,强调诗人“终身持乐观主义”。在胡适早年的生命体验和文学经验中,“乐观主义”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参见胡适:《胡适日记全编》(一),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第228-229页。)
414243胡适:《再版自序》,载《尝试集》,亚东图书馆,1920,第13、1、1页。
45陈建军:《废名对胡适新诗理论的反拨与超越》,《长江学术》2009年第4期。
46胡适:《文学改良刍议》,《新青年》第2卷第5号,1917年1月1日。
[方长安、李继豪,武汉大学文学院。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国新诗传播接受文献集成、研究及数据库建设(1917—1949)”的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16ZDA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