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规范开展处分决定宣布执行

2024-03-12 01:08王海波
廉政瞭望·下半月 2024年2期
关键词:财物处分案件

王海波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深度广度。岳池县纪委监委以规范处分决定宣布和执行工作为抓手,准确把握严的要求,提出实的举措,切实打通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最后一公里”,助力“三不腐”一体推进。

以规为尺,打通前中后关节

规范处分决定宣布,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既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又体现组织的关爱和温度,让受处分人知错悔错改错,重塑对党的忠诚。

事前周密准备。严格遵循党纪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及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对处分决定宣布的时间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宣布,制定有针对性的处分执行通知及处分内容告知书。处分决定形成后,由案件承办室先行与受处分人做好谈话疏导,同时和案发单位做好沟通,商定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安全保障等事宜,精心制定工作预案。

事中有序开展。庄重布置宣布送达场所,规范参与人员着装、表达、举止,落实两名宣布送达工作人员,完整履行宣读处分决定、受处分人表态签署意见等环节。部分案件存在受处分人外出、住院等当面宣布困难的情况,应采取视频通话等方式宣布,全程录音录像,征得受处分人同意后将决定书邮寄到位。宣布时宣布人对受处分人开展纪法教育,引导受处分人树立干事创业的信心,将处分决定“一张纸”变为纪法教育“一堂课”。

事后高度重视。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宣布情况,督促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做好日常教育监管,每半年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定期向同级党委报告处分决定宣布综合情况,及时化解受处分人心结。针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督促指导案发单位党委(党组)召开警示教育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引导干部以案为戒。

以严促行,做好每一个环节

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对发挥纪律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有重要意义。要紧盯人、物、事等关键点位,严格落实处分决定执行每个环节。

宽严相济,激励干部从有错到有为。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按照“谁处分、谁回访”“分级负责”“一案一策”原则,常态化、针对性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通过与受处分人员面对面、拉家常式的交流,全面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和工作情况,及时进行鼓励和引导。明确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受处分人教育帮扶的主体责任,由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其教育幫扶责任人,帮助受处分人放下包袱、真诚悔过,重振精神投身事业。

铢称寸量,避免涉案财物久置不决。摈弃“顾人不顾事”的错误办案思想,强化涉案财物处置管理。案件监督管理室、审理室与涉案财物保管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定期更新暂扣和扣押财物清单;结案后由审理室向办案单位书面制发《执行通知书》,对照清单“一对一”督促,提醒及时收缴、没收、登记上交涉案款物,避免涉案财物久置不决问题发生。

以督促干,推动审查调查提质增效。强化与案发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出告知函或通知书,以便有关单位及时掌握情况,定期督促了解执行过程,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每年对上一年度办理的案件执行情况全覆盖摸底,对发现处分决定宣布不规范、执行不到位问题,采取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对账销号等方式,督促全部整改到位。

纠堵并举,做好“后半篇文章”

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还要从压实责任、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方面着手,切实查漏补短,严防执行“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问题。

压紧压实责任。每季度定期向县委书面报告上季度县管干部处分决定宣布执行情况,并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发案原因、制度漏洞,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提供决策参考。把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综合评估指标,提高考核权重,对处分执行不到位的酌情扣分,并对单位“一把手”追责问责。

以案促改促治。破除“就案办案”思想,持续深化案件审理“后半篇文章”,将个案审理与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同步谋划。对典型案件开展深度剖析,结合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和行业特点,深入查找暴露出的制度漏洞、监管盲点,推动系统施治,坚决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选取典型案例,采取分级分类、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纪律教育,以“案中人”警醒“同级同类人”,为党员、干部系好“风纪扣”。

推动长效长治。建立健全与人社、组织、财政等部门的联席会议,畅通信息交换,对案件执行过程中涉及的编制核销、降低职务职级、降低工资待遇等事项进行会商研究,常态化开展处分执行专项检查,有效解决因沟通不畅导致的执行打折扣问题。完善处分决定执行监督机制,建立全县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台账,明确专人管理,对台账实时更新处分时间、处分送达情况,并从宣布时间、范围、工作调整、编制核销、待遇变更等开展审核。(作者系岳池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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