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州市科技局
湖州市长兴县出台《长兴县科技侧“企业画像数”实施办法(试行)》,开发企业综合评分指标模型,依托长兴县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横向联动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应急管理局、法院等部门和商业银行、风投机构等金融机构,实现跨业务协同,纵向贯通县、乡镇(街道、园区)、企业三级的数据闭环管理,通过智能分析形成科技型企业专属画像,并将画像结果有效运用于政策支持、科技贷款、基金投资和企业评选,解决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压力大、融资难等问题。
紧扣研发投入、创新载体等指标,建立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将规上企业评价分为Ⅰ、Ⅱ、Ⅲ、Ⅳ 4 个类别,规下企业分为Ⅰ、Ⅱ、Ⅲ 3 个类别,并实行差异化扶持政策。一是评价类别与政策兑现挂钩。对评价等次为Ⅲ类或以下的企业,在工业、科技政策兑现中,给予打7 折、9 折,甚至一票否决。2023 年,共兑现科技补助资金5772 万元,资金总额不变,由于评价等级问题,有57 家企业打折享受政策,涉及核减资金132.98 万元,有效强化了政策的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引导全县企业着力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二是评价类别与企业评选挂钩。根据企业规模和创新指数,评选发布长兴县中小企业科技创新30 强榜单,并在全县科技创新大会上予以表彰,引导企业树立“重科技、强创新”的浓厚氛围。三是评价类别与贷款贴息挂钩。给予评价等次较好的科技型企业基准利率25%的贴息补助,其中高新技术企业、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给予基准利率30%的贴息补助。
浙江省长兴新能源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一是强力吸引风险投资。坚持多跨共享,开发服务系统,横向联动商业银行、风投机构等金融机构,尽职调查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科创潜力、风险指数等信息,为投资提供决策参考。2022 年以来,已有近30 家风投公司在线开展尽职调查400 余家次。二是强力推动基金投资。2022 年8 月,设立总规模3 亿元的长兴科启基金即天使科创人才基金,有效运用创新能力评价结果,专门投向拟落地或已落地且具有高层次人才属性的初创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一是优化贷款审批流程。依托服务系统,推动多部门和商业银行对高层次人才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微企业的贷款资格开展跨部门联审,将审批时长由15 个工作日压减至4 个工作日以内。服务系统将事项全部入网,企业只要在线填报资料和上传相关附件,核准后自动转入贷款贴息环节,真正实现了科技贷款“跑零次”。2022 年以来,共放款7.2亿元,惠及112 家企业。二是提升信贷产品质效。结合科技型企业贷款需求,创新开发专利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订单质押贷款等科技信贷产品,不断为企业增进信用、分散风险、降低成本。例如,长兴国家大学科技园针对部分在孵企业,联合金融机构组建科技信贷风险池,开展“科创贷”业务,平均贷款利率较上年下降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