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洪
摘 要: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如何做好古厝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成为各有关部门关注的重点和难点。文章分析了清流县古厝古建筑保护和利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从加强保护规划、实施项目申报、加大资金投入等方面对加强古厝古建筑保护和利用提出建议。
關键词: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清流县
DOI:10.20005/j.cnki.issn.1674-8697.2024.01.007
清流县自北宋元符元年(1098)建县,已有近千年历史,境内有福建最古老的古人类清流人化石遗址,与台湾左镇人同属旧石器时代晚期智人。清流现存的古建筑主要是清代、民国年间的建筑,多年来在政府和民间力量的共同推动下,许多古建筑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和利用。目前,全县有国家历史文化名村1个、中国传统村落6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个、省级传统村落4个、县级历史建筑62处。全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340余处,已公布各类文物保护单位近80处。
1 保护和利用现状
1.1 坚持规划引领,加强分类指导
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传统村落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乡村建设、产业发展等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全县已完成80余个应编尽编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并获得县政府批复。在赖安村、官坊村、南山村、赖武村、东坑村等传统村落的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注意结合当地的历史文化特点,对提升特色保护和空间品质规划设计的历史文化保护内容、开发利用政策进行统一确定,保持村庄特色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同时,重点做好保护区内村民易地搬迁安置区域的统筹划定工作,把建设古村落居民住房与保护古村落的矛盾合理解决好,确保村民的合理住房需求①。在保护发展梧地村、泰山村、洞口村等特色村庄过程中,重点制定生态保护与文化传承目标策略,结合村庄自然生态与历史文化要素,提出村庄人口和用地规模控制要求、生态化建设策略、特色产业发展导向、景观风貌管控导向等方面的目标策略。其他村则注重与本村特色要素相结合,集约节约发展,治理本村乱扩建用地,有序引导村庄特色化发展。
1.2 盘活现有资源,延续文化生命
在保护传统文化村落的基础上,鼓励将零星散落的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和集镇转移,有利于集中投入、使用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资源,减少新增用地量,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搬迁后的原宅基地可优先列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交易所得可以用于原宅基地拆迁补偿和新村点的基础公共设施建设。同时,以“保护优先、活态传承”为实施原则,积极探索古建筑村所有机制,盘活资源,打通保护和利用通道②。在赖坊村、赖武村、南山村、鲜水村等国家级传统村落和灵地村、步云村、长校村等省级传统村落,积极倡导村集体有偿收储,将古建筑收归村集体所有,开展宅基地置换,将批建的安置小区新宅基地与古建宅基地进行置换,用这种方式让古村落的文化生命得到延续,资源得以增长,活力得到显现。
1.3 坚持项目申报,争取资金扶持
清流县有关部门主动对接省市部门,持续把握政策导向,积极争取预算内投资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③。2021—2022年,县有关部门申报的长校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天籁古坊”产业强镇建设项目、赖坊历史文化名镇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等,获得中央以及省市相关部门的大力扶持,争取到了大额的资金支持。编制保护提升规划,对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以及省级传统村落等,策划包装改造提升项目,争取资金扶持。2016年,赖安村编制《中国历史文化民村清流县赖坊镇赖坊村保护提升规划(2016—2030年)》,争取、整合各类资金近千万元,实施古建修缮、环境治理等,实现了赖安村整体保护提升利用。2021—2023年,全县争取了一定数额的省级资金,分别对历史文化名镇赖坊镇、传统村落灵地村以及国家级传统村落东坑村等进行了改善提升,使古建筑如彩映庚宅(图1)等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和利用。
1.4 坚持发掘保护,加大修缮力度
加大力度保护全县文物古建筑,通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文物点保护标志牌制作,实施红色标语类革命文物专项调查,实施不可移动文物的定线落图,开展全县不可移动文物补查和县级以上所有文物保护单位的档案记录以及省级革命文物名录申报、市级红色文化遗址认定等工作,不断加强文物保护软环境建设。目前,全县共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4处43个点,有35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被列入福建省革命文物名录。2022年,林畲红军史迹成功申报为福建省第七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在全力加强文物保护软环境建设基础上,还不断加强文物保护硬件建设,积极争取文物保护修缮专项资金,分类分批组织实施文物修缮工程④。对以林畲毛泽东旧居为核心的红军史迹群、里田锅蒙山战斗遗迹群进行了修缮、展陈提升,并对外开放;列入三明市红色文化遗址的林畲红军工人夜校、长校红军旧址等多处文物保护工程已完成修缮;2020年以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项目(清流段)、林畲毛泽东旧居纪念园项目以及部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项目稳步推进。
除此之外,清流县高度重视文物古厝古建筑安全工作,坚守文物安全红线、底线和生命线,县人民政府先后制定出台《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清流县文物保护单位管理规定》等相关文物安全制度,明确各乡(镇)、村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县文物管理委员会每年与各乡(镇)签订《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属地乡镇与各村委、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人(产权所有人)签订《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人员聘约协议书》《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协议书》等,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同时,以世界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等重大纪念日为契机,多渠道开展文物保护相关知识宣传,进一步提升文物知识、文物安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1.5 坚持挖掘历史文化,开展活化利用
立足清流实际,利用特有的文化元素,着眼挖掘全县古建筑中丰富的红色文化、宗教文化、客家民俗文化、静室文化资源,助力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让古建筑焕发新的生命力。县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林畲镇塘堀村毛泽东旧居诒燕第(图2),作为清流县红色文化资源亮点,再加上其周边3平方千米范围内的红军医院、红军夜校、红军桥、红军井、红军烈士墓等多处红色史迹,经过县委县政府多年的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新建清流革命历史纪念馆、初心小镇研学拓展基地,整体红色氛围浓厚,可同时实现参观、体验、党性教育和党史学习目的。县毛泽东旧居服务中心每年接待到此研学、参观游客络绎不绝,由此辐射了周边餐饮、住宿业发展,以林畲毛泽东旧居为核心的林畲红色小镇景区也成功申报3A级景区。在赖坊古民居群(图3),赖坊镇人民政府投入200余万元,聘请专业古建筑修缮团队对破损的黄国民民居、九郎公祠等多处古民居进行保护性修复,与屋主约定,通过帮助修缮获得30年使用权,进行开发利用,通过这种“以修代租”保护性收储方式,探索古建筑活化利用。
1.6 坚持品牌宣传,聚集品牌效应
通过宣传栏公告、公众号推广、电视台播出等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立体宣传方式,加大传统村落的宣传力度,提升传统村落品牌。在做好古民居保护的基础上,合理改造古民居,将部分用于建设非遗传习所、民宿、国学馆、农耕展示馆、红色标语展示馆等。赖坊镇以“耕读传家”客家农耕生活体验为抓手,以赖坊古民居群为核心,将作霖公祠、四勿公祠、真菘公祠等古建筑活化为非遗馆、非遗体验馆,将九郎公祠活化为红军抗战指挥部纪念馆,实施黄国民民居中红军标语抢救性保护工程等,结合赖坊丰富的非遗产品,汇集民俗及非遗,推出可观光、可体验的农耕生活体验线路。李家乡鲜水村以传统民居为基础,通过深入挖掘李氏大厝等人文资源,结合冷泉资源开发利用,成功申报李家冷泉小镇景区为3A级景区。鲜水村依托区域内深厚的人文底蕴和优美的自然风光,每年夏天吸引大批游客到此纳凉避暑。通过“旅游+”的融合方式,为古厝古建筑的保护注入了一份新活力。
2 存在问题
清流县在古厝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上做了大量工作,大多数可保护的古厝古建筑都已列入保护名单,但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 群众保护意识不强
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清流县传统村落中的古民居大部分还有人居住,村民对古民居的价值认识不足,部分住户为了满足生活需要,随意整修、翻建,甚至拆除古民居。夹杂在其中的大量现代建筑风格各异,既破坏了古村落的原始风貌,又使整个古村落的规划布局发生了改变,古村落所蕴含的文化内涵遭到破坏。
2.2 修缮资金缺乏足够投入
古建筑普遍存在于偏远农村,总体数量大,久经风雨侵蚀,且大多属于土木或砖木结构,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不少已成危房,保护修缮的费用较高。政府修缮古建筑的专项资金有限,文物部门只能对一些重要的代表性建筑进行抢救性修缮,而对其他大量具有保护价值的古建筑,无法进行应有的保护修缮。
2.3 缺乏保护共识
从文物角度看,政府部门对文物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缺乏应有的认知高度,在城乡建设和发展中,当文化与经济建设产生矛盾,往往是文化为经济让路,客观存在重经济发展轻人文精神的思想。
2.4 专业人才缺乏
古厝古建筑的保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對从业人员专业性要求较高,不仅要求有系统的专业知识,也要求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从目前情况看,特别是从文博行业看,能够符合这一要求的专业人才远远不足,无法满足现有工作的需求。
3 意见建议
3.1 做好合理规划
进一步完善村庄规划,将古村落的开发建设置于保护规划的框架内,对于少数具有优势资源的景点,在充分考虑当地村民发展需求的同时,对尚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古民居和古建筑进行严格保护,适时为其提供发展机会。及时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开发专项规划,在符合村庄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坚持保护为主、开发为辅,制定长远规划和政策方针,避免对传统文化和建筑风貌造成影响和破坏。
3.2 加大项目包装申报力度
把握省市政策导向,利用清流县资源优势,继续做好传统村落改善提升项目的包装申报工作,争取省有关部门给予更多资金扶持。同时,健全各部门之间的协同机制,加快协调推进力度,强化项目可行性分析和研究,破解项目前期难题,为项目策划务实精准提供保障。
3.3 加大资金投入
目前清流县古建筑保护的资金主要依靠政府投入,但这部分资金只能解决少量古建筑保护的维护问题。因此,扩大资金筹集渠道十分必要。可采取设立古建筑保护资金、接受社会各界捐赠、企业帮扶、发挥乡贤作用等多种方式多方筹集资金,通过老人协会、宗亲会等组织,募集使用好资金。同时,继续加大各级“申保”力度,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文件精神,多渠道争取文物古建筑、传统村落等保护资金,解决全县文物保护财力不足的瓶颈问题,推动文物古建筑保护和利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融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3.4 充分发挥社会贤达的作用
充分调动本土文化名人挖掘文化内涵、收集资料、创作研究、传承保护、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积极性,通过定期组织采风活动、举办研究成果报告会、组织学术交流、出版系列书刊等形式,激发他们参与文化建设和保护传承古建筑的热情。
3.5 加强保护宣传力度
通过印发宣传册、推送微信公众号文章以及举办各类宣传活动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大对古建筑特别是文物古建筑的保护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保护意识;同时,积极联合史志室等有关部门加大对文物古建筑的保护研究力度,深挖清流县各处文物古建筑背后的文化价值和历史意义,助推古建筑保护项目的策划及申报,最终达到保护利用古建筑的目的,让其更好服务当下,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古厝古建筑是一个民族历史沉淀最可信的文化物证,对它的保护和利用任重而道远,不但需要系统的专业知识,还需要多部门通力配合,不但需要全社会的共同重视参与,还需要从业者秉持信念的坚守。这是挑战也是机遇,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多思多想,做出不懈努力,让古建筑与时俱进,让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中焕发光彩。
注释
①陈淑烨.乡村振兴视域下古厝的保护与发展研究:以水西林古厝为例[J].文化学刊,2023(2):40-43.
②王笑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嵩口镇古建筑保护与利用的探讨[J].文物鉴定与鉴赏,2023(6):46-49.
③魏海涛.古建筑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管理的优化策略[J]中国建筑金属结构,2023(6):159-161.
④张奕凯.古建筑修缮技术要点[J].炎黄地理,2023(5):8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