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雨昕 王冰凌
早在春秋时期,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就对美育进行了建构,其美育思想主要围绕“尽善尽美,文质统一”展开,并且提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强调审美教育对人格培养的作用。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系统的美育概念最早由中国近代教育家蔡元培先生提出。他把美育定义为以陶冶人们的情感,形成高尚品格为目的的教育,把美育摆在了一个较高的位置。由此可见,美育对个体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美育与其他“四育”融合的现状
2022年,教育部出台了《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并在“指导思想”部分提出,培养学生适应未来发展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引导学生明确人生发展方向,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美育与德育
德育一般是指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受教育者在政治、思想与道德等方面施加影响的活动。人无德不立,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德育集中体现了我国教育的价值取向和社会政治性质,对学生的全面发展有着定向和动力作用,是其他各育实施的保证方向和动力。
美育与德育相互依存。以音乐课堂为例,教师会通过教学红色经典歌曲来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使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而一些带有民族特色的歌曲,不仅能让学生了解不同的文化,也能让学生在对本土音乐文化产生文化自信的同时,学会尊重不同的文化。
(二)美育与智育
对于智育,可以将其理解为教育者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向学生传授系统的文化科学知识和技能的教育活动,通过教育发展受教育者的智力。朱光潜在《谈美感教育》中写道:“智育叫人研究学问,求知识,寻真理。”智育的最终目的是要让受教育者获得探索知识与真理的能力与方法,在这种探寻中,受教育者的智力水平自然而然地增长。智育是其他各育实施的认识基础和智力支持。
美育与智育密不可分。以音乐教育为例,苏霍姆林斯基说:“音乐是让思维变得强而有力的源泉。没有音乐教育,就没有完全符合儿童需求的智力发展。”学校的音乐课堂中,教师可以设计一些音乐感统和奥尔夫游戏,训练受教育者的听动综合能力和专注力,锻炼其手眼协调能力。
(三)美育与体育
“完全人格,首在体育。”新时代的体育除要培养学生的运动能力,使其养成爱运动的习惯外,更要以体育智、以体育心,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培养善合作、能吃苦的体育精神,增强学生体质,健全学生人格,锤炼学生意志。
美育是一种感性教育,体育是一种促进身体健康的教育,两者的融合实质上是感性教育与身体教育的融合。以音乐教育为例,每首音乐都有它的节奏,配合节奏的律动也是体育的一种。
(四)美育与劳动(技术)教育
2020年教育部印发的《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指出:“劳动(技术)教育是发挥劳动的育人功能,对学生进行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劳动(技术)教育是围绕劳动展开的,这种劳动不拘泥于学校,而是鼓励学生走出学校,参与到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中去。以音乐教育为例,学者周青青的《中国民间音乐概论》一书对于劳动号子有相关界定:“号子,从最初的劳动中的简单的、有节奏律动的呼喊,发展为有丰富内容的歌词、有完整的曲调的歌曲形式,体现了劳动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并表现出他们的乐观精神和大无畏的英雄气概。”不难看出,音乐与劳动紧密相连。
(五)“五育”融合中美育的发展现状
国家很重视“五育”融合及美育发展,但目前美育的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是对美育的认识片面化。部分学校的“五育”融合存在理论化、形式化问题,缺乏创新点,对内在美的渗透有所欠缺,窄化了艺术课程的审美功能,导致美育教学仅重视知识的积累、技能的训练,轻视审美情趣、价值的渗透。
二是美育的课程与教学质量良莠不齐。由于部分教师对美育认识的片面化,学生多是被动地接受知识,对知识背后的情感理解不够充分。一些教师虽然有把美育与其他学科进行融合的意识,但融合过于生硬,经常会重此轻彼,无法发挥教育的整体功能。
二、美育与其他“四育”的融合建议
“五育”融合不是简单地把课程内容相加,而是要实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态。要想切实提高美育的地位,需建立起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机制。
(一)全社会协同推进
美育是一种重要的基础性公民教育,需要全社会协同推进。针对社会美育,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开展。
一是建立学校与社会联动机制。社会不能只呼吁重视美育,而应在现有基础上与学校建立联动机制。除了相关部门为开展美育类课程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社会各类文化机构也应加大对美育的普及宣传。
二是深化社会对美育的正确认识。目前,社会对美育的认识不一。他们或将美育等同于艺术教育,或认为美育是一种兴趣教育。其实,人对美的感知、理解与欣赏,以及对美的创造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伴随人的一生,美育应该被看作终身教育。社会要努力改变当前的美育考评机制,将美育融入学生的日常学习与生活中。
三是做好专业教师培养工作。“师者,人之模范也。”高校在美术、音乐等美育教师的培养过程中,应将专业内容与全面发展、立德树人的理念相融合,将师德教育放在首位,对“五育”融合的原理、机制和路径进行全面的探索与研究,在社会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对师资培养进行综合性改革。
(二)家庭发挥基础作用
对于美育,家庭起到基础性作用,美育的根在家庭。重视家庭美育,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创设良好美育环境。创设良好的生活环境也是美育的一种。家长在规划家庭布局时,要考虑到孩子的性格特点,鼓励孩子对生活空间开展创作,使其在感受美的过程中创造美。营造美的氛围。家长可与孩子观看一些能够提高审美情趣的影片、图书,带孩子参加音乐会、美术展等,拓宽孩子接受美育的途径。对于孩子感兴趣的艺术,家长要在能力允许下给予充分支持。
二是充分感受自然美。自然環境是最好的美育素材,父母应经常带孩子走进大自然,感受自然美。同时,家长可有意识地引导孩子动手操作,通过身体探索自然,使其形成独特的认知。
(三)学校发挥主阵地作用
一是优化美育课程内容。学校要从思想上重视美育,根据课标合理开设美育类课程,保证其正常开展;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评估,不单纯地将各类艺术竞赛结果作为美育成果。对于地方音乐等有特色的美育资源,学校可通过引进专门人才让学生开展深入学习。
二是优化课程评价机制。仅用一次考试来评价美育类课程的做法是不科学的,不符合提高审美境界的目标,忽略了美育深层次的内涵。要根据“五育”特点采取多元化和开放性的评价方式,注重审美素养与人文情怀等质性指标的过程性体现,不过度采用量化指标来进行结果性考核。
三是注重教师教学。教师是促进“五育”融合的主体,教师应加强教育教学能力,关注当下学生最关注的问题,改进课程内容,优化教学形式。教师自身也要多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不断探索美育本质。
科教兴国靠人才,人才培养靠教育。教育必须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素质教育的发展,很大程度上要靠“五育”协同发展。相信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不断实践中,我国的美育会蓬勃发展,学生的审美素养和人文素养也能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