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占光,吴业苗
(南京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当下,大数据、5G、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加速了乡村数字化转型步伐,驱动了乡村治理形态的变革。事实上,数字技术已成为影响乡村治理成效的关键变量,并不断催生出新的治理模式和实践样态。然而,随着数字技术和信息资源向乡村灌输式下沉和密集化渗入,乡村数字治理逐渐偏离乡土社会现实状况和真实需求,日益脱嵌于农民日常生活逻辑,进而导致乡村治理面临农民“被迫缺场”和内生资源利用不足的窘境。因此,加快探索乡村数字治理的内生性路径,让数字技术回归乡村社会本位,成为目前乡村治理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学界围绕乡村数字治理开展了广泛研究,形成了两条主流路向:一是国家力量对乡村数字化渗透的“国家中心论”;二是数字技术激活乡村内生力量的“乡村中心论”。“国家中心论”强调国家对乡村数字资源输入的主导性,主张以信息化手段干预乡村社会。王雨磊[1]认为,数字下乡是国家向农村进行信息渗透、试图精准干预治理过程的后果;韩志明[2]指出,技术治理主要是国家治理权力向基层渗透的清晰化结果;韩瑞波[3]强调,乡村数字治理的实质是国家以科层化和信息化的手段实现对乡村社会的改造。具体而言,数字技术嵌入乡村社会,将重塑乡村治理结构[4],推进乡村公共事务的精准化、智能化,重构乡村权力制度[5],促进乡村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制度等转型升级[6],进而实现对乡村社会的现代化改造和整体性控制。“乡村中心论”突出乡村内生性治理的重要性,要求乡村数字治理保持乡村性。刘少杰等[7]认为,乡村数字治理要坚持农民本位的主体性原则,激活乡村内生主体的力量;詹国辉等[8]指出,数字技术切实应用到乡村现实场域,深度融入农村生产生活;刘天元等[9]强调,乡村数字治理要回归公共服务的本位角色,着力满足农村居民的真实需求,避免乡村治理实践中出现“数字悬浮”问题。同时,乡村数字治理过程也要保持乡村性,如延续乡村地域历史文化、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环境、重塑乡村的在地性资源、构建乡村情感共同体等[10],从而强化乡村社会发展的自主性。
已有研究疏理了乡村数字治理的基本脉络,为进一步探究乡村数字治理提供丰富的理论资源,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一是研究进路上,虽然以上研究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下展开讨论,但未摆脱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的分析范式,忽视了乡村数字治理中外生“国家中心”与内生“乡村本位”的衔接渗透、依存协同的事实。二是研究视角上,现有研究主要是从宏观角度整体探讨乡村数字治理的“内生中心”和“外生中心”的问题,缺乏专门从微观视角对乡村数字治理实践过程的具象性阐释和实证性分析,鲜有以典型案例为样本探讨乡村数字治理中国家与社会的互动问题。事实上,“在社会主义中国,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的根本一致性决定了国家与社会的衔接互动才是当前中国乡村治理实践的真实样态”[11]。那么,具体实践中乡村数字治理呈现何种政社互动的治理样态?这种治理样态又会塑造何种路径?基于此,本文从国家与社会互动关系视角出发,以新内生性发展理论构建“内生性治理”分析框架,考察浙江省湖州市C 县①按照学术惯例,涉及的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等地名均以首字母编码形式进行技术化处理。“文明码”的数字治理实践,进一步探讨乡村数字治理的实践转向过程与重构之路。
“内生性治理”概念是由新内生性发展理论延伸而来。英国学者Ray[12]在总结欧盟国家推出Leader计划经验时,正式提出新内生性发展概念,强调地方发展不能单纯依赖内部资源或外部资源,内外部资源相互交织融合才是理性策略。新内生性发展理论提供了一种“混合模式”[13],不同于强调外部力量自上而下地干预乡村发展[14]的外生性发展理论,也不同于主张只通过自下而上的公民行动谋求乡村发展[15]的内生性发展理论,是对内生与外生发展理论的超越[14]。新内生性发展模式呈现出新的特征(表1):其一,价值追求方面,打破“单一”“极化”的价值追求,注重内外整体性发展利益;其二,主导力量方面,主张乡村建设根本动力来自乡村内部,但并不排斥和忽视外部力量的适度嵌入;其三,实施路径方面,认为要通过外部力量来激活乡村内部自主性,构建“上下互动”模式;其四,资源投入方面,强调内外资源的互动性,重视内外资源的交织利用。
表1 外生性发展模式、内生性发展模式与新内生性发展模式比较
由此可见,新内生性发展理论有效消弭了“内生”与“外生”之间的对立,以更加开放、包容及可持续的理念诠释现实问题,更贴合当前国家与社会衔接互动的真实场景。目前,国内学界对新内生性发展理论的应用主要集中在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领域,专门将其应用到乡村数字治理场域的研究相对较少。新内生性发展理论与乡村数字治理内生模式有着内在契合性。其一,新内生发展理论主张的“内部主体激活”与乡村数字治理希翼回归农民主体性地位的目标相一致;其二,新内生性发展理论所强调的“上下互动”行动策略与乡村数字治理“科层支撑、数字动员”愿景相吻合;其三,新内生性发展理论所注重的内外资源“交互融合”与乡村数字治理要求的“数字资源嵌入、本土资源活化”现状相呼应。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将内生性治理作为破解乡村数字治理外生干预困境的解释和分析框架。在乡村数字治理场域中,内生性治理主要指以新内生性发展理论为指引,立足乡村社会日常生活现实,借助代表国家力量的数字技术催化,创设合理、有效的行动策略,激活乡村内生主体和资源,打造“内外结合、上下互动”的治理模式,从而推动乡村治理从“国家主导”向“农民本位”转变。这蕴含着乡村数字治理范式转型,其表征治理主体、策略等转向,构成内生性治理的基本框架和逻辑主线(图1)。
图1 内生性治理分析框架
需要说明的是,近年来国内学者结合我国乡村发展实践,围绕新内生性发展理论,纷纷构建自主性的分析框架,如“资源-参与-认同”的解释向度[16]、“资源-组织-规则”的嵌入框架[17]、“资源内生-价值认同-村庄动员”的分析进路[18]等。在现有研究基础上,本文考察乡村数字治理实践创新过程,提出“主体-策略-资源”的“内生性治理”分析思路,旨在强调乡村数字治理转向中主体转换、策略转变、资源转化的动态演进逻辑。其中,主体层面是内生性治理的根本面向,表明乡村数字治理回归农民主体本位的本质要求;策略层面是内生性治理的核心方式,表明乡村数字治理重塑治理方式的技术诉求;资源层面是内生性治理的基础形态,表明乡村数字治理激发资源赋能的现实需求。
本文的经验材料来自于浙江省湖州市C 县“文明码”的治理实践。C 县地处长江三角洲杭嘉湖平原,区域面积1 430 平方千米,2022 年末常住总人口67.98 万人。C 县是浙北地区工业大县,与皖苏两省交界,经济基础扎实,数字资源丰富。2019 年1 月,C 县MS 镇率先推行“文明码”,通过搭建文明档案管理云平台,对镇域家庭成员日常生活中垃圾分类、移风易俗等行为进行数字积分管理,以正向激励和负向约束为手段,激励村民参与乡村公共事务。在MS 镇实践基础上,2019 年5 月,C 县开始全面推广“文明码”,以文明档案数字积分为基础,设置“绿、蓝、红”三色,依次代表文明的示范户、达标户、待提升户三种状态,形成统一的数字治理评分、赋码标准,进一步推动乡村治理的数字化转型。
“文明码”平台嵌入乡村社会之后,传统治理方式逐渐被解构,但乡镇政府一时难以适应这一变化,仍然遵循“国家在场”的主导逻辑,忽视了乡土社会自主性,致使乡村面临农民主体相对排斥、集体行动难以达成、内生活力不足等多重秩序困境。基于此,C县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进行调适,推动乡村数字治理主体、策略及资源的“内生性”转向。2020 年12 月,C 县实现265 个村(居、社区)内家庭“一户一档一码”“一季一评一用”的数字治理全覆盖。“文明码”荣获2020 年浙江省优秀案例最高荣誉的“观星台”优秀应用、浙江省2020年度信用数字化改革应用十大优秀案例等。
1.主体排斥与数字建设的悬浮化 为响应数字化改革要求,2019 年5 月C 县提出“2019 年年底‘文明码’申请率与参与度100%”的工作目标。由此,乡镇层面展开“强竞争”,忽视了各村实际情况,导致“悬浮”问题的出现。
其一,农民被动卷入。为落实县级要求,SA 镇要求2019 年11 月底“一率一度”实现100%覆盖。随后,其他乡镇也层层加码,推出“提早”方案。这场行动节奏上明显操之过急,排斥了农民的参与。如2019年5月C县出台《农村居民“文明码”管理实施办法》,要求乡镇指导各村制定评分标准,并将其纳入年度考核。而乡镇政府为满足早出典型的需要,用一套统一的“标准”向各村输入,村庄和农民被迫卷入,参与治理规则制定的机会被剥夺。如SA镇YQ村村委会副主任P所言:“都是套用镇里标准,镇里出政策,我们就执行。”(访谈记录:P20190705-01①访谈材料均以访谈对象的姓名、时间及序号为编码要素进行编码。如P20190705-01,P字母代表被访谈者姓氏首字母,20190705表示访谈的年月日,01则表示是第一位被访谈者。)
其二,规则脱嵌实际。事实上,数字技术不能有效嵌入农民生产生活,将会加剧“悬浮”程度。在C 县“文明码”动员部署大会上,县领导提出“因村制宜,切实落地可行”的原则,但乡镇在推行中却脱离了这一原则。如2019年5月TH 街道出台的“文明码”季度评分标准,着重强调遵纪守法、配合村镇中心工作等指标,而与乡村生产生活有关的指标设置较少,导致农民参与度不高。PC 村村民D 说:“我们虽然领了‘文明码’,但评分要求很高,只能尽力参与一下。”(访谈记录:D20190812-01)一直以来,农民存在“排除陌生,习惯熟悉”的行为惯式,“文明码”一旦脱嵌于乡村生活逻辑,很难被农民所接受。
2.政策调适与农民主体的回归 “文明码”运行一段时间后,日益陷入“政府主动、农民不动”的主体性缺位窘境。2019年8月,C 县文明办牵头召开2次乡镇座谈会,对“文明码”前期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邀请高校专家、基层群众等参与出谋划策。同年9月,C县及时作出调整,出台《深化农村“文明码”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坚持农民主体性地位,激发农民内生动力”的目标,将“文明码”治理任务聚焦到垃圾分类、移风易俗等家庭日常生活领域。
其一,面向农民日常生活,设置合理的治理规则。在政策调适基础上,C 县将治理重心转移到农民生活秩序的塑造上,统一细化“文明码”的季度评分标准,设置“4+X”治理指标体系(表2),以供各行政村参考。该体系主要突出两类指标:一是“村内”的柔性指标,包括移风易俗、垃圾分类、家风建设等12 类柔性数据;二是“村外”的刚性指标,包括个人荣誉、捐款、献血等正向数据以及违法犯罪、失信被执行人等反向数据。通过以上两类指标的设置,精准刻画了家庭文明形象,激励农民在生活观念和生活实践上作出理性选择。
其二,立足农民主体地位,健全过程性参与机制。为激发农民积极性,各村按照《深化农村“文明码”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众参与机制。在标准制定环节,各村“文明码”季度评分标准需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充分吸收群众意见再纳入村规民约。在家庭考评环节,让群众参与小组评分和“两委”审核流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落实考评。在监督环节,各村吸纳乡贤、老党员等成立“和治理事会”,负责“文明码”建设的日常监督管理。同时,为引导乡村舆论,C县发动“后浪”“林嫂”等民间宣讲团,以快板、舞蹈等形式进行“土味”宣传,让“文明码”建设深入乡村、融入生活。
1.科层动员局限与集体行动困境 伴随着乡村公共性消解,国家公共服务投入乡村社会,使得乡村治理从简约治理走向科层治理形态[19]。与传统简约治理利用地方规则和文化网络动员乡土社会不同,科层形态下的乡村动员更注重自上而下的行政逻辑。同样,C县在“文明码”推广前期一直采用科层动员策略,虽然进行了权威动员和层级发动,但缺乏与乡村社会有效的链接纽带,对村民的组织动员能力弱化,难以促成有效的乡村集体行动。
其一,高位推进、目标考核及其后果。为进行全域推广,C 县将“文明码”建设纳入数字乡村建设工作中,由县、乡两级分管数字建设的领导全面统筹,并在每个行政村选派一名乡镇联村干部作为指导员,负责村“文明码”实施工作。同时,C 县又将其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规定“一率一度”调查低于95%的镇、村将被约谈和通报。这种高位推进和目标考核是科层动员的常规方式,强化自上而下单向度的组织力,但排斥了外部主体的参与和利益表达,使得村民难以真正融入数字建设,而被迫采取被动配合或消极参与的策略。村“两委”面对“一率一度”考核压力,则与村民达成“变通”的妥协。如SA 镇YQ 村村委委员O 所言:“为了提高‘一率一度’,我们只能硬着头皮挨家挨户帮村民操作。”(访谈记录:O20190706-02)
其二,社会网络弱化中的集体行动缺失。C 县地处长三角中心腹地,自古被称为“三省通衢”,商贸较为发达,外出人员和外来人员交织流动,乡村原有的社会网络随着人员流动而趋于弱化,集体行动机制难以建立。如近郊TH 街道PC 村,2020 年户籍人口3 241 人,常年出村从商和外来务工人员都近千人,村民之间关系松散,集体规范较弱。该村实施“文明码”以来,村“两委”试图通过科层动员改变这一现状,发动村干部以“网格包干”形式联系群众,并建立户主微信群进行线上宣传,一个月内“文明码”申请率就达到100%。但由于“文明码”正式制度体系不健全、奖罚机制未完全建立等,村民并不关注积分排名,出现“有申请率,无参与度”的局面,导致村内成员难以形成一致的集体行动。
2.数字动员嵌入与乡村再组织 面对科层动员的局限,数字动员以开放共享和赋权合作的治理逻辑有效吸纳乡村主体,并对其进行数字化再组织。2020年4月,C县升级“文明码”,在科层动员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数字“赋码”机制,通过激活“数字身份”与建立政社链接节点,重塑乡村社会网络。
其一,生成“数字身份”与分类动员。C县统一了“文明码”的技术标准和算法模型,根据每个家庭文明状况向其赋予相应颜色“码”,由此县内23 余万家庭拥有了特殊的“数字身份”。同时,围绕“数字身份”建立分类动员机制:对绿码进行激励动员,通过福利激励和公开褒奖,激发示范户以身示范;对蓝码进行引导动员,通过精神鼓励和柔性教化,引导达标户再上台阶;对红码进行督促动员,通过舆论压力和教育提醒,督促待提升户向上争先。自上而下地数字赋码和分类动员,激活村民的身份意识,唤醒其参与数字治理的意愿。
其二,建立节点与塑造乡村社会网络。科层动员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基层组织与村民的关系疏离。“文明码”对乡村主体“赋码”,弥补了乡村关系纽带松疏的缺憾,即形成以“码”为节点、以家庭为单元、以个体为末梢的数字化组织网络,建立一条“节点-家庭-个体”乡村数字化再组织路径。如C 县文明办主任H 所言:“‘文明码’就是要搭建家庭参与的数字化网络,让数字技术成为组织动员的一种手段,以‘码’为网络节点,将每家每户统合起来、组织起来。”(访谈记录:H20221223-02)村民则以新的数字形象,在以“码”形构的数字空间中展开“全时竞争和合作”,从而增强乡村数字治理的集体行动能力。
1.“强资源-弱激励”的表现 乡村治理场域中对村民行为持续激励,需要将物质资源和精神资源转化为激励手段。“文明码”实施之初,乡村治理激励手段主要是以外部资源输入为主,即基于季度积分给予村民相应福利,社会资本未得到充分激活,呈现出“强资源-弱激励”的表征。
其一,物质激励的供需错位。“文明码”物质激励方式较为单一,主要是在各村建立“积分超市”,村民以“善行”获取积分,兑换日常生活用品。C 县要求统一设立10~15 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各行政村建设“积分超市”,大部分行政村需要县里财政资源支持,小部分经济富裕行政村则靠村集体经济支撑。财政资源建设“积分超市”有专门规定和要求,一定程度上与乡村需求发生错位。如“积分超市”按规定提供用于积分兑换的油、米、肥皂等日用品,但随着村民生活水平提高,这些财政投入无法充分激发村民参与意愿。又加之,“积分超市”只限于本村兑换,在城乡流动加剧的当下,难以满足乡村实际需求。MS 镇XC 村村民Y 说:“我和老伴在城里带孙子,为了兑换商品,还要专门回来,不太方便。”(访谈记录:Y20190705-02)
其二,社会资本利用低效化。C 县有着悠久的移民历史,不同移民群体间既相互生活交融,又爱好“面子”竞争。“文明码”精神激励手段主要是对每季度家庭文明状况在村庄内进行排名公示,营造熟人“面子”竞争氛围,但这种方式对乡村秩序形塑日趋弱化。如SA 镇内行政村是将每季度“文明码”在村党群服务中心宣传栏里公示,但关注的人却很少。如SSA 村书记M 所言:“以前村里宣传栏很多人过来看,现在人们对宣传栏关注度不高了。”(访谈记录:M20190812-03)现代化的进程撕裂了传统社会结构,乡村生活日益呈现“个体化”与“脱域化”趋势[20]。尤其是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村民注意力逐渐从传统公共能量场向数字空间转移,如果线下和线上社会资本未得到充分激活,就无法对农民行为习惯和生活秩序产生影响。
2.“强资源-强激励”的建立 为扭转“强资源-弱激励”的局面,C 县通过整合城乡资源和线上线下资源,突出资源转化方式的灵活性,以物质福利激励引导村民行为选择,以社会资本活化塑造村民生活习惯,形成实用性高、操作性强的激励机制。
其一,物质激励的场景拓展。本着“有德者有得”原则,2021 年10 月,C 县整合城乡资源,发布《C县“文明码”(绿码)应用场景公告》,打造“文明绿码通”工程,推出“文明行、文明游、文明医、文明贷、文明购”等应用场景,绿码用户可享受县域内公共交通免费、景区免费、优先就医、免费体检、购物打折、贷款绿色通道等各项优惠,改变以往物资激励手段单一化、应用区域固定化的局限。如TH 街道XKH 村承包装修工程的村民J,一直为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问题发愁,前期去银行贷款,由于需要担保被搁浅下来,正好第一季度被评为文明示范户,能够享受低利息又不用担保的绿色授信,及时解决了燃眉之急。(访谈记录:J20221223-05)物质激励整合了城乡社会资源,强化“文明码”结果应用,进而激发农民参与活力。
其二,社会资本的再活化。为有效激活公共舆论、传统面子等社会资本,一方面各村按照“一季一评一用”的要求,将每季度“文明码”进行线上(“掌心C县”App)+线下(村庄显著位置)双向公示,提高家庭文明状况的“曝光度”,放大线上线下舆论的影响力。另一方面各村在每年年底“户主大会”上对“文明码”评选结果进行公开颁奖表彰或通报,在公共聚集场所和荣誉度标识强的场合,以竞争激励的方式,激活乡村公共舆论场,强化村民“面子”意识。如2021年MS镇XC村“户主大会”上被表彰村民L说:“每家‘文明码’每季度都在网上和村里‘露脸’,每年都在大会上公开‘亮相’,红码就是丢面子,家家户户都看着,这就是一种提醒和激励。”(访谈记录:L20230114-03)
C 县“文明码”的数字治理实践表明,数字技术嵌入乡村社会经历了一个国家外生力量与乡村内生力量调适的过程,这一过程中治理主体、治理策略和治理资源完成了“内生性”转向,同时也勾勒出“主体激活-策略重塑-资源赋能”的乡村数字治理内生性路径。
农业税取消后,依靠地缘和血缘构建的“差序格局”“熟人社会”圈层结构日益松散,农民联系强度逐渐弱化,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也被贴上“理性经济人”的标签[21]。这一情形下,农民更多关注“私域”利益,参与乡村发展的意愿降低,乡村公共性和农民主体性逐渐丧失,导致乡村治理内生主体“缺场”。“文明码”平台恰恰为引导农民主体回归、重构农民主体性提供一种可能。
1.聚焦农民的“生活场域”日常生活是农民主体性逻辑的呈现,是乡村社会整体运行的现实场域和实践基础。卡尔·曼海姆[22]认为,社会基础结构是由日常生活各要素及其互动所构成的。乡村社会治理本质是将日常生活作为基本面向,探究农民生活观念、生活习惯等的内在意蕴[11]。“文明码”实践聚焦乡村日常,将治理的注意力拉回到生活场域,正是回归社会治理本质的体现。尤其是通过数字手段对农民垃圾分类、移风易俗等日常行为进行“精准画像”和公开呈现,有助于改良农民生活习惯,塑造农民生活世界。
2.提升农民的“政治话语”政治话语代表着农民群体表达自身利益、影响决策者决策的权力方式。米歇尔·福柯[23]认为,如果没有话语的生产、积累、流通和发挥功能的话,权力关系自身就不能建立起来和得到巩固。实际上,农民在农村政治场域中的话语权往往被乡镇政府所剥夺,使得农民趋于沉默保守,被迫选择“政治失语”。同样,“文明码”实践也遭遇这种情况,但在后期政策调整中得以纾解。具体而言,一方面,乡镇政府还权于民,在“文明码”治理规则制定、过程考评、监督反馈等环节赋予农民更多的话语权;另一方面,治理事会等农村社会组织通过过程介入和组织协同增加农民对政策影响力,强化农民话语权主体意识。
3.构建农民的“参与场景”数字乡村建设加速乡村治理场景的切换,从传统物理空间逐渐向数字空间转变,使得公众参与的空间不断被挖掘,参与的新型场景不断被激活。“文明码”通过大数据平台连通应用终端,农民可以通过智能手机在线参与乡村公共事务,如“掌心C 县”App 中设置活动参与“一码加入”、文明信息“一码查询”、优惠政策“一码通享”,这为农民塑造了一种不受时空限制的“数字平台+移动终端”场景体验。农民在新的场景中参与公共事务,获得共识、信任、反馈等独特的公共性体验,进而激发农民公共意识,推动乡村公共性数字化再生产。
与传统组织方式不同,数字技术的组织策略往往通过兼具技术性和组织性的数字化平台来完成。平台不仅是一种技术集成手段,也是一种新的组织逻辑[24],体现了内生性治理期翼的科层动员与数字动员交互融合的目标。
1.科层组织的底座支撑 数字化平台带来组织形态的全新变革,但现阶段仍不是独立的体制安排,必须依托于实体的科层体制[25]。科层动员塑造一种较为稳定、持久的组织形式,能够保障行政权力顺利实施,是目前乡村治理难以脱离的体制基础。如“文明码”历经前期科层动员的“失利”,但其所构建组织体系正是依托层级基础。特别是在“文明码”县域推广阶段,C县利用科层组织优势,调动城乡资源,展开逐级动员和宣传,形成一种自上而下的扩散策略。
2.数字动员的连通协同 数字化平台表现出“反科层”特征,突破传统“官僚中心”的组织结构限制,展现即时高效的互动性和多元协同的连通性。与之相适应的是,数字化平台能够建立与数字化思维匹配的去中心化、去结构化的网络型结构,直接赋能主体身份数字化转型,使得治理主体从物理空间“脱域”,在“数字空间”中展开协同共治,达成目标一致的集体行动。“文明码”平台网络化结构特征较为显著,通过技术“赋码”的规则制定和标准设计,直接向村民赋予不同的“数字身份”,由此形成分类动员策略及“分布式”社会行动,激发村民自发地投入“绿码”形象构建之中。
3.平台功能的交互融合 数字化平台为乡村动员提供一种实践方案,使得层级控制与网络协作的功能融合成为可能。一方面,数字化平台与科层体制有着内在联系,能够保持层级动员链条延续;另一方面,数字化平台作为虚拟中介组织,持续推动乡村动员体系网络化。这两方面构成数字化平台动员的核心。“文明码”平台正是在传统科层动员的基础上,以去结构化的方式创设“码”节点和“数字身份”,推动自上而下的层级行动与自下而上的“身份激励”互动,再造乡村社会网络,从而达成内生性治理的现实关切。
乡村数字治理的归旨就是激活农民主体性,形塑乡村社会公共价值。外生性治理实践往往重视外部资源力量投入,忽视农民日常生活构建,易造成资源投入与激励效果不成正比。内生性治理更加注重资源向农民赋能,通过城乡资源转化来激励农民身份认同,进而重建乡村内在价值。
1.优化资源配置 “文明码”激励规则是基于公共资源再分配,对村民理性行为进行激励。资源配置体现在划定明晰的行为边界和激励规则上,对村民正向、负向行为分别进行奖励、惩戒,正向行为激励包括获取一定物质福利、生活便利等;负向行为惩戒包括物质福利减少、面子声誉降低等。事实上,“文明码”正是以正向行为作为资源分配标尺,确保对乡村事务贡献大的村民获得更多公共资源,这种“有德者有得”的导向能够形塑村民日常生活行为,有利于构建村民相互协作的关系网络。
2.强化身份认同 资源赋能够通过强化个体身份标识,激活村民的身份意识。“文明码”所塑造的身份认同就是“绿码”,通过调动城乡社会资源,依托市场手段和数字场景,加大文明示范户“行、游、医、贷、购”等生活性物质激励,让“绿码”身份具有获得感和认同感。更重要的是将“线上社会资本”(如积分排名、网络舆论等)和“线下社会资本”(如伦理道德、声誉面子等)等非正式制度资源,以晾晒、评比、表彰等面子竞争方式具体化、显性化,放大“绿码”身份的社会示范效果,从而激发村民向上向善的内生动力。
3.形塑价值共识 伴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多元观念不断碰撞和冲击,人情社会结构遭到动摇,社会规范和道德力量日渐式微,部分村庄日常生活逐渐失去公共性价值。而“文明码”所体现的价值逻辑就是将外生性数字力量引入乡村治理场域,激活村庄内在社会资本。以尊老爱幼、保护环境、移风易俗等为具体内容的“文明码”治理实践,正是通过数字化手段,活化传统伦理、公共舆论、人情资本、面子意识等内生性资源,推动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传统价值回归,重塑乡村社会价值共识。
内生性治理是破解乡村治理外生性干预困境的创新路径,也是对“国家主导”的乡村数字治理的反思与突破。基于中国情景下国家与乡土社会相互渗透、衔接及形塑的逻辑,考察C县“文明码”的实践转向过程及重构之路,认为乡村数字治理既需要“国家在场”的外在催化和适度引导,又需要乡村主体的自我认同和角色觉醒来推动治理主体、治理策略及治理资源的整体转向,塑造“主体激活-策略重塑-资源赋能”内生性路径,进而达成“内外结合、上下互动”的治理模式。当然,乡村数字治理的内生性路径构建是一个持续探讨的学术问题,还需继续深化研究。如数字治理清晰化与乡村现实模糊性的张力问题,物质激励工具导向与乡村道德价值导向的张力问题等。
当下,“强国家-强乡村”无疑是国家与乡村关系的理想状态。有学者设想,在数字化改革浪潮下,将“强国家-韧乡村”的关系范式作为“强国家-弱乡村”向“强国家-强乡村”的过渡形态[26],这未尝不是一种有意义的尝试。“强国家-韧乡村”意味着在国家整体统合下乡村数字治理有更多自主选择、开放包容的韧性。因此,未来乡村数字治理应更加关注乡村“韧性”:一是充分考虑乡村社会适应性,主动贴合农民主体的实际需求,赋予乡村社会更大的自主空间;二是按照新内生性发展理念,通过国家力量激活乡村内生活力,形成“上下互动”的治理策略;三是积极挖掘和活化乡村内生性资源,塑造包容性资源激励机制,提升乡村社会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