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欣巍
在工程项目管理阶段,合同管理是其主要构成部分,提升合同管理质量有利于高效利用相关资源,防控运行流程中的风险因素,从而确保企业经济效益的全面提升。所以只有强化制定合同管理内容,按照工程项目的实际发展状况,完善建设合同管理系统,才有利于合同管理质量的有效提升,增强合同签订科学性,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故此,本文从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原则入手,分析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应对策略,仅供参考。
伴随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今天,工程项目获得了良性的发展与提升空间,所以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价值越来越明显。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属于核心存在,强化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管理有效性提升的必然需求。全部工程项目的执行都要以一系列发包合同的签订为基础,如果合同管理没有得到重视,也就不能有效的控制工程项目成本、工程施工进度、工程整体质量,如何一来,何谈综合管理工程项目风险、工作交流、人力资源等。另外,签订合同阶段应当确定工程项目价格、施工周期等目标,对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加以规范,所以只有掌握合同管理核心,才能实现工程项目运行情况的综合调控,满足稳定建设目标。
道路在K6+224 桩号处与伊东渠相交,新建桥梁跨越。桥梁布置采用3×20m 共三跨一联,桥梁起点桩号K6+190.97,终点桩号K6+257.03,全长66.06 米,与伊东渠斜交,右偏角度为115°,桥梁采用单幅桥,全宽为30 米,横向布置为:4m(人行道)+2.5m(绿化带)+0.5m(防撞护栏)+16m(车行道)+0.5m(防撞护栏)+2.5m(绿化带)+4m(人行道)=30m。桥面两侧横坡为1.5%。桥梁上部结构采用标准跨径20m 部分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下部结构桥台采用桩接盖梁桥台,其余桥墩采用桩柱式墩,钻孔灌注桩基础。
在持续进行工程项目的管理阶段,关键管理内容以管理合同为主,唯有加强其的管理力度,预先制定双方职责与义务,才能确保工程项目正常建设。为了提高项目合同的管理质量,在实践管理期间,应当满足以下几个原则。
在法律层面,合同双方地位呈平等趋势,而且签订合同阶段,双方必须在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双发意见统一后签订合同。双方在合同管理中具有对等义务与权利,而且需要保证合同内容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这对处理合同双方的纠纷事件以及降低问题的概率十分有利,促进双方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可让管理目标得到满足的同时,实现双赢。
在项目合同实践管理阶段中,应立身于合同全程落实角度强化监管,保证合同规范执行。以此为前提,合理划分各个部门的相关职责,增强部分人员业绩考核,保证各部分都能按照合同内容,贯彻落实相关工作,从而有效开展各项工作。而且,合同管理责任应当维持独立,并能发挥互相约束作用,从而实现合同管理作用的充分发挥。
每一个建筑项目要求的开展,都要以大量合同内容的签署为支撑,因为合同内容复杂多变,所以必须做好合同职责的归类工作,使权责达到一致性。所以管理合同内容时,工程管理者只有在固定责任部门划归同类合同,规避权责不清晰,保证合同管理都能按照合同属性正常进行,从而给合同管理权责的明确性奠定基础。
在管理工程项目阶段,无论是合同内容的制定工作,还是签订和变更工作,都要由专人审核把关,并由专业法律机构监督合同内容的变更,从根源上确保合同内容更合法与更合理,持续提升合同内容的管理质量。
合同签署作为一种法律行为,但目前在签署合同内容以及合同内容履行期间,仍有一些法律意识弱化问题,合同管理没有严格把关,从而引起一系列法律纠纷事件。例如,因施工行业签订合同期间,并未与实际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合同内容,特别是划分违约责任不明确、设置违约条款不明确的情况下,都会让合同后期履行中出现纠纷事件。并且在履行合同条款实践中,因法律意识过于弱化,一般并未根据合同规定严格履行,导致工程项目施工行业出现重大经济损失。
工程项目承包方为了谋求最大化经济效益,一般并未重视自身资质,导致合同签订不规范。例如,有些承包资历不深,在面对工程项目的时候,为了顺利承包这个工程项目,而假借自身企业在投标中虚假参与。此外,有些发包商在签订合同时,一般会以自身优势为主,签订合同内容期间,随便更改合同条例,删除不利条款,扩大有利条款。如发包商背地里以垫资当成借口异常发包。在并无期限约定情况下,就支付工程款。工程项目在验收合格以后,出现工程款长时间拖欠或拒付等情况。
目前,在合同签订管理期间,仍有很大的风险。例如,虽说签订合同处于法律层面,规范了合同双方的平等地位。但实际生产过程中,这些权利地位平等仍需承包方独自争取。在承包工程项目时,因为业主自身存在天然优势,所以考虑到工程项目施工行业的切身利益,一般提出不平等与苛刻条件,向承包商转移自身风险。这就要求承包商签订合同条例时,积极争取自身合法权益,不然就要承担更高合同风险。此外,有些承包方签订合同时,因为尚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充分调查,造成自身陷入合同内容的欺诈风险之中,这些都会让工程项目施工行业经济损失不断增长。
工程项目在实际建设中,在内外各类影响因素干扰下,完全规避项目变更与合同内容变更并不实际。特别是对于承包方来说,遇到项目变更问题,一般需要对业主变更指令率先执行,然后调整合同价格,本身处在被动位置,所以可能会因合同内容变更而引起纠纷事件。此外,合同变更中,情势变更作为最难规避的一个问题,一旦出现情势变更,需由合同双方根据合同内容预定,优选相应手段调整合同价格。在此流程中,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有效处理,就会增加引发更大纠纷事件的可能性,从而损伤了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所以在管理合同变更阶段,科学调整合同价值显得至关重要。
如何降低承包方经济损失,最理想的方法就是合同索赔。但目前承包方的索赔意识较弱,而且并未重视索赔管理,并未在合同管理工作中纳入索赔管理。对于工期、费用、签证等不同索赔的管理方式并无有效应付手段,造成实际索赔成功率下降,导致自身损失难以弥补。还有些施工行业是发生问题以后,才研究合同索赔条款,需要收集相关证据,造成自己深陷被动局面之中,最终无法加强索赔管理来减少自身损失。
首先,在管理合同签订过程中,应该对合同内容的法律属性有一个深层的认知,工程项目合同作为承包方与发包商的最高法律,合同签订行为同样隶属法律行为,所以避免合同签订受到道德观念及个人情感所影响。其次,从法律角度入手,对合同签订加强管理,提升合同法律意识,应当重视如下内容:一是签订合同时,需要思考各类可能出现的现象,确定细节问题,禁止出现侥幸心理;二是合同内容应该保持清晰具体,不能出现歧义;三是签订合同与履行期间,高度关注文本内容,在合同文本中落实全部的口头承诺,这样才能增强其法律效力;四是补充说明合同内容,通过书面方式进行确认。在管理合同内容时,全员都要在其中主动参与,遵照法律规范有效管理合同履行。为了满足这个目标,施工行业应以合同规范管理当成考核项目部门责任制的一个重要指标,以此为前提,强化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例如,每一年都要将项目经理及施工行业内部经营员工组织在一起开展培训工作,同时,应当合理开展合同法律的教育工作,促进施工行业所有人员都能建立依法签订合同的意识,并在合同管理工作中积极参与,依法执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对于合同管理者而言,也要在学习培训活动中积极参与,要求其熟练运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各项法律,合理开展合同管理。在各项合同业务精通前提下,才能游刃有余地管理合同签订、履行及索赔等各项工作。
工程项目在招标阶段,受地区或行业维护主义影响下,仍有暗箱操作情况,或是恶意竞标及虚假竞标等问题,招投标方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应该根据相关程序严格开展竞标与招标工作,使招标方法的公平性与合理性提升。而且在合同管理工作开展中,通过完善监督制度的构建,有效监管招标工作的全过程,及时找出招标中异常行为,并做好招标后续责任追究工作,对于个人或者组织的违规行为,应当依法惩罚,确保惩罚措施贯彻履行。在招标工作完成后,应当重视完成储存招标产品相关资料信息,给后期招标采购操作提供有效参考。此外,公开招标全过程,接受社会公众的全面监督,保证招标、投标程序更严谨与更合法。在招投标环节与合同内容的规范管理阶段,应当详细考察承包方的诚信度与资质,严格把好承包方的资质管理关口,构建配套项目管理机制与合同管理机制的工程量清单,利用加强招投标环节的管理,从根源上降低合同管理后期的系列问题。
首先,在管理合同签约层面,虽说承包方地位较弱,但仍需具有努力争取自身合法权益的勇气,在投标过程中,如果单方面放低姿态,即便投标成功,也会让自身一直处在被动位置,这样不仅会影响自己争取利益,还会丧失眼前的利益。但自身在合法权益争取中,要重视掌握技法。如决标前期,无大规模修改合同文本,即可给业主留下良好的心理印象。再如,中标以后,承包方应当合理争取修改风险条款与苛刻条款,特别是绝不能忽视原则问题,才能为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其次,在管理合同条款过程中,面对合同的欺诈行为应当重视防控。签订合同时,不仅应该讲究诚信,又要拥有戒备心,避免受到对方的欺骗。有些管理合同的人员因为轻信他人,盲目地相信对方或者相关信息,严重损耗了自身的利益。所以签订合同时,应该预先进行实地调查,对待他人切不可轻易相信,只有细致核实合同条款,才能对自身权益加强维护。最后,立身于签订合同的全过程,加强防控风险。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在谈判合同内容之前,承包方应当聘请工程项目合同专家,对合同内容加强审核,找出不利于自身、存在风险及苛刻条款,研究条款中自身存在的责任和义务,一旦牵涉原则性问题,绝不能退让。二是在谈判合同期间,承包商双方应该详细商议合同条款与研究风险,在满足一致性的前提下,合理补充合同协议内容与条例,详细研究合同内容,以防合同中的原生条例产生矛盾。在完成合同内容的谈判后,合同正式签约阶段,通过聘请专项员工重新梳理合同内容,保证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只有没有法律漏洞即可继续签订合约。
首先,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来说,管理人员必须对合同管理工作提高重视度,工程师进行变更合同内容指令的下达后,起草合同书面内容后及时确认,最后工程师签字,以防发生遗忘现象,将其视为支付变更工程款的关键依据。而且合同内容变更时间非常紧迫,具有预测的特点,因此合同管理无法实现动态化目标,做好提前的准备工作,科学应付合同内容变更。其次,万一合同内容出现了变更,应该支持后续合同索赔。因此在实践管理合同内容阶段,只有详细记录合同变更信息,并做好信息收集整理,联合开展合同内容变更与索赔具体事宜,或者提出索赔要求,获得批准以后,落实合同变更。最后,合同内容的情势变更根本无法规避,所以按照合同双方制定专项条款内容,选择科学手段调整合同价格。在实践过程中,主要内容如下:一是面对工程项目无法均衡招投标报价的问题,发包商需有效利用工程项目中变更估价原则施工合同约定,积极应对承包商投标阶段不均衡的报价问题;二是在施工合同履行阶段,容易在市场行情影响下,使材料、人工费出现很大的波动。面对这个情况,合同约定双方应当做到未雨绸缪,预先做好合同中市场价格变动风险的分担约定,合理调整市场上的合同价格,避免引发纠纷事件;三是若是因延误工期,造成市场价位变动,引发合同价格调整。承包商及发包商应该提前约定好工程项目合同的价格变动,保证合同内容更公平和更平等。但如果是发包商自身原因,导致施工工期被延误,需要在合同价格调整阶段,坚持采用对承包商有利原理落实相关各项。
首先,有关工期索赔方面,承包商应该详细研究施工周期的影响因素,并在发生索赔事件的28d 之内要求索赔,预先准备好各项索赔工作。特别是高度重视单项索赔,实践显示,与“一揽子索赔”对比而言,单项索赔的成功率更高一些。并且会累积更大的索赔值,非常不利于承包方开展索赔工作,所以必须开展好单项索赔工作。在这里需要注意,为确保工期索赔成功率不断提升,承包方对合同内容管理阶段,业主方代表与监理工程师应该积极交流,注重和谐建设的关联。在施工周期后续发生索赔事件后,这些关系得到各方的支持后,打造有利于承包索赔局势。比较直接谈判业务的方法而言,更能提升索赔成功的概率。其次,对合同索赔成本增加管理。承包方对于工程项目成本的不同,需要选择适当应对策略,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对于一些项目成本,工程量应该具备固定的计算基础,注意尽可能不让费用计算值扩大,以防被对方察觉;二是对于合同条款范围以外的工程量,承包方要求索赔时,有利于提升报价,有利于提高本身的经济利益。最后,工期签证索赔措施。在具体建设工程项目过程中,工期签证发挥关键价值,且因签证类型既复杂又多变,常见签证有工期延误、暂停开工、延误开工等情况。面对工期的签证索赔事件,应当注重以下内容:一是在承包方处理工期纠纷事件时,工期签证作为有利依据,所以在工程项目的实际建设过程中,结合具体工作做好签证办理工作,由各方代表签字;二是工期签证内容中,应当确定项目重点内容,包括数量、结算方法、结算单价、日期等,便于索赔工作的有序开展。
总之,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的关键工作内容,合同管理质量直接影响着施工单位的经济收益。所以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应该致力于项目整体角度,明确合同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原则,深度认识合同内容管理中的系列问题,对于现实问题应该采用有效措施处理问题,从根源上促进工程合同管理效果不断提升,保证工程建设各方权益,给后续合作做好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