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科技创新与金融服务的深度融合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通过科技赋能,金融服务在效率、范围和创新能力方面得到全面提升,同时为科技创新注入了充足的资本和资源支持。本文从政策优化、技术投入、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风险防控等多维度分析,探讨如何通过多措并举实现两者的高效协同发展。这一融合不仅为实体经济注入新动能,也为产业升级和社会进步提供了重要支撑。
关键词: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驱动
DOI:10.12433/zgkjtz.20243304
一、科技创新与金融服务融合的重要意义
(一)促进金融业转型升级
科技创新赋能金融业,不仅改变了传统的金融服务模式,也推动了整个行业的转型升级。在数字化浪潮下,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被广泛应用于支付清算、风险管理和客户服务等环节,提高了金融机构的服务效率与精确度。例如,人工智能技术能够通过机器学习分析海量数据,为金融机构提供更精准的客户画像和风险评估支持,提升资产配置和信贷审批的科学性。此外,区块链技术的透明性和不可篡改性,为供应链金融和跨境支付提供了全新的安全保障。在这些技术的推动下,传统金融机构逐渐转型为平台型企业,突破了时空限制,满足了消费者日益个性化、多样化的金融需求[1]。同时,金融科技的发展还推动了无接触服务、智能投顾等新业态的兴起,为行业注入了新动能。可以说,科技创新为金融业注入了变革的基因,促进了金融行业向智能化、数字化方向快速迈进。
(二)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金融服务作为经济运行的血脉,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而科技创新的融入,进一步增强了金融服务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能力。在制造业升级和产业结构优化过程中,金融科技通过精准的数据分析与智能风控,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融资支持,缓解了其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例如,基于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的供应链金融平台能够快速整合上下游企业的信用信息,为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提供更加灵活、高效的金融解决方案。同时,科技赋能还推动了普惠金融的发展,通过移动支付和线上贷款等方式,将金融服务覆盖到更多偏远地区和弱势群体,为乡村振兴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此外,科技创新还催生了绿色金融的快速发展,通过环境大数据和碳排放管理工具,将资金引导至可持续发展领域,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因此,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正在成为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2]。
(三)提高国家综合竞争力
科技创新和金融服务的深度融合,不仅在行业内部带来了变革,更对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具有战略意义。在全球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科技创新水平和金融服务能力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竞争力的重要指标。金融科技的发展为我国在国际舞台上争取更大话语权提供了有力支撑。例如,我国的移动支付技术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较大的影响力,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服务升级提供了中国方案。同时,金融科技还推动了我国在数字货币、跨境支付等前沿领域的领先布局,成为塑造未来国际金融格局的重要力量。此外,科技创新推动了国内资本市场改革,加快了科创板等制度创新,为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增强了国家的创新实力和经济韧性。因此,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也是提升综合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抓手。
二、金融科技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金融科技发展概况
1.金融科技投资规模持续增长
我国金融科技领域投资规模呈现稳步上升态势。大型金融机构加大科技投入,风险投资机构对金融科技领域的投资热情持续高涨,金融科技创新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吸引了大量资本流入该领域。具体投资规模变化情况见表1。
2.金融科技应用场景日益丰富
金融科技正在深度渗透到金融服务的各个环节,移动支付已成为城乡居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支付方式;在线理财产品种类不断丰富,普惠金融服务范围持续扩大;互联网贷款、保险等新型金融服务快速发展,为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的融资渠道。各细分领域发展情况详见表2。
3.金融科技创新层出不穷
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生物识别等前沿技术与金融服务加速融合,催生出智能投顾、数字货币、隐私计算等一系列创新应用。金融机构积极布局金融科技创新,通过技术赋能提升服务效率和客户体验。近年来,金融科技相关专利申请数量逐年攀升,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具体专利申请情况如表3所示。
(二)金融科技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金融科技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依然是发展的瓶颈,高端技术领域对外依赖较大,制约了行业的核心竞争力。行业资源分布不均,头部企业占据了大量资源,而中小型企业由于缺乏技术和资本支持,难以在市场中获得平等的竞争机会。与此同时,金融科技的监管框架尚未完全跟上行业发展的速度,新兴领域存在合规和安全风险,尤其是在数字货币和隐私计算等方面[3]。此外,数据隐私保护问题引发关注,用户信息在流通和使用中存在泄露隐患。金融科技的快速普及还暴露出数字鸿沟问题,技术的适配性对农村地区和弱势群体的覆盖有限,进一步拉大了城乡和群体间的服务差距。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金融科技持续健康发展。
三、推动科技创新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的主要举措
(一)完善顶层设计,优化政策环境
推动科技创新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首先要有清晰的政策规划和完善的法律框架。政府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需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明确发展方向,为科技与金融的合作提供清晰的政策指引。比如,可以通过出台针对性的扶持政策来鼓励企业在数字货币、区块链等前沿领域探索,并为技术应用提供规范的合规指引。同时,政策需要考虑到资源分配的公平性,大型机构和中小企业在技术和资本获取上存在明显的差距,通过优化政策环境,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平等的竞争机会。除了推动政策层面的创新,还可以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让这些企业在金融服务上有更多的机会。此外,要注重生态系统的建设,比如,搭建金融科技试点示范区,推动政策性金融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让创新项目能够更快落地。总体来说,一个完善的政策环境,不仅能够为科技创新与金融服务的深度融合保驾护航,也能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长期动力。
(二)加大科技投入,培育金融科技人才
科技创新要持续推进,离不开资金投入和人才支持的双轮驱动。金融机构需要在技术研发方面加大投入,如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领域,都需要更深入的布局,既要减少对国外技术的依赖,也要加速本土技术的成果转化,让这些创新真正融入金融业务,提高服务效率,优化用户体验。在人才方面,金融科技行业需要大量复合型人才,既懂技术又懂金融的专业人员特别吃香。这可以通过高校和企业合作来解决,如设立专门的金融科技学科,开发针对行业需求的课程体系,为行业输送新鲜血液。同时,还可以成立专项研究中心,集中资源对技术难题进行攻关,为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搭建更高的平台。此外,对于目前从业的金融人员,也需要通过专项培训、行业认证等方式提升他们的技能水平,让他们能够跟上金融科技发展的步伐。只有技术和人才两手抓,金融科技才能真正形成持续的竞争力,为行业注入更多活力。
(三)鼓励模式创新,推广金融科技应用
金融科技要真正实现深度融合,离不开在实践中的持续创新和优化。当前,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需要大胆探索新的模式和产品,把技术和金融服务结合得更加紧密。例如,在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和供应链金融领域,可以通过技术创新,让金融服务覆盖到更多的人群和企业,特别是那些传统金融服务难以触及的区域和群体。同时,试点示范区的建设是推广成功经验的关键,通过将已经验证有效的金融科技应用场景进行复制推。比如,中小企业融资的创新解决方案或乡村振兴领域的金融支持模式,都能进一步放大科技的赋能效果。此外,加强对金融科技应用的宣传和教育也非常重要,很多用户对新型金融服务的接受度还不够高,只有让他们了解并信任这些技术,才能真正推动应用的普及[4]。通过社会和市场的共同努力,让金融科技在更多领域落地生根,在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进一步推动金融行业转型升级。
(四)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安全
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带来了效率的提升和服务的创新,但随之而来的风险问题也不容忽视。为了促进金融科技健康、可持续发展,健全的监管体系至关重要。新兴领域如数字货币、智能投顾等技术,虽然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但也容易因监管滞后引发金融安全隐患。监管部门需要结合这些技术的特点,制定更精准、更具针对性的政策,做到既鼓励创新又防范风险,确保行业发展在合规的轨道上运行。
与此同时,技术手段在监管中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比如,可以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通过实时监控和分析行业数据,及时发现潜在风险点,并发出预警,避免系统性风险的发生。在数据隐私保护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明确数据的共享和使用边界,防止用户信息被滥用或泄露,这是行业长远发展的基本保障。
除了外部监管,行业自律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金融科技企业在追求创新和发展的同时,也需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建立内控机制和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企业内部的风险防控和外部的监管政策形成合力,才能共同构建一个稳定、安全的金融科技生态。图1展示了当前金融科技监管的核心要素及其相互关系。
在这个过程中,还需要平衡创新与监管的关系,避免一刀切式的监管方式。通过监管与自律的双向配合,让行业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释放更多的潜力,为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和发展基础。
参考文献:
[1]李元丽.多措并举推动科技创新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N].人民政协报,2024-11-11(009).
[2]陈君君.上海全球资管论坛聚焦推动科技创新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N].第一财经日报,2024-10-11(A06).
[3]乔雅琳.金融科技助力中小企业实现创新发展[J].大众投资指南,2024(15):118-120.
[4]陆园园.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发展的新方略[J].南京社会科学,2021(05):31-38.
(作者单位:兴业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