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远人,1970年出生于湖南长沙。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有诗歌、小说、评论、散文等千余件作品散见于《人民文学》《中国作家》《上海文化》《随笔》《天涯》《山花》《文艺报》《创世纪》等海内外百余家报刊。出版有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散文集、评论集、诗集、近体词集、传记等个人著作30余部。曾获湖南省十大文艺图书奖、广东省第二届有为文学奖·金奖、深圳市十大佳著奖等数十种奖项,有部分作品被译成英文、日文、匈牙利文译介海外,在多家媒体开有专栏。现居深圳。
巴文燕的这个短篇写得非常奇妙。从最表面上看,小说的男女主人公都没有名字,只有“她”和“他”的人称替代,小说中唯一有名字的是个叫“徐思”的吉他手。男女主人公有段情感纠葛,徐思在其中的作用是充当了女主人公的情感安抚对象。女主人公需要安慰,是她在男主人公那里受到了伤害,徐思的吉他音乐能给女主人公以情感抚慰。当然,徐思对女主人公也充满爱恋,否则他也不会甘愿为女主人公一遍遍弹奏吉他。
如果仅仅是这样,小说也难说奇妙。我特别关注的是作者的创作手法,将整篇故事拆成无数个蒙太奇似的片段,让片段的内在勾连形成完整的整体。这一从电影中借鉴过来的表现方式在穷尽各种手法的二十世纪文坛已不再新鲜,但在巴文燕这里,却是最适合她来讲述这个故事的手法,因而在给人新颖的同时,还给读者带来一连串分镜头似的直观面对。
将故事拆开成碎片,就等于读者不是沿着时间线索面对有开头、有发展、有高潮和结尾的平铺直叙。小说的第一组镜头是男主人公重新找到女主人公,后者那句“我已经不是从前的我了”的独白,就已经告诉读者,二人的重逢已经历了曾经的情感冲刷。这就表明了,这篇小说有着鲜明的回忆元素。
因此不难理解,作者为什么將一首吉他名曲作为小说的名字。有点巧的是,我在中学时期学习吉他时,就对《阿尔罕布拉宫的回忆》这支名曲情有独钟,我至今也忘不了当时在电视上看到为这支名曲所配的画面,一个老人在无尽的柱子间缓步独行,似乎沉浸在他的回忆当中。巴文燕用它作为小说题目,不仅是小说中的徐思经常给女主人公弹奏这支曲子,还因为这首曲风本身就是一连串难以说清的回忆布满整个演奏。能够体会,当配曲画面的老人在徘徊时,大脑中一定在展开一连串无头无尾的个人记忆片段,这也就吻合了小说的写法和给读者的呈现。
男女主人公在小说中的第一次见面就引出了徐思,说明徐思首先在横亘在男女主人公的情感当中。作者的手法很高明,在男女主人公重逢之际,女主人公就展开了自己的回忆,但她的首个回忆并非与男主人公的首次见面,而是自己坐在男主人公的自行车后座。女主人公的当时想法集中在“她以为这将是她一生的开始,哪怕一生都在这条寂静、枯瑟的街道上徘徊,也无所畏惧”。这是初恋的感受,甚至,女主人公在展开这一回忆片段之时,对一种千篇一律的少女情感进行了独白似的勾勒,“比如谈一场无望的恋爱,比如来一场没有目的的旅行,再比如加班加点地工作、沉浸于某本读不懂的书,或是聚会、喝酒”。这其实是初恋的前提,男主人公恰到好处地为她提供了这一幻象的支点。
在巴文燕笔下,对蒙太奇的理解堪称深入。她从不浪费多余的笔墨来刻画男女主人公的情感递进和内在的分裂,而是继之以镜头似的刻画,迅速转入到下一组场景之中。“她独自去小平房听徐思弹吉他,她总是请他弹《阿尔罕布拉宫的回忆》——她就是在听这首曲子的时候,心中升腾起对他难以释怀的情愫。”这是惜墨如金的写法,也是极其有效的笔法。让读者也紧跟女主人公的行为,体会到作者没有写出的部分。密不透风的镜头感交代了恋爱中的人物已经有了情感的分歧。但所谓“蒙太奇”,也就是镜头的快速转换。女主人公的思绪随着场景的出现而展开,于是读者又看到男女主人公在一个冬夜的屋顶,他们没有对话,只有拥抱的行为,奇特的是,这一拥抱并非纯真的情感驱使,在女主人公感受一种“来历不明的火焰在她年轻的身体里噼啪作响”时,内心“有一瞬间,她置身于赭红色的宫殿里,身体通透,里面灌满露珠、云雾和漫天星辰,她以一种赴死的决心,让自己镂空如宫殿中央繁盛的花园”。笔调近乎唯美,给读者的感受却多少有些不详的预感。果然,随着男主人公嘴里出现另外一个女人的名字时,女主人公的初恋就此走到了句号边缘。
故事没有从这里继续,读者转瞬又回到他们重逢的场景,并从女主人公的“凭着他的俊朗和莫名的文艺气质,他所向披靡,哪里受过什么挫折”的念头给了读者最明确的提示,女主人公为什么会对男主人公产生情感。初恋总是因为对方身上有某种最简单的吸引力而不自觉地产生。男主人公的洒脱和放任都在这句话里得到鲜明的刻画,作者甚至进一步明确了“她看到他的瞬间,就被迷住了。首先他很帅,气质文雅,最致命的是他眉宇间莫名的忧郁,符合她内心对男朋友的所有向往”。初恋容易发生,就因初恋的情感太过单纯,但越单纯,也越容易受到伤害。作者也不失时机地告诉读者,当他们再一次听过徐思的吉它曲后离开时,徐思在“在路的尽头,站了多久”。这是对徐思的情感描画,也不动声色地为后文埋下伏笔。
作者接下来的描写如同“阿尔罕布拉宫的回忆”一样,充满了梦寐性质的勾勒。如果不细心阅读,还真难发现在作者具有诗意笔触下的残酷——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我第一次阅读时竟然没有发现女主人公在极度的残酷诗意下将男主人公推向了深潭。作者极为技巧地避开了女主人公的青春残酷,反而又是一连串蒙太奇的镜头割裂,让读者看到一连串难以辨别的镜头组合——有梦境似的“敝天的翅膀”,有“手臂上那个残留的羽毛”,有“终于找见一辆破旧的面包车,请求师傅将她送达三十公里外的一个小镇”等等,所有这些,都是女主人公杀人后的错乱行为。读者很难在这些快速和凌乱的镜头中找到最核心的主线,直到徐思“替她自首去了”时,一切才昭然若揭。
甘愿为自己爱的人替罪,似乎才是这篇小说的主题。从这个角度来说,作者唯一赋予了名字的徐思才是这篇小说的唯一主角,也是读完整篇小说后,真正令读者感到难以释怀的人物。这其实也是作者的高明之处,在形式与内容的相互拉扯之下,最终令人看到人在情感中的极致拉扯。回头认真打量小说本身,会发现它既是作者与小说结构展开的一场对话和实验,也是今天汉语小说体现的一种难能可贵的表述,用昆德拉的话说就是,这是一篇体现了“小说的智慧”的小说,值得读者认认真真地读第二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