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字学视角重读《烛之武退秦师》

2024-02-02 15:52马月亮
读写月报(高中版) 2024年1期
关键词:晋侯郑伯烛之武退秦师

马月亮

汉字从古走到今,经历了时代沧桑,见证了历史更迭,除了具有表意的独特属性外,还附着不同时期人们的思想印记。因此,我国的古代典籍非常注重选择特定的文字来记录不同的历史情境,表达记录者的价值判断。孔子编订的《春秋》以及与之相承的“春秋三传”都是“微言大义”“一字褒贬”的典例。

《烛之武退秦师》往往被认为是展现论辩艺术的经典名篇。然仔细揣摩,“烛之武退秦师”不单单是烛之武个人高超口才的展示,更蕴含着三个国家为了自身利益的权衡与较量。文中一些字的使用便清晰地说明了这一点。

一、从“围”字看秦晋的真正目的

开篇“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所谓“无礼于晋”指的是僖公二十三年晋文公逃亡期间,郑国没有以应有的礼遇对待他,当时对其“无礼”的还有卫国和曹国。

过卫,卫文公不礼焉。[1]

及曹,曹共公闻其骈胁,欲观其裸。浴,薄而观之。[2]

及郑,郑文公亦不礼焉。[3]

晋文公即位后,先后于僖公二十八年和僖公三十年发兵曹国、卫国和郑国。《春秋》原文(“经”)以及左丘明作的“传”,对晋文公发兵三国的记载非常值得我们揣摩:

“经”和“传”对晋文公发兵曹、卫两国用的是“伐”或“侵”,对晋文公发兵郑国的描述则都用了“围”。根据许慎《说文解字》的解释,“围”与“伐”“侵”二字的意思截然不同:

伐,击也。从人持戈。[8]

侵,渐进也。[9]

围,守也。[10]

“伐”“侵”都是具有攻击属性的字,蕴含着明显的进攻意图;而“围”的本义是“守”,不能体现进攻意图。可见,“晋侯、秦伯围郑”之时,并没有真要攻打郑国的想法。佚之狐向郑伯推荐烛之武时说,“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一个“必”字说得斩钉截铁,这里面除了有对烛之武才能的信心外,恐怕还有对当时的形势、晋侯与秦伯的心理的洞悉与判断。

晋文公发兵三国的最终结果也印证了这一点:

晋侯入曹,执曹伯。[11]

晋人执卫侯。[12]

晋文公攻入曹国和卫国,并抓住了两国的国君;围郑之后,并未发起进攻,而是在秦穆公退兵后也引兵离去。

“贰于楚”是指在晋国和楚国的城濮之战中,郑国曾经帮助过楚国,不过郑国在看到楚国失败后,又迅速和晋国结盟:

乡役之三月,郑伯如楚致其师。为楚师既败而惧,使子人九行成于晋。晋栾枝入盟郑伯。五月丙午,晋侯及郑伯盟于衡雍。[13]

晋、秦围郑在僖公三十年,距郑“无礼于晋”(僖公二十三年)已过了七年;距郑“贰于楚”(僖公二十八年)也已经过了两年;而且围郑之时,晋、郑仍为盟国。由此可见,晋、秦围郑却围而不攻,实际上是打着“礼”的口号,借着“贰于楚”的名义,找寻一个借口来谋求自己的利益罢了。

二、从“戍”字看秦伯退兵的原因

一般认为,秦师能够退去是烛之武临危受命,凭三寸之舌,以退为进,晓之以弊,诱之以利,并从历史和未来的角度离间秦、晋的结果。吕祖谦在《东莱左传博议》中对此事的精辟论述却值得我们深思:

天下之事以利而合者,亦必以利而离。秦、晋伐郑,郑将亡矣。烛之武出说秦穆公,立谈之间存郑于将亡,不惟退秦师,而又得秦置戍而去,何移之速也!烛之武一言使秦穆背晋亲郑,弃强援、附弱国;弃旧恩、召新怨;弃成功、犯危难。非利害深中秦穆之心,讵能若是乎?秦穆之于晋,相与之久也,相信之深也,相结之厚也,一怵于烛之武之利,弃晋如涕唾,亦何有于郑乎?他日利有大于烛之武者,吾知秦穆必翻然从之矣!

秦、晋交情深厚、彼此信任,到底是什么让秦穆公突然视晋国如眼泪、鼻涕,把它丢弃掉了呢?仔细推究,并不是烛之武的巧妙说辞,而是秦穆公的利益诉求和政治野心。按常理说,秦穆公若真是因烛之武的劝说而有了退兵的想法,听完烛之武的言论后,引兵离去就行了;但是他的行为却有悖于常理——“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乃还”。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举动,因为这一做法一下子把秦国置于与晋国敌对的位置,因此也便有了后文的“子犯请击之”。正如吕祖谦所言,一定有“深中秦穆之心”的利害才促使他这样去做。显然,烛之武的那些言辞无法让秦穆公冒着与晋国开战的风险做出这样的决定,真正的“利害”在于一个“戍”字。

戍,守边也。从人持戈。[14]

边指边境、边疆,只有自己国家疆域的边界才称得上“边”。一个“戍”字便隐藏着秦穆公侵吞郑国的政治企图。两年之后的事情证明了这一点:

杞子自郑使告于秦曰:“郑人使我掌其北门之管,若潜师以来,国可得也。”[15]

管,即钥匙,“掌其北门之管”进而得其国,这才是秦穆公“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的真正目的。若非“弦高犒师”之事的发生,或许秦穆公的计划已经得逞。由此观之,秦穆公退兵,其实是他借烛之武游说之势,为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而进行的巧妙布局。

三、从“盟”字看春秋外交的本质

《说文解字》对“盟”的解释为:“《周礼》曰:‘国有疑则盟……杀牲歃血,朱盘玉敦,以立牛耳。’”[16]“有疑”是不和的意思,诸侯国之间有不和而需解決时,就会会盟缔约,会盟时要“杀牲歃血”,在神前立誓以表示诚信。所以,“盟”的本义是立誓缔约。

然而,从“盟”字本义的角度来看,春秋时期的“盟”有着浓浓的讽刺意味。在当时的很多情况下,盟约的订立既不为解决不和,更没有诚信的约束,唯一的标准便是利益的权衡。

我们先来看一看文中之“盟”:“晋侯、秦伯围郑”之时,秦、晋是盟国;“围郑”的原因之一是郑“贰于楚”,也就是郑国先和晋国结盟,后来又和楚国结盟;烛之武说秦伯的结果是“秦伯说,与郑人盟”。盟约的订立何其轻易,盟友的更换何其频繁。

秦穆公与郑国结盟后,留下杞子、逢孙、杨孙戍守,自己带领剩下的秦军回国了。晋国大夫子犯请求出兵攻击秦军,晋文公的回答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以乱易整,不武。吾其还也”,这些话让我们感觉晋文公应该有别于郑伯、秦穆公,是一个讲仁义、重武德、守信用的人。

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显然不是,如果他真的是这样的人,就不会找出陈年旧账来围郑了。另外,据《史记》记载,郑文公非常宠爱的五个儿子都因为获罪早早死去,他一气之下便将剩下的公子都赶出郑国,其中公子子兰逃亡到了晋国。晋文公十分宠幸子兰,“子兰奔晋,从晋文公围郑。时兰事晋文公甚谨,爱幸之”[17]。在秦穆公撤军之后,晋文公也并不是如他说的一样是因为“仁”“智”“武”才离开的,而是因为自己立公子子兰为太子的政治目的得以实现才撤兵的:

晋文公欲入兰为太子,以告郑。郑大夫石癸曰:“吾闻姞姓乃后稷之元妃,其后当有兴者。子兰母,其后也。且夫人子尽已死,余庶子无如兰贤。今围急,晋以为请,利孰大焉!”遂许晋,与盟,而卒立子兰为太子,晋兵乃罢去。[18]

匪夷所思的是,在满足了晋文公的要求后,晋、郑两国又结为同盟。结盟的背后同样是利益的权衡,郑国因此得以苟安;晋文公则实际上在郑国扶植了自己的代理人。郑文公去世后,公子兰成为郑国的国君,即郑穆公,郑穆公一朝的政治生态完全是亲晋的。

从晋、秦围郑,到晋、秦分别与郑结盟,在利益至上的春秋时期,三国的关系便是当时外交关系的缩影。

【参考文献】

[1][2][3][4][5][6][7][11][12][13][15]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9:406,407,408,448,451,478,479,448,451,462-463,489.

[8][9][10][14][16]许慎.说文解字[M].徐铉,校订.北京:中华书局,1963:167,165,129,266,142.

[17][18]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2006:280.

(作者单位:山东省博兴县第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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