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玉英
(青海省大通县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青海 西宁,810100)
妊娠期糖尿病是指女性在妊娠前糖代谢正常或存在潜在糖耐量减少,在妊娠期才出现的糖尿病[1]。妊娠期糖尿病各国发病率差异明显,美国发病率为2%~5%,国内妊娠期糖尿病学术会议报告发病率约为6.6%,英国报道为1.3%~19.9%[2]。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病机制可概括如下:妊娠中早期,因胎儿成长对营养物质需求增加,故而孕妇体内血浆葡萄糖水平会随孕周增加而降低,至妊娠中晚期,孕妇体内多种抗胰岛素样物质如胎盘生乳素、雌激素等水平会随孕周增加而增加,使得孕妇胰岛素敏感性有所下降,需要分泌更多的胰岛素来维持机体正常代谢水平,若此时孕妇无法代偿,则会出现血糖升高,最终进展为妊娠期糖尿病[3-4]。妊娠期糖尿病会导致孕妇出现全身广泛小血管病变,使得血管管腔内皮细胞增厚变窄,组织供血不足,对孕妇的多种器官造成损伤,严重者甚至可导致脑水肿、肾衰竭等危症,增加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5]。临床上目前建议对妊娠期糖尿病孕妇实施血糖控制,但在营养素和能量摄入方面尚缺乏明确指导[6]。本研究现通过设立对照分组的方式,分析营养素和能量摄入指导对妊娠期糖尿病孕妇血糖控制及临床结局的影响,以期为贯彻我国优生优育政策提供参考。
选择2020 年3 月—2022 年4 月于青海省大通县第二人民医院被确诊为妊娠糖尿病的80 例孕妇为研究对象,将2020 年3 月—2021 年2 月未实施营养指导的40 例孕妇设为对照组,将2021 年3 月—2022 年4 月实施营养指导的40 例孕妇设为研究组。所有产妇或其家属均对本研究内容知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本研究已报青海省大通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开展。
纳入标准:①被确诊为妊娠期糖尿病(采用OGTT 试验确诊);②具有自主意识能够配合展开各类调研活动;③单胎孕妇;④妊娠期间接受了常规检查且结果完整者。
排除标准:①合并智力障碍、表达障碍等类似疾病的孕妇;②合并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③合并其他影响调研结果疾病的孕妇;④已检测确诊为畸形胎儿孕妇;⑤并发宫内窘迫孕妇;⑥合并凝血功能障碍孕妇;⑦合并严重器质性功能障碍,如心脏病、肝肾功能障碍等疾病的孕妇。
对照组孕妇并未接受营养素和能量摄入指导,为其建立档案后,完善各类基本信息,并定期实施实验室检查和产检,临床医师结合检测情况对孕妇进行健康指导,嘱孕妇多进食膳食纤维、多吃粗粮,保证每日能量摄入>1 800 kcal/d,每日规律运动(可自每日步行10 min 开始,逐渐增加至30~40 min/d)。参考标准为《中国糖尿病医学营养治疗指南(2013版)》[7]、《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2014 版)》[8]”。
研究组孕妇在对照组基础上接受了营养素和能量摄入指导,具体措施如下:(1)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2013 版)》[9]标准,计算每日孕妇需求能量为(孕妇身高-105 cm)×30 kcal/kg+300 kcal(孕中期)/450 kcal(孕晚期),能量摄入指导持续至分娩前36~36+6 周,计算每日需摄入蛋白质量为(孕妇身高-105 cm)×1.0 g/kg+15 g(孕中期)/30 g(孕晚期);(2)每次正餐后,孕妇均需要进行低中等强度运动20~30 min,必要时可使用手机APP 监督孕妇进行运动;(3)每周计算孕妇体质量增加情况;(4)产检时将记录数据交医师,经医师评估后对饮食方案进行调整。
两组孕妇干预时间均为自确定纳入研究至成功分娩。
①两组孕妇干预前后身体质量指数(BMI)、体质量增长量比较;②两组孕妇干预前后空腹血糖、餐后2 h 血糖及分娩前(羊水破时)糖化血红蛋白水平比较;③两组孕妇血糖控制合格率(以分娩前空腹血糖3.3~5.3 mmol/L,或餐后2 h 血糖4.4~6.7 mmol/L 为血糖合格[10])与尿酮体阳性(空腹晨尿,采用干化学法,经过检侧+~++++判断为阳性)率比较;血糖控制合格率=血糖控制合格例数/总例数×100%;尿酮体阳性率=尿酮体阳性例数/总例数×100%;④记录两组孕妇早产与剖宫产等妊娠结局并比较;⑤记录两组孕妇各类并发症如产后出血、产程停滞、胎儿窘迫发生率并进行比较(参考标准为《妇产科学(第9 版)》[11])。并发症总发生率=(产后出血+产程停滞+胎儿窘迫)例数/总例数×100%。
使用SPSS 28.0 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计数资料用[n(%)]表示,比较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以()的形式表示,采用t 检验。以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两组孕妇年龄、孕龄、产次、孕次等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可比性良好,见表1。
表1 两组孕妇一般临床资料比较()
表1 两组孕妇一般临床资料比较()
干预前两组孕妇的BMI 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研究组BMI 低于对照组(P<0.05),同时研究组体质量增长量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2。
表2 两组孕妇干预前后BMI、体质量增长量比较()
表2 两组孕妇干预前后BMI、体质量增长量比较()
干预前,两组孕妇的空腹血糖、餐后2 h 血糖、糖化血红蛋白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两组孕妇的空腹血糖、餐后2 h 血糖、分娩前糖化血红蛋白水平均降低(P<0.05),且研究组空腹血糖、餐后2 h 血糖、分娩前糖化血红蛋白水平均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3。
表3 两组孕妇干预前后空腹血糖、餐后2 h 血糖及分娩前糖化血红蛋白水平比较()
表3 两组孕妇干预前后空腹血糖、餐后2 h 血糖及分娩前糖化血红蛋白水平比较()
注:与同组干预前比较,aP<0.05。
研究组孕妇血糖控制合格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两组尿酮体阳性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表4 两组孕妇血糖控制合格率与尿酮体阳性率比较 [n(%)]
研究组巨大儿发生率低于对照组(P<0.05),两组早产、剖宫产、湿肺及肺炎等的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5。
研究组孕妇产后出血、产程停滞、胎儿窘迫等并发症总发生率为5.00%,显著低于对照组产妇的18.0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6。
表6 两组孕妇分娩并发症发生情况比较 [n(%)]
本研究结果显示,相较于未接受营养素及能量摄入指导的对照组孕妇,接受营养素及能量摄入指导的研究组孕妇在体质量增长量方面显著更低。体质量增长量是衡量女性妊娠期能量摄入是否合理的重要指标,如果营养素和能量摄入不足,孕妇会出现体质量降低,而能量和营养素摄入合理,则孕期体质量增长合适,如摄入过多,则可能导致体质量增长过快[12]。将孕期体质量增长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才有助于获得较好的母婴结局,目前关于孕期体质量增长合理区间,各国争议较大,国内公认的是2009 年美国医学所修订的孕妇体质量增加总量和速度建议(建议孕中晚期增重速度为0.45 kg/周)[13]。经评估研究组孕妇体质量增长情况较为合理。目前的研究证实,多数妊娠期糖尿病孕妇饮食上存在一定误区,认为胎儿偏大是因为营养过剩所致,故而减少了蛋白质类食物摄入,但这可能会导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增加低体质量儿的出现[14]。
空腹血糖、餐后2 h 血糖及分娩前糖化血红蛋白水平都是反映孕妇血糖控制效果的直观评估指标,良好的血糖控制可以避免糖代谢紊乱对胎儿生长的影响,减少胎儿因胰岛素合成增加,而诱发的巨大儿事件发生率[15-16]。本研究干预后两组孕妇的空腹血糖、餐后2 h 血糖、糖化血红蛋白水平均降低,且研究组孕妇均低于对照组。分析出现该现象的原因也与营养素和能量摄入指导可以为孕妇提供指导,将存在危险因素的孕妇作为重点防控对象,使其营养素和能量摄入处于合理区间有关,这一点在后续两组孕妇血糖控制合格率以及尿酮体阳性率中也有所体现。
妊娠结局及分娩并发症都是评估临床干预效果的重要指标,本研究结果显示研究组孕妇的分娩并发症发生率低于对照组,提示营养素和能量摄入指导在提高妊娠期糖尿病孕妇围产期安全性方面效果肯定。本研究分析认为,良好的饮食应既能够满足母婴营养需要,又能够防止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不合理的能量摄入会导致母体出现水、电解质紊乱以及酸碱失衡,严重者甚至会造成母体昏迷、死亡等不良结局,还存在出现胎儿畸形、流产的风险[17]。本研究结果提示营养素和能量摄入指导在降低孕妇围产期并发症方面效果肯定,提示其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综上所述,对妊娠糖尿病产妇开展营养素及能量摄入指导有助于控制孕妇体质量,提高对孕妇血糖控制合格率,同时还可以降低孕妇围产期并发症发生率,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