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菁菁
(广西艺术学院,广西南宁 530022)
2014年,由教育部印发并实行的《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中指出“教育部将组织提出各学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明确学生应具备的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艺术院校是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于基础教育学校和高中学校而言,由于在人才培养方面的目标不同,因此在核心素养范畴方面也有着明显的区别。从当今艺术院校扬琴学科核心素养的范畴看,笔者认为,应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即知识素养、技能素养、文化素养、审美素养和道德素养[1]。
关于扬琴学科知识,主要包括两大板块:音乐通识性知识和扬琴本门知识。作为艺术院校扬琴专业学生,必须要有着音乐通识性知识的储备,如音乐基础理论、音乐交叉学科理论等。在当前艺术院校音乐课程设置中,音乐通识性知识属于“专业基础课类”,如基础乐理、中西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和声、复调、配器、音乐分析、音乐美学等,通过对以上基础课程的学习,能够使学生认识音乐的本质、面貌、发展历程以及在不同时代、民族中音乐风格特点,除此之外,通过对“分析类”“作曲类”课程的学习,还能够锻炼和增强学生的作品分析和研究能力。其次为扬琴本门知识,涉及乐器的发音与制作、扬琴发展史、扬琴音乐风格等方面的知识,是物理声学、乐器学、音乐史等学科知识的综合,所以,作为扬琴专业学生,有必要对本门知识有着深入地掌握。
扬琴学科技能素养指的是围绕扬琴演奏实践而引申出的演奏技术体系以及学生驾驭和运用演奏技术的能力。从当前扬琴演奏技术体系的构成看,主要由两个部分构成,一是源自并总结于传统扬琴乐曲中的演奏技术。扬琴在我国的发展有数百年的历史,深受民间音乐的滋养,特别是在参与各地民间音乐实践的过程中,受到各地自然环境、人文背景、生活风俗以及语言习惯的影响,所产生和运用的演奏技术也不尽相同,如四川扬琴中的“浪竹”、江南扬琴中的“经过音”“辅助音”等,这些演奏技术均呈现出了浓郁的地方风格。二是在现代创作扬琴作品中所运用的创新性技术,具有特殊音效的特征,如《山水云天》中的六连弹、《古道行》中的八度泛音等。所以,扬琴专业学生既需要具备掌握传统演奏技术的能力,同时在接触现代创作作品的过程中,也能够熟练运用创新性技术。
综观当前我国之扬琴音乐,在音乐风格上基本上可以包括三个部分,分别是流传于各地域的传统乐曲,这些乐曲均源于各地的民间音乐,包括民歌曲调、戏曲、曲艺的唱腔与曲牌、民间器乐曲牌等,如江南丝竹风格的《四合如意》、四川扬琴风格的《将军令》等;二是改编或创作的具有浓郁地域、民族风格的作品,这些作品均与民间音乐元素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体现在乐曲中的主题与主题的发展均是建立在民间音乐元素的基础上,并且这些乐曲的风格通过标题就能够呈现出来。如《春到清江》《川江音画》等;三是运用现代作曲技法创作的作品,这些作品的特点是或表现时代精神、或呈现人文思想、或表达个人情感,虽然有曲名,但却属于无标题作品,如《梦》《觅》等。从以上三种扬琴作品的风格类型看,均有着各自不同的文化属性,因此,在以上乐曲进行教学和演奏时,要求教师和学生必须把握音乐风格背后的文化背景[2]。
审美素养指的是在扬琴教学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感受美、认识美和实践美的能力。扬琴教学实际上就是一个完整的审美实践链条。尤其是在讲授作品时,无论对作品创作背景和创作理念的讲解,还是探索演奏技术与音乐表现之间的内在联系,都是从审美的角度去理解作品的风格和内涵,引导学生从多元化、深层次角度去探索表现美的空间。因此,在扬琴乐曲的教学中,应当改善单一化的以技巧传授为目的教学方式,注重从感性与知性、理论与实践、分析与实践三者相结合角度看去立体化的认识乐曲。同时,在审美素养培育的过程中,不仅要求学生把握审美功能在扬琴乐曲学习中的重要作用,更为重要的是教授给学生具体的审美方法,学生在掌握具有共性特点的审美方法之后,就可以针对不同的乐曲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音乐是一种抒情性的艺术形式,在其中包含着作曲家个人对社会、时代以及人生的看法,传达出对世界的认识以及凝聚在个人心中的情感。尤其是很多优秀的、经典的扬琴作品,在其中都蕴含着丰富的情感内涵和道德内涵。如《天山诗画》《湘江抒怀》《巫峡船歌》等作品,均是以自然风光和人文意蕴作为主要的表现对象,表达出了作曲家对祖国壮丽山河的赞美之情和对地域文化、民族精神的赞颂之情。在对这些乐曲进行教学时,通过对乐曲中道德和情感元素的挖掘,有助于培养学生科学的世界观、积极的人生观和正确的价值观。
扬琴专业教学与演奏由民间形态步入到艺术院校学科形态迄今已有数十年的历史,在这期间,扬琴专业创作、演奏、教学、乐器制作基本上处于同步发展的状态,从科学研究的角度看,也主要涉及以上几个方面。时至今日,扬琴学科能够普遍存在于艺术院校并且在人才培养方面之所以能够取得突出的成就,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相关科学研究的推动。从数十年扬琴学科研究成果看,基本上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学科知识图谱,对扬琴学科的建设以及扬琴学科学科素养的生成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由于扬琴艺术人才数量的不断增长,以及随着互联网技术、现代传播平台的广泛应用,在扬琴创作、表演、教学等各方面也呈现出了诸多新现象,这些都成为当下扬琴学科研究过程中需要及时跟进和追踪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为扬琴研究者提供了广阔的研究热点和研究空间,从而说明了科学研究在扬琴学科知识图谱研究过程中的重要性[3]。
扬琴演奏技术体系是在扬琴学科建设过程中提出的一个概念,旨在通过科学研究的方式对传统乐曲以及创作乐曲中的演奏技巧进行总结,从当前研究情况看,代表性的著作有李晨溪《扬琴演奏理论与实践探究》、杨佳《扬琴中国化研究》、钱伟宏《扬琴的戏曲风格与教学研究》等;代表性文论有庞卓《扬琴的现代转型—新音乐语境中的扬琴及扬琴音乐》、余兆欣《中国扬琴音色为何清亮—有关扬琴槌的实验研究》、李玲玲《现代扬琴作品竹法探讨》等。上述著作与文论均是一线扬琴教师、演奏家在艺术实践过程中总结出的关于扬琴演奏技术及其运用的研究成果,能辅助我们认识扬琴演奏技术的发展过程以及应用情况,从而在扬琴教学实践中推动学科核心素养的发展。
器乐文化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以及艺术审美实践过程中积累的物质性元素与精神性元素的综合。器乐文化主要包括乐器文化和相关音乐文化两个部分,就乐器发明、改革、创新的历史看,集中体现出了乐器制作人善于运用材料和音律的智慧。在扬琴发展的历史上,各种扬琴形制的产生以及在不同国度和民族音乐中各种律制的运用,极大地推动了世界扬琴音乐文化的发展;就扬琴音乐的创作以及演奏看,各种风格扬琴作品的不断问世以及演奏技术的运用,也集中展现了扬琴作曲家、演奏家的艺术智慧。通过对扬琴乐器以及音乐进行研究,有助于起到增强艺术院校扬琴学科教师和专业学生人文意识的作用,如通过对不同风格扬琴作品的教学,可以从作品创作背景和主题内涵角度探索和发现蕴含在音乐中的人文元素,对增强师生的文化认同以及文化自信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4]。
从扬琴音乐审美的角度进行科学研究的目的看,就是以扬琴音乐作为研究对象和媒介,挖掘其中的审美元素以及探索推动扬琴学科教学、演奏的实践方法,是认识论与实践论的合一。在认识论层面,基于科学研究的前提下,应围绕审美元素而展开,探索、挖掘蕴含在扬琴音乐作品以及演奏过程中审美元素的特征及其存在方式。如《红河的春天》《竹林涌翠》《山寨风情》中所蕴含的自然美、人文美和意境美;在《凤点头》《云端》《圆》等作品中所蕴含的节奏美、结构美等,就以上审美元素的存在方式看,则是由不同的演奏技术进行呈现,因此,归纳和总结乐曲中审美元素以及存在方式,可以让学生感受和领悟乐曲的风格特征,能够建立起初步的审美认知;从实践论层面看,应围绕“如何演奏”作为科学研究对象,如探索演奏技术与音乐表现之间的关系,即选择何种有效的演奏方法能达到音乐表现的目的,从而形成经验和成果,学生可以通过对经验和成果的运用,而提高艺术实践的能力。
随着艺术院校扬琴学科教学形式的丰富化、教学内容的扩展化以及在创新性教学方法不断进行应用的时代背景下,在取得教学成就的同时,也出现了各种前所未见的问题,如教学形式与教学方法是否做到紧密贴合、当前教学形式与教学方法是否能够满足扬琴学科核心素养建设的需要、教学内容是否与扬琴人才培养构成冲突等,以上这些问题都是在当前艺术院校扬琴学科研究中需要重点关注的方面。作为扬琴专业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应当及时关注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要从学科核心素养建设和培养的角度探索问题的成因,通过科学研究的方式创新解决问题的办法,所以扬琴教师在不断增强问题意识的同时,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在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中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这才是新时代艺术院校扬琴教师必须肩负起的责任[5]。
在科研育人与扬琴学科核心素养的互动实践过程中,实际上建立在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教学关系上。首先,教师进行科研的对象是在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而问题的来源就是如何能够有效地进行育人,具体表现在教学诸元素是否与扬琴学科核心素养有机衔接、扬琴专业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现状等方面。其次,扬琴专业学生在学习、生活各方面是否能够进步和成长,是扬琴教师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因为科研育人的中心思想是“三全育人”,在这一育人思维的背景和环境下,决定了教师和学生之间并不是单纯的教学关系,而是要深刻地理解和把握育人的实质和精髓,特别是在扬琴学科核心素养培养的要求下,扬琴教学只是育人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唯一的方面。基于上述,在科研育人过程中,科研与育人是合二为一的关系,即教师的科研工作离不开学生,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学生,由此才能够使科研成果为育人而服务。所以,教师在进行科研工作时,应当以师生共建合作研究的思维去解决问题,才不会与育人意识相脱离,从而能够使科研和育人高度衔接起来,因此,在科研项目确立、实施的过程中,教师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做到引领与指导相结合,积极带动学生参与到项目的研究中。
扬琴学科核心素养理念的提出以及在与科研育人进行对接的前提下,其目的是能够推动当前艺术院校扬琴教育教学改革,从而能够在更高、更广的层次上实现新时代扬琴艺术人才的培养,使艺术院校扬琴学科教学朝向良性状态发展。扬琴科研成果的获得以问题意识为前提、以师生合作共建为基础、以育人目标作为最终目的,所以,科研成果的现实价值在于能够积极地应用到育人实践和扬琴学科教育教学改革中。从当前扬琴科研成果的实际应用看,并没有广泛地、有效地应用到实践中,而是成为教师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条件,所以这并不符合科研的目的。所谓积极利用科研成果,就是将成果落实到扬琴学科核心素养的培养中,解决在育人实践和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才能发挥出成果的最大效益。如当前有关扬琴作品研究、乐器改革研究以及演奏技术创新应用研究的成果就有着很大的实用价值,如果能够将这些优秀的成果应用到实践中,必然能够使成果价值实现最大化,所以,是否能够体现出科研成果的育人价值,关键在于教师是否具有积极主动应用成果的心态。
无论从扬琴学科的角度体现科研育人的理念,还是扬琴学科核心素养的构筑与培育实践,关键在于教师,而学校则是保障。作为艺术院校科研、教学等职能部门,应当为教师和学生搭建科研平台,尤其是在科学项目建设、科研经费以及各种科研条件的设置等方面为师生提供便利条件,只有由学校牵头,才能够为师生创设有利的科研环境。其次,学校职能部门还应当根据扬琴学科专业的特点完善核心素养评价,在评价项目的规划和设定上,应关键指向于目标、过程、方法、实施、管理等方面,从而能够使科研育人实践具有科学、合理的目标性和针对性。
在艺术院校扬琴学科教学和育人实践中,科学研究的任务与目的是针对教育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供具体解决方案,并能够将科研成果反馈到育人实践中。在科研育人与扬琴学科核心素养对接的过程中,一方面两者是一个相互支撑、相互依赖的关系,无论科研还是扬琴学科核心素养,两者都有着育人层面的共同目的;另一方面则是扬琴学科核心素养的提出以及核心素养中各个范畴,为科学研究提供了具体的问题和研究的方向,即在今后扬琴学科的科研过程中应重点围绕核心素养进行和开展。教育部在2012年公布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的建议,实际上就已经明确了科研在学科建设中的重要性,而扬琴学科核心素养的提出,正是科研育人理念在艺术院校扬琴学科建设中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