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慧娟
(长汀县住房保障中心,福建 龙岩 366300)
随着行政事业单位深入改革,积极主动探索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形成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资源配置、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管,有效防控财务风险和廉政风险,这就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不断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以制度、流程和方法对重要部门和重点岗位的权力制约和监管。监督职能作为财务的一项重要职能,也称为控制职能,制定系统、全面并有效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的一般性体现在同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一致性,都是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制定本单位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对财务业务的内部控制为单位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保驾护航,进而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单位经营目标;同时通过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提高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更好地为管理者决策提供准确有效的信息以便于决策有用。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的特殊性体现在与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经营目标不同,企业是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其经营目标是盈利,从受益范围来看属于私利性,所以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主要目标是保障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实现本企业盈利的经营目标;而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社会公共服务,其经营目标在于服务,从受益范围来看属于公益性,因此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主要目标是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因单位性质的特殊性,所以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也各有不同。
自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依法行政的高度重视,强调通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约束来保障权力运行的公正、公平、合法、合规,加强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把党中央和国家领导人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实处,有利于提高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有利于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优化资源配置、保护国有资产安全;有利于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管、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及其他风险;为行政事业单位落实各项工作目标提供保障。
财务内部控制环境直接决定了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管控作用能不能得到充分、有效发挥,积极的财务内部控制环境不仅可以推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更是为促进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全面实施、平稳运行提供保障。
然而目前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对财务内部控制意识形态建设不足,只针对财务付款环节的管理,而忽略了过程的控制把关,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在建设上流于形式、生搬硬套,在实施上停留在纸面、应付检查上,导致未能达到制度建设目标,未能真正发挥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制度管物的作用。
大部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虽然建立了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却不完善、缺乏可行性,一方面在制度的构建时不全面:没有根据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要求联合除财务部门外的相关部门梳理风险点,造成与其他部门管理制度的相互冲突,也给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实施造成阻力;另一方面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不适用:一味地为了应付检查生搬硬套相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制定财务内控制度,同时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并没有及时更新或是调整不适用的制度,导致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制衡不足、形同虚设,很难达到对本单位管理活动和业务活动的管控效果。
目前更多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是人为控制,缺乏对整个业务流程的系统控制,财务内控管理人员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对政策的解读与理解都会给财务内部控制效果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另外,人为控制相关审批环节需要层层领导签字,部门间工作人员对审批到哪个环节不能及时掌握,导致工作效率低下、部门间沟通与协作不够,对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国有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等都带来隐患。
内部监督机制能够为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保驾护航,通过内部监督对单位财务内部控制进行客观、科学、系统的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并对单位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保证单位平稳运行的有效机制。但是目前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把内部监督这一项职能划分为财务部门的工作范畴,没有做到不相容岗位的相互分离,不利于内部监督工作高质量的开展。另外,有些单位虽然成立内部监督部门,但是监管方法不足、监管力度不够、监管效果不佳。
单位主要领导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认识不够,思想上不愿接受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管控,认为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对权利的约束,自然而然地将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放在权利的对立面;也存在单位主要领导对财务内部控制的理解片面,认为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相当于财务管理制度,一旦出现财务内部控制问题,一味地认为就是财务人员履职履责不到位,对财务内控没有深入的了解其作用及价值,从而忽视财务内控制度的建设与完善,对财务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执行效果采取不过问的态度,直接导致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在单位运行环境不佳。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更多的是非财务专业人员,其财务知识主要靠日常按部就班积累的工作经验,而基层财务人员更多的工作经验是会计核算这一块,对财务内控缺乏专业、系统的学习和培训;另外,财务专业毕业的财务人员因缺乏社会实践和财务内部控制相关工作经验以及身边可以参考学习的范例少,不能做到学以致用,所以就形成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对财务内控知识储备不足、工作经验不够的普遍现象。因单位财务人员财务内控这一块专业水平低,导致财务人员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把控不足、建设性建议少。
行政事业单位各部门之间业务活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部门之间的业务相对独立、各有侧重,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期间没有配合制定符合本部门业务活动的制度,认为本部门的具体业务活动只要符合业务相关政策法规、制度规范就行;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不适用情况采取规避、忽略,甚至是抵触的态度,使得制度很难落实、停留在纸面上,发挥监督管理的作用更是微乎其微。
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有财务核算软件、资产管理系统、绩效信息系统等相关业务处理的系统建设,认为现有的业务系统足够满足业务处理需求,忽视了内控信息化的建设与完善。然而各个业务模块系统相对独立,业务系统各自独立运行达不到全面、系统的管理需求,并不能作为内控信息化的替代。自2017年起明确要求各个行政事业单位每年需要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如实填报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系统明确将内控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的建立与完善能够促进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地、是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程度与是否有力执行的一项重要监督工具。受财政没有内控系统建设经费预算、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市场上可选择完善的内控系统较少等多方因素影响,目前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未能进行内控信息化建设。
内控监督部门是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效果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目前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却未设置内部审计监督部门,大多是由财务部门一肩挑。
未设置内部审计监督部门的弊端诸多,首先,财务部门属于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主要一环,财务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经济业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而内部审计监督部门是对财务部门的履职履责情况进行监督,若让财务部门自己审计监督自己所做的业务,缺乏独立性、专业性;其次,监督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同属一个级别,不能形成很好的监督作用,缺乏权威性;最后,缺乏监督管理人才,缺乏规范、科学的监管方法和措施,导致难以客观、有效评价。没有独立的内部监督部门,就不能量化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效果与履职履责情况,更不能保障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到实处。
随着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入,单位领导干部不仅要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又要遵守党风党纪、保持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这就需要纠正单位负责人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误区、提高重视程度,认识到财务内部控制不但不是行使权力的阻力更是权力行使的保障,通过财务内部控制的流程、系统控制预防潜在财务风险和廉政风险。单位负责人主动带领单位全体职工在心理上充分认识、了解、理解财务内部控制对单位平稳运行的重要性,在行动上主动遵守、配合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从而营造积极、畅通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运行环境。
随着意识形态的建设,不能空喊口号,制度的落地更需要执行力,这就需要单位不断增强财务内部控制人才队伍,可以分为三个层次进行。
首先,制度建立初期,单位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有资质、有经验的企业购买服务,通过他们专业的团队并结合本单位实际量身定做,为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初步制定与运行切实提供科学、规范、专业的指导。
其次,提升单位内部领导干部财务内控知识的专业能力,通过加大财务内控的宣传力度、开展专题讲座、与有经验单位多交流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为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在本单位平稳运行提供坚实基础。
最后,通过招考财务内控专业的人才,不限于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有工作经验者也有其优势,通过注入新鲜血液来不断完善与巩固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效果。通过结合本单位实际分阶段、分层次不断增强财务内控专业人才队伍,切实提高单位财务内控的专业执行力。
随着新时代社会经济的不断深入,对国家治理能力要求也不断提升,本单位各部门间的重点业务活动也随之变换,这就要求已建立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也需要适应新形势、新发展要求不断完善。各部门间对已建立的财务内控制度不适用当前业务活动情况需要及时做出反馈与交流,根据现有业务活动对财务内控制度提出新的要求;单位内部控制小组及时成立制度改革小组,对不适用情况及时、准确做出调整;只有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全员参与到财务内控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中来,才能及时发现财务内控制度存在的不足,才能准确对财务内控制度的不足及时做出调整,通过财务内控制度使用者的参与建设,才能使制度更贴合业务活动的发展需要,真正发挥财务内控制度的实效作用。
加强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建设是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落地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内控信息系统功能健全,其中:智能辅助、提供业务指导功能,有利于保证事项不会忘;制度、规则内嵌功能,有利于保证支出数据的合规性、合法性,操作便捷;多维度查询、个性化设置功能,有利于加强业务查询与分析,实现动态管理。利用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实现流程防控、风险预警,同时可以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财务风险和廉政风险。
完善的内部监督机构,需要有独立性、权威性、持续性的特性才能够更好地行使监督职能。首先,通过成立内部审计监督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其次,由单位负责人担任主任,分管财务室领导任副主任,成员含纪检、财务、业务科长等组成;最后,内部审计监督部门履行日常监督职能,需要定期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适用性、执行效果进行检查、评估和反馈,需要不定期对部门重大项目支出、重点岗位业务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要求按期整改到位,消除不必要的财务风险、廉政风险。
综上所述,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公共服务的主体,主动加强对决策过程及决策效果的全过程监督和制约,通过改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运行环境、增强财务内部控制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建设与完善以及完善内部监督机构设置等方法,不断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提高驾驭各项风险的能力,有利于保障单位平稳运行、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政事业单位为民办实事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