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丽霞, 陈 卓
(中原工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郑州 451191)
新能源汽车因其在缓解能源危机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突出贡献和作用,被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也是下一阶段汽车产业转型的方向之一。为了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财政补贴政策,其中政府补助为主要手段。在目前的研究中,国内外学者对于政府补助产生的效果并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大多数学者认为政府补助对外界传递一种激励信号,缓解企业的融资压力,激励企业研发的动力,进而能促进新技术新成果的产出,有利于提高企业绩效[1]。但也有学者认为政府补助会改变企业原有资本、研发活动要素投入的组合,导致企业因政府补助而懈怠,诱发企业过度投机“寻补助”,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效率,继而会使企业绩效下降[2]。
综上,新能源汽车行业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政府补助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机制在所有权异质性和产业链视角下存在怎样的差异性?选取新能源汽车企业进行分析,探究政府补助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以及研发投入的中介作用,可能的贡献有:第一,完善相关的理论体系,现有的研究大多采用调节效应,本文采用中介效应进一步丰富相关理论;第二,对于政府来说,了解政府补助与企业绩效的关系,提升政府补助的实际效用;第三,对于新能源汽车企业来说,需要关注研发投入的成果转化能力以及利用效率,合理利用政府补助促进绩效增长。研究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①未能细分政府补助的形式。采用政府补助的合计数额,未能进一步深究不同类型的政府补助对企业绩效的影响。②数据选取层面。未考虑研发投入变量的滞后性,未来研究可考虑将变量进行滞后再做分析。
现有的研究表明政府补助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因研究样本的选择和样本所处的经济背景不同而存在差异。李爽[3]对新能源企业研究后认为政府补助未能有效发挥对新能源企业创新活动的促进作用;曹阳和易其其[4]选取生物医药企业为样本研究发现,连续性的政府补助更能促进企业绩效,政府补助规模越大,企业绩效越显著;王维等[5]通过对新能源汽车行业上市公司的研究,得出政府研发补助能够显著正向影响企业创新绩效的结论;王新红和聂亚倩[6]对制造业上市公司的微观数据进行分析,研究表明政府补助有利于企业绩效的提升;赵兴明等[7]以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分析得出,政府补助对企业短期财务绩效产生正向影响,对长期市场绩效影响不显著;巴曙松等[8]基于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数据分析得出,政府补助对企业绩效具有显著提升的作用。也有学者持有政府补助与企业绩效之间存在非线性关系的观点,王永贵和李霞[9]以政府研发补助对策略性绩效和实质性绩效产生的影响分析表明,政府研发补助正向促进策略性绩效,而对实质性绩效产生倒“U”形影响。基于以上分析,提出以下假设。
H1:政府补助对新能源汽车企业绩效具有显著提升作用。
1.1.1 不同所有制下政府补助与企业绩效
所有权的异质性决定了企业内部管理体系、运行效率、经营模式等存在差异,因此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在研发活动中的行为偏好也存在不同[10]。国有企业拥有的资源在获取政府补助时更有优势,但国有企业因为自身性质更偏好规避风险,倾向于减少对具有风险性的研发活动投入,造成政府补助资源的冗余[11]。综上,提出以下假设。
H2:在企业所有制差异下,政府补助对非国有新能源汽车企业绩效的提升更显著。
1.1.2 产业链视角政府补助与企业绩效
苏蕊芯和陈艾薇[1]以产业链的视角分析政府补助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发现政府补助对企业绩效具有激励效应。考虑到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上游企业相对于中下游企业而言技术创新程度需求高,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进行研发,因而政府补助对上游企业绩效的提升作用相较于中下游企业更显著[12]。因此,提出以下假设。
H3:政府补助对新能源汽车企业绩效的提升作用因企业在产业链的位置不同而存在差异。
经济学理论表明,公共产品的外部性导致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干预市场引导资源的合理配置[13]。研发活动的外部性导致市场减少对研发的投入,一些经济学家认为可以通过政府发放补助的方式激励企业改善企业研发活动投入不足的问题,以提升整体市场的技术创新。
国内外学者们对政府补助与研发投入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研究结果表明学者们对两者关系持有不同的观点。部分学者认为政府补助对企业自发研发投入具有替代效应(或称为挤出效应),即政府补助减少企业自发研发投入[14]。Boeing[15]认为政府补助的低成本性质,引发企业的融资由资本市场转向借助政府补助,导致政府补助对对研发投入资金产生了挤出效应。也有学者持有政府补助对企业研发投入具有促进效应(或称为挤入效应)的观点,即政府补助会提高企业进行研发投入的积极性。例如,赵康升和谢识予[16]选取2007-2010年中国主板上市公司进行研究,结果表明政府补助对研发投入具有持续促进作用,建议政府有针对性地选择研发资助对象;高伟和胡潇月[17]基于沪深两股新能源汽车的研究表明,政府补助与税收优惠的财税政策促进了新能源汽车产业上市公司研发投入,对企业专利具有正向激励影响;安同良和千慧雄[18]通过对中国企业补贴策略分析得出,政府补助能引导企业的研发投入;苏屹和林雨侬[19]通过对沪深新能源以及新能源汽车上市公司研究发现,政府补助与研发投入之间存在促进效应而不是挤出效应。此外也存在两者具有非线性关系的观点。例如,刘素荣等[20]从相关性分类的视角对政府补助与研发投入的关系进行分析,结果表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研发投入之间存在“倒U”形关系;Liu等[21]以沪深A股新能源上市公司为样本,考察了政府补助对新能源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结果表明政府补助对企业R&D投入具有倒U形效应。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等政策的出台,目的在于引导和鼓励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因此,本文更倾向于选择政府补助促进效应的观点。结合以上分析,提出以下假设。
H4:政府补助对新能源汽车企业研发投入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综合现有的研究与文献,认为政府补助对企业绩效产生影响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直接效应,政府补助通过对企业所需创新资源进行补充,从而提升企业绩效;另一种是中介效应,政府补助用于研发投入活动,进而对企业绩效产生影响。通常是由于政府补助资金占企业研发投入资金的比例较小而难以发挥较大的效用,只能借助研发投入这一中介变量发挥效应。臧志彭[22]选取161家文化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研究,结果表明研发投入在政府补助和文化上市公司创新绩效之间起到了部分中介作用。Feng和Zhai[23]通过对创业板公司数据研究得出,R &D投入的存在使得政府补贴与企业绩效正相关,政府补贴与企业绩效之间存在R &D投入的中介效应。王羲等[24]对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分析指出政府补助、研发投入与企业绩效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可以采取调控补助力度等措施以提升制造业企业绩效。政府补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研发投入的资金筹集问题,减轻企业研发投入的负担,刺激企业加大对研发投入的支出,推动企业绩效的提升。结合以上分析,提出以下假设。
H5:研发投入在政府补助与企业绩效之间存在部分中介作用。
上市企业拥有较为公开准确的财务数据和相关信息,在行业中也更具有代表性,因此选取沪深A股上市企业中新能源汽车企业为样本。结合根据企业的年报信息,将企业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涉及新能源汽车的上市企业定义为新能源汽车企业,并以产业链的视角[12]将样本数据划分为上游、中游、下游企业。其中,上游企业主要是为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核心零部件原材料的公司,主要为电池、电机、电控等;中游企业主要是整车制造企业;下游企业主要是提供充电服务及后市场服务的企业。
国内新能源补贴政策于2010年发布,因此选取2010-2020年间的数据,为保证研究数据的准确性,对数据做以下处理:①剔除ST、*ST的上市公司;②剔除相关数据残缺的上市公司;③为了避免潜在离群数据对回归分析造成影响,对所选变量进行前后1%的Winsor缩尾处理。数据来源为同花顺与国泰安数据库,实证结果由Stata16输出。
被解释变量:净资产收益率(ROE);解释变量:政府补助(Sub);中介变量:研发投入(Rd),采用研发投入的自然对数衡量;控制变量:最大股东持股比例(Top1)、现金持有率(Cash)、营业收入增长率(Growth)、每股收益(Cash)、企业所有制差异性(Owner)。变量定义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定义
基于上文的假设与理论分析,参考温忠麟和叶宝娟[26]中介效应模型及检验方法,探究政府补助对企业绩效影响,构建总效应模型,将政府补助作为解释变量,将公司绩效作为被解释变量,检验研发投入在政府补助影响公司绩效过程中的部分中介作用。具体模型如下所示。
ROEi,t=α0+α1Subi,t+α2Controli,t+
Firmi+Yeart+εi,t
(1)
Rdi,t=γ0+γ1Subi,t+γ2Controli,t+
Firmi+Yeart+εi,t
(2)
ROEi,t=β0+β1Subi,t+β2Rdi,t+β3Controli,t+
Firmi+Yeart+εi,t
(3)
式中:i为企业;t为时间;α1、γ1、β1为政府补助Sub的相关系数,系数为正则表明政府补助对企业绩效具有提升作用;α2、γ2、β2为相关的控制变量与企业绩效的关系;Firmi为个体固定效应;Yeart为年份固定效应;εi,t为随机扰动项。
为了更具体地了解变量的整体趋势,对各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主要包括最值、均值、标准差等统计量,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变量描述性统计
由表2可知,ROE的均值为0.101,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0.395和-0.400,企业绩效的最小值出现负值,可能原因是新能源企业较长的研发期属性还未能转化成收益。数据差异表明各样本企业之间绩效存在一定的差距,也说明在政府补助程度、研发投入强度以及内部因素的作用下,对企业绩效产生的影响也各不相同。政府补助强度的均值为0.158,政府补助强度最高可达0.203,最小值为0.075,这表明新能源汽车上市公司获得的补助程度存在较大悬殊,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政府补助的强度与对象具有差异性。从研发投入强度的指标来看,均值为0.180,研发投入强度最多的为0.224,最少的则是没有进行研发投入,说明各企业对研发投入的重视程度不尽相同,样本整体的研发创新意识较为薄弱,也能反映部分样本公司并未发挥出应有的效用。
变量之间若存在多重共线性,会导致回归模型的变量显著性检验失去意义,造成模型关系失真或是准确性难以估计。为了避免变量之间存在这一问题,在进行回归分析前对各变量进行相关性分析与多重共线性检验,根据Pearson检验主要变量之间相关关系的结果可知,各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相关性良好,可以用来描述被解释变量。此外,根据变量间方差膨胀因子VIF值在1~2的区间,远小于10,可以得出各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因此各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可以进一步进行回归分析。
根据豪斯曼(Hausman)检验选择回归模式,检验结果显示P为0.000,即拒绝选择随机效应的原假设,因此选择使用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回归,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政府补助、研发投入与企业绩效的回归结果
3.3.1 全样本回归
参考温忠麟和叶宝娟[26]提出的中介效应检验程序对中介效应进行检验。
由表3列(1)的估计结果可知,政府补助对企业资产收益率的相关系数α1为0.296,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为正,表明政府补助与企业绩效之间存在正向相关关系,政府补助的提高可以提升新能源汽车上市公司的企业绩效,从而验证了H1。企业获得政府补助的程度,可以向外界释放企业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号,促进企业获得较低成本的投资,提升企业绩效。
表3列(2)检验了政府补助对研发投入的影响,根据其检验结果可知,政府补助的估计系数γ1为0.030 5在1%的水平下也显著为正,从而验证了H4。这表明政府补助对研发投入具有显著的激励效应,政府补助可以促进企业对研发投入的强度,也反映政府为激励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采取的相关补助政策发挥了作用。
在进行中介效应检验时,由表3列(3)结果可以看出β1为0.294,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正,表明政府补助与企业绩效之间存在直接效应。由于β2不显著,进一步进行Bootstrap检验(表4),结果表明间接效应的置信区间为(-0.315 660 7,-0.213 001 7)未穿过0,说明存在部分中介效应,从而验证了H5;相关系数也由0.296轻微下降至0.294,这些结果表明研发投入会随着政府补助强度的变化而该改变,进而对企业绩效产生影响。也说明政府补助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企业研发投入的资金筹集问题,减轻企业研发投入的负担,刺激企业加大对研发投入的支出,促进企业绩效的提升。
表4 Bootstrap检验中介效应结果
3.3.2 不同所有制分样本回归
按企业所有制进行分类回归,进一步比较企业所有制差异对企业绩效产生的影响,结果如表5所示。在非国有企业的性质下,政府补助与企业绩效的相关系数,基本与假设H1保持一致,两者之间呈现显著的正向相关关系且其系数大于全样本回归的系数,表明政府补助能够提升企业绩效,这种提升作用在非国有企业中更加有效,也证明全样本回归结果具有一定的稳健性。在国有企业的性质下,政府补助与企业绩效之间关系并不显著,政府补助对企业绩效的提升作用无法证实,H2得到了验证。造成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差异的原因可能在于,相较于非国有企业来说,国有企业更容易获取政府补助,且其补助金额也相对较高,挤出效应会导致国有企业减少对研发活动的投入,降低了企业研发创新的能力与市场竞争力,也并未能发挥补助的效用提升企业绩效。
表5 不同所有制企业政府补助与企业绩效回归结果
3.3.3 产业链视角下的分样本回归
如表6所示,对新能源汽车企业以产业链视角进行回归,结果显示上游、中游企业的系数分别在1%和10%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为正,这表明了在产业链上游和中游的企业中,通过提供政府补助可以助力企业绩效的提升。但下游企业的结果并不显著,表明政府补助并未发挥提升企业绩效的作用。这一结果表明政府补助对新能源汽车企业的企业绩效提升作用因企业在产业链的位置不同而有所差异,进一步验证了H3。产业链中差异可能的原因是上游和中游企业在产业链中承担着对核心技术的研发和关键零部件的制造,相对于下游企业而言技术创新程度需求高,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进行研发,因而政府补助对上游企业绩效的提升作用更显著。因此可以得出政府补助更具针对性的补助政策能够促进产业链中合理的资源配置,进而有效地提升相关行业的发展。
表6 政府补助对企业绩效的回归结果
为了进一步得到可靠稳健的回归结果,选取总资产净利润率代替净资产收益率再次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影响效果进行检验, ROA与ROE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主要用来衡量公司资产使用效率、运用资产创造利润的能力,该指标越高说明资产利用效率越好。
根据表7列(1)~列(2)的结果可知,政府补助对总资产净利润率的相关系数也为正,且分别在1%和5%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表明政府补助对企业总资产利润率存在促进作用,再次验证了H1。在产业链的视角下,上游、中游企业仍是显著,但在下游企业中这一结果并不显著,表明在下游企业中政府补助并未发挥促进企业绩效的作用,H3得到验证。综合对ROE的分析,可以得出替换被解释变量的稳健性检验结果与基础回归部分的检验结果相符合。
表7 稳健性检验回归结果
本文选取2010-2020年沪深新能源汽车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探究政府补助对新能源汽车企业绩效的影响效应,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1)新能源汽车企业的政府补助会提升企业绩效,这一影响会因为企业在产业链中的位置而存在差异性。
2)政府补助能够促进企业研发投入,在市场调节机制未产生显著作用的情况下,政府可以通过一些引导性质的财政政策积极对市场加以调控引导,改善各企业对自主研发投入的信心。
3)研发投入在政府补助与企业绩效之间存在部分中介效应,政府补助对企业绩效的影响路径,既包含直接效应也包含有研发投入充当中介变量的间接效应。
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实践来看,新能源汽车初期发展具有投资需求较高、投资周期较长、投资回报率较低的特点,而由于研发投入的外部性存在,降低了企业对研发活动投入的积极性。总之,新能源汽车企业的发展受政府补贴、研发投入、企业情况等一些内外部综合因素的影响。据此提出以下建议。
1)政府层面。一是提高补助门槛,健全资格审查机制。着眼于新能源汽车企业较为关键的技术,如整车控制技术、电池技术、动力技术等,采取相关指标如续航里程等来量化技术等级,划分不同的补助标准,提高补助门槛与建全补助资格审查机制,激励企业提升关键技术,提升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发展。二是完善对补助的监管制度,加强对补助用途监管。研发补助只有投入到研发活动中才能促进企业研发成果的转化,监管研发补助的实际用途,以防企业将研发补助作为粉饰经营业绩的手段。因此,适时评价企业的研发成果,加强对补助用途的监督管理。
2)企业层面。一是提高对研发资金投入,掌握核心技术。在能源改革的背景下,各大汽车制造商都在积极探寻经济效益与政策、环境需求的平衡点,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对于新能源汽车企业而言,加大对研发资金的投入,摒弃只制造不研发的低端“内卷”,提升自身核心技术,努力提升产品品质,以实现企业在行业内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强对补贴资金的专项管控。研发活动具有阶段性的特点,不同的阶段需要对相应的设备和人员结构做出调整。大部分企业对补助资金缺乏风险管理意识,在研发初期消耗大量补助资金,导致后续的研发出现缺口,当政府补助退坡来临,就会暴露缺乏市场竞争力与持续经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