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秀美,李雨娟,洪坤钰
(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银川 750002)
畜禽养殖业是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1],畜禽粪污具有种类多样、污染危害大等特点[2]。随着生产规模的日益扩大,畜禽养殖粪污容易造成水体、空气等环境污染问题[3-4]。“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是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5]。中卫市沙坡头区畜禽养殖规模较大,有必要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科学施策,持续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沙坡头区现状畜禽养殖总量为1 183 944 头(以猪当量计),其中,规模养殖场共有142 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总量为487 572 头(以猪当量计),畜禽养殖户养殖总量为696 372 头(以猪当量计),现状畜禽养殖规模化率为41.2%,其中,奶牛养殖规模化率为100%。现状养殖生猪397 087 头,占比为34%;养殖奶牛44 542 头,折合猪当量296 948 头,占比为25%;养殖蛋鸡3 604 800 羽,折合猪当量144 192头,养殖肉鸡1 459 682羽,折合猪当量58 387头,蛋鸡肉鸡占比为17%;养殖羊386 650 只,折合猪当量154 659 头,占比为13%;养殖肉牛39 801 头,折合猪当量132 670 头,占比为11%。
如表1所示,沙坡头区现状畜禽养殖的粪便产生量为103.06 万t/a,其中,规模养殖场粪便产生量为46.61 万t/a,占比为45.23%,畜禽养殖户粪便产生量为56.45 万t/a,占比为54.77%。沙坡头区现状畜禽养殖的尿液产生量为80.94 万L/a,其中,规模养殖场尿液产生量为30.61 万L/a,占比为37.82%,畜禽养殖户尿液产生量为50.33 万L/a,占比为62.18%。按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推荐的宁夏规模化养殖产污系数,沙坡头区现状畜禽养殖的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和总氮,产生量分别为20.42 万t/a 和9 212 t/a,其他污染物为氨氮和总磷,产生量分别为1 539 t/a 和2 170 t/a。
表1 沙坡头区畜禽养殖现状粪污产生情况
沙坡头区现状有142 家规模养殖企业,其中,128家采用干清粪,4家采用水冲粪,10家采用水泡粪,水冲粪、水泡粪的均为生猪养殖;畜禽养殖户全部采用干清粪工艺,由农户就近还田利用或第三方收集处理。沙坡头区现状主要推广应用固体粪便堆肥利用模式、粪污固液分离还田模式、粪污全量收集肥料化还田利用模式和粪污专业化处理利用模式,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超过95%,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超过92%。目前,沙坡头区共有3 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企业。1 家主要处理猪粪和牛粪,设计处理能力为18 万t/a;2 家主要处理鸡粪,设计处理能力分别为40 万m3/a 和10 万t/a。部分养殖园区存在粪污随处堆放、开放拉运的问题,沙坡头区政府为养殖园区及周边散养户配套建设地坑式粪污收集池和钢制粪污收集箱,污粪统一由第三方企业转运进行有机肥加工,实现粪污产、存、运、处、销一体的资源化利用。养殖主体与第三方企业签订鲜粪收购协议,有效解决粪污乱堆乱倒而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
目前,种养结合衔接不紧密,种养不匹配的问题普遍存在。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低。规模养殖场虽按规定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但仅有部分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能做到长期稳定运行。畜禽养殖户粪污收集设施配套不完善。沙坡头区大部分畜禽养殖户未按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粪污收集设施。有机肥加工企业运行能力弱。目前,国家缺少鼓励引导有机肥使用政策,群众对有机肥的认知度不高,更多地选用化肥。因运行成本高、销路不畅等原因,有机肥生产企业效益低,生产积极性不高,数量少。
将粪污处理设施作为畜禽规模养殖场重点建设内容,规范配套建设干湿分离、堆肥发酵、污水处理等设施。现有规模养殖场应从源头节水、优化清粪方式、雨污分流、栏舍臭气控制、粪污处理及综合利用等方面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引进应用先进工艺和设备。新建、改建或扩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杜绝采用水冲粪工艺,积极采取措施,提高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现状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低,企业应提高环保责任意识,沙坡头区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粪污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各畜禽养殖户根据饲养规模、生产条件和干粪利用方式,规范建设相配套容积的“防雨、防渗、防漏”的堆粪场所,粪污经堆积发酵无害化处理达到还田标准后还田利用。鼓励畜禽养殖户委托第三方对其产生的粪污进行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加强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工程建设,重点支持已有粪污综合利用企业的升级改造和扩建项目,培育一批资金雄厚、技术一流、管理规范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企业。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和第三方委托运营模式,引入高效强化腐殖化好氧发酵技术,生产土壤调理剂、生物有机肥、粉状有机肥等产品。对现有有机肥企业实施升级改造,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粪污进行集中收集加工,制造有机肥。支持粪污处理企业和第三方对一定区域内的养殖粪污进行回收、运输和集中堆沤发酵处理,根据实际情况,配套粪污收贮棚、运输车、沼液车、撒粪还田车、粪污吸污车、翻堆机、田间储存池等设施设备,实现畜禽粪污收集、存储、运输与处理的全程无害化,最终实现肥料化循环利用。
引导规模养殖场采用流转承包周边农田或与周边农户签订消纳协议等形式,配套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种植用地,积极推动种养结合。根据需求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粪污暂存池、液体肥料输送管网等设施,就近就地消纳畜禽养殖粪污。
按照“统筹规划、属地负责,政府监管、市场运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畜禽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积极推进病死畜禽资源化利用,建立覆盖饲养、屠宰、运输等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鼓励各乡镇建设病死畜禽收集与暂存体系,实现病死畜禽统一收集、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构建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无害化处理机制。
建立健全畜禽养殖环节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体系和畜禽医疗废物长效监管机制,强化畜禽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转运、处置等过程的规范管理。畜禽养殖主体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的相关规定,对畜禽养殖环节产生的废弃疫苗瓶、报废疫苗、废弃针头等医疗废物进行规范管理,并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台账。畜禽养殖主体应按相关要求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或设施,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严禁将其随意丢弃或混入生活垃圾。
统一政府、企业信息系统接口标准协议,推动各乡镇、各企业信息系统与省级平台有效对接,汇聚分散异构数据,整合多源信息系统,建立县级智能化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体系。设立或指定部门,具体负责污染防治监管体系的建设与运行。建设畜禽养殖信息化管理平台,对信息数据进行管理、统计和分析。完善养殖管理和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区域严禁新建、改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小区)的规定,淘汰水泡粪工艺。完善粪污防治与资源化利用制度,建立养殖和污染防治台账,将符合有关标准的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量的重要依据,杜绝粪污未经发酵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或进入水体,保护畜禽养殖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和改造粪污防治设施,积极推进粪污发酵还田和生产有机肥工程建设,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建立粪肥产品检测制度,指导养殖主体按相关标准进行粪污处理,并定期采样、送样,开展粪肥处理产品的质量检测,避免粪污处理还田后污染土壤环境。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养殖区及周边定期开展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质量监测,实现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协调发展。
当前,中卫市沙坡头区应因地制宜,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确保建一处管用一处,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落到实处,切勿盲目投资建设,浪费财政资金。另外,应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的监管,确保粪污处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并引导畜禽养殖户按相关要求配套建设粪污收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