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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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云梦睡虎地77号汉墓的考古发掘情况,早前已有基本介绍。(1)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云梦县博物馆: 《湖北云梦睡虎地M77发掘简报》,《江汉考古》2008年第4期。该墓出土简牍数量众多,内容丰富,包括质日、官府文书、私人簿籍、律典、算术、书籍、日书几大类别,其概况也已有介绍。(2)熊北生、陈伟、蔡丹: 《湖北云梦睡虎地77号西汉墓出土简牍概述》,《文物》2018年第3期。这批质日简包含汉文帝前元十年(前170)至后元七年(前157)共计14个年份的连续记录。其中,《十二年质日》《十四年质日》《二年质日》《六年质日》的文字记录保存完好,《十年质日》《十三年质日》《元年质日》《三年质日》《七年质日》有少量残损,《十一年质日》《十五年质日》《五年质日》残损严重,《十六年质日》《四年质日》各简的下半段基本存留,上半段折断较多。本文所谓的残卷,主要是就《十一年质日》《十五年质日》《十六年质日》《四年质日》《五年质日》这5卷而言的。本文拟在整理团队的工作基础上,就这几卷的复原谈一些体会。
《睡虎地汉简中的质日简册》一文对质日简册的简数、长度、分栏、编绳、刻线、篇题、月名、干支书写、记事书写等已有详细论述。(3)蔡丹、陈伟、熊北生: 《睡虎地汉简中的质日简册》,《文物》2018年第3期。这里结合质日简中完整或大致完整的《十年质日》《十二年质日》等9卷质日,补充说明我们在残卷缀合与编连时实际使用到的干支分布规律。
质日简册使用六十干支纪日法,从岁首十月开始,将12个月以双月加相次单月为一栏的组合模式安排在6栏之中,大月30日,小月29日。多数是大月、小月交替安排,没有连续两个小月的情形,部分存在连续两个大月的情形。如此一来,当某年月份以大小月交替安排时,上栏的某一干支在下栏必然会向左侧退一位,从而出现相同干支在左侧邻简的斜下栏呈阶梯状分布的情形,同一枚简的6个干支从上到下为相邻6个干支的逆序排列(若从下往上看,则为顺序排列)。(4)当某年的双月或单月同时存在大月小月时,第31简或62简上只存在大月的第30日干支,此种情况当视具体情形而论。以《三年质日》的干支分布为例,该年双月均为小月,单月均为大月,则小月与相邻大月的天数合计59日,在数量上相较于60干支少1。如表1所示,“丙申”在简2位于第1栏,受该年小月、大月交替安排的影响,在简3中“丙申”位于第2栏,依次类推,呈现出“丙申”在左侧邻简的斜下栏阶梯分布的情形,而同一枚简中,简2从上到下书写的丙申、乙未、甲午、癸巳、壬辰、辛卯为6个相邻干支逆序排列。
表1 《三年质日》简1—7干支排列
除第6栏中的双月与单月均为大月的情形(如《十年质日》的第6栏“八月大”“九月大”)外,其余各栏中,若有连续两个月均为大月,则后一大月相邻小月的29个干支与前一大月的前29个干支完全相同,反映在单枚简上,则会出现某相邻两栏的干支相同的情形。具体到这批质日卷册保存较好的年份中,有如下几年质日存在这类情形:
(一) 十二年质日,十月大、十一月大、十二月小,则双月1—29日第1栏(十月)与第2栏(十二月)的干支相同。
(二) 十三年质日,三月大、四月大、五月小,则单月1—29日第3栏(三月)与第4栏(五月)的干支相同。
(三) 十四年质日,五月大、六月大、七月小,则单月1—29日第4栏(五月)与第5栏(七月)的干支相同。
(四) 元年质日,二月大、三月大、四月小,则双月1—29日第3栏(二月)与第4栏(四月)的干支相同。
(五) 二年质日,五月大、六月大、七月小,则单月1—29日第4栏(五月)与第5栏(七月)的干支相同。
(六) 六年质日,四月大、五月大、六月小,则双月1—29日第4栏(四月)与第5栏(六月)的干支相同。
对于有闰月的年份,后九月中的干支分栏书写于5枚简中,反映在单简上,上下干支之间相差5日。(5)若后九月为小月,则末简(简68)的第六栏无干支安排。如《十三年质日》后九月大,30个干支分栏书写于简64—68,其中简64从上到下的干支为乙未、庚子、乙巳、庚戌、乙卯、庚申,相邻栏的干支相差5日。
由以上三种情形,可以推知,一般情况下,单枚简上的某栏干支与上栏、下栏干支的关系存在三种情形,即相同、相差1、相差5。我们将相差1、相差5的情形反映在表2中,以便在缀合时参考。
竹简的缀合,是针对单枚简而言的。陈伟先生曾指出,缀合的根据分为外在简牍形态和内在的文本关联两个方面,所谓外部形态,是指简牍的长度、宽度、厚度、茬口、色泽、书写风格等;所谓文本关联,是指缀合之后,不同残片的文字应彼此相关,可以通顺地连读。(6)陈伟: 《楚简册概论》,武汉: 湖北教育出版社,2012年,第97—98页。这些缀合要素对于质日简的缀合均是适用的。质日简缀合中的文本关联,也即上文所讲的某栏干支与上栏、下栏干支的合理关系,这也是质日残片缀合的核心要点之一。
与常见的从上往下连续书写的竹简不同,质日简有其特殊性,即单简分6栏。睡虎地汉简质日“在第二栏、第三栏、第五栏、第六栏各行文字上端均有细而浅的刻划线,起着分栏的作用;在第一栏和第四栏之上未见刻划线,应是以契口或编绳表示分栏”,(7)蔡丹、陈伟、熊北生: 《睡虎地汉简中的质日简册》,《文物》2018年第3期。这就要求缀合复原后的栏距要合理。测量栏距的起点是上一栏干支上方的刻线或契口,终点是下一栏干支上方的刻线或契口。从测量来看,栏距大致在4~5厘米。若两枚残片缀合复原的栏距超出了合理的栏距范围,就需要审慎对待此缀合。
保存完好或基本完整的质日各篇月朔干支安排,分别与徐锡祺《西周(共和)至西汉历谱》(后文简称“《徐谱》”)汉文帝前元十年至后元七年的相应年份的历谱相合。(8)徐锡祺: 《西周(共和)至西汉历谱》,北京: 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1997年,第1343—1370页。残损严重的《十一年质日》《十五年质日》《十六年质日》《四年质日》《五年质日》这5卷的月朔干支可据《徐谱》复原。利用《徐谱》的历日安排,在缀合质日残片时,还有一些方法可省去部分工作量。
《十六年质日》与《五年质日》有后九月,这要求在缀合时充分考虑上下干支相差5日的情形,但如果某残片上存在两个及以上干支,且涉及的干支是前后相次关系时,则一般无需考虑相差5日的情形。具体而言,《十六年质日》后九月涉及的干支是“戊申(45)”至“丙子(13)”,(9)本小节行文中,干支之后括号中的数字是此干支在六十干支(从甲子至癸亥)排序中的位次。《五年质日》后九月涉及的干支是“己卯(16)”至“丁未(44)”,结合六十干支次序(可参表2),两个残卷的后九月干支互不交叉,且均不涉及六十干支的“丁丑(14)”和“戊寅(15)”,因此,在缀合仅存留单个干支为“丁丑”或“戊寅”的残片时,一般不用考虑所缺干支相差5日的情形。(10)睡虎地质日简中,少量残损的《十年质日》《十三年质日》《元年质日》《三年质日》《七年质日》仅《十三年质日》有后九月,而该年后九月诸简文字完整无缺。故残片缀合时,无需考虑《十三年质日》后九月的可能。此外,在质日残片中凡可确认属后九月者,余下残片中的相同干支一般也就不需要再考虑所缺干支相差5日的情形,从目前复原后的情况看,依据已定位残片涉及的干支,还可以在未定位的残片中排除: 甲子(1)、丁卯(4)、戊辰(5)、己巳(6)、庚午(7)、辛未(8)、壬申(9)、癸酉(10)、甲戌(11)、乙亥(12)、丙子(13)、己卯(16)、癸未(20)、甲申(21)、戊子(25)、乙未(32)、庚子(37)、乙巳(42)、戊申(45)、癸丑(50)、甲寅(51)、戊午(55)、己未(56)、癸亥(60)。
《十六年质日》与《五年质日》存在连续两个大月的情形,分别是:
(一) 十六年质日,十月大、十一月大、十二月小,则双月1—29日第1栏(十月)与第2栏(十二月)的干支相同,涉及“癸丑(50)”至“辛巳(18)”。
(二) 五年质日,十二月大、正月大、二月小,则双月1—29日第2栏(十二月)与第3栏(二月)的干支相同,涉及“癸未(20)”至“辛亥(48)”。
因此,五份质日残卷中,单简上下栏干支相同的情形只存在于第1至3栏中。当明确某残片上的干支为第4至6栏中的某一栏时,则向上或向下(第6栏干支只存在向上的情形)扩展一般无需考虑所缺的相邻栏位是同一干支的可能。此外,残卷单简上下栏干支相同的情形中,涉及的干支互不交叉,且均不包含“壬午(19)”和“壬子(49)”。从目前复原后的情况看,依据已定位残片涉及的干支,还可以在待定位的残片中排除这些干支存在上下栏干支相同的可能: 甲戌(11)、乙亥(12)、丙子(13)、己卯(16)、丙戌(23)、壬辰(29)、癸巳(30)、戊戌(35)、庚子(37)、乙巳(42)、丁未(44)、辛酉(58)、壬戌(59)。综合前文一般无需考虑所缺干支相差5日的情形,甲戌(11)、乙亥(12)、丙子(13)、己卯(16)、庚子(37)、乙巳(42)这几个干支所处残片一般均无需考虑所缺干支为相同或相差5的情形。
竹简的编连,是针对多枚简而言的。陈伟先生曾指出:
编连的前期工作,是简牍外在形态的分析,即将简牍按形制、书写风格进行分类。一般说,同一篇简牍的长、宽应大致相当,书写风格也基本一致。不过,由于不同形制的简牍也有可能编连,而同一篇文字可能由不同的人书写,……外在形态的分析只能说是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而不能当作绝对的标准,需要与简牍文本的分析综合运用。
简牍文本的内容,是编连的内在根据。不同简牍编连的结果,应该是语句通顺,合乎逻辑和书写、阅读习惯。……所谓合乎逻辑,主要是指在更大的文本单位中,也就是篇章中,符合时间、事件、理路等方面展开的逻辑顺序。……合乎书写和阅读习惯,是指通栏或分栏处理时的各种规则。(11)陈伟: 《楚简册概论》,第92页。
这些编连要点,同样适用于质日残卷的编连工作。
表3 《十二年质日》三位书手的干支代表字形举例
结合保存较好的各卷质日的外在形态看,在复原残卷时,确实不宜将长宽、书写风格等外在形态当作绝对的标准,“需要与简牍文本的分析综合运用”。那是否有相对可靠的外在形态可据参考呢?在实际的残卷复原过程中,我们使用了栏距比对法。在各年质日简的形成过程中,契口、刻线的制作,是先于文字书写的。各年质日的栏间距,尤其是相邻简之间的同栏间距是基本一致的,而不同栏位之间的距离则有部分差异。当面对一枚待定位的残片时,先根据历谱分析其可能的位置,再将其与已定位部分进行栏距比对,结合书风、其他简牍文本综合分析,即可大致做出定位判断。
就质日的文本内容而言,复原后残卷的月朔干支当与《徐谱》相应年份者相合,若涉及记事内容,则需要符合越人等人的任职与行事逻辑顺序,这是残卷编连复原的两个主要内在依据。举例来说,据《徐谱》,在月朔干支方面,如前文所说残卷中《十六年质日》与《五年质日》的后九月干支分布以及单简中相邻两栏干支相同的情形均具有唯一性,符合相应情形的残片可直接定位,由此亦可随之确定相关栏距及定位残片上的记事内容。从越人的任职经历看,据推算,越人于文帝前元九年(前171)下半年始任安陆县官佐,(12)黄浩波、熊北生: 《睡虎地汉简〈质日〉所见吏员任职情况》,《江汉考古》2023年第2期。至十四年八月乙丑“徙为阳武乡”,后元元年(前163)十二月丙申“初视事阳武”,然则涉及从阳武乡“之廷定筭(算)”的残片,都可排除在后元元年十二月丙申日之前的可能。质日记事中还多见前后关联的行事记录,如前元十二年十一月丙子“将取薪”,两日之后的戊寅“道取薪来”;后元元年二月甲辰“之廷定筭(算)”,三月庚戌“道定筭(算)来”。因此,干支相近、记事存在这种前后关联的残片,其定位也应相近。
在残卷中,《十一年质日》《十五年质日》《四年质日》都是双月大、单月小,这就造成这3卷中存在众多单简上的干支内容相同的情形。幸运的是,《四年质日》第5、6栏大多存留且有多枚6个干支均有留存的单简,如简20—23等。因此,那些留存有6个相次干支的待定位长简,只可能属于《十一年质日》或《十五年质日》。
在复原残卷时,有一组关于王姁丧事的残简:
从这5枚残片的外在形态观察,其干支的书写风格相近,“甲寅视事,王姁死”“甲子谒葬”“戊辰王姁穿”“己巳谒葬”“庚午王姁葬”均书于编绳之下,且其中“甲子谒葬”“戊辰王姁穿”“庚午王姁葬”可明确是书于中编绳之下,则“甲寅视事,王姁死”“己巳谒葬”也应是书于中编绳之下。从事件发生的先后逻辑顺序,结合这5枚简涉及的其他干支、《徐谱》历日安排等综合分析,这5枚简只能同时分别存在于《十一年质日》简7、17、21、22、23。在此基础上,通过历日安排、栏距比对法、书写风格、三伏日安排、记事逻辑分析等多方面考察,可逐步复原出《十一年质日》的大致面貌。其余各残卷,也是通过逐一比对、排除、分析与讨论之后,才实现初步复原。
在残卷复原的实践中,残片的缀合是定位编连的基础,其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同时,残片的定位尝试也可以为缀合带来新的线索,从而反过来为定位带来新进展。举例来说,在准确定位之前,质日残片中有以下几枚(括号中的数字是整理时使用的拍照号):
(048-02)
(238-03-14)
(238-03-13+238-04-13+238-15-01+
258-03-08+258-14-14+261-02-23)
简(二)为某段简的右半,残字未能释出。
图1 简2下半段复原图
从《十一年质日》《十五年质日》《十六年质日》《四年质日》《五年质日》这5卷残损质日的复原情况来看,除《五年质日》仍然残损严重外,其余4卷质日已有比较好的初步复原,所涉及的记事内容丰富,事件逻辑也较清晰。不过,重新审视残卷的复原进程,还留有一些遗憾。
一是残片的缀合工作还有较大余地。目前未定位的月份残片有3枚、记事残片有80余枚、记日干支残片达650余枚,未定位残片与已定位简之间、未定位残片相互之间都还有很大的缀合空间。其中的不少残片,我们在整理过程中已有倾向性的缀合方案,但没有足够令人信服的佐证依据,不便作为正式结论呈现,故采取将其分开编号,归入相应的残片之中的处理方式。
二是残片的定位尝试还可进一步探讨。有的记事、记日干支残片,可据书写风格归入相应年份,但由于栏距、记事内容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障碍,暂时不能给出具体到简号的有说服力的定位意见,故放入附录部分留待后续研究。
三是残片的缀合与定位工作未及充分考虑某些干支存在错写的可能。在保存良好的各卷质日中存在干支错写的情形,如《十年质日》简11第6栏“壬寅”为“壬辰”之误,《十四年质日》简34第3栏“癸酉”为“癸巳”之误,《七年质日》简60第6栏“壬辰”为“甲午”之误,简61第6栏“癸巳”为“乙未”之误,而《十三年质日》六月由于漏写“戊戌”,该月余下的干支“己亥”至“丙寅”依次提前一位,致使本是大月30日的六月所在栏中只有29个干支。在残片缀合与定位整理过程中,我们更多地是参照《徐谱》正确的历日安排进行的,残卷原有的书写中是否存在错写的情形,不得而知,但值得关注和思考。
此外,《三年质日》与《七年质日》的双月都是小月(29日),从篇卷的实际编连来看,第31枚为空白简,表明简数是按照大月(30日)预留的。有理由推测,当某年质日的单月都是小月时,其末简应也是空白简。在这批质日简中,《十一年质日》《十五年质日》《四年质日》均无闰月,且都是双月为大月,单月为小月,简数很可能都应是62枚,其中第62枚为空白简。遗憾的是,这三卷都残损了,目前只能据《徐谱》和残简大致复原出61枚,无法确切知晓其总简数是否为62枚。
睡虎地汉简《质日》残简已有的缀合与定位可能还存在一些问题。进一步的质日残片缀合与编连工作还远未结束。期待学界一起努力复原这批珍贵的出土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