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任媛媛 肖玲玲[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省科学技术档案馆)]
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徽省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科技创新的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确立。
安徽省建成以国家实验室、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为引领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量子信息科学国家实验室作为安徽省科技创新“一号工程”加速推进。截至2021 年底,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引进各类人才2299 人,形成“3+4+N”大科学装置集群,数量居全国前列,影响力加速攀升。建成认知智能实验室等“国字号”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216 家,省级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34 家,在全国率先组建4 家省级创新联合体。世界首条量子保密通信干线“京沪干线”、首颗量子科学实验卫星“墨子号”、量子计算原型机“九章”等一批重大创新成果不断涌现。
安徽省将省科技计划及专项整合为六类计划,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完善科研项目绩效评价体系。探索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新机制,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2019 年以来,安徽省以定向委托方式累计立项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35 项,省支持资金近2.4 亿元。2021 年新增设“揭榜挂帅”专项,面向全省企业征集重大技术需求,吸引全国10 个省共30 多家单位参与揭榜。
安徽省出台一系列“松绑+激励”的政策措施。一是“放到位”。提高科研经费中用于“人”的比例,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二是“管精准”。在安徽省2021 年新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优青”项目中开展“包干制”试点,实行项目负责人承诺制;鼓励高端创新平台经费使用机制创新。三是“服关键”。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开展对顶尖领衔科学家稳定支持试点,减少科研项目经费过程检查,建立创新尽职免责机制。
安徽省深化科技成果“三权”改革,在省内部分高校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构建科技成果转化供需融合发展机制,打造“科大硅谷”科技体制改革“试验田”,依托“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通科技与产业转移转化渠道。2022 年,全省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达3070.82 亿元,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达2216.72 亿元。
安徽省完善科技人才政策体系,健全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出台《安徽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试行)》,为技术转移转化人才量身定制职称评审标准。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行动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回购地方政府产业投资基金所持股权的机制”等改革举措作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典型经验获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推广。截至2023 年5 月底,安徽省累计引进320 个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办企业,其中已有2 家上市、2 家上市过会、4 家进入辅导备案、16 家登陆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人才企业专板”,239 家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187 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
安徽省完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开展科技企业信贷试点,建立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引导金融要素资源向科创企业集聚。推进科技型企业上市挂牌,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新设“科创专板”。完善保险担保体系,推出“科保贷”“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专利保险”等多种产品。2022 年以来,安徽省组建规模不少于2000 亿的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和规模超1000 亿的国企“6+1”基金体系,设立“雏鹰计划专项基金”“新型研发机构专项基金”“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省级种子投资基金”,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深度融合。
企业在科研项目的选题立项中参与度不够,以需求为导向的科研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科研体系结构总体还不优,高水平研究机构有“高峰”少“高原”;科研人员创新活力还需要进一步释放,科技成果转化与创业安徽融合度还不够高;揭榜挂帅、定向委托等项目遴选方式运用不足。
企业的科技研发投入不足;企业自身产出的优质科技成果偏少,缺少高能级的企业创新平台;国有企业创新积极性还不高;产学研融通创新机制有待完善。
科技成果估值评价体系还不够完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育不全。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业孵化器和中试基地建设滞后;现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专业服务能力偏弱;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转化机制有待健全。
高校院所产出的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契合度不高,产业化开发的潜力较低;少部分适合转化的科技成果的技术成熟度不高;高校院所和科研人员对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激发。
高层次科技人才资源较为短缺;高水平大学毕业生来皖就业人数不多;本土高校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存在脱节现象;对不同岗位科研人员的“分类施策”不够精准;科研人员承接横向科研课题、开展成果转化运用的积极性有待提高。
安徽省要在2035 年进入创新型省份前列,必须加快建立引领型、治理型科技体制,转变改革理念,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加快构建多元参与、协同高效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1)健全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坚持科技创新“全省一盘棋”,在省级层面成立安徽省委科技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委科创委),形成省委书记、省长任省委科创委主任的“双主任制”顶格组织架构,省政府分管科技工作的省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联系科技工作的省委副秘书长或办公厅副主任、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分管科技工作的负责人组成。省委科创委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分管科技工作的副省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省科学技术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第一副主任。省委科创委下设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由“双一流”高校的战略科技专家、科研院所的领域科技专家、科技领军企业的企业家和行业专家担任,对重大科技任务和重大科技项目开展咨询论证。同时,谋划成立市、县(区)科技创新委员会,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2)提升财政科技投入效能。将安徽省各类科技创新资金加速整合,形成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并以每年固定的增长速度持续增加科技创新投入。建议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由省委科创委统一集中、统一决策、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立足国家和安徽省战略需求,引导科技资金重点投入到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大科学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及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等重大领域,聚力实施重大创新项目、优先保障重大任务落地、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原始创新,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作用。
(1)构建新型科研攻关机制。加快建立面向需求和问题的重大科技项目选题机制,推动“自上而下”的宏观决策部署与“自下而上”的自由探索相结合,围绕安徽省重点培育的优势产业,瞄准“卡链”“断链”产品和技术,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实施一批产业化前景好、示范带动性强的科技重大专项。积极推进“揭榜挂帅”、定向委托、公开竞争、稳定支持等方式,允许由多个法人单位共同揭榜并联合攻关的“组阁制”,以“军令状”方式签订合同,对难度大、风险大的科技项目采用“赛马制”,构建多元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支持体系。定期组织由科学家和企业家联合开展的产业技术发展预测,形成“卡脖子”技术攻坚清单和“进口替代”技术攻坚清单,编制产业技术创新发展路线图,推进产业链、创新链“双链融合”。
(2)深化科研项目管理改革。优化科研项目组织管理机制,完善科学家本位的科研组织体系。实施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级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研究自由探索类项目等更大范围内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全面扩大实施科研经费“负面清单+包干制”。基础研究方面,鼓励基础研究科研人员自由注册研究选题、自行组织开展研究,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后提交成果材料与资助申请,对作出实质贡献的科研团队给予立项认证,按照实质贡献为主、实际工作投入为辅的标准确定资助对象及阶段补偿资助额度,再完善以“质量- 绩效- 贡献”为导向的基础研究项目后期补偿制度;推行基础研究长周期项目(5~10年)和长周期评价机制,试行基础研究关键节点“里程碑式”管理。
(3)推进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一是加快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行动计划,以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发挥实验室基础研究主力军作用,深入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工作,对现有的省实验室进行重组优化,支持有条件的省实验室积极创建国家实验室,谋划在重大领域新建一批省实验室。推进基础研究平台载体建设,建设一批省级和国家级基础学科研究中心,争取纳入国家“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打造基础科学前沿领域学术高地和原始创新策源地。二是坚持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两条腿走路”,建立健全多渠道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一方面,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推动财政科技资源更多地集中在“打基础、攻关键、利长远”的重大领域;另一方面,推动国家实验室、高水平科研院所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自主开展并对外资助同自身使命相关的基础研究。三是强化企业在基础研究中的主体地位。组建省级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省级产业创新中心等若干家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构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国产替代技术供给体系。
(1)打造“科创+产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打造“羚羊科产”板,促进先进适用科研成果上平台。推动专家智库聚平台,建设一支包括行业专家、服务商、高校学者、科技智库在内的专业团队,明确技术分类、行业分类和等级标准,推动供需双方在“羚羊科产”板块上自主发布、精准匹配、深度对接;发布重大成果场景应用清单,研究编制工业互联网场景赋能图谱,加快新技术创造性示范应用。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用平台,建立科技企业精准画像,提供政策联动、资源共享、精准对接的科技成果服务。实施一批重大成果应用场景建设项目,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2)加快建设“科大硅谷”科技体制改革试验田。高水平推进“科大硅谷”建设,充分发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商学院、“科大硅谷”全球校友事务部等“桥梁作用”,汇聚和招引国外先进技术成果和创新人才,提升“科创+产业”国际化水平。支持在皖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将职务科技成果在“科大硅谷”转化;鼓励“科大系”“中电子系”“本地系”等在皖高校院所联合企业共建成果概念验证中心,开展成果评价遴选,对在“科大硅谷”落地转化并成功注册企业的给予相应政策支持;支持企业协同搭建科技成果中试和产业化基地、科技成果应用场景创新和示范基地,推动科技成果熟化、二次开发、工程化、产业化,推动科技成果就地交易、就地转化、就地应用。
(3)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市场化的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建立健全前沿科技研发、大科学装置“沿途下蛋”机制。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推广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明确国有无形资产管理的边界和红线,实行符合成果转化规律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以“贡献、质量、能力”为核心的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机制,构建政府、社会、市场、金融投资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多元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探索开展科技成果“五元”价值评价。探索实施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改革试点、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试点等。鼓励企业以“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承接在皖高校院所的创新成果。
(1)创新科技人才集聚机制。完善安徽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政策,实施安徽省企业科技人才“十百千万”工程。建立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人才培养集聚机制。建立“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重大科技项目”相结合的高水平人才培养模式。联合教育部门在满足科技活动需求的研究生教育培养制度方面出台相关政策举措。在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科技创新活动中,逐步实现对科技人才的支持由“支持项目”向“支持团队”转变,稳定支持和保障一批科研队伍。
(2)深化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创新企业人才评价方式,将人才分类目录对应的人才层次评定权交给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将被认定的人才纳入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范畴,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规范并完善技术经纪专业职称晋级和评审标准,开展技术经理人职业资格认定及职称评定改革试点工作。
(3)健全科研人员激励机制。完善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发挥科研项目资金激励引导作用,开展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推动落实将“三技”(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服务视同科技成果转化,并相应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政策,“三技”合同的奖酬金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
(1)打造科技创新“基金丛林”。加快建立“投早投小投科技”基金群,整合设立政府科技创新引导基金、国资背景投资基金等,构建覆盖天使期、种子期、成长期及成熟期的全产业链基金体系,引导金融资源流向新产业、未来产业赛道,打造科技创新“基金丛林”。建立合理的子基金管理人风险补偿机制,以市场化手段鼓励管理人加大出资比例。
(2)完善国有股权运行退出机制。进一步设计并完善国有股权转换和退出机制及利益分配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股权“拨转股、股转债”的退出让利机制。创新私募基金国有股权退出路径和二级市场流通机制,有序开展基金国有权益流转和份额转让评估,支持政府投资基金通过份额转让平台实现有序退出。
(3)强化人才团队创新创业扶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在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育中的引领作用,按照“人才团队+科技成果+政府参股+股权激励”模式,继续面向全球招引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加强资本市场支持,建议将人才创业项目纳入省级投资基金项目“白名单”并给予优先支持。
加快制定实施《安徽省科技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健全科研诚信信息采集、记录、评价、应用等管理制度。推进科研诚信信息化建设,推动安徽省科技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科研诚信信息共享共用。健全科研诚信管理机制,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全覆盖诚信管理,将科研诚信建设要求落实到项目指南发布、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和监督评估全过程。对不良信用申报主体实行一票否决。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宣传,对科研人员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对社会民众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良好氛围。[本文系安徽省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项目“安徽省科技体制改革的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基于科技治理体系现代化目标”(编号:202106f01050030) 的研究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