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议赵翼的《廿二史札记》

2024-01-12 04:43:08赵映林
唯实 2023年12期
关键词:二十四史赵翼札记

赵映林

赵翼(1727—1814),清代中期阳湖(今常州市武进区)人,和唐代中期的刘知幾、明代后期的王世贞并称为晚清以前“江苏史学三大家”。赵翼最突出的史学成就是《廿二史札记》,与钱大昕的《廿二史考异》、王鸣盛的《十七史商榷》并称清代三大史学名著。

《廿二史札记》既有考证,

更有评论

《廿二史札记》是作者读史之笔记。古人的读书笔记名称很多,如随笔、纪闻、杂志、札记、杂录、读书记等。把读书心得记录下来,随读随记,积累后加以整理便成著作。这种研究学问的方法,宋、元时期就很注重,如洪迈的《容斋随笔》、陆游的《老学庵笔记》、沈括的《梦溪笔谈》等就是这样写成的。进入明代以后,这种承续随闻随记的方法更为士人推崇,并出现了大量这类著作,如叶子奇的《草木子》、周晖的《金陵琐事》、李清的《三垣笔记》、王锜的《寓圃杂记》等。清代以后,学者更加注意记录所见所闻与心得,成为一种风气,并因此产生了一批学术名著,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就是这样形成的。这种做札记的治学方法,对于史学研究是非常有效的。唐代史学大家刘知幾提出“史学三长”,即“史才、史学、史识”。梁启超对此的解释是:“史才”是专门讲作史的技术,即如何组织史料,撰史要有文采;“史学”是懂得如何搜集材料,途径是勤于抄录、逐类搜求;“史识”是要具有历史学家的观察力,观察力的养成在于多读书、形成知识积累,逐渐训练对史料由全部到局部、由局部到全部的观察力,既不为传统观点所蔽,也不为个人成见所蔽。对于“史学三长”,作为赵翼好友的袁枚评论说:“作史三长:才、学、识,缺一不可……而识最为先;非识,则才与学俱误用矣。”

章实斋在《文史通义》中,在刘知幾的“史学三长”基础上又增加了一项“史德”,发展了刘知幾关于史学家素养的理论,形成“史学四长”,而“史德”尤为后人所看重。梁启超认为:“史德,乃是对于过去毫不偏私,善恶褒贬,务求公正。”爱而知其恶,恶而知其善,总之“不掩恶,不虚美”,秉笔直书。今天看《廿二史札记》,以“史学四长”衡之,可谓无一不是如此。

笔者据中华书局1984年出版的王树民校证的《廿二史札记》统计,该书36卷所记共578条。其篇目如下:

《史记》《汉书》3卷(卷1—3)59条,《后汉书》2卷(卷4—5)25条,《三国志》《晋书》3卷(卷6—8)35条,《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1卷(卷9)19条,《南史》3卷(卷10—12)29条,《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与《北史》3卷(卷13—15)51条,新旧《唐书》5卷(卷16—20)64条,《五代史》2卷(卷21—22)27条,《宋辽金史》1卷(卷23)6条,《宋史》3卷(卷24—26)48条,《辽史》《金史》1卷(卷27)25条,《金史》1卷(卷28)27条,《元史》2卷(卷29—30)54条,《明史》6卷(卷31—36)109条。

从上述篇目中,书名称“廿二史”,实为二十四史,《五代史》包含了新旧五代史,《唐书》包含了新旧两部唐史。

清代重考据,乾嘉时期史学考据尤为盛行。著名的考据著作除钱大昕的《廿二史考异》、王鸣盛的《十七史商榷》外,还有章学诚的《文史通义》、洪亮吉的《四史发伏》、邵晋涵的《旧五代史考异》、张熷的《读史举正》、卢文弨的《读史札记》、吴光耀的《五代史纂误续补》、吴烜的《读史筆记》、李贻德的《十七史考异》等,上述著作代表了清代中叶史学研究的水平。然而,从最能帮助人们阅读《二十四史》来说,无疑要数赵翼的《廿二史札记》。梁启超把《廿二史札记》列为考据著作类,认为注释考证“至清而大盛,其最著者如钱大昕之《廿二史考异》,王鸣盛之《十七史商榷》,赵翼之《廿二史札记》”。他认为《廿二史札记》虽有考证,但更多的是对重大历史事件加以综合归类比较,这是近代的调查统计方法。对众多史料“试加以综合分析……吾以为吾侪欲得史料,必须多用此等方法……清赵翼之《廿二史札记》颇有此精神”。并指出:“此种方法恒注意于常人所不注意之处,常人向来不认为史料者,吾侪偏从此间觅出可贵之史料。”可见,梁启超极认可赵翼《廿二史札记》所采用的综合归类分析法。

《廿二史札记》对史料史事的考证

《二十四史》是一套完整的正史,是研究中国历史最基本的史料,在对该书进行全面系统比较分析方面,《廿二史札记》具有开拓性的意义。赵翼的《廿二史札记》,首先把《二十四史》的编撰人员、编著时间、材料来源、编著情况、篇卷数目、补充内容、方法优劣、史料真伪以及史料价值的高下,都作了一番分析和评论,涉及内容极为广泛。实际上是把《二十四史》作了较详细介绍,使读史者对《二十四史》有了最基本的了解认知,为进一步深入研究中国历史打开了一扇方便之门,提供了富有启发意义的研究思路。阅读起来非常有趣,更便于查阅。对此,前辈史学家陈垣说:“今将原本史法之属录于前,史事之属录于后,各自分卷,以便检阅焉。”

《廿二史札记》共578条,其中160余条为考证,超过全文1/4。这些考证,辨证谬误,有益学林,如将新旧《唐书》新旧《五作代史》作“参互勘校”。赵翼认为:“阅史必参观诸传,彼此校核,始得其真也。”并因此发现《二十四史》中纪传的诸多舛误。仍以卷27《辽史金史》为例,仅此卷中就有《金史失当得》《辽金二史各有疏漏处》《金史误处》《金史记传不相符处》《宋史金史人名多与金史不符》《宋金二史不符处》《宗弼渡江宋金二史互异》《宋金二史传闻之误》,连同上引《宋金用兵须参观二史》,仅此一卷就捡出9处错误。再如对新旧《唐书》异同、史料来源的考证,得出诸多结论,散见于卷16《旧唐书源委》、卷17《新(唐)书增旧(唐)书年》《新(唐)书增旧(唐)书有关系处》《新(唐)书删旧(唐)书处》、卷18《新(唐)书改旧(唐)书文义处》《新旧(唐)书互异处》等。而方法则是读史时有了心得体会就“札记别纸”,日积月累,编辑成书,书中160余条考证就是这么得来的。

由于考证校核易于发现问题,赵翼也随之记入书中。如对于崔浩被杀,赵翼以《宋书》《魏书》《北史》等进行比对研究,认为崔浩之死虽有不同说法,实际是:“以修国史刊石于路衢,为众所嫉,事上闻,故至族诛,并连及柳氏、卢氏等族。是浩之死以国史,初非别有意图也。”又如《后汉书·光武帝纪》记载建武十六年(40年)发生“民变”:“攻劫在所,害杀长吏。”至于什么原因,语焉不详。赵翼寻根究底,根据此篇先有“河南尹张伋及诸郡守十余人,坐度田不实,皆下狱死”的记载,推论:“是时民变,盖因度田起衅也。”又根据《后汉书·刘隆传》载有建武十五年(39年)诏核检户口田亩的内容,断言此次民变“必因十五年检核户口田亩不均而起衅也”。

《廿二史札记》对史事与人物的评论

除考证外,《廿二史札记》余下400多条基本是评论史实,包括事件人物与典章、政治制度得失,重点在评论历代政治方面。如对于汉代之“外戚、宦官、党禁”,魏晋南北朝之“禅让、世族、选举、清谈”,唐代之“女祸、宦官、藩镇、杂税”,五代之“武人、滥刑”,宋代之“弊政、和议”,辽、金、元之“制度、风俗”,明代之“狱政、朋党、吏治、农民起义”等,该书都有评论。其中观点,即便是与赵翼同时代的史学大家也很认可。钱大昕在嘉庆五年(1800年)初夏拜访赵翼,赵翼出示《廿二史札记》36卷。钱大昕高度评价《廿二史札记》,认为:“读之窃叹其记诵之博,义例之精,论议之和平,识见之宏远……持论斟酌时势,不蹈袭前人。”赵翼《廿二史札记》中对人对事的评论,颇有其独到见解。如赵翼评论历史上的外戚专权、宦官专政、藩镇割据、权臣妄为、贪赃枉法,指出无一不是因为窃取权位、掌握极大权力的结果,这也印证了“绝对的权力绝对的腐败”。

而掌权者之所以能为所欲为、耍淫威,是由于其背后的“枪杆子”。西汉外戚专权,往往是因为其担任大司马、大将军等要职,实际掌控军权;唐代宦官横行甚至能操纵皇帝生死,由于宦官掌握着禁兵以及“外使监军”;权臣肆无忌惮地横行于朝廷,也多凭借武力或得到武将支持;唐代藩镇割据一方、不听朝廷召唤,也是凭借武力。最典型的是五代。五代时期的一个最重要特征是“兴亡以兵”,无论是称帝的五代君主,还是各地称王称帅的割据者,无一不拥有强大的军队。军多者为帝,军少者为军阀,即所谓“大者称帝,小者称王”。后晋节度使安重荣公开宣称:“天子宁有种邪?兵强马壮者为之尔。”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并黄袍加身,就因为他掌握了后周最精锐的军队——禁军。可见,中国古代专制权力常以暴力作为后盾,故专制王朝的一大特点就是以暴力实现统治、以暴力巩固统治,有了暴力就可以为所欲为。这在赵翼的《札记》中有多处叙述,如卷21《五代史》有《五代诸帝多由军士拥立》,卷22《五代史》有《一军中有五帝》,卷30《元史》中有《元世祖嗜利黩武》,等等。

对于统治集团滥用刑法巩固其统治地位,赵翼也有评论,并予以抨击。认为魏统治时期“刑杀太过”“专以刑杀为政令”,批评朝廷推行的“族诛”之法,说“一人有罪,延及三族”,如此沿袭秦法,“害及无辜,秦、汉以来,以此法枉杀者,不知凡几”。明太祖朱元璋奪取政权后屡兴大狱、屠戮功臣,株连甚广并造成不少冤假错案。赵翼指出,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使“家天下”可以传至千秋万代,总之是出于一己之私利。但他对历史上“重典治吏”,却是高度赞同。认为宋代鉴于五代时“贪吏恣横,民不聊生”的历史教训,“御极以后用重法治之”;于百姓却刑法从轻令民苏息,“独于治赃吏最严”,“召诸职官以赃论罪,加遇赦不得叙,永为定制”,“以塞浊乱之源”,且列举诸多案例加以说明。

对历史上那些专制君主的荒淫无耻、穷奢极欲、贪得无厌、穷兵黩武、残暴无人性,赵翼在书中汇编成篇,作了淋漓尽致的揭露。散见于卷3《(汉)武帝时刑罚之滥》《汉诸王荒乱》、卷5《宦官之害》、卷11《宋齐多荒主》、卷22《五代滥刑》、卷26《秦桧文字之祸》、卷28《海陵荒淫》、卷30《元世祖嗜利黩武》《元初诸将多掠人为私户》、卷32《明初文字之祸》《明宫人殉葬之制》、卷34《明乡官虐民之害》、卷35《万历中矿税之害》《明代宦官》《魏阉生祠》《阉党》、卷36《曹吉祥江彬》《明代宦官先后权势》《权奸黩贿》等。如在卷36中,赵翼指出明太祖朱元璋的“盗贼之性”,但并没有全盘否定朱元璋,而是认为:“盖明祖一人,圣贤、豪杰、盗贼之性,实兼而有之者也。”

上述史论,让读者通过阅读得以迅速形成对相关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认识。

赵翼寓“史学四长”于立论

赵翼对史料寻绎归纳和说明,大大方便了读者阅读,且寓“史学四长”尤其是“史德”于立论之中。

《廿二史札记》对《二十四史》各立专篇论述,且寓史论于其中,首先注意到“史学四长”中最基础的“史才史学”。如卷2《汉初布衣将相之局》,让人对汉代刘邦集团的人员构成一目了然,既与《史记》所云“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遥相呼应,又印证了“乱世出英雄”“时势造英雄”的民间俗语,是对“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打地洞”所谓血统论的有力否定。正所谓“人皆可为舜尧”,“六亿神州皆舜尧”。赵翼在《汉书增传》中指出“《史记》无苏武传”,“盖迁在时武尚未归也”,让人了解了司马迁撰写《史记》时的严谨态度,并寓评于叙述中,随之对《汉书·苏武传》作出高度评价:“叙次精彩,千载下犹有生气,合之《李陵传》,慷慨悲凉。”《汉书》突出了苏武视死如归的英雄形象,在高官厚禄的利诱面前丝毫不为所动、大义凛然。“自分已死久矣!王必欲降武,主毕今日之欢,效死于前!”对于苏武忠于祖国的决死信念,赵翼给予了充分肯定。

统治阶级的种种避讳如“为本朝讳、为尊者讳、为亲者讳”,并不惜因此歪曲史实,搞历史虚无主义,赵翼无不对此予以揭露。如通过卷6《后汉书三国志书法不同处》《三国志书法》《三国志多回护》诸条,揭露作者陈寿为魏晋统治者隐讳篡权窃位的事实,并指出,“自《三国志·魏志》创为回护之法”,影响恶劣,以至后世“历代本纪遂皆奉以为式”。因为避讳,又造成著史著书者不惜编造史实,为亲者、尊者歌功颂德。如卷9《萧子显姚思廉皆为父作传入正史》《陈书多避讳》,卷13《魏书多曲笔》等,无不“必曲为回护”,“犹存讳恶之义”。赵翼批评这种曲笔维护,主张实事求是,“直书其事、文直事核”,但他不反对春秋笔法。所谓春秋笔法,学界公认的就是通过审慎的文字来表达作者的立场观点,达到“惩恶扬善”目的,这也是一种史德要求。

《廿二史札记》除以《二十四史》为基本史料外,并没有忽略其他史料,书中正文与附注中引用碑文、私人笔记等多达40余种。对史料的寻绎之勤,特别引用了很多不为人所注意的史料,在《廿二史札记》中记述或归纳者颇多。建文四年(1402年),朱棣靖难大军“至扬州,江都令张本迎降。成祖(朱棣)以滁、秦二知州方吉、田庆成率生归附,命与本并为扬州知府,与现任知府谭友德同涖府事,扬州一时遂有四知府”。这条记载,至今没发现他书有载,可见赵翼对诸多史书搜罗爬剔之勤。

总之,对历史上的重大史实和历史人物,赵翼都在《廿二史札记》中进行了综合比较。借历史上一系列重大事件,对典章制度兴废、朝代更替、人物经历加以归纳评论,并提出自己的见解。此书有益于读者启思开窍,于青年学子尤有不可轻视之意义。

参考文献:

[1]赵翼.廿二史札记校证[M].王树民校证.北京:中华书局,1984.

[2]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M].长沙:岳麓书社,2010.

[3]袁枚.随园诗话[M].沈阳:万卷出版公司,2008.

(作者系江苏省工运研究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刘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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