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针对近年来我国诈骗类案件不断攀升的趋势,公安机关不仅要开展高强度打击,更需要加强反诈宣传,从源头上进行防范。公安政务类新媒体以其渠道多、受众广、接受度高、形式多元、紧跟热点等优势,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但也良莠不齐,存在诸如账号较少、针对性不强、精品不足、认可度不够等问题,需要通过丰富创作手法、充分发挥PUGC优势、强化作品的针对性、畅通互动渠道等路径不断提高宣传质效。
关键词:公安政务;新媒体;反诈;宣传教育
中图分类号:D631.1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2031(2024)04-0005-06
相较于传统媒体,新媒体具有传播速度快、去中心化、影响范围大等特点,尤其是新媒体在政务宣传方面具有表现形式灵活、参与度高、因地制宜等得天独厚的优势,这使得近些年来政务类新媒体在各互联网平台上蓬勃发展。公安机关虽通过新媒体进行反诈宣传,但诈骗分子很多时候也是通过新媒体等社交软件进行诈骗活动,“诈骗”和“反诈”活动往往都是在“同一片天空中”进行的。据App Annie发布的《2022年移动状态报告》显示,中国人平均每天使用手机时长高达4.8小时,而据《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2023)》显示,短视频人均单日使用时长高达2.5小时。由此可见,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已成为大多数国人生活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公安机关通过新媒体高质量开展反诈骗宣传教育工作势在必行。
一、公安政务类新媒体开展“反诈”工作现状
近些年来,公安政务类新媒体在发展过程中与时俱进,紧跟时代潮流,实现了宣传平台全面覆盖化、宣传内容正面导向化和宣传方式多样化,公安政务类新媒体在当下深人人民群众生活,及时了解和反馈人民群众的关切,各地公安机关都先后在各个主流新媒体平台开设账号。在近几年发展过程当中,公安政务类新媒体在创作内容和创作形式上积极创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一)多渠道载体宣传,受众覆盖面更加广泛
2018年12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在随后的几年时间里,各级党政机关官方新媒体账号如雨后春笋般在互联网平台上出现,公安机关也不例外,各地公安机关在新媒体平台上也同样纷纷开设账号。2021年4月初,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出了重要指示,提出要“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防范”。公安部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确保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要进一步织密防护网络,加强技术反制、预警劝阻、资金返还和宣传防范”。党政高层领导人都着重强调了在“反诈”工作当中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各地公安机关的官方账号也纷纷将“反诈”作为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仅抖音平台上以“反诈”命名的公安官方账号就高达138个,微博、B站等新媒体平台公安机关都开设了专门进行反诈骗宣传的账号。当然,公安机关宣传反诈工作并不只是在专门的反诈账号当中,大量宣传反诈的内容都是包括在了各地公安的官方账号当中。
(二)多元化内容宣传,受众接受程度更高
近些年来,随着新媒体平台的快速发展,公安政务类新媒体账号在新媒体平台上创作水平也越来越高,对于“反诈”宣传不再是像过去传统媒体一样进行说教或是冷冰冰的文字,艺术化的表达加上反诈的主题使得近年来公安机关频繁推出高质量反诈宣传作品。公安政务类新媒体账号在反诈宣传的内容上主要包括反诈小剧场;反诈动画;反诈纪录片;抓捕实况;公益宣传等,一些公安政务类账号还会借助反诈电影进行反诈骗宣传教育,如2023年8月份上映的电影《孤注一掷》,上映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已经收获了35亿的票房,能取得如此优异的票房成绩,除了电影本身质量优异以外,在前期公安政务类新媒体也为这部电影进行了大范围的推广,如抖音平台上济南公安、武陵公安、贵阳公安、武汉公安等公安账号都在电影上映后为这部电影做了多方面的宣传,甚至一些公安账号专门请粉丝免费观看该电影。抖音上“四川监狱”根据《孤注一掷》拍摄多条宣传视频,如再度情景演绎电影中的“拜佛”名场面进行普法教育:根据电影情节采访多位诈骗罪犯,用他们的亲身经历警示网民,
(三)紧跟热点,提醒群众预防新型诈骗
随着电信诈骗技术不断更新换代,诈骗分子的诈骗手段呈现新型化、技术化、隐蔽化的趋势,新型诈骗方式层出不穷,这也迫使公安机关针对频繁出现的新型诈骗方式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动态监测新型诈骗,针对性采取宣传教育措施。如国家反诈中心2023年10月23日重阳节当天在抖音平台发布了“重阳反诈-老年人是如何被选中的”,针对老年人做出反诈提醒,既加强了易遭受诈骗的老年群体的防诈意识,同时也展现了高度的人文关怀。
公安政务类反诈新媒体紧跟社会热点进行创作是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的做法,是走群众路线的体现,公民在鱼龙混杂的网络信息当中很难分辨出真假,许多群众被一些具有错误性、欺骗性的网络信息所诱导,尤其是一些新颖的网络信息,大多数普通民众很难分辨出是机遇还是危机,这个时候诈骗分子对此进行引诱,很容易使得普通民众落入诈骗分子的陷阱当中。公安政务类新媒体根据动态热点进行创作能够及时对群众困惑做出权威解答,很大程度上能够避免普通民众落人到诈骗分子的诈骗陷阱当中,既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增强了粉丝粘性。
二、公安政务类新媒体“反诈”工作面临的困境
公安机关2021年刑事立案的总数共5027829件,而发案类数量从高到低排名,案件分别是诈骗、盗窃、伤害、强奸。从立案数据前几位当中可以看出,诈骗类犯罪已成为我国案发数量最高的刑事案件,反诈形势十分严峻。而诈骗案件如此高发与公安机关在反诈宣传教育当中存在问题也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一)专门的政务类账号较少
虽然近年来公安政务类新媒体加强了反诈内容的宣传,但是开设专门进行反诈宣传的官方账号其实并不多,除“抖音”平台有138个认证过的反诈官方账号外,“快手”平台经过官方认证的反诈账号有50个,“微博”平台经过认证的官方反诈账号11个,B站进行官方认证的反诈账号仅有4个。从中可以看出,像“抖音”“快手”这样流量较大的平台专门进行反诈宣传的公安政务类新媒体账号并不少,但是像B站这样有大量学生群体聚集的平台,却仅仅只有4个专门进行反诈宣传的官方账号。据B站公布的年龄分布数据,2023年B站30岁以下的用户占比78.67%,18-24岁占比高达60.28%,对于许多还没踏人社会的学生群体来说,很多人有较高层次的教育背景,但这并不代表这些学生在现实生活当中遇到诈骗时能够识别出来,这些群体易成为诈骗的对象,诈骗分子会利用学生群体急功近利的心理实施诈骗活动,每个新媒体平台受众并不相同,公安机关如果在一些新媒体平台当中对于反诈宣传有缺失,势必会造成一些群体的反诈意识不强,而沦为诈骗分子的“盘中餐”。
(二)打造“个人IP”意识不够
全媒体时代,内容同质化严重、网络传播地域性太强等问题十分突出,绝大多数公安政务类新媒体账号都是以官方集体的名义发布,这样很容易造成用户粘性不足,在进行反诈宣传教育时容易与观众产生隔阂,缺乏网络当中“个人”与观众的亲近感与互动感。纵观现如今反诈类官方账号,几乎无一账号是主打“个人IP”风格,清一色都是以官方集体的名义发布,表1对比了“B站”平台公安政务类官方账号打造“官方集体IP”和“官方个人IP”的粉丝数量由高到低排名。
从表1不难看出公安类“个人IP”对“官方集体IP”粉丝数量几乎是降维打击。“个人IP”更容易与粉丝产生情感共鸣,表达形式也更加灵活生动,这也代表着“个人IP”进行反诈宣传教育时更能为观众所接受,但公安机关专门反诈类账号打造的“个人IP”数量以及爆款程度还存在相当大的欠缺。2021年9月2日河北秦皇岛民警陈国平在某直播平台上与主播连线宣传反诈火上热搜,随后“国家反诈中心”APP连续几日因为“反诈老陈”的宣传,高居下载榜单的第一名。“反诈老陈”的例子是公安反诈类新媒体账号打造“个人IP”出圈的典型例子,只不过后来因为陈国平辞职以及因负面新闻卷入舆论争议风波后,“反诈老陈”最终只是昙花一现,后续的反诈宣传并没有取得持续良好的效果。纵观公安政务类新媒体账号打造“个人IP”并且取得良好效果的例子其实并不少见,“谭谈交通”“孝警阿特”“边检小花”等都是公安政务类新媒体通过打造“个人IP”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鲜明例子。因此,反诈类新媒体账号同样也有必要打造一些优质的“个人IP”宣传反诈,并且需要将这些“个人IP”精细化运营,尽可能地打造为爆款。
(三)对重点人群的影响亟需加强
与以往人们传统的印象不同,受诈骗人群占比最高的并非老年人,反倒是年轻人。对于熟悉网络的年轻人为何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最大受害群体,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一是年轻人高度依赖网络,极易在网络空间泄露个人信息,使得个人信息被犯罪分子利用;二是一些学生群体和刚步人社会的年轻人缺乏社会经验,容易上当受骗;三是大部分年轻群体经济能力低,容易受到高薪以及其他利益诱惑。每个新媒体平台受众年龄段并不相同,所受到的诈骗类型也并不相同,但公安机关在进行反诈宣传时,所制作的内容并没有因平台而异。诈骗受害群体不仅仅与年龄有关,与性别也有很大关系,据《2021年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研究报告》显示,在所有诈骗受害人当中,男性占比61%,女性占比39%。涉及网恋、色情、交友等两性类型的诈骗案件当中,男性受害者占比更是高达93%。当下公安机关在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反诈宣传教育时并没有根据平台内受众年龄分布和性别分布等量身定制内容或者针对性进行推送,而是采取一种“大水漫灌式”进行内容制作和推送。
(四)内容制作与新媒体规则脱节
在当下深度融媒体时代,许多官方宣传机构已经实现了从传统媒体向新媒体时代的过渡。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指出要大力推动传统媒体与移动新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将传统媒体与移动新媒体融合发展既能够突显出传统媒体的权威性,又能够发挥出新媒体传播的效能。但纵观反诈类官方新媒体内容制作水平却难以尽如人意,以反诈类最具权威性的“国家反诈中心”为例,在抖音平台上“国家反诈中心”所制作的视频点赞大多数都只有几千或者几百的点赞量,与一些大博主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点赞量相比,作为一个头部的反诈官方账号,关注度还存在很大的欠缺。以“国家反诈中心”2023年11月23日在抖音平台发布的视频“警惕各类骗局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为例,在新媒体平台发布的内容却和传统电视媒体节目风格极其相近,内容相对枯燥,形式不够新颖,宣传类似说教,在互联网竞争如此激烈的当下,很难做到脱颖而出。即使“国家反诈中心”推出了一些像“反诈小剧场”这样形式比较新颖的视频,但是仍没有广泛博得网友的眼球,究其原因还是因为这些反诈官方账号缺乏专业人士运营,对于新媒体的玩法和规则了解不够深人,在更迭如潮、竞争激烈的互联网环境当中,这样的作品很难做到出类拔萃。
(五)缺乏与受众互动机制
在新媒体平台中,评论区、私信互动是增长粉丝、增加受众好感度的重要方式,并且也是接受民众问询、监督的重要渠道。一些网民对于自身不懂的诈骗类知识会通过在官方账号下评论或者私信的方式问询,这些评论包括了粉丝提出的关于生活中遇到的诈骗问题、反诈知识、投诉、举报以及寻求帮助等等。但许多反诈类新媒体账号缺乏与受众的互动机制,对于评论区的评论或者是私信等都采取不回复的态度,如“抖音”平台上大多数“反诈”官方账号,很少在评论区回复过粉丝的评论,这样的行为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受众参与“反诈”的热情,不利于反诈宣传工作的开展。作为官方账号,建立起良性的粉丝互动机制不仅仅是增加粉丝好感度的重要方式,同时也是公安政务类机关通过人民群众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帮助人民群众解决问题的重要渠道。公安政务类官方账号不仅仅是宣传公安机关正面形象的一个工具,同时也是重要的市民问政平台,更是公安机关与民众之间建立起的一个良性沟通的桥梁,
三、公安政务类新媒体“反诈”工作的优化路径
公安类新媒体宣传“反诈”工作在百舸争流的互联网环境当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与不足,各公安政务类新媒体账号在宣传“反诈”工作上良莠不齐,亟需规划出正确的前进方向,对当前存在的问题予以改正和优化,从而保障“反诈”宣传工作能够更加高效地开展,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高质量创作,防止“打卡式”运营
据中国警察网2022年4月29日讯,2022年1月至2月,公安政务类“快手”账号超过1/3未更新,发布作品数量由上一期(2021年11月-12月)的2.9万条跌至1.3万条,不仅公安政务类账号发布作品数量呈断崖式下跌,整体播放量从上一期的187亿次跌至71亿次,整体数据下滑十分明显,并且在众多公安政务类账号当中有高达980个账号粉丝出现负增长。究其原因是大多数公安政务类账号运营人员并非传媒类专业出身,对于创作内容的剧本、剪辑、配音等方面知识掌握并不专业,这导致了许多公安政务类官方账号出现了内容质量不高的作品。一些公安类账号官方运营人员即使知道自己创作的内容质量低且基本不会有人看,但为了响应上级部门对于新媒体时代的号召以及工作任务要求,仍消极地去完成新媒体账号的运营。
公安政务类新媒体在反诈宣传作品提高创作质量上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开设对口岗位,引进专业人才。公安机关招警范围一般都是从公安联考当中的公安类专业进行招生,但由于时代的发展,在实际工作当中公安类专业并不能胜任公安类新媒体账号的运营的需要,因此,公安机关在招警范围里需要招收一些如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等传媒类专业的学生,适应新媒体时代的工作需要。
2.对公安系统内部定期开展新媒体技术的培训和考核,大部分公安民警对于新媒体行业的运营规则并不是特别熟悉,和大多数网民一样基本上都是新媒体内容的“接受者”而非“创作者”。公安机关应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新闻传播类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定期开设一些使用Premier、Photoshop等视频剪辑和作图软件的课程培训考核,提高公安民警使用新媒体的能力,完善公安民警利用新媒体宣传的激励机制,促使更多的公安民警参与到新媒体应用当中来,使公安民警从新媒体内容的“输入者”变为内容的“输出者”,提高相关人员利用新媒体进行反诈宣传的专业素养。
3.注销一批低质量公安类新媒体账号。除了一些头部的公安类新媒体账号,其他相当一部分公安类新媒体账号存在为了应付工作的“打卡式运营”现象,这类新媒体账号既起不到良好的反诈骗效果,又给基层民警增加了许多工作压力。各地公安机关并不需要“盲目跟风”新媒体的浪潮,对于基层公安机关无力运营或者没有必要运营的公安政务类新媒体账号,可以注销,避免浪费基层警力资源。
(二)媒体拟人化,打造好专属“个人IP”形象
人类早期在自然崇拜当中的、神明祭祀等活动中就有将非人类体在认知过程中进行类人化加工的行为,心理学上将之称为拟人化(anthropomorphism)并界定为人类与生俱来的对外界非人类事物赋予人类特质、特征的思维倾向。通过“拟人化”理论,许多人将品牌形象、地域形象、城市形象等进行拟人化传播,为这些形象贴上一些大众喜闻乐见的标签,使得这些形象能够得到更加高效地传播。通过拟人化的手段可以与受众产生情感共鸣、拉近与受众之间的距离,进而能够使政务类账号在功能、情感与价值等多个维度上提高自身的水平。所以目前人格化运营的一般概念为:通过人格化的社交媒体账号,利用社交媒体“人与人”的交流特性,以拟人化的方式运营社交媒体账号。
专门的反诈类新媒体之前有“反诈老陈”作为反诈类头部的官方个人IP,但由于前述原因也是昙花一现,目前还缺乏影响力较大的反诈类“个人IP”账号,因此,现在反诈类官方账号亟需推出一个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个人IP”账号弥补空缺。但打造公安机关打造反诈类“个人IP”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推出的个人需要具有较高素养,有能够吸引受众的亮点。如极高的专业素养、出众的颜值、幽默诙谐的口才等等。第二,推出的个人需要有良好的生活作风和道德品质。官方打造的“个人IP”当中的个体代表了整个官方的形象,如果在账号火了以后出现因个人生活作风或道德品质方面的负面新闻则会给官方形象造成严重的损害。
(三)发挥PUGC优势,将“反诈”元素融入其中
PGC和UGC是互联网术语,前者指专业生产内容、专家生产内容,后者指用户原创内容。公安类媒体在反诈宣传工作当中虽能发挥PGC(专家生产内容)优势,生产的内容具有较高的反诈专业性,但由于反诈类官方媒体数量有限,加上公安类媒体在新媒体行业人才和经验的缺乏,生产的作品质量普遍不高,很难获得很高的流量与关注。在全媒体时代,人人都是自媒体,海量信息充斥各大网站,舆论生态、媒体格局、传播方式等都发生深刻变化。各种短视频平台迅猛发展,传播渠道不断增多,传统的传播格局被改变,受众取得了与传播者平等的地位。作为反诈类专业媒体,在感受到竞争环境日益激烈的同时,也在融合转型的过程中探索新的生产模式。在反诈宣传工作开展过程当中,越来越多PGC+UGC模式(PUGC模式)被运用,并起到了很好的传播效果。
公安类新媒体在反诈宣传工作当中运用PUGC模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与高流量博主合作。由于一些自媒体大博主拥有更多的流量,因此公安类新媒体在反诈宣传工作当中与大博主合作创作也更容易获得受众的关注,以便更加高效开展反诈宣传工作。如抖音号“四平警事”就在视频创作过程当中积极与传媒公司或者抖音博主合作,在2023年9月11日发布的视频“打击诈骗,中国亮剑!警事更新,欢迎围观”当中就与其他三位知名抖音博主合作进行创作,获得了80余万的视频点赞,同时吉林省四平市警方还通过与电影公司合作,拍摄出了电影《四平警事之尖峰时刻》,获得了广大网友的一致好评。
2.借助商业热点开展反诈宣传。近些年来以反诈为主题的影视剧获得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公安类新媒体助力反诈类影视剧的宣传也是开展反诈宣传工作的一个不错选择,公安政务类新媒体借用商业影视剧热点进行预防犯罪的宣传,在提高全民预防犯罪意识、加强全民治观念以及进行全民反诈教育等方面都有着良好的效果,相比于学校宣讲、开设反诈课程等传统宣传方式,借用商业热点宣传更加生动,民众更有参与感与讨论度,同时表现形式也更加深入人心。
(四)实现差异化价值,为不同平台量身定制
差异化价值也就是一个平台独有的价值,如今互联网上各大主流平台正是因为自身差异化价值的存在才能够不被其他平台所取代。各大新媒体平台规则在变,受众在变,市场也在变。如果没有看清这个行业发展的本质,就很难抓住机会。但是如果完全理解了红利,就更容易做出一个理性的选择,就能够根据不同新媒体平台的差异化价值开展反诈工作。
1.针对各平台不同年龄段的受众推出反诈内容。以B站为例,据B站公布的年龄分布数据,2023年B站30岁以下的用户占比78.67%,18-24岁占比高达60.28%,可以看出,B站年轻人分布比例十分高,而B站又是一个以“二次元”“动漫”著称的平台,因此公安类新媒体在B站平台开展反诈工作时更应针对年轻人易受诈骗类型推出内容,一些作品可以以“动漫”“二次元”的形式进行表现。
2.针对不同圈层的受众推出反诈内容。诈骗类犯罪一般具有地域性、圈层性,一些诈骗类型只针对特定地域或者圈层的人。因此公安类新媒体在开展反诈宣传过程当中可以对不同平台圈层受众的差异,针对性推出反诈内容。以百度贴吧为例,百度贴吧当中不同的“吧”下面可以发送帖子,而每个“吧”之间又高度独立,具有十分明显的圈子。公安政务类新媒体可根据“吧”之间圈子的不同,针对性投放反诈内容,如一个时间段网络游戏账号诈骗高发,公安类新媒体可以在各个“游戏吧”当中发帖提醒“游戏吧”当中的网友谨防网络游戏账号诈骗,这样对不同圈子的人进行反诈宣传教育能够更有针对性地提高各个圈子的反诈意识。
(五)完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民众困惑
许多公安政务类新媒体账号或反诈类官方账号缺乏与受众之间良性沟通的机制,基本上发布完视频以后就不管账号粉丝发布的评论与私信,一些民众会在评论区或者私信里咨询一些反诈知识,但这些官方账号大多数都是置之不理。公安政务类新媒体账号运营人员应该保持与受众之间的良性沟通,对于账号下面发布的热门评论应积极互动回应,对于私信反馈的问题应做到及时回复并且给出处理意见。即使一些公安政务类新媒体账号评论区下面会出现一些不友好的评论,一些民众会对公安机关的工作提出质疑与批评,但公安政务类新媒体账号在回复这些评论时对于合理意见应该坦诚、虚心地接受批评和意见并且及时作出改正,不可因为评论区出现一些负面评论,就把评论区一关了之或者直接精选评论。这种堵住民众发声渠道的做法,本质上是一种懒政、怠政的表现。
四、结语
近些年来,诈骗类犯罪猖獗,公安机关虽采取了高压严打的态势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提高全民反诈意识、加强全民反诈教育才是反诈骗工作的长久治本之策。公安政务类新媒体提高全民反诈意识、做好反诈教育的工作任重道远,在全媒体时代,各大新媒体平台上的竞争龙争虎战,公安政务类新媒体在宣传反诈工作当中如何做到脱颖而出是一个需要长时间思考和不断实践的过程,需要做到与时俱进。一些群众因为反诈骗意识薄弱,正是由于媒体的反诈宣传工作做得还不够好,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政务类新媒体在开展反诈宣传时不可故步自封或“作秀式宣传”,一定要让反诈宣传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效率、产生实效。
责任编辑: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