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浩
(宿州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安徽 宿州 234000)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在国际形势不明朗、国内经济下行的背景下提出的新发展理念[1],符合我国新时代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新要求。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立,为构筑统一的文化产业政策协调机制、打破行业间的壁垒提供驱动力。“剧本杀”作为文化产业新业态,需在内容上把握时代脉搏,进行有效的行业融合,实现高质量发展。
“剧本杀”起源于1935年欧洲聚会上的一种角色扮演游戏——“谋杀之谜”,是指玩家到实景场馆选择自己所要扮演的角色,阅读有关该角色的剧本,通过玩家搜集线索,找出真凶,体验推理性质的游戏。近年来,“剧本杀”传入国内,受到大众青睐。线下“剧本杀”更加注重体验感,加入主持人引领或NPC互动,使参与者沉浸其中。“剧本杀”相关App的涌现,推动了“剧本杀”发展的又一次高潮。
相关研究表明,“剧本杀”作为一种新兴产业,拥有巨大的市场潜力,伴随该产业的发展,“游戏规则”也在悄悄转变[2]。有学者从当代文学整体评价视域探讨“剧本杀”未来发展空间,探索“剧本杀”的娱乐模式,基于行业人员、剧本写作人员角度研究“剧本杀”内容开发[3]。“剧本杀”内容开发模式逐渐多样化:作为新的教育活动形式,“剧本杀”+博物馆,成为丰富传统教育的重要形式[4];“剧本杀”+旅游,促进地域文化开发,成为新时代文旅产业发展新路径[5];影游融合背景下,“剧本杀”+电影,引导娱乐产业发展的新方向[6];“剧本杀”+实体书店,拓展了读者阅读边界,丰富了书店活动内容,成为当下年轻人的潮流娱乐方式[7];“剧本杀”+戏剧,加强了受众的沉浸式内容体验,增强了“剧本杀”“戏剧”的游戏性,促进二者的转型[8]。“剧本杀”依托内容开发,丰富了文化产业新兴业态,然而在发展过程中,为了博眼球,吸引消费者,剧本内容出现科学文化知识匮乏、充满暴力血腥等问题。对于“剧本杀”内容的研究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剧本杀内容混乱、缺乏创新等问题,进而探索适合“剧本杀”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在全国范围内完善规则统一的市场基础,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流通,拓展市场[9]。从发展历程来看,内容开发一直是“剧本杀”行业发展的关键,有助于逐步提升“剧本杀”商业化水平。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认为,社交需求是大众维系社会关系的需求表达。“剧本杀”起源于欧洲王室贵族推崇的下午茶、聚会等活动。为了获得更好的聚会氛围,各类游戏应运而生,“谋杀之谜”成为其中受欢迎的游戏社交方式之一。这一阶段的“剧本杀”主要发挥娱乐作用。
正如席勒所说,只有当人是完全意义上的人,他才会游戏,只有当人游戏时,他才完全是人。此论断意在表达人在游戏中所获得的深层次意义,深刻感悟人之于社会的价值[10]。由此可见,“剧本杀”作为文化产业新业态满足了大众娱乐需求。这种需求的客观存在,成为大众文化和文化产业存在的客观基础,为“剧本杀”等文化娱乐产品提供了巨大的增值空间。
2016年初,《明星大侦探》第一季播出后,国内市场对“剧本杀”有了一定了解并开始大规模普及“剧本杀”。西安首开先河,开设了国内第一家线下“剧本杀”实体店,但由于处于引入阶段,剧本以国外剧本居多,如《死穿白》《致命马戏团》《怒海余生》等国外剧本直译本。这一阶段的“剧本杀”行业已经开始出现雏形,虽然主要是引进国外剧本,但此时第一批作者已经开始剧本创作。
“剧本杀”在引入阶段,内容多取自译本,理解起来存在一定难度,难以满足受众的沉浸式体验要求,由此国内开始探索“剧本杀”剧本创作。在综艺节目的带动下,“剧本杀”迅速推广开来,催生了巨大的经济市场。剧本创作前期投入较少,进入门槛低,吸引了传统意义上的作者转向“剧本杀”内容创作,生产符合受众品位的娱乐内容。
2017—2018年是“剧本杀”飞速发展阶段。这一时期,剧本的创作呈现出井喷趋势,剧本类型呈现多元化特点。“剧本杀”店铺愈来愈多,大量作家、发行工作室进入“剧本杀”行业。“剧本杀”展会的出现也为“剧本杀”行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极大的帮助,加速了剧本创作。2017年底,剧本的城市独家概念出现,首个城市独家作品《莲花观》问世,获得了一致好评,满足了受众多样化精神需求。之后,剧本的城市独家概念得到了延续,《梨花旅馆》《庄周梦蝶》等系列优秀作品相继出现。
体验经济时代,受众的感受与体验更受重视,许多符合受众需求的产品得到开发。“剧本杀”注重玩家之间的互动合作,依托角色换装,玩家沉浸式体验增强,同时“剧本杀”多元化的模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玩家,促使其发展成为一种娱乐潮流。至此,“剧本杀”既形成了一条集生产、创作、发行、执行、分发、实施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丰富了大众娱乐休闲生活,又注重内容的多元化创作,满足了受众多样化需求。
2019年后,线下“剧本杀”发展进入隐没期。疫情之下,受众对社交游戏的需求愈加强烈,线上“剧本杀”App随之出现,“剧本杀”行业进入线上+线下发展阶段。线上游戏利用虚拟社群效应,延长受众在游戏中的互动交流时间,有利于实现行业的线上与线下联动。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大众的社交方式发生了改变。年轻消费群体把注意力转移到线上,追求线上线下娱乐价值的平衡。“剧本杀”从线下到线上的转移,促成其形态的转化,使其不再受限于时空的限制。线上+线下的娱乐模式增强了“剧本杀”与玩家的黏合度,提高了玩家的参与度,保证了行业在市场不景气的状态下依然能保持增长态势。
2020年,“剧本杀”的主持人培训、剧本创作培训以及NPC培训等一系列新兴行业出现,进一步丰富了文化产业业态。2021年至今,其他行业开始与“剧本杀”融合,形成“剧本杀”+模式机制,这标志着“剧本杀”从单一的游戏演化为沉浸式文化体验。沉浸式娱乐效果的增强促使其成为了大众喜闻乐见的娱乐方式,“剧本杀”行业有了更广阔的市场。
行业融合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新趋势。“剧本杀”+的创新融合方式,既带给玩家更深刻的游戏体验,又带动了其他行业的转型升级,是一种多方共赢的创新融合发展模式。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指通过要素间的有效流动,鼓励行业间的良性互动,营造优良市场空间,激发市场活力,从而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在“剧本杀”行业不断发展的同时,开发者抓住“剧本杀”的核心竞争力,将其与其他娱乐方式进行创新融合,创造出了“剧本杀+电影”“剧本杀+博物馆”“剧本杀+实体书店”等“剧本杀”+系列,延长“剧本杀”行业的产业链,以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剧本杀”+电影是遵循电影叙事规律,在封闭场景下实现多人物视角演绎,注重沉浸式“剧本杀”叙事的创新形式。“剧本杀”+电影既要基于电影本体化叙事,把握故事情节节奏,掌控人物设定及角色转化,又要遵循“剧本杀”的游戏化叙事风格,立足封闭空间,多视角塑造角色,甚至设置多重反转,展现我国电影在叙事语言维度的多元化、猎奇化发展。
如《扬名立万》创作团队将影片定位为“剧本杀”+悬疑+搞笑喜剧,遵循传统悬疑电影的叙事方法,对电影情节设定了多次反转,设置层层悬念,让观众大呼过瘾。《扬名立万》融合“剧本杀”的游戏化叙事方式,为剧中的玩家和现场的观众带来了“剧本杀”+电影的沉浸式、独特的视觉和听觉体验。“剧本杀”的叙事场景、叙事模式等游戏元素在《扬名立万》中都有体现:电影中废弃的夜总会打造了“剧本杀”叙事的封闭场景;“剧本杀”需要主持人来控场,电影中有由电影投资人担任的DM角色;“剧本杀”有包括凶手在内的圆桌讨论,电影中也有类似情节。
近年来,数字化博物馆的发展,使得博物馆从单向说教式转型成多端互动式,“剧本杀”+博物馆的活动模式也成为博物馆创新发展的新路径。博物馆中有着丰富的藏品和文物资源,为“剧本杀”文本创作提供了素材。博物馆作为区域文化的凝聚地,聚集了区域特色文化资源,彰显了地区风土人情,有助于“剧本杀”内容的设计开发。另外,博物馆属于较为封闭的空间场所,具备开发“剧本杀”的场景环境。博物馆游戏场景适配度高,场景叙事表达性强,“剧本杀”沉浸式的氛围感强,可以丰富受众的深层次游戏体验。
“剧本杀”+博物馆的形式打破了博物馆传统展陈方式。如长沙博物馆基于“地宫宝藏——法门寺唐代宫廷文物精粹特展”,开发了博物馆“剧本杀”——《法门梦影》。剧本与展厅中的文物紧密结合,设置的线索紧贴文物背后的故事,观展者通过推理演绎沉浸其中。剧本以真实的历史事件为背景,玩家进入唐朝式的街巷瓦舍,以法门寺地宫的文物为线索,了解文物背后的故事。借此,博物馆“讲好文物故事”的展陈方式得到了丰富。“剧本杀”作为新型的娱乐方式与博物馆结合,创新了文化传承模式。同时,博物馆独特的资源内容及封闭场景,增强了“剧本杀”的活力。
线下“剧本杀”选址时需要考虑客流量和房租成本,另外,线下“剧本杀”前期投入较大,但日收入并不稳定,营业时间主要在节假日,因此,共享空间模式可以降低其经营成本。对于实体书店而言,打破传统书店单一的经营模式,打造融合阅读、生活的多元化服务空间,亦是实体书店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
“剧本杀”+实体书店的融合,扩大了“剧本杀”游戏空间,为玩家营造更佳的阅读和游戏体验。“剧本杀”+实体书店的形式不仅仅是空间上的优化,更是两者的相互成就:玩家在结束“剧本杀”之后会在书店停留,阅读与剧本相关的历史文献或者其他自己感兴趣的书籍,这无形中提高了书店的客流量和销售量;“剧本杀”行业依托书店的主推书籍,可以挖掘更多的优质剧本,稳固玩家群。
虽然“剧本杀”行业呈井喷式发展,但在市场规律和商业化的大环境下,限制“剧本杀”发展的因素也慢慢凸显出来。
近年来虽然“剧本杀”创作者数量攀升,然而影响力大的剧本仍一本难求。作为典型的内容产品,“剧本杀”以内容细节设计取胜,剧本创作过程复杂。首先,“剧本”里人物角色都要有存在感,任何一个角色都会影响剧本的整体运作。角色设定不能有所倾斜,这才能保证每个玩家都参与互动,这导致生产创作难度大。悬疑推理内容的生产创作,要求设定的每个角色要为推理整个大背景故事服务,同时创作者也要考虑各个角色的经历以及角色之间关系,让整个案件更加具有真实性。这些烦琐细碎的要求给“剧本”的创作带来巨大的挑战,因此需要创作者不断提升逻辑能力和写作能力。
“剧本杀”通常设定6名游戏玩家,每个玩家分配到的“剧本”最少5 000字,“剧本”需埋下约3 000字的多条线索,再加上各种NPC、主持人的内容,单个剧本大约4万字。对于创作者而言,创作难度大。一个“剧本”的创作生产周期较为漫长,时间成本较大,能够通过创作“剧本”来获得可观收入的创作者少之又少[11]。
剧本杀”发展初期,由于开办“剧本杀”线下店门槛较低,为了尽可能提高收益,商家倾向于选择购买成本极低的盗版“剧本”。高价购买正版“剧本”的店家利益受到极大的损害。盗版成本低,极大地侵犯了创作者的著作权以及正规商家的合法权益和玩家的利益。
“剧本”创作者为满足自身生存发展需要,保证剧本销量,导致创作的剧本质量不高,同质化严重。“剧本杀”玩家注重游戏带来的瞬间快感,在游戏所营造的虚拟空间中,享受既来源于现实又超越现实的片刻欢愉。而玩家面对内容雷同的“剧本”,无法沉浸在所扮演的角色中,个性化表达很难实现,长此以往,就会对同质化的“剧本”失去兴趣。
近年来,虽然“剧本杀”剧本数量不断攀升,但质量却未相应提升,存在故事逻辑不清、角色关系混乱、悬念铺设生硬等问题。商家为吸引受众、获取利益,倾向于选择宣扬暴力、血腥、灵异的剧本内容,追求离奇、神秘、恐怖、惊悚的游戏内容。“剧本杀”游戏背景通常设定为凶杀案发生现场,受众容易深陷其中,分不清现实和虚幻,不利于其身心健康发展。2020年,新华社发布《宣扬暴力、灵异的变味“剧本杀”引担忧》一文,对劣质“剧本杀”产品进行了点名批评,指出“剧本杀”对受众产生不良引导,引发社会乱象等问题。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活动内容由我国文旅部门管理,但其管理对象主要是“剧本杀”行业所在的娱乐场所,并不是整个“剧本杀”行业。我国“剧本杀”行业线上App平台涉及的游戏内容的提供、作者签约、投稿创作、内容交易、版权分配、宣传推广等环节,亦缺乏相应监管。网络出版监管部门目前尚未出台线上“剧本杀”行业的明确规定,也没将其纳入网络出版范畴。
“剧本杀”的内容创新离不开文化形式创新,要促进其与其他文化形式结合,拓宽“剧本杀”行业的广度。“剧本杀”+电影,增强了大众与电影的互动;“剧本杀”+文旅,挖掘景区IP产品,引导游客沉浸式感受旅游目的地风土人文;“剧本杀”+互联网,通过线上、线下配合的方式,为受众提供更逼真的游戏体验。此外,还有“剧本杀”+博物馆、“剧本杀”+实体书店等一系列的创新形式,促使内容要素的多场景流动。
“剧本杀”创新文化形式要立足于社会实践,挖掘地域特色,根据各地区的人文资源,形成具有独创性的“剧本杀”创作,实现文化形式质和量的创新。
“剧本杀”的创作者、经营者和受众都应加强版权意识。创作者要了解行业规范管理制度,主动举报、配合调查侵权行为,保障创作的合法权益。经营者应提升从业综合素质,维护行业运营环境。受众作为市场参与的主体,应提高鉴别产品的能力,拒绝使用盗版剧本、道具。
另外,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剧本杀”行业版权保护制度,提高“剧本杀”行业准入门槛,提高审查标准。2022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等5部门下发《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对“剧本杀”内容管理方面提出严格要求,督促相关从业者增强版权意识,切实保护行业运营环境。
内容质量是“剧本杀”行业取胜的法宝,创作者应结合热点题材,在游戏剧情设计、角色塑造上,融入潮流元素,创作优质新颖的剧本作品,抓住首批消费者或意见领袖的体验感,把握热点流量。如将受欢迎的动漫形象、电影角色、文学人物等作为创作元素,依托技术实现梦幻虚拟与现实联动,激发受众游玩热情,推动行业之间融合。
遵循主流核心价值观、促进经济和社会秩序良性发展是“剧本杀”的行业责任。红色“剧本杀”在弘扬红色主题的同时,扩展“剧本”中人物的角色范围,吸引受众群体去尝试新的“剧本”[12],用年轻化、潮流化的沉浸式教育方式,传递红色爱国主义精神,弘扬正能量。
针对“剧本杀”行业边界模糊、执行步骤繁杂、监管部门众多的局面,相关部门须改变传统的条块分割监管模式,打通内容创作、宣传流通、场所平台、消费娱乐等监管壁垒,建立健全创作、出版、住建等跨部门协作的运行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体系,为行业的统一发展出台实施细则,指引行业健康发展。
另外,行业自律也是重要的监管手段。相关部门应鼓励“剧本杀”行业成立行业协会,制定行业发展规章,对“剧本杀”行业进行监管。
近年来,“剧本杀”作为一种文化产业新业态得到迅速发展,为文化市场、社会经济带来了新的契机。但伴随着市场商业化的加剧,“剧本杀”行业愈来愈重视经济效益而漠视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剧本杀”行业迎来巨大挑战。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下,“剧本杀”行业存在内容匮乏、行业规范欠缺等问题。因此,应多样化挖掘“剧本杀”+模式,开拓行业市场,延长产业链,完善立法工作,加强经营者、创作者和受众的版权意识,提高“剧本杀”行业准入门槛和审查标准,建立健全“剧本杀”行业规范,从而促进“剧本杀”行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