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幸福观的层阶辨析

2024-01-08 18:00程亚军
求是学刊 2023年4期
关键词:幸福观文集恩格斯

程亚军,段 虹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人民谋幸福,首要前提就是在理论上阐释清楚幸福的内涵与逻辑层级。尽管马克思没有关于幸福的专题论著,但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资本论》等著作中都谈到了幸福,形成了影响深远的幸福观,为无产阶级革命与解放事业指明了前进方向。

学术界对马克思幸福观进行了深入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马克思幸福观的哲学基础。张建南认为,马克思的幸福观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科学幸福观,马克思强调的是“现实的人”的具体幸福,是以物质生产为基础的幸福;①张建南:《马克思幸福观的哲学维度及当代价值》,《贵州社会科学》2014年第11期,第17—20页。孙民指出,实践是马克思幸福观的前提和根基,马克思幸福观超越于唯心主义幸福就在于它通过实践实现整体幸福。②孙民:《论马克思幸福观的历史唯物主义向度》,《贵州社会科学》2017年第6期,第25—31页。二是马克思幸福观的价值旨趣。吴育林、吕培杰认为不同于资产阶级的幸福观,马克思倡导劳动人民为主体的幸福观,资本主义无法实现人民幸福,社会主义制度是人民幸福的根本保证;③吴育林、吕培杰:《论马克思的人民幸福观》,《学术研究》2019年第5期,第30—36+177页。王红云指出,马克思通过正向阐释和反向澄明,追求现实社会的人民幸福,具有鲜明的人民立场和人类普遍幸福的至上追求。①王红云:《马克思的幸福观及其时代开显》,《道德与文明》2022年第6期,第85—95页。三是马克思幸福观的丰富内涵。陈万球认为马克思从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出发,强调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相统一的幸福。②陈万球:《马克思和亚里士多德幸福观比较》,《伦理学研究》2015年第5期,第29—33页。胡玲提出马克思的幸福观是主观感受与客观实际、物质富足与精神满足、个体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统一。③胡玲:《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当代启示》,《人民论坛》2019年第33期,第102—103页。四是马克思幸福观的实现路径。徐小芳认为“异化”是理解马克思幸福观的重要概念,改变劳动的异化状态是实现人的幸福的前提,马克思由此强调超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才能实现人的真正幸福。④徐小芳:《马克思的幸福观及其劳动价值论解读》,《重庆社会科学》2018年第6期,第21—26页。牛小侠、汪卫东指出马克思不仅剖析了幸福的本质,而且提供了实现人类幸福的路径,即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分配正义及其自由全面发展。⑤牛小侠、汪卫东:《论马克思“幸福生活”的内涵、实现路径及意义》,《学术界》2021年第11期,第15—24页。

学界的研究为深刻把握马克思幸福观的层阶属性提供了启示。马克思幸福观不仅具有丰富内涵,而且具有明显的层阶属性。人的幸福与人的本质紧密相关,我们完全可以通过挖掘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人的社会发展、人的自由等方面的思想解析出其幸福观的三个层次。人的幸福就其内涵而言包括人与自然关系层面的物质幸福、人与人关系层面的社会幸福、人与自身关系层面的精神幸福;就层阶而言,物质生产和需求满足是幸福生活的基础;社会交往和相互承认是幸福生活的提升;精神满足和价值实现是幸福生活的目标。

一、幸福生活的基础:物质生产和需求满足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需要是人的本性,而人首要的需要就是基本的物质生活,“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人们从几千年前直到今天单是为了维持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从事的历史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31页。。马克思认为物质需要是人的首要本性,这显然是从人与自然的关系来阐释人的本质。很显然,这是从人与自然的关系来阐释人的本质与人类历史。由此,在马克思幸福思想中,人的幸福首先就是物质幸福。

马克思非常重视人的物质幸福。一方面,物质幸福是首要的、基本的幸福。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的基本活动,“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这是每一个小孩子都知道的”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89页。。如果没有满足吃喝穿住等需要的物质,那么人们生存都难以维持,更遑论其他幸福。所以,作为人,拥有幸福生活的首要的、基本的前提就是要有物质幸福。另一方面,物质幸福又为社会幸福和精神幸福创造了条件。人的各种生活都依赖物质,人离不开自然界,“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⑧《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61页。。物质财富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人的社会幸福要以物质幸福为前提。生产力作为人类在生产实践中形成的改造和影响自然以使其适合社会需要的物质力量,决定着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是社会关系的基础,没有发达的生产力,没有高度的物质幸福,就很难有社会幸福。同样,没有高度的物质幸福,也很难有精神幸福。因为物质幸福是人类形成认识、审美、创造等各种能力的源泉,是人的“精神食粮”的基础。“从理论领域来说,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是人必须事先进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粮。”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61页。

然而,人所面对的除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之外,还有人与人和人与自身的关系,物质幸福只是幸福的一个基本方面,如果只注重人与自然的关系而忽视其他两重关系,只注重物质幸福的话,那这种幸福就是最低层次的。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就物质幸福本身而言,物质幸福追求肉体上的舒适,但人毕竟不是动物,如果把肉体上的舒适作为自己的主要追求,人就接近于动物,“吃、喝、生殖等等,固然也是真正的人的机能。但是,如果加以抽象,使这些机能脱离人的其他活动领域并成为最后的和唯一的终极目的,那它们就是动物的机能”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60页。。人应该“为取得高级的享受而放弃低级的享受”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第412页。。其次,物质幸福离不开社会幸福,离不开和谐的人与人关系。物质幸福需要物质生产来保证,然而人们在进行生产劳动时,无不受到人与人关系的影响,当人与人关系不和谐时,势必会大大影响人们的物质幸福。马克思所批判的异化劳动就是如此,在异化劳动中,人们“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④《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59页。。再次,物质幸福也离不开精神幸福,离不开和谐的人与自身关系。这是因为,即便人与人关系十分和谐,人们不再受到马克思所言的“历史必然性”的束迫,由于生产力再怎么发达也不是无限的,现有的生产力总是不能或不足以提供人们所需要的物品,人们仍然要受到马克思称之为永恒的“自然必然性”的束迫。这样,人与自然关系始终是有冲突的,这就在某种程度影响了人的物质幸福。这个时候,就需要人面对自身,通过提升精神境界来达到对这种自然必然性的超越。但如果没有和谐的人与自身关系,没有精神幸福,人就没有高远的精神境界,就不能超越自然必然性,这就势必影响物质幸福。由此可见,如果只是执着于物质幸福而忽略其他两层幸福,不仅享受不到社会幸福和精神幸福,而且也无法享受高层级的物质幸福,甚至只能一直停留在最低层次的幸福状态。

二、幸福生活的升华:社会交往与相互承认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⑤《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01页。马克思认为,一切现实的人都是处在社会关系中的社会的人,因为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的基本活动,而物质生产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中进行的,在生产关系基础上又形成各种社会关系,“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91页。。所以,任何人都是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是社会的人。很显然,这是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来阐释人的本质。由此人的幸福理所当然地包括社会幸福。

马克思很看重人与人关系的和谐,很重视人的社会幸福,强调个人幸福应和他人幸福的一致性。早在《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马克思就意识到个人的幸福不应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而应和他人的幸福统一起来,“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不应认为,这两种利益会彼此敌对,互相冲突,一种利益必定消灭另一种利益;相反,人的本性是这样的:人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自己才能达到完美。……历史把那些为共同目标工作因而自己变得高尚的人称为最伟大的人物;经验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59页。。人的社会性本质要求人必须为他人的幸福而奋斗,只有在为他人的幸福而奋斗的过程中,人才能不断完善自己,体现自身的价值,也才能成为“幸福的人”。

马克思一生都很注重人的社会幸福。在马克思看来,人和社会关系的发展是从背离走向统一的,个人自由最终会和社会自由协调起来。这也就意味着,个人幸福最终是和社会幸福一致的,个人幸福蕴含了社会幸福。正是基于对个人和社会关系的考量,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发展要经历三个阶段,“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2页。。

“人的依赖关系”是社会发展的第一阶段。在此阶段,个人之间通过自然关系联系在一起,个人因而“成为一定的狭隘人群的附属物”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第5页。。这样,个人就被群体所吞噬,消融于他所在的社会中。因此,马克思认为这一阶段中,个体实际是不能作为个体而存在的。卢梭认为独立的个体天生就有,马克思批评那只不过是“鲁滨逊一类故事所造成的美学上的假象”④《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第5页。。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独立的个体,不隶属于群体的个体才得以出现,“只有到18世纪,在‘市民社会’中,社会联系的各种形式,对个人说来,才表现为只是达到他私人目的的手段,才表现为外在的必然性”⑤《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第6页。。在“人的依赖性”阶段,存在的只是社会,而无个体,个体和社会是隔离的,社会只具抽象的普遍性,个人因而成为无个体性的抽象普遍的人,个人和社会只是表面上统一起来,实质上并没有,一个被社会吞噬的个人是不会有什么真正社会幸福的。

“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社会发展的第二阶段。这个阶段是对第一个阶段的否定,第一个阶段只有社会,没有个人,而这个阶段反过来只有个人,没有社会。这个阶段中个人之间不再是通过某种自然关系联系起来,而是“通过交换集合在一起”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55页。。如此一来,个人的社会关系就变得不确定,不再必然隶属于某个群体,个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不受阻碍地利用偶然性”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74页。来造就自身,成为自由的个人。但是,这种偶然的自由只徒具外表,实际上并非真正的自由,“个人生活条件的偶然性,只是随着那本身是资产阶级产物的阶级的出现才出现。只有个人相互之间的竞争和斗争才产生和发展了这种偶然性本身。因此,各个人在资产阶级的统治下被设想得要比先前更自由些,因为他们的生活条件对他们来说是偶然的;事实上,他们当然更不自由,因为他们更加屈从于物的力量”⑧《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71—572页。。这时,人的劳动是异化的,劳动“已经失去了任何自主活动的假象,而且只能用摧残生命的方式来维持他们的生命”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80页。。一旦人的劳动异化,那么劳动产品、人的类本质就会异化,从而也会导致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异化,“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当人同自身相对立的时候,他也同他人相对立。凡是适用人对自己的劳动、对自己的劳动产品和对自身的关系的东西,也都适用于人对他人、对他人的劳动和劳动对象的关系”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63—164页。。因而此阶段中社会和个人是敌对的,社会以一种“物”的形式“统治我们、不受我们控制、使我们的愿望不能实现并使我们的打算落空”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37页。。这个阶段的个人是脱离社会、脱离群体的“抽象的个人”,一个脱离社会、不顾他人幸福的抽象的个人也不可能有什么社会幸福。

“自由个性”是社会发展的第三阶段。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中,社会和个人都是分离的。第一阶段中,只有社会,没有个人,第二阶段是对第一阶段的否定,只有个人,没有社会。第三阶段是对第二阶段的再否定,在这个阶段中,既有社会,又有个人,社会和个人真正统一起来。在社会发展的第二阶段中,“共同活动本身不是自愿地而是自然形成的,所以这种社会力量在这些个人看来就不是他们自身的联合力量,而是某种异己的、在他们之外的强制力量”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38页。。由于此阶段中的社会不是个人自愿的联合,还存在着阶级剥削和压迫,个人没有自由表达自己利益的机会,因此它是一种虚幻的共同体。而在“自由的个性”阶段,社会由每个人自愿联合起来,个人在社会中能够获得真正自由,因而这时社会成了真正的共同体,在这样的真正共同体中,“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④《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71页。。在这个阶段,个人能够自主自愿地进行活动,由此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也就不再束缚个人,“劳动向自主活动的转化,同过去受制约的交往向个人本身的交往的转化,也是相互适应的”⑤《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82页。。人与人在社会交往中相互承认,看到自身价值,得到社会尊重,感到幸福。由此一来,在这个阶段,个人幸福与他人幸福是一致的,个人才真正有了很高层次的社会幸福。

存在着很高层次的社会幸福,就意味着存在着很高层次的物质幸福,这是因为社会幸福和物质幸福是互相依存、互相促进的。一方面,社会幸福要依赖物质幸福,只有在发达的生产力条件下,即在很高程度的物质幸福下,才会有真正共同体出现,个人和社会才会真正统一起来,个人才会有很高的社会幸福。另一方面,社会幸福又促进物质幸福,社会幸福意味人与人关系的和谐,而人与自然关系和人与人关系密切相关,马克思甚至认为人与物关系的本质是人与人的关系,“对象作为为了人的存在,作为人的对象性存在,同时也就是人为了他人的定在,是他同他人的人的关系,是人同人的社会关系”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268页。。因此,社会幸福会大大促进物质幸福。然而,人与自然之间始终会受到“自然必然性”的束迫,同时即便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难免仍有冲突,因而物质幸福和社会幸福都会受到影响,在物质和社会活动中都会存在着不怎么幸福的现象,这就需要通过精神的升华来超越。因此,如果不注重精神幸福,如果只以物质幸福和社会幸福为主,固然可以有较高的物质幸福和社会幸福,但这种幸福的层次就还不是最高的,最高层次的幸福应是全面享受物质幸福、社会幸福和精神幸福的全面幸福。

三、幸福生活的目标:精神满足与价值实现

物质幸福和社会幸福均没有注重精神幸福,因而,无法达到全面而最高层次的幸福,最高层次幸福必定是全面享受物质幸福、社会幸福和精神幸福的全面幸福。这里所说的精神幸福指的是人与自身关系中的幸福。所谓人与自身关系中的幸福,是指人对于外界事物作用于自身的一种积极的情感上的反思,实质上是人对外界事物的一种积极的态度。马克思认为人的任何活动都是主动性和被动性的统一。既然如此,人在情绪和情感活动中也就不是完全被动接受外界的作用,而是有一定的主动性。人们在受到外界事物作用时,一般来说,都会直接产生出某种情绪和情感,所以,通过反思,人可以超越不良情绪和情感而达到积极情绪和情感。要做到这种积极的反思,人就必须具有高度自由的精神境界,必须有高度的精神幸福,否则,人们面对不良情绪和情感时,就没有足够大的精神力量来超越,无法产生积极的心态,从而无法拥有高度的精神幸福。

在马克思的文本中,很难找到直接谈论这种基于人与自身关系的精神幸福,但由于自由和幸福紧密相连,我们完全可以通过马克思有关自由的思想来呈现其对精神幸福的洞察。马克思认为自由也有层次之分,与幸福相对应,最高层次的自由也是全面享受物质自由、社会自由和精神自由的全面自由。相应于三方面幸福,物质自由即人与自然关系层面的自由,社会自由即人与人关系层面的自由,精神自由即人与自身关系层面的自由。很显然,追求精神自由是从人与自身关系层面来阐释人的本质的实现。精神自由也是通过对自己与外在关系的反思而超越到积极的心态,达到自己决定自己,实现为自由而自由。马克思认为,最高层次的全面自由只能出现在自由王国中,这也就意味着,最高层次的幸福只能在自由王国中产生。

马克思有关自由王国的思想集中体现在他对自由王国和必然王国关系的论述上。马克思指出:“自由王国只是在必要性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像野蛮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为了维持和再生产自己的生命,必须与自然搏斗一样,文明人也必须这样做;而且在一切社会形式中,在一切可能的生产方式中,他都必须这样做。这个自然必然性的王国会随着人的发展而扩大,因为需要会扩大;但是,满足这种需要的生产力同时也会扩大。这个领域内的自由只能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但是,这个领域始终是一个必然王国,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挥,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但是,这个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工作日的缩短是根本条件。”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928—929页。

马克思认为自由王国是在必然王国的彼岸,是在真正物质生产的彼岸。这里的“彼岸”有两种含义,无论在哪一种含义中,自由王国中的自由都是享受物质自由、社会自由和精神自由的全面自由,是最高层次的自由。彼岸的第一种含义是非物质生产领域的自由活动。在自由王国里,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高度和谐的生产关系下,劳动时间大幅缩短,这样人们就拥有很多时间去进行一些诸如文学、艺术等高度自由的精神活动。在这样的精神自由活动中,由于没有物质生产劳动,就不存在必然性的束迫,因而是在必然王国的彼岸,是在物质生产的彼岸。在“彼岸”的这种含义下,精神自由直接存在于自由王国中。同时由于自由王国中精神自由的活动需要大量时间,而这需要通过缩短劳动时间来保证,“工作日的缩短是根本条件”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第929页。,但在自由王国中,“不是为了获得剩余劳动而缩减必要劳动时间,而是直接把社会必要劳动缩减到最低限度”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01页。,“不是为了获得剩余劳动而缩减必要劳动时间”意味着人与人关系的高度和谐,表明了高度社会自由的存在。而“直接把社会必要劳动缩减到最低限度”则意味着体现人与自然关系的生产力高度发达,表明了高度物质自由的存在。由此可见,在“彼岸”的这种含义下,自由王国中的自由是享受物质自由、社会自由和精神自由的全面自由,是最高层次的自由。

“彼岸”的第二种含义是对必然性的超越。在自由王国中,虽然物质劳动时间大幅缩短,但物质生产活动仍然不可或缺。如果此时物质生产是以生产物质为目的,即使在高度和谐的生产关系下,即使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生产,由于生产力再如何发达仍还是有限的,因而无法达到人们所有的生产目的,人类就仍受“必然性”的束缚,就仍会处在“必然王国”之中,这样人们就在物质生产过程中感到某种程度的不自由。但这时如果人们能依靠精神的力量不再把生产产品当作生产目的,而是把生产本身、把“人类能力的发展”本身当成目的的话,那么即便受到生产力的限制而达不到自己的生产目的,人们也不会感到失望。因为本来人们的目的就不是为了生产产品,人们并不在乎生产的结果,而只注重生产的本身,这时劳动“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05页。。人们在劳动中能发展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实现自我价值,得到充分的尊重,感受到劳动带来的快乐。因此,人在劳动本身中就能充分感到自由和幸福,人们仍然在这一过程中感受到自己决定自己,体验到精神自由,此时人们已经超越那束迫人们的外在的必然性,而将其化为内在的必然性,化为自己决定自己。正如黑格尔所言:“必然作为必然还不是自由;但是自由以必然为前提,包含必然性在自身内,作为被扬弃了的东西。”②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323页。这样,必然性就由于被超越而不再阻碍人们的自由,这时,尽管仍然从事的是物质生产,但生产的目的却是生产本身,而并不是鹜求产品。物质生产此时已成了一种自由的艺术活动,“按照美的规律”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63页。来生产。所以此时的物质生产已不是以生产产品为目的的“真正物质生产”,因而自由王国是在“真正物质生产”的彼岸。

马克思这里实际上是对物质生产做了两种划分:一种是以生产产品为目的的“真正物质生产”,在“真正物质生产”中,物质生产活动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为达到外在目的的一种手段;另一种是不以生产产品为目的的“非真正物质生产”,在“非真正物质生产”中,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取产品,物质生产活动本身就是目的,“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④《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62页。。马克思这一观点深深受到了康德和黑格尔自由思想的影响。康德认为实践自由有两个层次:“自由的任意”和“自由意志”。在“自由的任意”下,人遵从的是“某一冲动或爱好”⑤康德:《实践理性批判》,邓晓芒译、杨祖陶校,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44页。,行为只是一种达到外在目的的手段而并非目的本身,“真正物质生产”中的自由类似于此。而“自由意志”仅凭理性规定自己应当做什么,行为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是达到外在目的的一种手段,“非真正物质生产”中的自由也是如此。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导论里论到“任性”和“具体的自由”。“任性”积极去希求某物,但在“任性”中,“内容不是通过我的意志的本性而是通过偶然性被规定成为我的”⑥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第27页。,因而“任性”所追求的是行为本身之外的目的。“真正物质生产”中的自由类似于任性。“具体自由”在追求他物的同时仍以自由本身为目的,它“无条件守在自己身边,因为除了与它自身相关外,它不与其他任何东西相关,从而对其他任何东西的一切依赖关系都取消了”⑦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第32页。,抛开黑格尔的唯心色彩,“非真正物质生产”中的自由就类似于具体自由。

在“彼岸”的第二种含义下,人在自由王国中不仅存在着超越必然性束缚的高度的精神自由,而且也存在着高度的物质自由和社会自由。这是因为它们互为条件、互相促进,首先精神自由的存在需要一定的物质自由和社会自由来保证,“忧心忡忡的、贫穷的人对最美丽的景色都没有什么感觉”⑧《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92页。。如果在生产劳动中,生产力不高,人与人关系不和谐,人在生产劳动中感受不到多么高的物质自由和社会自由,也就很难有高度的精神自由。其次,精神自由通过对必然性的超越,而使人们在物质生产中同时达到高度的物质自由和社会自由。因此,人们在自由王国中享受到的是包含物质自由、社会自由和精神自由的全面自由。这也就意味着,自由王国中的幸福是全面享受物质幸福、社会幸福和精神幸福的全面幸福,是最高层次的幸福。

总之,马克思幸福观是包括物质幸福、社会幸福与精神幸福三个层阶的全面幸福观。厘清物质幸福、社会幸福与精神幸福之间的逻辑递进关系与密切联系,有利于纠正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享乐主义幸福观,有利于牢固树立劳动创造幸福的社会价值取向,有利于全面深入理解“幸福是奋斗出来的”,“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等重要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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