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者网络下产业学院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机制与路径

2024-01-05 07:59陈维华
职教论坛 2023年9期
关键词:行动者培育学院

□陈维华

产业学院是以服务地方主导产业为宗旨,以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要目标,以契约或资产为纽带,校企合作共建的相互依赖、相互融合、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新型办学实体[1]。作为高校推进产教融合、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创新组织,产业学院打破了高校和产业间的边界,整合资金、专业、平台、人才等多种要素,实现产业链、教育链、人才链和创新链的高度集成,成为近年来国家政策的关注点。如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企业依托或联合职业院校、高校设立产业学院和企业工作室、实验室、创新基地、实践基地。2020年,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印发 《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 (试行)》,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任务、立项等做了具体规定,并于2021年公布入选首批现代产业学院的名单,有50家产业学院入选。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践也在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如2020年,江苏省教育厅颁布《关于推进本科高校产业学院建设的指导意见》,并于当年和2021年分别遴选15家省级重点产业学院,获批的高校包括应用型本科高校和综合性高水平大学。

产业学院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这一研究主题引起学界的关注,并取得一定进展。如产业学院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一种模式,实践成效基本全覆盖人才振兴、产业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生态振兴等方面[2];产业学院能够培养一支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带得动的“永久牌”乡村振兴带头人队伍,落实乡村振兴战略[3];应推动跨界融合,构建产业企业培育、涉农高职院校孵化、各主体共建共享的产业学院,培育“新农科”类新型职业农民[4],等等。已有成果为产业学院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后续研究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大多是对实践经验的归纳总结,缺少理论视角的剖析,缺乏对内在机制及动力的深入思考。由法国社会学者 Michel Callon、Bruno Latour和 John Law等人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行动者网络理论 (Actor-Network Theory)又称转译社会学,以行动者为切入点,通过探讨主体之间的作用机制来分析社会运行的内在规律,被广泛应用于社会学、管理学、教育学、计算机科学等领域。由此,本文以行动者网络理论为分析视角,通过剖析教育行动者的角色来呈现产业学院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网络建构过程,并探讨其发展路径,以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产业学院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行动者构成要素

行动者是行动者网络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被认为是社会行动之所以能够达成的关键,正是由于作为本体的行动者发动或建构社会网络才产生了社会行动。基于广义对称性原则,行动者概念包括科学实践中的一切因素,不仅仅包括行为能力的人类生命体(human),还有影响社会行为的一切非人类因素(nonhuman),如观念、技术、制度等。产业学院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主要人类行动者包括政府、高校、产业学院、新型职业农民、行业企业等,非人类行动者包括教学资源、技术、信息等,不同类型的行动者发挥着不同的功能。

第一,政府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推力。自新型职业农民这一概念首次在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提出以来,就成为政策的聚焦点,一系列相关政策相继出台。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2012)、《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2012)、《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2014)、《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2015)、《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2016)、《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2021)等,这些政策涉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方式、内容等,尤其强调各种社会主体参与,大力推进产教融合和产学研一体化,从而推动了产业学院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第二,产业学院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核心。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产业学院作为深化产教融合的教育组织形态创新,集人才培育、技术研发、社会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能够有效地连接、协调其他行动者,充当形成、影响其他行动者之间关系的“中介”。具体而言,一方面,产业学院能够将政府、高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行动者的办学资源很好地整合起来,共同营造全新的培育环境,实现应用型人才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的有效衔接。另一方面,产业学院以其强大的平台功能,将行业企业人才的纯“消费者”转变为人才的“产消者”甚至“培养者”。这种角色的转变减少了产教双方的地位不对称、信息不透明现象,真正实现了人才培养的资源、信息、成果嵌入和共享[5]。

第三,新型职业农民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关键。随着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产业学院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系统得到政府、高校、新型职业农民、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等多个行动者的支持,并积极参与,形成了强有力的行动者联盟。但其中,新型职业农民才是最为关键的行动者。如果缺少参与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则无从谈起。培育要以新型职业农民的需求为导向,“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合理设计目标、内容、方式、手段等。能否赢得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同和支持,不仅决定着产业学院培育有无坚实的群众基础,还决定着其发展的持续性动力。

第四,高校与行业企业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保障。在多个行动者参与下,产业学院类型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征,如按照治理主体划分,可分为学校—企业型、学校—协会型、政—校—行—企多主体型;按照运行模式划分,可分为校企整合型、引企入校型、入企建设型[6]。尽管产业学院类型多样,但高校是其建设的重要主体,如有研究者对375所高职院校的调研结果表明,产业学院建在学校的占78.59%[1],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行业企业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供实践导师和实践平台,使得新型职业农民从产业中来,到产业中去,并且大大降低了政府直接对接农民进行培育所产生的直接成本。

第五,教学资源、信息通信技术是培育的支撑。教学资源主要包括专业、课程、教学设备、教学方法等物质范畴要素,它们是产业学院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得以有效运行的重要载体。信息通信技术是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融合而成的新的概念。信息技术主要指处理和管理信息所采用的各种技术,通信技术主要指信息传播与传送技术[7]。信息通信技术拓展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空间,真正实现“Anyone,Anywhere,Anytime,Anything”, 满足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二、产业学院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机制

机制是指组织各要素之间的结构关系和运行方式,是对各种资源与关系运行的制度化安排,具有整合、约束和系统性适应等功能[8]。依据Michel Callon的研究和产业学院的具体运行实际,将产业学院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机制划分为问题呈现、利益赋予、征召与动员、异议处理四个环节。

(一)问题呈现:确定培育“强制通行点”

问题呈现作为转译发生、网络建构的根本前提,是指核心行动者基于一定目标以及不同行动者对行动的影响和作用提出“强制通行点”,其他行动者要达成各自行动诉求、开展多方协调联动以最终建构网络联盟。在产业学院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行动者网络中,各个行动者面临着相应的问题或障碍。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加快实现,但也面临着一定困境,如大量中青年农民外流,村域空心化严重;乡村人口主体意识相对薄弱,文化传承内生动力不足;农业产业链条短,产业融合度低,等等,这是政府急需解决的问题。高校面临着经费投入不足、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存在结构性矛盾,需要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农民的文化素养较低,缺少技术技能,生计资本水平低,生计策略单一。由于青壮年劳动力流失日趋严重,农村人口结构失调,致使行业企业缺乏必要的劳动力资源和人才储备,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其可持续发展。结合发展目标和各异质行动者利益,产业学院作为核心行动者,将强制通行点确定为实现教育资源高效供给,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使得各行动者关注的问题对象化。

(二)利益赋予:锚定行动者的角色

利益赋予是在各异质行动者之间建立一种利益协调机制,是核心行动者用以吸引和稳定其他行动者的手段或策略,本质是重新锚定与塑造各行动者的角色,以形成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相对稳定的网络。聚焦于“强制通行点”,各行动者通过参与产业学院建设,不断重新界定各自的角色获取预期利益。对于政府来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解决当前农村产业空心化、土地空心化、治理空心化等现实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培育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和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保障[9],有助于从根源上巩固脱贫攻坚战的成果,促进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和农民收入增长,同时也有助于提升自身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对于产业学院来说,能够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式,整合多种资源,不断拓展办学空间。对于农民来说,通过参加产业学院培育,能够提升生计资本水平,增强可行性能力,从而增加经济收入和提高生活质量。对于行业企业来说,能够不断拓展农村市场,获取人才、技术和经济效益,还能够履行社会责任,获得良好的品牌形象和社会美誉度。教学资源、信息通信技术能够得以开发和完善,切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际,助推培育效果的提升。

(三)征召与动员:构建培育网络联盟

诚如Bruno Latour所强调,为了解决矛盾,既需要吸收他人的参与,使他们积极加入事实的建构,又需要“控制”他们的行为,使他们的行动能够可以预测[10]。征召与动员是指产业学院围绕“强制通行点”,通过协商等方式使主要行动者和共同行动者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按照既定方案高效组织起来,形成相对稳固的利益联盟。其重点是清除各个行动者进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网络的阻碍,保障每个行动者的积极性和能动性都能够得以调动。具体而言,需要从政府获取政策支持、资源分配、制度保障等,为产业学院建设和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使高校除了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供学科专业知识、师资力量等之外,还提供技术咨询服务;通过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教育链与产业链的有机衔接,与行业企业合作建设教学平台、实训实习基地等,获得资金、设备、技术和研发平台等支持;使农民意识到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意义和价值,激发参与培育的动机;依据新型职业农民特点和实际设计课程、教学方法等,灵活运用信息通信技术,将培育效果与技能提升、产业增效绑定,达到“学”与“用”目标的一致性。

(四)异议处理:达成集体行动

异议是指行动者网络中各行动者对其他行动者目标存在争议的地方。在产业学院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系统构建中,集合了具有异质性的行动者。由于异质行动者利益多元化、异质性利益诉求多样性以及资源稀缺性,各异质行动者的利己行为会引发冲突或异议。具体来说,需要处理的异议有:产教学院各个利益主体责权利不清晰,尤其是在产权划分、利益分配方面缺乏明确界定[1];企业参与产业学院建设可能存在政策套利动机,无长期投入打算[11];专业设置、课程开设、教学方法与新型职业农民需求的不完全匹配,等等。在产业学院这一关键行动者的作用下,需要明晰利益主体责权利,以产业学院章程为统领,健全运行机制;整合高校和行业企业资源,搭建产学研服务平台;促成专业与产业之间的精准对接与良性互动,等等,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成为一项各个行动者参与其中、获益其中的集体行动。

三、产业学院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路径

(一)分层分类,实行差异化培育

依据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新型职业农民被划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种类型。生产经营型是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和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等,以家庭生产经营为基本单元,主要依赖于农村社会化服务,开展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组织化生产。专业技能型是指农业工人和雇员等,在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中专门从事某一方面生产经营活动。社会服务型是指农村经纪人和农技员等,在经营型服务组织或个体从事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生产服务[12]。不同类型新型职业农民对培育的认知程度和接受理解能力各异,对培育也有着不同的诉求。在产业学院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实施中,应注重采取分层分类的差异化措施,这既是“强制通行点”的更加细化,又有助于克服培育存在的“漫灌”问题,促进新型职业农民的个性化发展。具体而言,应基于新型职业农民类型特征,以其需求为导向,在“在把握学习需求影响因素规律的基础上,依据 ‘重点年龄阶段’‘职业发展过程’‘农业经营规模’‘农业产业类型’等进行精细化分类”[13],有效提供教育供给,从而精准服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高质量人才保证。

(二)聚焦内生发展能力,提升综合素养

依照内生发展理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仅要依靠外生动力,还要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挖掘和增强他们自身的发展潜力[14]。作为一种内生性的能力,内生发展能力是指个体拥有的能够自由获取所需资源的驾驭性力量,这种力量源自于自身,是个体实现自我发展和自身价值的能力[15]。对于新型职业农民而言,内生发展能力由经济能力、政治能力、文化能力和社会能力构成,经济能力包括生产决策、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和市场风险承担能力,政治能力包括政治文化、政策信息获取、政治参与、权益表达能力,文化能力包括文化素质、文化交流和文化发展能力,社会能力包括社交表达、社会合作和社交拓展能力[16]。在培育中产业学院应致力于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内生发展能力,塑造具有自我发展和学习能力的创新型农民队伍,不断增强农村自身的造血能力,激活发展活力。

(三)加强专业群建设,匹配区域产业

专业群作为专业组织形态,是由一个或多个办学实力强、支撑能力高的品牌专业为核心专业,若干个工作对象领域相同、技术领域相近、专业学科基础相近的相关专业组成的一个集合[17]。加强专业群建设既是产业学院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主要载体和抓手,又是顺应和促进农村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一是动态优化专业结构。聚焦于服务乡村振兴,伴随着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依托基础资源,动态调整专业构成,使专业能够更好地匹配农村产业对新型职业农民的需求。二是建设结构合理的课程体系。遵循适应农村产业链发展和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原则,使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模块课程有机结合起来,构建结构合理的课程体系,实现从宽口径职业领域到专门化就业岗位的人才培养。三是建设高水平教学团队。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大力引进行业企业的高技能人才、大师工匠、工程管理人员等担任产业教授,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组建一支校企合作、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18]。

(四)注重培育模式多元化,切合新型职业农民特征

新型职业农民来源广泛,情况较为复杂,年龄不同,有老、中、青之分;原有智能基础不同,有文化程度、技能水平之差别;学习条件不同,身体有强弱,家址有远近,家务负担有轻重,学习类型和需求也不尽相同[19]。对培育模式多元化提出强烈诉求。另外产业学院在办学实践中涌现出 “1+1”模式、“1+N”模式 、“1+1+N”模式和“N+N”模式等多种类型[20],也为多元化培育模式的实施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在产业学院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过程中应注意模式的多元化,以更好地切合新型职业农民这一关键行动者的特征。如 “产业学院+农民技术协会+农民”模式协助当地农村建立农民技术协会,为农民提供生产技术指导和教育培训。又如“田间课堂”模式以当地农村主导产业为依托,以实践为手段,以提高能力为主要目的,进行信息交流、技术推广、经验分享的农业技术培训。此外还有“产业学院+示范基地+农民”“产业学院+专业合作社+农民”等多种模式。总之,产业学院要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为旨归,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模式,以更好地适应农民的学情,调动他们参与培育的积极性。

(五)构建多元协同机制,激发异质性的活力优势

产业学院是遵循广义对称性原则,由政府、高校、行业企业等多个行动者参与而建立的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为一体的新型办学组织。参与行动者呈现多样化的特征,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发挥着不同的功能和作用,并且有着各自的利益诉求,需要构建多元协同机制,由点到线、由线及面,才能确保其功能和作用的有效发挥。一是组织结构的协同。建立政府领导下多主体参与的理事会作为产业学院的内部决策机构,理事委员由高校代表、行业专家、企业代表、监督机构等多个行动者组成,在产业学院运行与管理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形成内部治理的公共空间,为产业学院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可持续运行提供有力的保障[21]。二是校企间的协同。通过校企共建组合、投融资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建设,推进运营模式和共享机制的创新。校企建立共建共育师资队伍机制,不断提升专兼职教师的专业素养。另外,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教学、建设专业、开发课程等方面也需要企业的深度参与[22]。三是教学过程的协同。根据培育目标和新型职业农民的特点,通过教学设计,实现师资、专业、课程、教学方法、信息通信技术等要素的深度融合,形成合理的教学过程,达到最优化的培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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