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和我儿子组成再婚家庭时,儿媳还带着一个孩子。现在儿媳病得很严重,请问,万一将来儿媳去世,儿媳的房产等婚前财产是由我儿子继承还是儿媳的孩子继承?
女方名下的房产等婚前个人财产属于女方的遗产,继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分析。如果女方留下遗嘱,则应当按照遗嘱或遗赠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女方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男方或孩子一人或者男方和孩子共同继承,则女方的遗产应当由男方一人或孩子一人继承,或者男方和孩子共同继承。女方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则男方和孩子对女方遗产均无继承权。
如果女方留下遗赠扶养协议,则应当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女方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女方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此时,男方和孩子对女方的遗产也无继承权。
最后,如果女方未留下遺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此时,男方和孩子作为女方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均可以继承女方的遗产。且根据遗产分配原则,男方和孩子作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