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 例
老王四世同堂,家庭幸福。曾孙小明虽然年龄不大,但十分乖巧可爱,深得老王的疼爱。老王心想,子女们并不缺衣少食,不需要在经济上帮衬,于是想死后把自己的财产留给小明。他从邻居处听得如果立遗嘱写明将自己的遗产全部留给小明的话,自己的成年子女只要不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就不能够再要求继承遗产了,老王有些半信半疑。请问,这样的说法正确吗?遗嘱继承一定优先于法定继承吗?
法 条
《民法典》法条 继承的先后顺序
第1123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解 读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主要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顾名思义,法定继承即按照法律的规定由特定范围的继承人进行继承;而遗嘱继承则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由指定的特定继承人继承遗产。与此同时,被继承人也可以以立遗嘱的形式表明将遗产由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这就是遗赠。此外,我国还有一种特殊的遗产处理方式,即遗赠扶养协议,指的是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签订协议,以其负责自己的生老病死为前提,在自己死后可以获赠遗产。
实践中,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两种最为常见的遗产处理方式,但两者存在如下區别:其一,法定继承是按法律直接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遵照被继承人生前的真实意愿;其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被继承人在遗嘱中确定了的;其三,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换言之,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其四,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法院在审理继承纠纷时首先要查明案件中是否存在遗嘱继承。
总体而言,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在效力问题上,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或遗赠,遗嘱继承或遗赠又优先于法定继承。具体到本示例中,老王若立遗嘱写明其遗产全部由曾孙小明继承,作为遗赠,显然优先于法定继承方式,其成年子女除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形外,是不能够主张遗产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