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怀清
胡适不是他的时代首倡国语之人,但在推动和普及国语方面,却有着显著贡献。比一般倡导国语者走得更远的是,胡适还将国语与文学关联或捆绑在一起,或者说将现代国语与现代文学关联在一起,首倡“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并有《国语文学史》一书行世,这在他的时代,亦具有显而易见的先进性及开创性。
有意思的是,在关于《国语文学史》一书的一篇演讲中,胡适谈到了自己当初着手撰写这部特别的类型文学史的一些情况:
在此时研究中国的文学史,是很有趣的。因为这是一篇未完的文章,很需要我们去研究,去尽我们的工夫,因为有许多材料都等着我们来发现,这好像是科学家预备要发明一种科学一样的有趣。……白话的文学,中国的智识阶级向来不重视它,所以有许多重要的材料都被埋没了。
上面这段文字,有几个值得关注的地方,其一是在胡适当时看来,中国的文学史研究,是“一篇未完的文章”,亦就是尚未终结,还有不少需要发展或可以推进的空间余地。这一点,无疑是从一个学者的视角来看的;其二是把文学史的研究,与科学家的研究相提并论,显示出胡适对于文学研究的一种个人的、现代的立场与态度,尤其是在研究的思想与方法上,具有明显的现代意识—在人文与科学两者之间的对话会通方面,胡适恐怕也是他那个时代的学人中倡导有力、践行亦有力者。他的《文学改良刍议》这一里程碑式的论文,既在一个具有留学生的科学研究背景的《留美学生季报》上发表,亦在更具有思想启蒙和人文导向的《新青年》上发表,似乎已经足以揭示出这一点;其三是文学史研究的对象,不再局限于庙堂的、贵族的文学,而是拓展甚至专注于民间的、平民的文学,就其语言形式而言,亦就是白话文学,而这种文学,胡适有时候亦会与国语文学替换通用。
白话与国语,是胡适文学改良运动期间所使用的两个重要术语或关键词,分别关联着白话文学与国语文学这两个重要概念。在胡适的学术话语体系中,白话文学与国语文学当然存在着交集或重叠,但又有着不同的侧重甚至指向,分别服务于胡适文学及文化改良思想中不同阶段的目标或诉求。有时候,白话文学与国语文学是两个并行的概念,有时候它们又是相互衔接但又分属于不同阶段的两种类型的文学。这两个概念中都具有一定的政治性或者时代性,并因为这种政治性或时代性,而与之前的或者同时代其他类型的文学或语言区别开来。
胡适的文学改良思想是从尝试白话入诗发端的,但在国语文学这里,其文学思想又有了一个明显调整。如果说之前所提倡的白话文学,更多关注的是文学作者个人的表达与读者的接受,或者说两者之间通过文学文本而实现对话交流的能效性,那么国语文学似乎转而将文学教育以及文学需要实现的社会责任或民族国家共同体建构等更为宏大的关切与追求,纳入了视野或结构之中—在这里,白话与国语既有交集,显然亦有差别。
但无论白话或者国语,在胡适这里都不是无源之水或无本之木。九年的家乡教育以及后来六年的沪上求学,让胡适的方言能力和经验,从绩溪方言扩展到了上海方言。而上海当时(1904-1910)正在推行的新式学堂和学校教育,又使现代学校教育的共同知识、共同体验、共同文化、共同价值乃至共同信仰的“共同性”或“普适性”,在胡适早年的学习成长记忆中牢牢地扎下根来。亦就是说,说方言的胡适与讲共同语的胡适,在上海六年的求学期间,有了一个时间及空间上的对接与转换,胡适也逐渐从一个习惯于说方言的少年,转换到一个逐渐习惯于讲国语的青年学生,直至后来倡导并推动白话新诗以及白話文学运动—这个时期的胡适,显然已经成了一个时代、国家层面的言说者了。如果观察到了这一点,对于胡适白话文学思想以及国语文学思想的产生,应该亦会有进一步的认识,那就是胡适的上述思想,并非是在单纯的思想或理论语境中产生的,而是与他自己说方言的生活经验和讲国语的语言经验密不可分的。这种经验与思想及理论的结合,或者从切身的实际的方言、国语经验,再到抽象的白话文学与国语文学的理论倡导,中间的“过程”,恰恰反映出胡适的思想理论,与现实生活及实际经验之间积极互动、融合的过程。
不过,即便如此,如果有机会听到胡适晚年的讲话录音,一定会从他所讲的国语中,听出一丝半缕的方言腔调,其中既有沪语的声音痕迹,似乎仍有着绩溪话甚至四川话的味道。方言与国语,在胡适这里通过这种方式,形成了一种声音与内容的融合。那里面既有着个人及时代的色彩、气息与积淀,也有着理想、追求以及孜孜以求的践履笃行所留下来的深刻印记。
说方言的胡适:绩溪话与上海话
众所周知,胡适生长在一个学校教育尚未充分普及、方言依然盛行的时代。方言与文言,是人们开展交际、相互对话的主要语言形式。前者应用于日常生活形态下的彼此对话,后者应用于借助于书写文本的相互交流。而方言与文言,事实上亦是确定人们的地域及知识文化身份,同时又区隔甚至阻碍人们彼此之间开展交流活动的“语言障碍”。在口头语以及书面语两个层面的交互影响作用之下,人及社会事实上亦被分隔成交流受限的个体、小众或者阶层。这一点,在鲁迅的《狂人日记》《孔乙己》《祝福》《社戏》等小说文本中,均有不同程度和不同方式的书写表现。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安徽绩溪上庄,几乎仍然是一个对外封闭的村庄。这里所谓封闭,一方面是就地理环境而言,另一方面则是指晚清以来的“西学东渐”的“潮流”甚至“流风余韵”,基本上都未波及这里—尽管绩溪或上庄有不少人在外地经商做买卖,但从胡适《四十自述》中有关自己早年的家乡教育一节来看,基本上未涉及当时在外面世界,尤其是他后来前往的上海业已出现的一些新式教育。对此,后来胡适常引述宋代杨万里的《桂源铺》一诗,来描述一种受到阻隔束缚的自由自在:
万山不许一溪奔,拦得溪声日夜喧。
到得前头山脚尽,堂堂溪水出前村。
这里的“万山”与“溪水”,既是一对矛盾,又彼此成全。万山的原地不动与永远坚守,既拦得溪水“日夜喧”,又成就了溪水摆脱拦阻封锁之后的“堂堂出前村”的“解放”与“自由”。或许胡适从这里,也很早就体会到了某些跟方言与国语有所交集的个人经验。
《四十自述》“在上海”一章,描述了胡适自己一九○四年从家乡绩溪上庄初到上海之时的语言遭遇。这种语言遭遇一方面体现在知识语言方面,另一方面体现在日常会话方面。胡适所举的例子,都跟学校有关。在这两个例子之前,胡适还提到了自己第一次见到新式学堂的师生时的个人境况:
我初到上海的时候,全不懂得上海话。进学堂拜见张先生时,我穿着蓝呢的夹袍,绛色呢大袖马褂,完全是个乡下人。许多小学生围拢来看我这乡下人。因为我不懂话,又不曾“开笔”做文章,所以暂时编在第五班,差不多是最低的一班。班上读的是文明书局的《蒙学读本》,英文班上用《华英初阶》,算学班上用《笔算数学》。
相对于上海话,胡适所熟悉的绩溪话或者上庄话,显然就成了他乡下人身份的一种体现或证明。与这种乡下人身份相关的,不仅是他的上庄方言,还有他在上庄所接受的“经学”教育和训练—与文明书局所出版的《蒙学读本》以及《华英初阶》《笔算数学》等教材相比,胡适接受过的那些知识与教育,似乎跟他身上所穿的衣服、口里所说的方言一道,共同建构出了一个梅溪学堂小学生眼里的“乡下人”形象。只是在当时,胡适显然还没有意识和能力,将方言、知识以及个人身份这些要素结合起来,进行整体性的思考。
这里不妨再稍微提一下胡适上文中所提到的三种新式教科书,即《蒙学读本》《华英初阶》和《笔算数学》。
《华英初阶》《华英进阶》,一至五集,由谢洪赉将英国人为印度人编写的课本,翻译成中文,配课文单字汉语释义,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
《蒙学读本》,俞复等编,全书共七册。光绪二十八年(1902)春交文澜书局印刷发行,后因文澜书局印刷不甚清晰,俞复等人收回版权,集资组织文明书局,重行印刷,并配置图画。对于这种教科书,曾有人评价“写画都好,文字简洁而有趣,那时能有此种出品,实在是难得”。
相较之下,《笔算数学》这类西方科学教科书的编写出版,在时间上要略微晚一些。光绪二十八年(1902),清廷钦定学堂章程颁布,此亦为中国规定现代学制之始。上海文明书局,即遵章编辑教科书一套。定名“蒙学科学全书”,包括经训修身、文法、中国历史、西洋历史、东洋历史、中国地理、外国地理、珠算、心算、笔算等十九种二十二册。文明书局之外,此时商务印书馆亦组织编辑初小、高小所用教科书,并邀请三位日本人协助编辑。
上述三种教科书,不仅是晚清以来“西学东渐”以及“洋务运动”的产物及见证,同时也是中国近代化和现代化进程中在教科书编纂领域所取得的最初进步。无论是教科书定名为“蒙学科学全书”,还是编辑出版之“文明书局”以及“商务印书馆”,都反映出晚清中国在知识、教育、文明诸方面所发生的巨大而深刻的改变。
上述教科书亦恰恰是清末民初的中国,通过学校教育重建“国语”和“国文”之新知识或现代知识基础所进行的尝试。对于这些,初来沪上的胡适,显然是浑然不知的。实际上,远在皖南大山之中的少年胡适,对于大山之外的现实与时代之中的那个“中国”,几乎是一无所知的。这种知识上的缺失,恰恰是与胡适此间对于“国语”的缺失同步的。
至于胡适初到沪上在知识及语言上所遭遇到的两个例子,亦都与梅溪学堂有关。梅溪学堂,也是他初到上海之后进入的第一所新式学堂:
梅溪学堂的课程是很不完备的,只有国文、算学、英文三项。分班的标准是国文程度。英文、算学的程度虽好,国文不到头班,仍不能毕业。国文到了头班,英文、算学还很幼稚,却可以毕业。这个办法虽然不算顶好,但这和当时教会学堂的偏重英文,都是过渡时代的特别情形。
这里所提到的梅溪学堂的课程开设情况,尤其是國文、英文和算学三门功课在学校教学、考核乃至毕业审查时的地位,比较典型地反映出胡适所谓“过渡时代”本土知识与外来的西学知识的存在处境,及所享有的知识地位与权力。宽泛意义上讲,胡适这里所谓国语和国文,在当时正在初步出现全球民族国家语言的时代结构中,不过是一种新的“方言”,而以算学为代表的西方科学技术知识及知识语言,以及以英文为代表的一种新的强势民族国家语言,正在影响并塑造二十世纪学校教育中的语言形态和语言认知。梅溪学堂给胡适留下的印象是,在这里国文依然受到重视,甚至超过了算学和英文。
胡适的这种观察和发现,还从另一个角度得以体现。这在《四十自述》中也有描述:
这样过了六个星期。到了第四十二天,我的机会来了。教《蒙学读本》的沈先生大概也瞧不起这样浅近的书,更料不到这班小孩子里面还有人站起来驳正他的错误。这一天,他讲的一课书里面有这样一段引语:
传曰: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
沈先生随口说这是《左传》上的话。我那时已勉强能说几句上海话了,等他讲完之后,我拿着书,走到他的桌边,低声对他说:这个“传曰”是《易经》的《系辞传》,不是《左传》。先生脸红了,说:“侬读过《易经》?”我说读过。他又问:“阿曾读过别样经书?”我说读过《诗经》《礼记》。他问我做过文章没有,我说没有做过。他说:“我出个题目,拨侬做做试试看。”他出了“孝悌说”三个字,我回到座位上,勉强写了一百多字,交给先生看。他看了对我说,“侬跟我来”。我卷了书包,跟他下楼走到前厅。前厅上东面是头班,西面是二班。沈先生到二班课堂上,对教员顾先生说了一些话,顾先生就叫我坐在末一排的桌子上,我才知道我一天之中升了四班,居然做第二班的学生了。
这段叙述,读过《四十自述》者应该都留有印象。其中有人会关注当时新式学堂里学生知识水平、知识结构所存在着的巨大差异,亦有人会对其中所提到的沈先生因材施教、有教无类的灵活而自由的教育培养印象深刻。同样地,应该也会有人对早年胡适在乡下所接受的经史教育训练的“扎实”底子表示钦佩。在这些之外,极有可能忽略当时胡适在梅溪学堂上学期间所面临的语言环境:胡适当时是借助于上海方言在课堂上听课学习的。上面两个例子,恰恰反映出正在生成的新的“国语”或“国文”,怎样成了只懂绩溪或上庄方言及“旧国文”的胡适的“拦路虎”。第一个例子说明,算学及英文两科,正在成为新式学堂里的学生们的新国文知识,而对于这一部分新国文知识及教育训练,胡适之前完全是空白—他的国文知识,完全建构在家乡九年的“经学”教育及知识基础之上。第二个例子又恰恰反映出,在当时的新式学堂里,胡适原来所掌握的那种旧国文,并非全然无用。这也反映出了当时的教育及知识环境,仍均处于“过渡”时期。
胡适说自己当初在梅溪学堂,“已勉强能说几句上海话”,为了证明这一点,二十余年之后,胡适还特意模仿上海话,“复述”了当初与沈先生之间的那场有关“传曰”的对话。当然这段对话对于胡适来说,并非要刻意展示当时课堂教学所使用的授课语言,但他对沈先生当初话语的“复述”,却客观上反映出了那个时候在上海的新式学堂里,课堂教学的方言化色彩以及国语尚未真正普及使用的现实。
讲国语的胡适:上海的最后几年
一九二○年四月,民国教育部召集各省“有志研究国语的人”,在北京办了一个国语讲习所。胡适应邀在这个讲习所也讲演了十几次。讲习所结束之际,刻印了一份同学录,胡适又应邀为此写了一篇序。这便是《〈国语讲习所同学录〉序》一文的来历。胡适的这篇序文,先是发表在一九二○年八月七日、八日的上海《时事新报》上,标题就是《〈国语讲习所同学录〉序》。后来该文又以《国语标准与国语》为题,发表于由蒋梦麟主编的《新教育》第三卷第一期上。另在一九二○年《奉贤教育汇刊》第六期上,亦转载过《〈国语讲习所同学录〉序》,推测应该是从《时事新报》上摘录转载的。
在《〈国语讲习所同学录〉序》中,胡适提到了自己所讲、所用“国语”的来历:
我的国语,大半是在上海学校里学的,一小半是白话小说教我的。还有一小部分,是在上海戏园里听得来的。
上面这段文字,胡适将自己的“国语”习得,在时间上和教育上完全归因于早年在沪的经历,其中既包含了学校教育这一部分,也有从白话小说阅读中的学习,甚至还包括从“戏园里听得来的”。如果说胡适的国语还包括通过“看白话小说”而获得,那么从时间上来说,早在来沪之前的家乡教育九年之中,胡适就阅读了不少白话小说,所以胡适对于“国语”的接触与阅读体验,应该说在家乡的时候已经开始了,只是胡适似乎不这么认为,原因并不复杂,在胡适此处语境中,这里所提到的看白话小说,极有可能并不仅限于中国古代白话小说。至于在上海戏园里听得来的,究竟哪一种戏,能够对“国语”学习产生益处,推测应该是指京戏吧。
只是在上面三部分或者三种途径所习得的“国语”,究竟是怎样一种国语,而这种国语在戏园里听得的“声音”,与白话小说看到的故事叙述,以及在学校里学习到的几乎全新的知识,看起来似乎分别对应了这种“国语”的知识、文法修辞以及发音发声。不过,应该说这也只能是胡适所说的那种“国语”的基础或开端。
相较之下,在十年之后的《四十自述》中,胡适对于自己“国语”的习得及修养来历,另有一番描述:
我们现在看见上海各学校都用国语讲授,决不能想象二十年前的上海还完全是上海话的世界,各学校全用上海话教书。学生全得学上海话。中国公学是第一个用“普通话”教授的学校。学校里的学生,四川、湖南、河南、广东的人最多,其余各省的人也差不多全有。大家都说“普通话”,教员也用“普通话”。江浙的教员,如宋耀如、王仙华、沈翔云诸先生,在讲堂上也都得勉强说官话。我初入学时,只会说徽州话和上海话;但在学校不久也就会说“普通话”了。我的同学中四川人最多。四川话清楚干净,我最爱学它,所以我说的普通话最近于四川话。
上面这段回忆性叙述,不仅有助于今天的人了解二十世纪初期上海学校里的教学语言及生活语言的一般情况,而且对于了解“国语”在上海学校的兴起及普及,亦有一定帮助。
在《〈中国公学校史〉序》一文中,胡适再次提到了“普通话”、中国公学以及自己早年在沪习得“国语”的情况:
我是丙午年夏间考进中国公学的,在校两年多,在中国新公学又留一年。我现在回想当日公学的精神,有最可纪念的几点:
第一,中国公学可算是全国人的公共学校。学校在上海,而校中的学生以四川湖南河南广东的人为最多,其余各省的人差不多全有。学生说的话是普通话,讲堂上用的话也是普通话。我当时只能说上海话与徽州话。在校一年多,便说四川话了。二十年来,上海成为各省学生求学之地,这风气不能不说是中国公学开出来的。
上面这段文字,内容上与《四十自述》里的描述大体一致,但其中特别提到了中国公学为“全国人的公共学校”这一认识观点。在胡适的逻辑里,普通话或者国语的应用及推广普及,显然是与当时中国公学“全国人的公共学校”这一特点或者属性密不可分的。當然,来自全国各省各地的学生在一起共同学习以及相互交流,确实是为普通话的兴起及普及提供了基础与平台,但胡适对于这种与现代知识、现代思想以及现代价值、现代信仰密切相关的“普通话”的认识,显然又并不仅限于可供不同地区的人之间对话交流,同时还强调了这种普通话的“革命性”与“时代进步性”的面向,在他看来,中国公学是“革命运动的机关”,“在学校成立之时,一切组织多含有试行民主政治之意”。
从说方言的胡适,到讲国语的胡适,在胡适的自我回忆和叙述中,都是在上海完成的。但是,这一过程在时间上又有着明显的先后衔接。从说方言到讲国语,胡适初步完成了自己从一个“地方性”的自我处境或状态,到全国性甚至世界性的自我处境与状态的调整转变,这也为他接下来参加赴美留学考试以及在美国的七年留学,提供了“语言”上的支撑。至于胡适在留美时期围绕着文言、白话之争甚至国语文学等命题所开展的学术上、思想上的观察与思考,这一切与他上海时期的方言与国语体验既有着显而易见的关联,又是在另一个层面对于方言、文言、白话及国语的更进一步的研究与提倡了。
胡适在上海的国语体验中,已经将“白话”—无论是方言还是普通话—实际地与智识阶级结合在一起了。亦就是说,在中国公学尤其是中国新公学时期,当时在校之人—无论是学生抑或是教师—都是在用普通话进行交流,而这种普通话所包含的现代性、全国性,乃至世界性、科学性、革命性以及进步性等,都是与这种共通语言的使用者的知识生活、思想生活乃至革命生活密不可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