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明确提出、持续设立并不断落实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是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一以贯之的重要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正式确立,并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展现国家制度优势,凝聚社会广泛共识,树立公民德性典范。面向未来,提升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治理效用,要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完善国家荣誉表彰制度体系、讲好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故事。
关键词: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话语;未来面向;国家治理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D64" " " 文献标识码:A" " " 文章编号:1672-6359(2024)03-0017-10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发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社会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1]明确提出、持续设立并不断落实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是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一以贯之的重要实践。这一制度不仅彰显了国家对杰出贡献者的高度重视和尊重,也体现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本文尝试从梳理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话语建构、效用评估与未来面向三个方面,以国家荣誉制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相互关系为呈现线索,展现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在中国国家治理中的显著价值及完善方向。
一、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话语建构
功勋荣誉,一般反映个人或集体的优秀品行和突出贡献。《辞海》对“荣誉”的界定:“荣誉是个体或团体由于出色地履行义务而获得的公认的赞许和奖励,以及与之相应的主观上的肯定感受。是客观评价和主观感受的统一。”[2]荣誉强调了外界的肯定及自身对此种肯定的感知,是内外两方面的结合,因此,有学者将荣誉解读为“对人道德行为的社会价值所作出的肯定性评价以及道德行为主体对这种肯定性评价的自我意识”。[3]《辞海》对“功勋”的定义为:“功绩勋劳。指为国家立下的特殊功劳。”[4]可见,功勋荣誉尤其强调对于国家作出突出贡献而得到的肯定与嘉奖,彰显公共价值乃是获得功勋荣誉的题中之义。“表彰”一词亦作“表章”,为显扬、表扬之意。功勋荣誉表彰,即根据一定的奖励标准,针对个人或集体在国家建设和社会活动中所展现的优秀道德品质和显著贡献,展开褒奖与显扬的仪式性活动。这种仪式性表彰兼顾了过程与结果,是对表彰对象的长期性品质与阶段性成果的双向考察。在表彰形式上,可以单次举行,也可以呈现为系列性活动;在表彰方法上,可以授予某种称号(title),也可以颁发勋章(order)、奖章(medal)等。功勋荣誉表彰在程序、时间和空间上本身标识了与日常生活规则的不同,不啻为一种特殊的“政治仪式”,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或“国家荣誉制度”便是其制度化表达。现有文献中,“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与“国家荣誉制度”均指代国家关于荣誉表彰的顶层设计,是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才颁授荣誉称号、勋章、奖章的制度。国家荣誉制度是一个国家结合历史与现实对功勋荣誉设置不同门类与等级的细则,并以国家政策与行政法规作为相关实施保障的制度设计,是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人民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人,给予物质与精神奖励的制度。[5]目前,我国已建立了“五章一簿”为主干的统一、规范、权威的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
(一)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话语演进
顾名思义,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特指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积极探索,创建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实际的国家荣誉制度。作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总是结合特定时代的发展需求而因地制宜地演变与发展。
揆诸党史,基于对中国社会的精准认知与对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运用,中国共产党人对荣誉及其相关表彰制度的作用有着准确全面的理解和把握。早在1934年,毛泽东同志便指出:“如果代表中有些是积极工作的,又有些是消极怠工的,那便要将积极分子的模范工作表扬出来,给那些消极分子看样。”[6]之后,邓小平同志亦强调:“要有奖有罚,奖罚分明。……我们实行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的方针。颁发奖牌、奖状是精神鼓励,是一种政治上的荣誉。这是必要的。”[7]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在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针对一些具体事务开展奖励工作,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便已建立军功勋徽章制度,及以革命动员、表彰活动为基本内容的英模表彰制度。[8]新中国成立后,我们逐步创立发展了中国式荣誉表彰制度。1954年,《宪法》对“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作了规定。此后有多部涉及国家荣誉制度的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改革开放之后,国家荣誉制度得以恢复并快速发展,以荣誉表彰应对关键事件的作用也愈发明显。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设立国家荣誉制度”,[9]党和国家明确了结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丰富实践,构建一整套符合历史经验与时代要求的国家荣誉制度体系的目标。2010年6月6日,我国第一个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指出:“建立国家荣誉制度,表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杰出贡献的人才。”[10]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再次强调:“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抓紧设立国家级文化荣誉称号,表彰奖励成就卓著的文化工作者。”[11]概言之,明确提出、持续设立并不断推进完善国家荣誉表彰制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治理一以贯之的重要实践。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基于新时代的历史发展方位,决定构建“1+1+3”的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12]从顶层设计到制度方案、从组织流程到关键环节,为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立国家荣誉制度”,[13]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明确要“制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表彰有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14]201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随后,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建设有序推进,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意见》(下称《中央意见》),作出整体设计。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2017年8月,《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以及各类勋章和荣誉称号的授予办法颁布实施。至此,以“五章一簿”为主干的统一、规范、权威的制度体系逐步形成,结构清晰、内容完备、权威规范的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最终建设成型。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通过立法手段保障了其严肃性与科学性,将之转化为国家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持续在新时期发挥重要作用。
(二)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构成与实践
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是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作为思想武器的中国共产党,在带领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探索和伟大实践中,结合管党治党和治国理政的现实需要,建立并不断完善的一整套结构严密、覆盖全面的国家荣誉制度,构成了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构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措施环环相扣,搭建起了我国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勋章、荣誉称号、表彰奖励和纪念章,是功勋荣誉表彰的4个主要类别。
在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中,勋章代表着至高荣誉。具体而言,“七一勋章”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的最高荣誉;“共和国勋章”与“友谊勋章”分别代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内和对外的最高荣誉;“八一勋章”则是由中央军委决定、中央军委主席签发证书并颁授的军队最高荣誉。荣誉称号是对个人和集体突出功绩的褒奖形式,主要有国家荣誉称号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的荣誉称号,例如全国道德模范、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针对特定行业的荣誉称号,有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教学名师、白求恩奖章、中国政府友谊奖等。表彰奖励按层级分为国家级表彰奖励、部门和地方表彰奖励。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可向参与特定时期、特定领域重大工作的个人颁发纪念章。此外,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省级党委和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可以颁发纪念章。
2.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实践
在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下,党和国家开展了荣誉表彰新实践: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之际,首次颁授“八一勋章”,将军队最高荣誉授予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建立卓越功勋的军人;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党中央、国务院授予于敏等100名同志“改革先锋”称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党和国家向对新中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颁授“七一勋章”,将党内最高荣誉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党员。在2018年俄罗斯总统普京访华时,颁授“友谊勋章”,以国家勋章形式,彰显中俄两国人民的深厚友谊。此后,分别向哈萨克斯坦首任总统努尔苏丹·纳扎尔巴耶夫、北京外国语大学终身荣誉教授伊莎白·柯鲁克、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等多位外国政要、国际友人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勋章”。
与此同时,多层级多类别多领域的荣誉表彰随之展开。从全国“两优一先”、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科学技术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以及中央军委奖励表彰等国家级表彰奖励,到部门、地方表彰奖励,不断激励全党全社会对标先进、学习先进、争做先进;从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颁授中国改革友谊奖章,到召开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再到即将在国庆75周年之际,隆重表彰一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15]针对特定时期、特殊事件和重要专项任务开展及时性颁授活动,表彰先进模范、总结宝贵经验,颁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纪念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等,以荣誉性纪念的形式,缅怀光辉历史。
二、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显著效用
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作为一种重要的政治和社会实践,对于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具有多方面的效用。这一制度不仅深刻体现了中国社会的价值观念和文化传统,还在激励社会成员参与现代化建设、强化社会凝聚力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普及与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彰显制度优势,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与国家治理向来相伴而行,这不单是基于事实的一种归纳,已有理论见解亦可以解释两者何以紧密相连。政治学视域下,“从柏拉图到马克思,政治理论家们几乎都把政治学理解为国家学。”[16]国家作为人类生存与生活的重要组织,通过公共权力实现对国家的秩序治理,除了实现国家资源的公正协调和分配外,还要对社会进行有效的价值观引导。国家荣誉制度正是在这个框架下,建立的一种“自建、自查、自审、自律”的制度,成为国家引导社会价值发展的重要途径。[17]作为制度化的一种方式,国家荣誉制度将社会价值制度化,具有培育社会价值的重要导向作用,从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国家核心利益。
1.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贯彻了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党的领导作为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的“顶梁柱”,为其制度优势的发挥奠定了坚实基础。正是有了中国共产党这一主心骨,各种复杂局面和风险挑战才得以应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已然成为中国人民的一种信念。而在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擘画和推进上,《中央意见》从原则、要求到管理、实施等方面,无不贯彻“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党的领导作为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中的“顶梁柱”,也为其制度优势的发挥铺设了“压舱石”。有了党的举旗定向,也就有了制度优势及其转化的政治保证。
2.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实践成效源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显著的优势。国家制度非凡的组织动员能力、统筹协调能力、贯彻执行能力,及其集中力量办大事、办难事、办急事的独特优势,成了我们攻坚克难所依凭的“制度威力”。表彰仪式的举行之所以具有“分量”,除了其至高规格,所据的正是基于制度优势而取得的攻坚克难诸项实践成果。表彰大会既是对人也是对事的表彰,本身是对制度优势的自我体认和肯定。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建立,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更能得以突显与发挥。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18]“共建共治共享”强调各类主体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国家荣誉制度作为涵盖全社会不同主体的制度设定,为不同社会主体参与社会建设、追求社会价值提供了制度激励,也为社会建设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了预判。新的历史时期,国家治理制度需与时俱进,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应当紧密结合国家治理的新实践、新情况而不断发展完善。
(二)凝聚社会共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驱动人生信仰、弘扬英雄精神、导航社会价值,离不开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持续转化。《中央意见》明确,要“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功勋荣誉和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突出功绩和精神风范,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可见,荣誉表彰具有明确的社会指向,旨在基于对公民典范的表彰达成预定的社会效应,即凝聚党心军心民心,以促成广泛而强大的社会共识。
1.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政治吸纳功效。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作为国家对价值的权威性分配,《中央意见》在确立相关原则时已考虑兼顾“先进性”和“群众性”,明确要求“坚持群众路线,组织各方面广泛参与”,“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人选,报请党中央同意后,再按照法定程序确定”。此后,《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等相关条例和办法,均在多处对“群众公认”作了明确规定。新时代的众多受表彰者中,既有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又有挺身而出、舍生忘死、英勇奋战的党员先锋和群众代表。荣誉表彰不仅有效聚拢了各类社会精英,同时又通过群众路线将广泛的意见加以统合,以此获取政治共同体参与或支持的力量。显然,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实现了“聚天下英才”与“合广泛民意”的有效熔铸,使国家意志与民众行动深度衔接。美国政治哲学家阿皮亚(Kwame Anthony Appiah)认为,获得荣誉在社会特定群体之间能够引来尊重,这类群体称为“荣誉域”,处于荣誉域中的群体更易接受共同的规则。[19]国家荣誉制度作为“国家”与“公民”相互连接的政治纽带之一,其“草根性”保证国家的政治动员能渗至社会底层,这在国家应对繁重的“政治动员”任务时尤为明显,在需要举国同心才能应对的危机(如特大自然灾害、公共传染病)中,更可谓功莫大焉。
2.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约束功效。结构功能主义(structure-functionalism)将社会看作由各个部分组成的整体。规范化的制度是由特定时期条件下的传统、生活习惯以及道德价值观凝结、提炼而成,不同的制度会形成不同的伦理与价值观体系,进而对经济与社会发展产生不同的影响。国家荣誉制度深刻反映出一个国家在某一历史阶段对核心价值的追求,通过融合促进国家及社会进步的伦理价值观,并在社会结构中发挥作用,不仅能有效将社会成员的认知与行为导向一致的标准,还能对其所约束的个体或集体施加与之相匹配的道德、价值观及人格要求。换言之,国家荣誉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单纯依靠法律难以达成的“软约束”效果。
3.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认同功效。国家大事,唯赏与罚。国家荣誉表彰制度往往代表着国家统治的正当性和传承,亦关乎中央权威的有效性的彰显。国家荣誉表彰制度制定与实施的内在诉求,即是促进政治秩序的稳定和社会氛围的和谐。因为它表明,其指向的国家权威得到国民的认同,其所体现的核心价值得到社会的普遍接纳。德国学者阿斯曼(Aleida Assmanns)认为:“记忆术的核心在于‘视觉联想’,即在一个结构化的空间中的特定地点放入这些图像。”[20]无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首次集中评选颁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还是隆重授予在脱贫攻坚伟大实践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全国脱贫攻坚楷模荣誉称号,抑或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党中央首次评选颁授“七一勋章”,均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人民大会堂便成为人们记忆有关荣誉图像的结构化空间。
(三)树立德行典范,提升公民道德水平
获得荣誉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提高人的尊严意识,是人的社会化“需要”。在激励理论的“需求—动机—行为”框架之中,本质上认为各种内在的渴求、愿景与推动力量,均能成为对个体施加激励的关键因素。这些内心深处的因素,无论是物质的需求还是精神的追求,都能够引导个体在驱动过程中朝向特定目标努力,进而激发个体行为的产生。
1.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正强化”作用。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Burrhus Frederic Skinner)的研究表明,“正强化”极大地影响着人们的行为,“一个人的行为有了强化意义时,我们表扬和奖励他,使他可能重复自己的行为”。[21]那么,当这种“表扬和奖励”被上升到国家层面时,相关行为将受到更大的强化作用。具有崇高性和神圣性的国家荣誉,能鞭策人们去实施某些有益于社会的行为,进而加速实现目标。人的最高层次是自我实现的需要,即自我潜能被唤醒并发挥作用,对自我生存、人类和社会作出贡献的需要,荣誉需求无疑是一种高层次的自我实现的精神需要,表彰能够强化人们自我实现的欲望,也为人们指明了应当对标的榜样。功勋荣誉表彰通过对表彰客体道德品质、杰出贡献的赞赏和认同,使表彰客体产生尊严感、荣誉感,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更加积极地实施所表彰的行为。以国家荣誉对个人功绩加以肯定,从极高的层次满足了人的“需要”,进而激励有功者再接再厉、多作贡献。
随着我国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的建立,社会上崇尚和学习英雄的风气日益浓厚,这一过程中涌现了许多为国家和人民无私奉献的英雄模范。一般而言,国家荣誉的获得者都是各行业的模范人物,但荣誉表彰绝非仅限于对模范的肯定,而是通过表彰以树立社会之典范,营造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以此号召普通民众向他们学习,进而激励人们争当先进、树立标杆、凝聚力量。因情况而异,荣誉表彰的具体表现形式既可以是物质性的,也可以是精神性的。但无论是何种形式,受表彰者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无疑受到更进一步的激发。正如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所言:“荣誉,在它最受人们重视的时候,比信仰还能支配人们的意志。”[22]
2.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德行统一”导向。荣誉本质即是一种社会承认,以个人对社会的贡献为前提,因此荣誉表彰服务于特定目标,或激励将士奋勇杀敌,或动员民众支持革命、积极生产,或鼓舞人民共克时艰,或激发各行各业人才创新创造……可谓不一而足。国家荣誉表彰制度作为一个可信的承诺,它给人们释放的一个明确信号是:对实现目标的人,其功绩将以国家荣誉作为肯认。荣誉表彰能够迅速在某一领域、某个行业内引发感触与共鸣,发挥榜样示范和正面激励功能。在社会建设中,袁隆平、张桂梅、钟南山、黄文秀等成为人们心中的英雄和偶像,他们既是国家栋梁、民族先锋、社会楷模、行业翘楚,也是我们身边的榜样典型。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可以引导人们见贤思齐,从他们身上汲取力量。
在已接受表彰的群体和个人中,能够得到国家层面的赞许和奖励,在履行义务上不仅堪称出色,实际上诸多具有贡献性乃至牺牲性的行为已然超出普通“义务”的范畴。《中央意见》针对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工作原则明确要求“要突出功绩导向,坚持以德为先,以功绩为重要衡量标准”,并要“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才能达到“树起旗帜、立起标杆”的目的。可见,受表彰的对象既要有“功”,更要有“德”,表彰的作用才能凸显。若缺乏对美德的坚定信仰,则美德之行难以为继。荣誉表彰使得“见贤思齐”之“贤”有了生动拟人化的体现,让人们可以从具体的受表彰对象那里明确“功”与“德”是如何统一起来,进而增进了人们对美德行为的深切感知。《中央意见》还强调,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是国家激励奖赏的一种制度性安排。荣誉表彰恰恰能最大限度激发人们对于先进事迹的认同感,激发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引导人们在下一步的社会生活实践中,自觉实施有益于社会的“超义务型”行为。
三、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未来面向
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已经成为国家制度的关键组成部分与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角度而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功勋表彰制度,才能充分发挥荣誉制度在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中的持久功用。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作为一套多种类、广覆盖、分层次的现代化制度,在满足时代需求的同时,还应兼具国际影响力,做到全面覆盖党内、国家、人民军队以及国际交流合作中具有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先锋作用
党的领导作为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中的“顶梁柱”,也为其制度优势的发挥夯定了“压舱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居于统领地位。而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这一新实践,正是国家制度优势成功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生动展现。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23]因此,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能否在未来国家治理中发挥更大效用,关键在于是否做到了“坚持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根本要求”。[24]
1.强化党的领导的核心作用。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起统领地位,必须毫不松懈发挥好这一根本制度优势,才能确保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建设的正确方向。在新的征程上,“确保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有效管用、稳定持久”,就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具化为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使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中国特色”更加鲜明、更加坚定。一方面,应当设立专门领导机构,在各级党委设立专门的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表彰工作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进行。另一方面,还应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明确的职责分工,确保各级党组织在功勋荣誉表彰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的表彰工作。
2.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要在全党范围内树立一批先进典型,通过表彰大会、专题宣传等形式,弘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表彰激励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言:“应将各地典型的好人好事加以调查分析和表扬,使全党都向这些好的典型看齐,发扬正气,压倒邪气。”[25]通过挖掘与表彰先进,激励党员干部学榜样、做典型,在工作之中发挥先锋作用,在困难面前敢于挺身而出,进一步展现新时代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纯洁性。
(二)完善表彰制度,增强激励效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一个动态过程,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一个动态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26]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建设无法一劳永逸,只有不断加以丰富和完善才能更好发挥其效用。
1.应科学合理设置荣誉表彰奖项。今后要在理清不同荣誉定位的基础上,使奖项设置与奖品制作更为统一、专业,从而提高荣誉“含金量”。要不断扩大表彰范畴,以涵盖更多的社会领域和专业领域,特别是在科技创新、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领域,鼓励和表彰那些在非传统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随着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日益提升,将国际化视野融入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中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涉及在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中国公民的表彰,也包括对于外国人士在促进中外交流、友好合作中所作贡献的认可。
2.应切实提升荣誉表彰的激励作用。“制度在国家治理中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然而,没有有效的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也难以发挥作用。”[27]必须将荣誉制度转化成治理效用,兼顾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双重效果。邓小平曾强调:“我们实行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的方针。颁发奖牌、奖状是精神鼓励,是一种政治上的荣誉,这是必要的,但物质鼓励也不能缺少。”[28]要充分考虑先进人物及家属的诉求,力求表彰方式得体又高效。
3.应充分发挥荣誉表彰的长效作用。庆赏刑罚,欲必以信。荣誉表彰活动应当做到真实有效,要严格审核荣誉获得者的资质,保证褒奖人物与事迹的准确性。同时,要注重表彰效果的长效化。功勋荣誉的颁发并不意味着一种“结束”,而是更为厚重责任的“开始”,因此必须跟进观察获颁者的后期言行,做到全过程“可评可撤”,使荣誉表彰更加科学长效。通过这样全面且灵活的管理,可以确保荣誉表彰不局限于某一时间段的价值认可,而是促进社会正向激励的持续积累。
(三)讲好中国故事,形成社会共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29]每当关键时期,中华大地总能涌现出感人的故事与英雄。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深入推介中国特色功勋表彰制度,是讲好中国故事包括时代故事、红色故事、英雄故事的关键之举。
1.主流媒体需形成传播合力,发挥传统媒介如电视、报纸、电台及互联网等新媒体的联合作用,强化对功勋荣誉表彰制度、评选过程和颁授典礼等的宣传。可以采取创办国家荣誉制度刊物、加强相关文艺作品创作及建立国家荣誉制度网站等方式,加强普通民众对国家荣誉的了解、认识和认同。荣誉浸润要让群众感同身受,通过漫画、卡通、动画、图片、雕像等符号,宣传正面故事与先进榜样,进而利用政治象征推动政治文化的传播,有效调节民众的政治心态,拉近大众对“荣誉”一词及荣誉仪式的情感距离,切实使荣誉的获得及其过程可视、可感、可得,使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浸润全社会。
2.教育部门应推进功勋荣誉教育进课堂,根植精神之魂,将榜样人物、动人事迹加入中小学思想品德课和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展现我国荣誉制度的发展历程及独特之处,全方位多角度讲述荣誉获得者坚定信念、应对苦难、克服挫折的历程,使学子自觉对标先进,补足理想之钙。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引领青少年的价值观念向国家需要、人民需要的方向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30]通过对国家荣誉制度及相关人物事迹的教育,对青少年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正确引导,引领他们的价值观念朝着社会所要求的方向发展。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继续高擎功勋模范的精神火炬,引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开拓进取、建功立业,汇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磅礴力量。要充分发挥好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激励作用,以树起旗帜、立起标杆,以先进英模人物为榜样激励我们跨越民族复兴路上的“雪山”“草地”,攻克国家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娄山关”“腊子口”。中国之“治”在于中国之“制”,以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制度之力,不断激发国人的民族自豪感和国家荣誉感,凝聚起亿万人民的伟力,使英雄层见叠出、民族伟大复兴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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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爱敏)
The Discourse Construction, Effectiveness Evaluation, and Future Orientation of the National Award System of Medals and Honorary Title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ZHANG Jichao
(Shandong University," Qingdao 266237)
Abstract: The explicit proposal, continuous establish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national award system of medals and honorary titles is a consistent and prominent practice of contemporary Chinese national governance. Since the 18th" National Congress of CPC, the national award system of medals and honorary title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has been formally established and has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modernization of national governance: setting up a virtuous example for citizens, gathering broad social consensus and showing the advantages of the national system. It is definitely necessary to adhere to the leadership of the CPC, to promote as well as to tell the story of the national award system in the future.
Keywords: National Award System of Medals and Honorary Title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Discourse; Future Orientation; Modernization of National Governance
基金项目:山东大学政管学院2019年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的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2019010110)、2022年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荀子德性政治思想研究”(2022020114)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张继超,法学博士,山东大学与希伯莱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方向:国家治理现代化、先秦儒家政治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