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以来,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和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文学的语境发生了巨大转变。作为创作主体的作家是否有一天将被人工智能所取代?数智时代的文学,是否还能在人们的精神世界中保有它独特而神秘的审美地位?
实际上,跳出这些问题表象,深入到“文学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这一深层内涵,我们可以看到,无论将来科学技术发展到何种水平,无论新媒体艺术种类如何快速更新,只要生命存在,文学就存在。文学存在于生命,是因为充盈的生命体验及其引发的情感构成了文学活动的心理基础和内在支撑。苏珊·朗格曾指出:“艺术品是将情感呈现出来供人观赏的,是由情感转化成的可见的或可听的形式。”钟嵘也在《诗品序》里强调,文学创作的目的就在于“陈诗以展其义”“长歌以骋其情”。在每个人都是创作者的今天,人们之所以要进行自我表达,正是由于内心有强大而充沛的情感需要宣泄,也正是通过这些情感的抒发和交流,人们排遣了内心的孤独与烦恼,从文学中获得了心灵的慰藉。
文学存在于生命,还在于生命本身的磅礴为文学开辟了通往社会生活和人性深邃之处的通道。每一个平凡的生命在进行主体建构的过程中,都将体悟梦想、希望、坚韧、勇敢和爱,也避免不了挫折、痛苦、绝望和恐惧,并借此与自我、他人和世界进行深层互动,探寻和叩问生命的真谛。优秀的文学创作者,正是从生命本身的意义入手,艺术地呈现出精神世界的多重意蕴,去召唤读者的精神共鸣。
文学存在于生命,更在于生命本身流淌于社会历史的发展变化中,为文学的更新不断赋能。孔子称诗“可以观”,是说文学作品可以反映社会盛衰、观察民风好坏。无论时代如何发展,作为“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一种精神活动,文学终将跟随生命的流动而长存于历史长河中。所以,生命在,文学在。■
(张贞,文学博士,江汉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文学批评和新媒体文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