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党建引领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是中国式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理论创新之一。本研究采用扎根理论方法,深度剖析15个农牧区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典型案例,历经逐级编码,精炼出七大核心范畴,通过严格的理论饱和度检验,构建了党建引领下的乡村多元共治实践逻辑模型。该模型以“治理主体—治理客体—治理工具—治理路径”为核心驱动链条,以治理机制与“三治”(自治、法治、德治)融合体系作为辅助动力源,三者间形成上下协同、左右呼应的联动机制。该模型不仅深刻揭示了乡村社会治理的多元影响因素,还为精准定位研究问题提供了直观框架,共同推动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党建引领;多元共治;乡村治理;实践逻辑;扎根理论
[中图分类号] D26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24)06-0089-08
一、问题提出
新时代以来我国基层治理格局发生深刻变革,“政党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的结构中”。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因此,全面审视党建引领下的乡村多元共治实践,深入剖析其在各方面的具体实践逻辑与功能效应,对于丰富乡村治理理论体系、指导实践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具体实践不仅为乡村治理提供更为精准的理论指导,还能促进“中国之治”在广袤乡村的深根发芽,推动中国式乡村社会治理全面进步与发展。当前,社会治理研究的核心议题聚焦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乡村治理如何依托党建的强力引领,构建多元共治格局,进而提升治理效能,已成为学术界广泛探讨的热点问题。由此,本研究重点集中于两大核心维度:一是党建引领,二是党领共治。在党建引领层面,学者们主要从组织嵌入与功能彰显两个维度展开。组织嵌入方面,学者认为党组织作为外部力量要通过“结构嵌入”渗入和重塑基层治理结构,实现党组织的垂直覆盖和水平延伸,驱动各级部门实现治理目标。功能彰显方面,则探讨政党如何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思想引领、组织保障、作风示范、制度创新的综合功能,以此推动基层社会组织重塑、治理能力升级与执政根基稳固,实现政党能力与社会能力同步增强,引领乡村社会治理迈向善治之境。在党领共治维度,研究深入多个视角,特别是嵌入型、赋权性及技术性视角,以全面解析党建在促进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中的核心驱动力与机制创新。现有研究深入探讨了党建如何嵌入乡村社会并有效发挥其功能,为乡村社会治理的理论发展提供了宝贵启示。然而,这一领域仍存在拓展空间:首先,当前研究多聚焦于党建的单向引领作用,却鲜少触及党建与多元主体间双向互动,忽视了互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协同效应与创新机制。其次,多数研究倾向于构建“通用式”的党建引领多元共治模型,而未能充分探索微观特殊性乡村场域的独特性及其对党建引领实践逻辑的特定影响,限制了理论在具体实践中的适用性和解释力。再者,尽管现有研究强调了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核心地位与功能,但往往缺乏具体、生动的案例支撑,未能深入剖析党建引领多元共治在乡村社会中的实际运作机制与实践逻辑。鉴于此,本研究拟采用扎根案例分析的方法,实地调研党建引领下的多元共治创新实践,深入剖析特殊性乡村场域下党建引领多元共治的实践案例,旨在揭示其内在逻辑与运作机制,进而构建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党建引领多元共治乡村社会实践逻辑模型。通过这一研究,回应党建引领多元共治格局在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过程中的具体作用和实现过程,为乡村社会治理的实践创新提供更为坚实的理论支撑与策略指导。
二、研究方法及样本选取
扎根理论是由美国学者Glaser和Strauss提出的一种质性研究方法,该方法通过资料和数据在探索社会现象、建构理论等优势,适用于因素识别、过程解读以及对新生事物探索等问题的质性研究。运用扎根理论研究乡村社会治理,首先,该理论与乡村社会治理实践逻辑的研究需求与特点相契合,能够全面提炼出具有解释力的乡村社会治理实践逻辑的分析框架;其次,在操作过程中,通过文献制定研究对象、带着研究的问题进行田野材料搜集,对材料进行开放式、主轴式和选择性三个层度的逐级编码,将从田野材料中所获得的概念自下而上地范畴化,重点分析概念范畴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在理论饱和后进行高度概括或总结,直到得出一个新的系统理论,旨在发现资料间存在的隐性关系;最后,对构建的理论进行详细阐述,并对本研究提出相应的结论。
扎根理论的研究方法对研究样本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要求。作者对2021年至2024年五省进行实地调研,从获取的36个案例中选取15个案例资料作为分析样本,探讨党建引领多元共治在乡村社会治理的实践逻辑。这15个案例符合代表性和权威性的要求,一是在实地调研收集访谈、调查日志、会议记录的基础上,还收集了政策文件、报道、考核文件、工作汇报及简报等文本为辅助,由此形成了案例库。二是涉及的五省乡村社会治理典型案例是从省级或国家级示范村以及特色模式中选取的,内容涵盖乡村党建引领、主体、客体、机制、模式等领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三是选取近几年典型性的案例有助于探索乡村社会治理的新态势,具有时效性。样本选取上由目的性抽样和代表性抽样相结合,从而保证研究结果的信度和效度。
三、扎根编码及模型构建
(一)开放性编码。按照扎根理论,第一步将原始资料打散,对内容进行逐字逐句逐段的定义凝练,对此标签的初始概念化并按照概念名称进行合并重组,归类得到类属范畴化概念。本研究将15个案例文本导入Nvivo12,对文本语句进行初步识别、编码之后获得328个初始概念,对其进行范畴化之后得到34个范畴,具体如表1所示(由于篇幅有限,仅展示表格部分内容)。
(二)主轴编码。主轴编码是进一步挖掘范畴的特征,实现聚类、归并、精炼、区分的过程,并依据因果、结构、时序、功能等典型关系,升华提炼出能够统合不同范畴间关系的主范畴。在开放式编码所生成的概念与范畴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实际资料准确分析、把控范畴间的关联性,重新组合凝练,共生成“党建引领”“监督评估机制”“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实现机制”和“三治体系”“各级党委”“各级政府”“公众”等18个主范畴,具体如表2所示(由于篇幅有限,仅展示表格部分内容)。
(三)选择性编码与模型建构。选择式编码是更深层次的编码。注重及审视原始材料,在主轴式编码的基础上进一步更高层次的概念化和抽象化,得出主类属并再次进行系统剖析和验证补充,从而凝练具有高度抽象性和理论涵盖力的核心范畴,并以“故事线”的方式进行内部关系构建描绘,进而形成理论框架的过程。通过辩析和归纳内在的逻辑性,本次研究在主轴编码中提炼出了6项核心范畴,并将作为构建乡村社会治理实践逻辑的模型范畴(详见表3)。
基于选择性编码所得出的7个范畴的基础上,发掘范畴间潜在的关联性并形成故事线,建构出能够涵盖广泛意义上的农牧区乡村社会治理逻辑的理论模型。同时,本文的研究主题以及各范畴的系统化的比较,将7个范畴确定为核心范畴,综合考量范畴之间的关联性与逻辑性,建构出“党建引领多元共治的乡村社会治理实践逻辑解释模型”(如图1所示)。
(四)理论饱和度检验。为了保证研究的信度,本研究进行理论饱和度检验,通过随机选取青海果洛州“十化”党建典型案例、党建引领“三治融合”模式的文本资料以及其它4份原始材料作为三角材料,用于检验乡村治理实践逻辑理论的饱和度。检验结果仍能反映主范畴,并在新的原始资料中未发现新范畴和新概念。据此,本研究认为所得的扎根理论的概念范畴具有较好的信度,达到理论饱和,可以进一步分析下一个步骤。
四、模型阐释:党建引领多元共治的乡村社会治理实践逻辑
系统剖析乡村治理特殊性场域下的实践逻辑,对于指导我国特殊性乡村社会治理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厘清党建引领多元共治的乡村社会治理实践逻辑既要扎根于乡村社会总结相关经验,也要立足于整体性视角分析乡村场域的每个主体的诉求与责任。基于这一要求,研究通过扎根分析所得出的“治理主体”“治理客体”“治理工具”“治理机制”“党建引领”“治理路径”“三治体系”等7大核心范畴,探究出以“治理主体—治理客体—治理工具—治理路径”为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驱动主线,将治理机制和三治体系作为辅助驱动力,治理机制作为核心中介加强治理效能。三治融合作为推动因素提升治理能力的实践逻辑,三者形成良性互动中实现上下协调、左右联动,共同有效推进乡村治理目标的达成。
(一)以党建引领为根本保障。场域是社会或文化再生产领域中各类组织、行动者的总和以及相互间的动态关系总和。乡村场域中,主体面临“原子化”挑战,在此背景下依托党建引领,实施政治、组织、能力及机制全方位领导,确保党的领导全面覆盖。通过构建全域组织网络,创新治理模式,解决治理难题,重塑乡村治理共同体。
一是以政治引领明确乡村治理方向。党建通过强化政治引领,深化共识,全面覆盖乡村治理,从而稳固乡村政治基石。打造“党委领导—组织覆盖—多元参与”乡村治理共同体,把牢政治方向,贯彻国家治理意志。党组织通过政治引领锚定国家治理方向,更精准指导乡村社会治理的微观实践。在乡村社会治理实践中强化理想信念、加强思想疏导化解矛盾、增进思想引领情感认同、培育社会责任意识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同时,党建引领下的乡村结构聚焦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多路径选择”“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等关键和根本,旨在通过精准施策,实现治理效能最大化。这一系列举措不仅确保了政治方向的正确性,也为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持续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二是以组织引领夯实乡村治理阵地。党组织在横向层面发挥引领作用,推动村委“一肩挑”与村两委协同,构建“党委领导、多元协同”全方位治理体系,强化党的领导,促进多元主体深度融合与协作。针对多元主体协同不足问题,党组织成为协同联结的关键,在党的组织网络引领下,不仅能够跨越部门与体制界限,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力量的高效统筹,还能够在不同层级间形成整体联动,有效破解基层党建面临的融合难题。由此,不仅能提升乡村治理的效能与水平,也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社会治理新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组织作为多元协同联结的领导核心,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动员各方参与,各主体整合资源,形成整体联动的稳定协同网络。实践中,基层党建成为核心引擎,构建起上下贯通的组织网络体。纵向上,优化组织体系,形成以“党委(乡镇)—党支部(村)—党小组(社)—党代表—党员”的治理链条;横向上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全方位治理体系,促进政府、社会12fa7e334923fcf1a8aac65ac9d9379da3ffcaeaf4e443751145fd63923cdf42、公众深度融合,有效破解基层党建融合困境。
三是以能力引领锻造乡村治理主力军。能力建设是乡村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转化党组织引领力为治理效能,需多维度强化能力建设:一是深化作风能力建设,依托党史等丰富政治资源,锤炼党员党性;二是加强党建工作能力建设,提升党员及群众素质,打造过硬队伍;三是树立先进典型,激励见贤思齐,特别是在产业发展中,通过培育省州县级示范合作社,辅以项目支持与政策引导,树立发展标杆,有效激发基层党组织与群众的参与热情与创造力,增强乡村治理凝聚力与向心力。
(二)以驱动主线作为核心引擎。基层社会治理包括国家对基层社会的治理以及基层社会的自我治理。信息网络发展使金字塔科层体系内部出现信息漏洞,外部趋于扁平化,转为多领域球形结构,呈现出多领导、多发起、多主体、全参与、共分享的结构。为发挥党的领导在乡村社会的引领作用,激发多元主体潜能,形成立体化、网络化的协同联动机制,需构建双向互动治理框架。既强调自上而下的政策引领与资源输入,又注重自下而上的民意汇聚与自主治理,从而整合党、政府与社会力量,促进公共价值的共同创造与公共服务的广泛供给,塑造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实现上下协同、左右联动的全域治理目标,以此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与治理体系现代化。
治理主体:坚持党领导一切的原则。乡村治理场域治理内容的复杂性与资源的有限性,使治理主体时常陷入“角色超载”困境。“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的内部动力来自村级党组织、村委会、公众、经济合作组织等的积极参与,外部动力则包括乡镇党委政府、科研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等的广泛介入。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下,“党建引领多元共治”逻辑体现在:党委核心领导,确保治理方向,通过调动多方力量引领治理;强调多元主体广泛参与,在党组织领导下,非正式治理主体也被纳入,遵循“三治”体系,通过多样化路径传达国家治理意志,促进乡村和谐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治理客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治理内容随之扩大到公共服务、经济法治、社会保障等多个领域。为应对复杂治理客体,党建统合下的党政互动、组织协同与资源整合成为关键。在党组织领导下,各治理主体协同参与,高效完成社会全域治理任务。实践中,如青海海南州的“党支部+合作社+教育协会+农户”模式、甘肃甘南州的“8+”综合治理路径、西藏林芝市的“1”带“5”党建引领模式,都是通过整合乡村资源,激发多元主体的治理潜能,强化组织协调与合作,实现治理客体内涵拓展,确保治理高效、精准、可持续,推动乡村社会全面进步与发展。
治理工具:运用刚性治理与柔性治理相结合。刚性治理主要依赖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合同合约等,实现自上而下的动力;而柔性治理则依靠村规民约、德治等,通过“双向互动式”治理结构实现国家与社会的有效衔接。实践案例中,青海省塔秀村利用村规民约提升自我管理能力,西藏措美县通过“三治融合”模式和“积分制”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刚柔并济的模式能兼顾规则严肃性和治理人性化,适应乡村社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乡村治理中,刚性和柔性治理各有优势,需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以实现和谐发展和有效治理。
治理路径:乡村社会治理的多元化与精准化探索。在乡村社会治理情境下,治理目标的不同,治理路径有所差异。各地实践揭示了乡村治理在因地制宜原则下的创新实践,包括“一核多元共治”的主体吸纳型、“三治路径”的居民凝聚型、“互联网+路径”与“网格化治理路径”的资源撬动型等实践路径,从而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效能,实现治理目标。其中,“一核多元共治”的主体吸纳型路径旨在消弭治理主体间隔,促进多元主体联结;青海省黄南州的“一核三治”居民凝聚型路径,以党建引领为核心,融合自治、法治、德治,回答了乡村社会治理“谁来治、怎样治、为谁治”的关键问题;拉萨市曲水县南木乡则探索“互联网+”与网格化治理的资源撬动型路径,通过互联网打造智慧治理服务平台,提升治理精细化、智慧化、现代化水平。
(三)以治理机制加强治理效能。扎根案例分析表明,动力、实现、监督评估、激励等机制构成党建引领多元共治的乡村治理实践机制。其中,动力机制调动积极性;实现机制通过党委领导、村委会及数字平台引导主体参与,形成合力;监督评估机制保障实施和透明性;激励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引导主体参与。4种机制相辅相成,共同合力提升治理效能。
动力机制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核心驱动力。政策引导方面,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前瞻性、科学性规划,为乡村治理提供方向指引和政策保障。市场需求作为另一驱动力,引导资源向乡村汇聚,推动产业升级转型,增强经济活力。而内生动力则源于乡村自身,通过加强村民自治、培育社会组织、弘扬乡村文化等方式激发,使村民成为乡村治理的主体,推动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能力提升。这种内生动力的激发,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注入不竭的活力与动力。
实现机制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具体实施路径。在组织建设上,需构建高效协同的乡村治理组织体系,明确职责权限,强化协调合作。制度建设方面,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法律法规,制定实施细则,建立监督机制,确保治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能力建设则是重要支撑,需通过培训教育提升治理主体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包括政策理解、组织协调、创新等能力,以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
监督评估机制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监督体系涵盖政府自查自纠及社会各界参与,如媒体监督、公众举报等,形成紧密监督网络,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治理工作规范有序。评估标准全面反映乡村治理成效,包括经济、社会、环保等维度,为决策提供有力依据。反馈机制收集各方意见,为治理工作改进提供参考,增强公众参与感和满意度,形成政府与民众良性互动,共同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
激励机制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其设计与实施对于激发治理主体的潜能、促进治理效能的显著提升具有重要作用。在物质奖励层面,设立专项基金、提供奖金补贴等,激发治理主体积极性;精神激励方面,举办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广泛宣传优秀事迹,提升治理主体社会声誉和影响力,激发内在动力。精神激励与物质奖励相辅相成,共同促进治理效能提升。此外,激励机制设计应注重个性化与差异化,考虑治理主体需求、动机和偏好差异,提供多样化激励选择。
(四)以三治融合提升治理能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是提升乡村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自治强调基层群众的自我管理和服务,激发社会活力与创造力,为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法治则是治理的保障,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各项治理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德治则注重道德引领和教化,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形成崇德向善的良好风尚,为治理提供柔性支撑。三治融合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共同作用于治理能力的提升。自治激发内在动力,法治提供刚性约束,德治强化精神引领,三者有机结合,构建起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治理格局,有效提升了社会治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推动了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
以自治为目标。构建乡村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目标之一就是要加强和完善乡村基层自治,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推进,渐进性地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治理主体体制。具体体现在各治理主体在相对独立的地方空间内,遵从治理规则体系,保障乡村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正常运行。自治从共建主体上就是要实现社会治理理念科学化、结构合理化、方式精细化,形成乡村基层自治单位“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以法治为根本。新时代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与治理体系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建设尤为突出。要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首先要实现社会法治建设现代化,而法治社会得以成立,依赖于法律与法治逻辑。法治社会需要培育公民法治意识,强化法治逻辑作为政治人在社会治理所中遵循的行为规则,实现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在乡村社会的自治和德治实践中,必须以法治为根本,不断提升各治理主体的法律意识和依法执政能力。
以德治为引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就要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德治作为新时代国家层面所构建出的治理体系之一,是“他治”与“自治”不可或缺的价值维度、精神维度、制度维度的具体体现。在新发展阶段,乡村基层社会受到现代化的强烈冲击和影响,社会流动性增强,乡村一些传统的风俗习惯、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但是基层农村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半熟人社会的状态,也是传统文化的主要承载主体,在乡村基层社会治理过程有效实施德治能更好地实现治理目标。因此,要以德治为引导,完善乡村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监督评估机制,通过对乡村基层群众的行为进行道德规范的指导和约束,促进道德规范调节乡村各种社会关系。将德治的文化基因同乡村基层农村中非正式制度有效地融合在一起,与时代所提倡的文明新风结合起来,从而推动乡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
在中国本土化发展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体系是乡村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基本逻辑框架,通过“自治”解决乡村基层社会自组织的“动力”问题,“法治”解决乡村基层社会共同体在主体性与群体性价值取向博弈问题,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在价值与工具等方面的选择实施,“德治”解决“评价及监督”需要达成的指标效度。“三治”治理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治理体系的理论创新,也是分析新时代乡村基层社会治理及解决新发展阶段乡村基层社会所面临治理问题的重要理论体系。
五、结论与探讨
本文运用扎根理论方法深入剖析15个案例,在党建引领的刚性治理与党领共治的柔性协同下,研究探索了“双向互动式”治理结构,即自上而下通过正式资源与社会动力相结合,自下而上则依托价值共识与多元主体参与,实现了国家与社会的有效衔接及多元共治目标。在此基础上构建乡村社会治理实践逻辑的解释模型。该模型揭示了特殊性乡村微观治理场域中,各参与主体的行为逻辑、互动关系及其动态演进过程,党建引领与党领共治成为乡村社会治理的两大核心驱动力。在党建核心引领下,以“治理主体—治理客体—治理工具—治理路径”作为驱动主线,治理机制和三治融合作为辅助驱动力,三者共治致力于乡村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本文对乡村微观治理实践逻辑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阐释,为乡村社会治理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与实践指导,尽管如此,仍可能存在一定局限性:首先,案例选择虽是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一手资料与二手资料相结合而形成,但可能缺乏广度;其次,聚焦于微观治理场域的“特殊性”样态,对于“通用式”治理模式的涉及尚显不足,未来可在该领域进行更为广泛和深入的探讨。
本文系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党建引领多元共治:乡村社会治理实践逻辑——基于15个案例的扎根理论研究》(39M2024012)的阶段性成果;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乡村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构建研究》(19BGL21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青海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周奕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