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是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场域中得以实现的基础,也是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提升组织力的关键。健全组织体系不是组织的堆叠和杂糅,而是各组织基于共同本质和多元特征的系统集成与功能互补。立足于“结构—功能”分析框架,将管理学中的“绩效=动机×能力”理论进行党建学话语转化,可以形成“战斗堡垒作用=政治影响×联系结构”的理论模型。基于这一理论,以类型学的视角将党的基层组织体系看作四类基层党组织的系统集成,可以发现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面临若干挑战。要进一步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还需从构建基层党组织体系总体格局、坚持以群众路线创新组织形式以及健全各领域的法规制度与衔接着手。
[关键词]基层党组织体系;基层党组织类型;战斗堡垒;
[中图分类号] D26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24)06-0080-09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加快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基层全覆盖”,还从健全组织体系、教育体系、监管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等五方面对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作出部署,突出强调了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可以说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不仅是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场域中得以实现的基础,也是增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的关键。
党的基层组织体系作为一个集合概念,是由各领域、各层级基层党组织构成的不可分割的整体,相关研究多以组织功能视角、智能技术视角、组织形态视角展开。例如齐卫平等以组织力的视角阐释了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制度覆盖”的主要进路。孙会岩从智能技术的视角分析了通过打破物理空间限制实现党组织全覆盖的价值和进路。郜工农从组织形态的视角归纳了基层党组织体系“跨企业”“跨区域”“跨虚拟空间”“跨村居”等新型组织形态和主要特征。可见,学界对各领域基层党组织打破边界、协同联动的价值有着基本共识,但是对“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这一笼统描述却缺乏系统分析,对“体系”究竟是由哪些基层党组织构成的、这些组织有怎样的特点、如何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等问题缺少必要的回应。
所谓组织体系,绝不仅仅是组织的简单堆叠和杂糅,而是各组织基于共同本质和多元特征的系统集成与功能互补。通过对各领域基层党组织本质属性的同一性和外部表现的异质性进行归纳和对比,将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进行系统集成和类型划分,可以实现对基层党组织体系的系统化分析,从类型学的视角探究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的时代挑战与应对路径。
一、基层党组织类型划分的理论分析
分类作为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也有一个从现象的分类到本质的分类、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分类到更深刻的本质分类,这样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就基层党组织而言,从现象的分类到本质的分类,还需回归到对基层党组织本质属性及其表现差异的分析。
(一)基层党组织本质属性及具体表现。一个对象类的本质属性为其中所有对象都具有,并且仅为该类对象具有。正如党章所规定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本质属性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而“战斗堡垒”的学理展开需要从其被提出的思想渊源中探寻。
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性质的提出源于其主体性和能动性的逐步明确与强化。作为“战斗堡垒”的基层党组织不仅是管理组织成员(党员)的单位,还是面向社会和群众开展工作、发展事业的行动主体。1924年5月通过的《党内组织及宣传教育问题议决案》强调,“小组的工作除教育党员征收新党员外,还应当常常在工人群众里做宣传的工作”。次年,党的四大通过了《对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继续强调“支部的工作,不能仅限于教育党员,吸收党员,并且在无党的群众中去煽动和宣传,帮助他们组织俱乐部、劳动学校、互助会”。1926年《组织问题议决案》提出“支部并不是分部,而是党在各工厂、矿山、学校及某区域的核心”,还提出“施行‘一切工作归支部’的口号。”这一系列的职能演化体现了基层党组织的作用从做思想意识形态工作到组织开展政治活动的深入。而“党在各工厂、矿山、学校及某区域的核心”,则是对基层党组织在社会和群众中发挥能动性,积极发展党的事业的理论总结,是后来提出“堡垒”乃至“战斗堡垒”的理论准备。陈云1939年在《党的支部》中指出:“支部不但要在组织形式上具有核心的堡垒的姿式,而且要在实质上真正能起核心的堡垒的作用”,还列举了 “团结群众、征收党员、教育党员、领导工作”等四个方面的基本职能。党的十一大和党的十二大党章明确使用“战斗堡垒”一词,是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性质在法规制度层面的明确。“战斗堡垒”所承载的具体职能也不断与时俱进,如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以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发挥和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有效实现党的领导”。这些都是基层党组织在社会和群众中发挥主体能动性,实现党的领导、发展党的事业的表现。“战斗堡垒”是各领域基层党组织的共同属性,其外部表现差异形成了不同类型,这种差异的内在因素则构成类型划分的基本维度。
(二)“动机—能力”理论模型的学科转化。美国管理学家斯蒂芬·罗宾斯(Stephen P.Robbiss)等认为影响工作绩效的因素包括努力、能力、工作设计、绩效评估系统等,就主观因素而言,绩效由动机和能力共同决定,可以用“绩效公式”表示为“绩效=动机×能力”。借用管理学理论,可以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外部表现视为其“绩效”,并通过两个层面的学科转化进行分析:一是引入“结构—功能”主义将研究视野从个人转向组织;二是以党建学话语体系重构相关表述。
首先在“动机”层面,组织社会学中有经济学派、制度学派等多种理论范式解释组织行为的动机。对于中国共产党及其基层组织而言,其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主要动力来源是制度环境,是一种合法性机制,是“使组织采纳具有合法性的组织结构和行为的观念力量”,是人们在文化、价值观、习惯等层面广为接受的认同。具体来讲,其根本动力不是经济效益,而是组织环境对中国共产党的广泛认同,来自于党的政治影响。这也体现在党对各领域通过政治影响来实现组织和工作覆盖的历史进程中,例如党的创建时期,党的早期组织开展各方面工作培养先进分子;21世纪以来,各地党委设立“两新”工委派党建指导员在非公领域开展政治教育;当前则在新就业群体活动区域设党群服务驿站,提供服务的同时巩固党的影响等。
其次在“能力”层面,“组织力”就是中国共产党的话语体系中对基层党组织能力的准确表述。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视角来看,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由其与“系统各成分之间相互联系和作用的方式或顺序”影响。基层党组织在社会系统中相互联系的主体有很多,包括国家政权机关、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但归根到底是联系人民群众,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指出“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因而从根本上说,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结构影响了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总体而言,可以说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的效果由“政治影响”和“联系结构”共同决定,可以简化为“战斗堡垒作用=政治影响×联系结构”的理论模型。
(三)“政治影响—联系结构”的理论模型。基于“政治影响—联系结构”理论模型,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效果差异主要源于两方面原因。首先在政治影响方面,最主要的差异源于覆盖主体的所有制性质。在公有制主体中,党的政治影响通过领导地位、传统禀赋、决策参与、行为同构等机制内化为主体特性,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影响力源自内部生成。例如《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规定:“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把党建工作基本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将党组织的影响内化于公有主体自身的活动规范中。而在非公有制主体中,政治影响更多通过统战、群团、政策等外部渠道施加,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影响力依赖外部注入。例如早在1987年中央统战部等五部门就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党校、社会主义学院要举办统战干部和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中方代表学习班……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在外商投资企业统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宿迁市宿城区通过“组织部门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行业代表示范引领”机制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这些都是政治影响力外部注入的体现。基于此,基层党组织可分为覆盖公有制主体和非公有制主体两类。
另外在联系结构方面,最主要的差异源于联系群众的具体形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是融入以劳动条件组织起来的群众,如工厂、企业、学校等单位建立的基层党组织;二是融入临近生活空间的群众,如街道、社区、网格等区域建立的基层党组织。在人口流动较低的时期,党以生产单位为主组织支部,如列宁指出“劳动条件和生活环境本身就把它组织起来”。党的四大通过的《对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规定:“我们党的基本组织,应是以产业和机关为单位的支部组织……不能以机关为单位组织支部时,则可以地域为标准。”陈云也总结“依列宁提出的原则,按生产单位组织支部”“在某些城市中组织街道支部……是一种临时性质的支部”。随着改革开放后“人们的社会生活开始从单位内转移到单位外,单位以外的生活空间越来越大”,基层党组织仅覆盖生产单位已不能满足联系群众的需要,覆盖地域的组织形式逐渐广泛。1997年上海市委首次提出“社区党建”,1999年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嘉兴大厦建立了全国首个楼宇联合党支部,都是区域性党组织。基于联系形式的差异,可将基层党组织划分为覆盖职域单位的“条条”基层党组织和覆盖区域范围的“块块”基层党组织。
基层党组织可基于“覆盖公有或非公主体”和“条条或块块”两个维度划分为四类(见表1):一是“行政区划党组织”,指街道、乡镇、社区、农村的基层党组织;二是“传统单位党组织”,覆盖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等;三是“非公区域党组织”,如园区、楼宇等区域基层党组织;四是“非公职域党组织”,覆盖无固定区域的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及新就业群体等。
二、基层党组织体系建设的主要成就
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党建始终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变迁,基层党组织体系在不断完善中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就。结合“政治影响—联系结构”理论模型,这些成就主要体现在组织覆盖的持续拓展、政治影响的显著增强和联系结构的不断创新等三个方面,为党的全面领导向基层延伸提供了坚实支撑。
(一)组织覆盖持续拓展。不断在新领域设置基层党组织以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对全社会的覆盖贯穿了整个基层党组织发展史。从1924年5月党的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提出“在大产业的工人里扩大我们的党”,到毛泽东指出要“建设一个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中国共产党;再到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社会覆盖”,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领域随着中国共产党的发展成长不断拓宽。如今中国共产党有基层组织共517.6万个,在城市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覆盖率均超过99.9%,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基本实现应建尽建,基本实现了对全社会的有形覆盖。同时,党组织在新领域的覆盖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一套相对成熟的流程,大致分为“政治教育”“组织建立”“理论形成”“规范成型”四个阶段。“政治教育”阶段通过派遣党员或工作团开展政治活动,塑造政治影响并培养先进分子;“组织建立”阶段是在政治教育的基础上,将先进分子发展为党员,并根据党员数量和条件成立党组织;“理论形成”阶段是党组织通过实践活动总结提炼指导理论的过程,通常体现于会议精神和工作报告中;“规范成型”阶段则是将实践与理论成果转化为成熟的工作机制和党内法规。而这一系列阶段均以有效的政治影响为基础展开。
(二)政治影响显著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影响是中国共产党发挥领导作用的重要体现,也是其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来源。在公有制主体领域,相关党内法规和各部法律法规逐渐完善,党在公有制主体的政治影响显著增强。以高校为例,1996年《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颁布,1998年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还明确规定了高校基层党组织有“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讨论决定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等领导职责,《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还在2010年重新颁布并于2021年2月修订。2019年党中央出台了《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要求以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委为重点,由上级党委分别组织开展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明确了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根据这项办法,在上级党组织的重点关注和工作支持下,党在非公领域的政治影响也有所增强。例如彭州市将货车司机党建工作列为“一号工程”,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6位市领导分工负责,30个责任单位齐抓共管,构建了党委领导、组织覆盖、阵地建设、服务保障、先锋引领的工作体系。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中国特色制度高位推动的成效。
(三)联系结构不断创新。随着社会条件和群众生活的变化,基层党组织联系群众的方式和结构不断创新。党的创建和大革命时期,出于“在大产业的工人里扩大我们的党”的任务,基层党组织以产业党组织为主。随着根据地局部执政,基层党组织逐渐在基层政权和国营工厂设立,其任务分别是“领导民众来管理政权”以及“团结工人……实现每次的生产计划”。改革开放后,基层党组织根据社会变化调整联系结构。组织形式从街道下沉至社区、网格,从行政村延伸至自然村,并探索楼宇联合党支部等区域组织。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在以地域、单位为主设置基层党组织的基础上,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探索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2014年《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在中央层面提出“推行区域化党建”,由街道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内单位党组织或依托居民区、商务区、开发区等组建区域性党组织。各地实践形成了“条块结合”的联系结构,既满足传统单位式组织需求,又适应新时期社会流动性和群众多样化生活。
三、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的现实挑战
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既是对党组织建设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也具有鲜明的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尽管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在功能作用的协同发挥、群众联系的紧密广泛以及政治影响的深入有效三个方面仍然存在不足。
(一)各领域基层党组织间功能协同不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所谓组织体系显然不是各级各领域党组织的简单陈列和堆砌,还需要各党组织之间形成高效贯通、紧密协作、功能互补的系统联动机制。当前,虽然在组织设置上社会各领域都有较高的覆盖率,但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之间的功能协同不足问题依然突出。自党的八大党章首次对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分别进行规定后,相关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基本都是按照农村、国企、街道社区、机关、高校、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等领域进行分领域规范和指导。因而在党务实践中,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可以在具体规范和A9A93AAC9WWbYvgB8saT7A==明确要求下在本领域开展工作并发挥作用,但这也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传统路径依赖,跨领域的功能协同存在不足。新世纪以来的区域化党建通过整合辖区资源加强了组织联动,但在实践中条块分割和条块矛盾的问题依然存在。例如一些职域党组织和区域党组织在功能定位上存在重叠、责任落实不到位,还有可能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上缺乏协调,导致资源重复配置或空白。这本质上是因为各基层党组织在区域范围内的主要特点和功能定位不清晰,因而难以理顺不同基层党组织间的关系,难以实现功能作用上的协同互补。
(二)部分基层党组织群众联系融入不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方式和渠道有很多,其中基层党组织是党密切联系群众最重要的组织载体。从根本上讲,基层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最有效的方式就是融入群众的社会交往关系当中。列宁曾指出“它的劳动条件和生活环境本身就把它组织起来”,中国共产党最初就是通过融入这些已具备社会交往关系的群众中,并按照生产单位设置基层党组织。从理论上讲,按照生产单位设置的“条条”基层党组织可以融入群众基于生产劳动建立的交往关系;按照地理区域设置的“块块”基层党组织可以融入群众基于日常生活建立的交往关系。但在实践中,基层党组织与群众联系仍显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村、社区党组织行政化倾向明显,如“一刀切”的坐班制度和过度留痕现象,党员干部疲于应付行政事务,缺少了融入群众日常生活的热情和时间。二是对群众新的社会交往关系融入不足。在新的社会经济条件下,群众自身有了新的社会交往关系和组织形式(如各类兴趣社团、线上论坛社群等),仅靠地理范围划分设置区域性的“块块”党组织,显然难以融入群众新的社会交往场域。
(三)非公领域基层党组织政治影响不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探索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有效途径”的要求。当前非公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典型做法是通过“组织部门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行业代表示范引领”的机制,将体制内组织的政治影响扩大到相关民营行业。然而,党委组织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其特定的业务范畴,非公领域的组织和群体也有其自身的组织目标和需求。因此,党建工作往往难以在主管机关业务范畴和非公主体组织目标之外获得足够的资源支持。尽管有案例证明,在政治影响的“高位推动”下,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可以取得显著成效,但这种依赖更高层级政治影响的“高位推动”机制,例如市委主要领导或其他同志政治挂帅的模式,实际上“高度依赖稀缺资源”,难以广泛复制。从2012年至2022年,规上私营工业企业吸纳就业的占比已从32.1%提高至48.3%,这表明非公主体就业群体的比例显著上升。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这一比例预计还将持续增长。在未来非公领域规模不断扩大的背景下,单纯依赖体制内政治影响和“高位推动”机制远远不能满足党建工作的需要。
四、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的具体路径
基层党组织体系的健全是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实的基础,也是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的关键。面对社会条件的深刻变化,还须从明确基层组织体系的总体格局、创新密切联系群众的组织形式、健全内化政治影响的制度保障等三个方面发力。
(一)明确基层组织体系的总体格局。基层党组织区别于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根本特征在于其鲜明的政治性。这一政治性决定了基层党组织体系的总体格局必须服务于党的使命任务,并适应党所处的历史与现实条件。新时代以来,社会价值和人民生活的多元化态势明显,基层党组织也适应这种变化实现了类型分化。在“政治影响—联系结构”二维模型下,四类基层党组织特点鲜明,明确总体格局需发挥各类组织优势,并通过体系化设计弥补单一党组织可能存在的不足。
明确基层党组织体系的总体格局,首先需要明确四类党组织的基本特点。“行政区划党组织”包括街道、乡镇和村、社区党组织,与行政机关或群众自治组织覆盖一致,承担本区域公共事务的领导责任,并协调区域内各类资源,具有强大的政治禀赋和有效的法规依据。“传统单位党组织”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中的基层党组织,覆盖面与公有制单位一致,既具差异化优势又有较强的政治影响,能够在相关领域协调资源与人才。“非公区域党组织”如网格党组织、楼宇党组织、产业园区党组织等,以实体空间为依托,在稳定的活动范围内将党建与党员群众生产生活空间融合,可以通过服务功能实现和加强政治功能与组织功能。“非公职域党组织”如跨区域行业党组织、产业链党组织等,覆盖对象行业关联性强,可以依托并协调行业资源,通过赋能产业发展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影响,同时适应党员群众的生产交往关系,通过领导工会等群团组织发挥各项功能。
体系化的重点在于实现各类各领域基层党组织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202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要求“探索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党建工作体系”。具体来讲,就是要厘清条块关系,破解“双重领导”导致的矛盾。“块块”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归属比较明确,而“条条”基层党组织一般由归口管理机关领导。以体系化视角来看,应当以“行政区划党组织”作为组织体系中的领导和枢纽,在实践中也有案例证明,提升对党员的“属地管理”和推行在职党员的“双报到”可以有效促进基层社会整合与“条块”整合。构建组织体系的总体格局需以行政区划党组织为核心,整合其他三类组织的优势。“传统单位党组织”协调领域资源与人才;“非公区域党组织”通过实体空间融入党员群众生活;“非公职域党组织”融通邻近产业。具体可通过实体型组织与功能型组织结合,在行政区划党组织领导下实现条块协同,提升体系整体效能。
(二)创新密切联系群众的组织形式。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我们都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经济与社会快速发展,群众的自发联系形式更加多样且不断变化。坚持以群众路线创新党密切联系群众的组织形式,必须科学处理其与其他社会组织形式的关系,确保走在群众自发联系形式之前,最起码不落后于群众自发联系的形式。
坚持群众路线的基本工作方法,是依托群众已有或潜在的联系和组织,以适宜形式组建基层党组织。毛泽东曾指出要“在群众出于内心自愿的原则之下,帮助群众逐步地组织起来”,还批判了尾巴主义“落后于群众的觉悟程度,违反了领导群众前进一步的原则”。刘少奇也曾精辟指出,“离开民众自己的要求,就不能组织民众”。当前社会经济条件虽不同于传统生产方式,但群众基于社会交往的联合与组织需求仍然存在,只是形式发生了变化。展现出新特点:一是渠道多元,包括线下兴趣小组和线上社群平台,如专业知识讨论群、兴趣交流群等,基层党组织应探索线上的组织设置和工作方式。二是目标明确,如解决某个问题或维护群体权益等,可能是临时性的或长期性的,基层党组织需灵活融入并“先群众一步”领导其有序行动。三是形式多样,如社区文体活动队、行业性组织(如网约车司机联盟)、兴趣爱好俱乐部(如骑行俱乐部),基层党组织既要适应这些组织形式变化,还需在政治上超越并引领这些自发组织。
基层党组织形式创新主要针对“非公领域”。“领导群众前进一步的原则”要求基层党组织的设置不能落后于群众自然组织的需要,也不能脱离群众自然组织的现状。在群众未形成自然组织时,可通过“非公区域党组织”覆盖生活空间;当自然组织逐步形成时,转化为“非公职域党组织”,当自然组织形式变化时,党组织形式也需随之调整。
(三)健全内化政治影响的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在基层党组织建设特别是非公领域的实践中,一定程度上仍存在对“高位推动”的依赖。因此要以长效、稳定的制度规范与责任体系替代这种依赖,包括完善相关党内法规、规范与公共政策的衔接、明确责任体系等三个方面。
首先是基层党组织相关党内法规的完善与集成。目前农村、机关、国企、高校领域的基层党组织都由单行条例进行系统规范。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社会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除了党章第三十三条有专门规定外,尚未形成系统规范。2023年颁布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要求“完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组织建设制度,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探索推进党的组织法规制度法典化”。将各领域法规集成形成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法典,既是健全基层组织体系的需求,也是健全党内法规体系的要求。其次是相关党内法规与法律政策的衔接与协同。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也不能仅仅依靠党内规范来实现,特别是在非公领域,完善公共政策有助于构建党建赋能组织发展的机制,例如可以通过建立健全评级评优体系和党建惠企政策,将党的政治影响内化为社会主体的行动规则,平衡党建工作与组织发展的短期张力,从而推动二者协同发展。最后是明确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的责任主体。如,要明确组织部门、社会工作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的具体责任。2023年中央社会工作部的组建明确了社会工作部门和组织部门在“三新”党建工作中的分工,由社会工作部指导“三新”领域的党建工作。同时,还须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机关及其党组织的具体责任,以责任体系保障制度体系,从而健全组织体系。
五、结论与展望
将管理学的“动机—能力”模型转化为党建学理论,可构建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的“政治影响—联系结构”模型,将基层党组织划分为“行政区划基层党组织”“公有职域基层党组织”“非公区域基层党组织”和“非公职域基层党组织”等四类,为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提供新视角。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需明确“行政区划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定位,厘清其他三类党组织的特点和作用路径;坚持群众路线,创新组织形式,融入群众社会交往;健全法规制度,加强党内规范与法律政策的衔接,明确责任体系,以稳定的制度保障内化党在各领域的政治影响。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既是对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也彰显了鲜明的问题导向。传统基层党建“各管一摊”模式已不适应当前社会条件,组织体系建设成为提升基层党建质量的关键。基层党组织与基层社会直接联系,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与加强党对社会的全面领导相辅相成。体系格局、组织形式、制度保障都是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的具体路径,而从根本上说,充分发扬党的先进性、发挥党员在各领域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组织在社会各领域的深刻影响,才是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的根本所在。
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的根本目的是巩固党领导基层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组织载体。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高质量发展,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经济新业态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截至2023年3月,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到8400万人,约占全国职工总数的21%。探索加强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有效途径,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对党建工作提出的现实要求,也是基层党组织体系要创新和完善的重要课题。未来研究可围绕以下几个方向展开:一是深入分析新业态党建工作与行业发展的关系,科学认识党建赋能行业发展的基本规律;二是深入探讨基层党组织形态的创新,探索线上党组织等非实体党组织有效发挥功能作用的体制机制;三是深入研究数字信息技术在党建实践中的应用,充分挖掘数字化党建的潜力与优势。以期深化对新时代基层党建规律的认识,为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供理论参考。
作者系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白璇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