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一贯重视体育事业。新中国成立之初,体育工作语境经历了从“国民体育”到“群众性体育”运动的提出,最终以大众化和经常化为基本特征的群众性体育运动政策逐级确立。通过组织领导、扩大宣传、干部培养以及在人员密集区域推广工间操、整理推广民族形式体育等一系列措施来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群众性体育运动格局的形成,也释放出积极的政治效应。本文通过对新中国成立初期体育工作方针的形成和实施过程的分析,揭示了这一变迁背后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动因。
[关键词]国民体育;群众性体育;经常化
[中图分类号] G8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24)06-0033-09
自近代以来,发展体育以塑造国民体质与精神,成为实现民主革命目标的重要途径,广泛获得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认同。新中国成立后,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提出的“提倡国民体育”原则,政府积极推动国民体育运动。随着各项事业的建设发展,体育运动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价值日益被重视。1953年,中央体育运动委员会正式确立了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工作方针,标志着体育政策从“国民体育”向“群众性体育”转变,这一变化在内容和形式上均有显著差异,并在实践中产生了不同的效果。
一、语境更张:
从“国民体育”到“群众性体育”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人民群众的健康状况、身体素质,直接影响到国家的形象以及社会主义建设的成效。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将体育推及全体国民。“共同纲领”将发展“国民体育”当作体育工作的主要任务。1949年10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关于“国民体育”的社论,称:“我们所提倡的国民体育是新民主主义的国民体育,是广大群众性的体育”,其内容和形式为“大多数人都能接受,都能欢迎,都能参加和享受”。在当月召开的全国体育工作者代表大会上,时任青年团中央书记冯文彬在报告中也表示:“体育应当为人民服务,要使少数人的运动成为国民普及的运动。”1950年7月《新体育》创刊时,朱德的题词正是“提倡国民体育”。
实际上,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国民体育”领域在话语和实践层面均致力于贯彻中央关于推进“国民体育”发展的政策精神。体育事业致力于“为人民服务,为国防和国民健康的利益服务”。在“国民体育”理念的推动下,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新中国的体育运动“逐渐发展起来”。一些大型国民体育运动场馆相继建成,例如北京什刹海游泳场、上海虹口体育场、成都人民体育场等。同时,普通劳动群众的参与成为新体育事业的显著特点,这与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权时期体育活动“脱离广大人民、为少数人所垄断”的状况形成鲜明对比。
(一)“国民体育”的困境。尽管新中国成立后积极推行“国民体育”政策,但发展始终“落后于实际的需要”。时任国家体委主任贺龙曾指出,“目前体育运动在不少地方开展得不很好或者几乎没有什么开展”。1952年的调查显示,重庆61个工厂企业单位的38731名职工中患肺结核、胃病等慢性病者占总人数的8.48%;机关干部和青年学生的健康状况也不容乐观。天津、北京、山西各银行的统计显示,肺病患者一般占10%。北京大学的3160名学生中,染有肺病的占到10%。中央也认为,“目前职工群众的健康状况还不能适应生产的需要”,甚至影响生产。
国民体育发展的制约性因素主要有两个。其一,全国发展体育的条件不均衡。我国地域广阔,发展不均衡的情况长期存在。就体育事业而言,时任全国体育总会主任的冯文彬曾说:“各地的解放有先后,生产的恢复、土地改革的完成、工业的发展都有迟早,情况不一样,体育的发展自然就有所不同。”其二,发展体育的思路存在偏差。新中国伊始,专业人士一度认为“经常开展运动竞赛是促进体育运动群众化、深入化的重要方法”。一段时间里,“各省市普遍举行了体育运动大会”,部分地区存在过分追求场面盛大和参与人数的做法,不仅耗费巨大,还导致“少数地区发生突击和锻炼过度的”现象。
由此可见,面对诸多紧迫的政治和经济任务,新政府需要在国家百废待兴的关键时期寻求更可持续的体育发展模式。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片面依赖政府组织的“国民体育”开始向政府主导、群策群力的“群众性体育”转变。
(二)“群众性体育”的出场。1952年6月,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成立,毛泽东为之书写了“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题联。总会的宗旨为发动群众,协助推动全国各地体育运动的展开,并使之“群众化和经常化”。总会成立大会的主旨报告明确指出,当前体育运动的中心任务便是大力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体育活动”。“群众性”体育的倡议并非一时兴起,毕竟,全面的社会主义建设即将开局,为生产建设提供劳动力和精神支持是为发展体育运动的内在规定性。
经过半年左右的酝酿,“群众性体育运动”方针正式出台。1953年1月中下旬,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召开各大行政区文化教育委员会主任会议,会上明确表态,“体育工作主要是开展群众性的体育运动”。4月27日,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体委)召集体育工作会议,制定了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工作方针,并明确要求体育运动“首先在厂矿、学校、部队、机关中普遍地开展起来,然后再依照条件逐步推广”,“群众性体育”政策正式出台。1954年初,时任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的贺龙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已将“群众性体育”上升到国家方针层面,并明确指出,当时体育运动的方针是“结合情况开展群众性的体育运动,并逐步地使之普及和经常化”。
至此,新中国的体育工作完成了从“国民体育”到“群众性体育”的话语转换。这一变化绝非单纯的表达方式的调整,而是触及体育运动的各个领域与层面,代表了新政府基于当时体育运动的实际情况、新中国的社会发展态势,以及国家建设的迫切需求,所作出的全面而深刻的适应性变革。
首先,行动主体的转变。从依赖国家行政力量和财政支持的“国民体育”,转变为注重政府引导和群众自发参与的“群众性体育”。在这一转变过程中,群众不再仅仅是跟随者,而是体育运动的主体。他们自发组织运动队、锻炼小组,并主动修建运动场地。时任国家体委副主任的蔡树藩在1955年的报告中肯定了这种变化,认为体育事业的进步是广大人民和各机关团体共同努力的结果。其次,形式的转变。随着“群众性体育”理念的传播,国家层面减少了对规模庞大的大型体育赛事的投入,体育运动亲民化,并日渐普及与深入。再次,追求目标的转变。在“国民体育”语境下,评价体育成效的主要依据是赛会成绩;转入发展“群众性体育”后,人民健康被置于首位。毛泽东的题联强调了体育运动对于增强人民体质和改善健康的重要性,1953年,毛泽东向全国青年提出“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的号召。1954年,贺龙在总结工作后指出:“由于体育运动的开展,就有力地帮助了人民群众改善身体健康的状况”,体现了国家对体育工作的新要求。
由此可见,新中国成立之初,为适应国家建设需求,体育事业开始强调政府引导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普及和经常化,促成“国民体育”向“群众性体育”转型。
二、群众性体育工作方针的贯彻落实
新政府将体育发展方针由发展“国民体育”调整为普及“群众性体育”,不仅是对体育运动发展的更高政治期待,更重要的是,“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开展真正贯彻了体育运动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本质追求。
(一)加强对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新中国成立前,各解放区体育管理机构大多依附于教育系统或卫生系统。同时,体育民间管理组织有零星设立,但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1952年6月成立的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前身是具有民间性质的“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作为新中国首个全国性体育组织,该会兼具群众组织和政府机构的双重职能,在领导、协调和监督全国体育工作,以及推动群众体育运动的普及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体育运动委员会,1954年,该委员会正式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全面承担起全国体育运动的管理职责。在其推动下,各省(地、市)陆续成立体育运动委员会。委员会由工、青、妇女、军队、教育、卫生、文化、民委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推动群众性体育工作。
“体育基层组织是开展体育运动的组织基础。”为确保群众性体育工作政策的顺利落实,《一九五二年开展体育运动工作的计划大纲》要求全国在1952年内“按各基层单位(如工厂、学校、机关)逐步建立体育委员会和各种运动小组。”当年,铁路部门便成立了推动、领导体育工作的核心——“火车头体育协会”,并按照铁路系统的管理结构逐步健全了区、分区、地区和基层的各级组织,到1954年底,铁路系统的各级体育组织达到1018个。1954年1月24日,河南省体育运动委员会正式成立。随后,全省各级体育运动委员会相继建立。至1956年底,该省已有34个县成立了体委,并建立了11个省级体育协会、30个市级体育协会和1305个基层体育协会。旅大区自1949年10月以来建立的各级组织对于该区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开展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二)大力培养体育干部。“体育干部与积极分子的培养,是开展体育运动的决定环节。”新中国成立时,专业体育工作人员数量有限,而能胜任组织和管理工作的干部就更为稀缺。为切实推动群众性体育运动在基层的积极开展,主要采用了三种方式培养体育干部。
一是团结、改造和利用旧人员。对知名体育界人士,采取团结的方式,以充分发挥其优势。由马约翰、吴蕴瑞、徐英超等中国近代体育知名人士担任体育总会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对于一般体育工作者,则组织他们进行“政治学习和体育研究,以便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优良的新作风”。1951年7月,清华园举办了新中国第一期全国体育工作者暑期学习会,内容涉及专业、形势和任务,以及苏联经验。
二是进行多种多样的短期培训。仅依靠专业院校,显然“不能满足热火朝天、飞跃发展中群众性体育运动的需要”。1951年暑假,湖北省以“培养一批体育骨干,以便迅速开展体育活动”为宗旨,面向省内中小学体育教师和青年团、工会、教育局的干部、工人,举办体育工作者学习会,学习内容以体育技术为重点,兼顾政治理论、体育理论和基本技术等。南京市总工会举办的训练班探索了现场教学的方式,并适当配合小组讨论与学习。陕西省在1953年至1957年共举办了9次面向厂矿、学校,裁判、体育干部的各种类型的训练班。仅1953年就训练体育干部1333人,体育积极分子4585人。各地的实践得到国家层面的肯定,1955年,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正式发布《关于短期体育干部训练工作的指示》,要求“短期速成方法,积极地、大量地培养训练体育干部”。
三是系统培养专业体育人才。为培养具有社会主义觉悟、体育知识和较高运动技术水平的专业人才,新中国加快体育专业院校的建设。自1952年创建华东体育学院后,又先后在北京、沈阳、西安、成都、武汉建立了5所国家体委直属的体育学院;在合肥、南京、哈尔滨等处建立了11所体育学校和中等体育专科学校;并恢复和建立了28个师范院校中的体育系、科。中央体育学院成立的重要任务之一即为“培养德才兼备的干部”。至1957年底,体育院校在校学生达到了9536名,毕业3200名。这些均为“正规地培养体育干部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体育观念的重塑和价值的引导。国民政府时期,体育事业的发展深受“精英体育”观念的影响。新中国成立伊始,部分体育工作者偏重竞技和专业训练,对群众体育运动“很少注意,不肯深入地想办法去发动、组织和指导”。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调查显示,体育工作者即“有所谓美国派(主张体育是消遣、娱乐、发展个人)、德日派(主张体育军事化)、复古派(主张发展‘国粹’,无条件地提倡武术)”的分化。普通民众则对体育的健康效益存疑,部分人甚至认为体育运动耗时费力,普遍认为体育是少数人的娱乐或“可有可无的东西”;“无病即健康”“劳动即体育”的观点极为普遍。基层干部受此类思想影响,对体育工作重视不够,或将其简单化为“打打球”“开开运动会”。这些误识阻碍了群众体育运动的常态化发展,也凸显了加强体育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有鉴于此,新政府大力推进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宣传工作,有效纠正了社会层面对体育的误解,使体育知识及其意义广泛得以传播。
新中国成立初期,体育宣传的核心旨在彰显体育运动对增进健康、强化体质和提升工作效率的重要性。为确保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广泛参与,新政府特别强调宣传材料的通俗化和普及性。1950年7月,《新体育》杂志创刊,其任务是普及体育知识、运动方法和生理卫生常识,以提升公众对体育运动的认识。例如,体育总会要求《新体育》要“简洁生动,浅显易懂,做到具有初中文化水平的人能够阅读”。随着时间的推移,体育读物的出版发行成为推动群众体育运动发展的重要途径。人民体育出版社在半年时间内出版与群众体育相关的图书画册51种,共计125万7千多册。其中,反映新中国体育运动新成就的“1953年的五次全国运动会”画册和挂图等,极受群众欢迎。适应于“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定位,一些体育读物系统介绍了田径、体操、足球、篮球、排球、自行车和水上运动等项目的规则、裁判法、练习法及运动生理卫生知识。为尽可能广泛发展地群众性体育,宣传渠道不仅限于传统的报纸、杂志、图书和广播电台,还扩展至电影、幻灯、宣传画和图片展览等多种媒介,以适应不同群体的信息接收习惯。
除普及体育知识外,推广国内外的体育运动经验也做了不少。一些大的行政区、省、大城市的体育组织为此还养成经常向报刊提供体育运动先进案例的习惯,促进了各地群众体育运动的交流与进步。例如1954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编写了《学校体育工作资料》,介绍了沈阳、南京等其他地区学校开展体育运动的经验。同时,苏联、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波兰、罗马尼亚、保加利亚、阿尔巴尼亚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等社会主义阵营的体育运动开展情况也被推介到国内,为国内群众性体育运动提供了借鉴和参考。新政府在人力物力上也给予大力支持,大力引介国外的先进体育教学经验,体育读物的出版和发行工作,翻译出版了《苏联中学体育教学大纲》《苏联小学体育教学大纲》等书籍,为群众性体育运动的普及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物质保障。
专业体育组织机构的设立及人才的培养,将群众性体育运动带入正规化轨道,而多样化、全方位开展的宣传活动则有效加深了群众对体育运动的认识,提高了群众对体育运动的参与度,为群众性体育运动的普及和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四)推动群众性体育运动的普及和经常化。在贯彻落实群众性体育运动方针过程中,新政府除控制资源过度集中的大型赛事举办频率外,还积极推广群众易参与的体育运动。这些运动经过精心规划和推广,逐步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
首先,在人员集中的场域普及广播体操。广播体操凭借“切实可行、容易学习”,无需特殊场地或设备、适合“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健康情况的人”参与的特点,成为推广群众性体育运动的重要载体。1951年11月,体育总会等九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广播体操运动。
1951年12月,第一套广播体操正式推出。随后,中央各直属机构分别发出通知,号召全国体育工作者、各级人民政府、军事机关和人民团体的文化教育部门积极推广。随后,各部门广泛动员,各地也积极响应,出现了诸如“广播体操推行委员会”“广播体操骨干分子训练班”“广播体操传授站”或“广播体操推行小组”等组织。贵阳设立的广播体操传授站在一个月内就发动20个单位参与体操活动,人数达2000多人次。
与此同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及北京、天津、上海等40座地方广播电台陆续开播广播体操节目。为解决收听问题,广播器材厂先后向各地供应3800张“广播体操”唱片。随着广播网的不断发展,广播体操逐渐向偏远地区,以及县和农村扩展。云南人民广播电台每天还广播10分钟适合于儿童的“少年儿童韵律体操”节目。
经过充分的试点总结,1954年3月1日,政务院发布了《关于在政府机关中开展工间操和其他体育运动的通知》,“正式规定在每天上午和下午的工作时间中各抽出10分钟做工间操”。随后,中体委、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指示,在全国小学推行少年广播体操。同时,鉴于第一套广播体操运动量已不能适应群众锻炼需求,中体委联合多部门编制了第二套广播体操。年底,全国第一次职工体育工作会议强调,“进一步搞好广播体操”是职工体育的中心内容。
事实证明,体操作为“最基本、最简单”的群众性体育运动,经努力推广,很快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在上海,成千上万“来自各个角落的工人、解放军、店员、学生、家庭妇女源源不断地走向人民、中山、黄埔、襄阳等公园”做早操。海南岛也在工厂、学校、机关中普遍推行广播体操。到1954年6月底,全国铁路系统65%的职工坚持做操;中等以上学校中90%的学生都参加了广播体操。到1955年年中,北京、沈阳、上海等16个城市和铁路系统逾116.9万人经常参加广播体操等运动。北京多家单位工间操参与率常年保持90%。
相较于田径、器械体操、武术、游泳和滑冰等高技巧项目,篮球、排球和足球因易上手、场地要求低,更受群众青睐。新政府在科普相关运动方法和卫生知识的同时,也会通过组织化的方式保证这些运动的推广。例如,1954年3月间,天津市举办了220多场篮球表演赛。在北京、上海等18个城市和铁路系统中,组织起来的篮球、排球和足球队共计34167个,其中篮球队就有16957个。在大型厂矿,如抚顺重型机器厂有33个篮球队、19个足球队、72个乒乓球队,及其他运动队。更重要的是,借助行政力量,群众性体育运动深入至偏远地区。1954年,贵阳市学校的锻炼小组超530个,排球和篮球队超320支。
其次,在偏远地区及基层社会发展民族体育。我国民族体育形式多样,如拳术、剑术、舞狮等深受群众喜爱。但部分民族体育因受落后文化的影响而带有保守和神秘的色彩,导致一些基层干部对其持否定态度。为此,新政府以“实用”和“形象优美”为原则,系统整理民族体育,以“发挥其有益于人民健康的部分,剔除其不合于科学的部分”,促成民族体育的健康发展和现代转型。
组织表演和比赛既是整理也是推广民族体育的常见方式。1953年1月,辽东省举办了首届民间艺术会演,涵盖地秧歌、高跷、斗狮子等传统民间体育。通过深入挖掘和细致整理,不仅让失传了几十年或平常不多见的民间体育活动大放异彩,也使含有落后、迷信元素的体育活动在改良后焕发新生。例如,某地太平鼓节目,去掉原有的祭神打鬼的内容,经过加工改编,成为表现农民的欢乐情绪、庆贺丰收的集体舞。
基于地方的成功实践,1953年11月,全国体育总会在天津举行了“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及竞赛大会”。大会吸引了来自蒙、维吾尔、哈萨克等10个民族的397名运动员,5天内进行了332项表演及比赛。项目包括各种传统武术、民间体育,前者有摔跤、击剑(短兵)、步射(弓箭射准)、举重(石锁、杠铃)等;后者有马舞步、轻乘、超越障碍、斩劈、马球等。这些民族体育形式集娱乐性与观赏性于一体,深受群众欢迎,召开首日即有2.4万多人观看了表演。
中央政府也倡导少数民族地区举办特色赛会。1954年4月,云南西部地区各族群众在大理县举行了民族体育表演比赛大会。200余名运动员代表傣、景颇、卡瓦等20多个民族参赛,展演90余项民间体育,包括马术、射弩、火枪、打弹弓等。几近失传的纳西族阿利礼歌等民族体育活动也在此次比赛大会上被发掘出来,重见天日。
需要指出的是,群众性体育运动在制度设计上还涵盖了“准备劳动与保卫祖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劳卫制度源于苏联,其目的在于增进劳动人民的健康,使身体得到全面的发展。1953年前,考虑到各地经济、文化发展极不平衡,中央虽有开展“劳卫制”的想法却并未诉诸行动。由于劳卫制对参与者条件、场所设施及考核标准均有较高要求,故而在实践初期,主要在条件优越的学校中试点。“群众性体育”政策制定后,中央只是提议在少数大城市中的个别单位先行试验劳卫制,以便取得经验,作普遍推行的准备工作。相比之下,广播体操与民族体育形式以其广泛的适应性和亲民性,成为推动体育运动普及化、常态化的关键力量。
三、新中国初期贯彻体育工作方针的实效
经过新政府的布局与调整,新中国体育工作实现了从“国民体育”到“群众性体育”的转型。在此过程中,得益于多方面的努力,群众性体育运动在中国各大城市、农村,乃至少数民族区域普遍开展。新中国的体育工作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人民面前,它所具有的政治效应也陆续释放出来。
(一)群众对体育的认知日渐清晰。随着群众性体育宣传力度的加大和人民对体育认知的提升,体育工作者和群众的观念均发生显著变化。江苏省体育运动委员会副秘书长沈战堤此前认为“体育工作不论是对于个人的锻炼和个人对革命事业的贡献都没有多大意义”,经过深入的工作实践后,对于群众体育“开始有了比较正确的理解”。同样,广州市第五小学的体育工作者在经过宣传教育后,也深刻认识到了通过体育运动改善学生健康的重要性,并将其视为自己“不可推卸的责任”。
特别是一些群众亲身参与体育运动并受益后,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在金州纺织厂,女工于智芳通过分享自己参与体育活动后健康状况得到改善的经历,成功激发了周围原本对体育活动持观望态度的工人们的兴趣与热情。该厂工人开始主动寻找并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场所进行体育锻炼,并不断向组织提出更多需求和建议。
(二)群众性体育运动普及率提高。随着一批简单易学、兼具运动、娱乐和观赏性质的体育活动的发掘推广,体育运动迅速普及至各阶层。例如,1953年辽西省第四届运动大会,工农阶层运动员占比超过40%,而东北地区的体育赛事中女运动员占比也达到30%至40%。1954年武汉举行的民族形式体育观摩大会上,展示了多种民族器械运动,吸引了众多工人、学生与市民参与。普通劳动者也在体育竞赛中崭露头角,如1953年全国运动会男子个人冠军刘成邦,即为铁路司磅员。1953年至1954年间,72次田径新纪录的创造者中包括了工人、战士、学生、机关工作人员和牧民。
基层体育运动参与度显著提升,在农村地区尤为明显。平原和经济作物区“基本上达到了乡乡有体育活动”,篮球运动极受欢迎。据统计,11个省的2个地区和54个县共有运动队16244个,篮球队占比近九成。广播操也得到广泛推广,不少地区因地制宜开展田头广播体操,如浙江省永嘉县郭桥乡就有90%的农民参与体操活动。良好的运动氛围大幅提升了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例如,铁路系统职工参与体育活动人数逐年攀升,1950年为10万人,1952年为38万人,1954年已增至52万人。
(三)群众性体育运动经常化。通过制度设计和基层动员,党和政府有效推动了体育运动的组织化和常态化。例如,国家凭借行政指令确保在机关、学校等单位定期开展广播体操,并通过持续推广,使之成为固定性的体育活动。据1954年上半年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中央人民政府部分机关以及华北、华东、中南、西南、东北区一级机关,江苏、辽西、广东、松江等省级机关统计的数据显示,经常参加工间操的人数已达到机关总人数的60%左右。到了1955年,这一比例进一步提升至70%以上。在上海对46万职工的调查中,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占比超过30%,广播体操参与者较1953年增长6倍。篮球、排球和足球参与人数也明显增加。1954年6月20日,广东一省就有140多个球队参与足球赛。据工会系统的统计,1954年全国经常参加篮球、排球、足球运动的职工有838000多人,组成了82700多个球队。而到了1956年至1957年上半年,一年半的时间内就组织了49120个篮球队、排球队14480个、足球队5199个,队员共计710741余人。
(四)群众的身体素质有了显著改善。增强国民体质始终是新中国体育工作的核心目标。群众体育运动的普及与经常化,加之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推动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前的35岁,跃升至新中国成立后的57岁。
积极参加群众体育运动有利于提升身体素质的观念已在实践中得到验证。1953年5月,华东体育运动委员会等单位在上海第五棉纺织厂对30名体弱工人(女工23人、男工7人)进行广播体操试验。经过一个月的广播体操训练,这些工人在体质和精神面貌均有显著改善。其中,“女工的体重平均每人增加1.7市斤,肺活量平均增加179毫升;男工体重平均每人增加3.09市斤,肺活量平均增加了374毫升。”江苏省农林厅的调查也显示,开展工间操后,“干部的健康状况逐渐好转”。事实也证明,常态化体育运动的开展降低了因病缺勤率,推动了生产建设。上海国棉六厂某车间统计显示,1953年因病缺勤达671个工作日,推行工间操后,因病缺勤的天数大幅下降。北京六个大工厂的职工因病缺勤率也降低了26%。天津市棉纺四厂的工人经体育锻炼后,“具备了强健的体格和充沛的精力,因此能够担任起繁重的工作”。
综上所述,新中国的体育工作方针经历从“国民体育”到“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嬗变。这种转变是新政府因应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的局面而做出的选择,调整的结果又实现了体育运动服务人民、依靠人民的本质追求。需要指出的是,在群众性体育工作方针确立后,国家行政力量并未退场,反而积极发挥引领作用,并利用自身优势,规划发展方向,整合物质资源和组织力量,为群众性体育运动的普及化和常态化作出了难以替代的贡献。就此而言,新中国成立初期群众性体育工作方针的形成和实施,不仅彰显了新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成就,也成为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范例。
本文系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历史进程、现代化路径与经验研究”(24AZD026)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杨丽萍系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通讯作者敖天颖系上海体育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周奕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