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他相识于微末。
彼时的我,穷,唯一的一件外套是卡其布的,硬而肥,晃晃荡荡挂在身上,周六洗了周一穿。他更穷,学费靠银行贷款,生活费靠勤工俭学,晨跑时棉袄衣襟被树枝刮破,露出蚕豆大一团棉絮,白花花迎风招摇,他不以为意,昂然穿行校园,如入无人之境。
周末约会,小馆子的素面加五毛钱可以添一撮肉丝,但吃完会有罪恶感,太奢侈。于是我们发明了更节俭的约会方式:一个扮织女,一个当书僮。我的奖学金换来两斤阔气的米白色混纺毛线,量好了他的肩宽腰围就开了工。捏惯钢笔的手不擅女红,半天才织一小片,赶不上手巧女同学半小时的业绩。好在他不嫌弃,只顾低头捧书大声读,读得飞快,像玻璃球顺着滑梯滴里嘟噜往下滚。中学语文早读课打下的童子功扎实。创造物质财富,愉悦精神生活,增进双方情感,顺便完成老师布置的阅读作业,一举多得。
累了,往草地一躺。五月阳光如金粉染得万物生辉,天蓝得广阔,白云游走,柳枝跟着暖风和蝴蝶斜掠过脸颊,雏菊与狗尾草毛茸茸刺着脖颈,不远处篮球场上正嘭嘭嘭拍球。此刻算是良辰吗?应该是吧。
更多时候各忙各的。他有写不完的字,为学生会写海报,为小卖部写广告,为教务老师写通知。1991 年的大学校园,计算机打印机远未普及,需要广而告之的时候,最便捷的方式首选“写大字”。他俯身在一张红色大纸上,毛笔蘸足墨汁抖腕落下,周围总有赞叹声。他的书法启蒙来自父亲,高中时写大字的水平已经超过父亲。听见众人夸奖,父亲从此让贤。新年,他踩着白雪在村里走,春联鲜红,十扇门上有八扇都是他的手笔,他放缓脚步一一看去,犹如沙场秋点兵。进了大学,应付完中文系的课业,还要去美术系蹭书法课,愈发痴迷,去食堂打饭,左手拿饭盒,右手在空中比划。
我有看不完的书。图书馆插在扉页里的手写借书卡上常有我的名字,期末功课总是班级第一,有老师表扬某篇作文水平远超过中文系91 级其他同学,我抿嘴低头偷笑,假装谦虚,心里得意。
后来结婚工作买房生娃,柴米油盐里打滚,开支账月月紧张,掐准超市时刻表抢打折鸡蛋,商场换季赶紧去囤衣服,公交车上拉着扶手睡过站后不顾斯文在闹市拔脚狂奔,忍着腰疼加班挣加班费。孩子发烧咳嗽没完没了,尿床偏逢连阴雨,邻居一大早敲门投诉夜哭郎扰民……两个书呆子拔剑四顾心茫然,只盼坏日子快点熬过去。
也确实慢慢熬过去了。他加入了中书协,那阵子我迷恋心经,过生日他要送我礼物,我想到他的字清雅,适合写经,不如手写心经,省下玫瑰花之类冤枉钱。他遵旨,赶紧启开一卷平时不舍得用的高级泥金宣纸,用铅笔横竖打了格子,找来弘一法师的版本逐字恭录。他写惯了行草,不惯正楷,一笔一画慢慢写了半天,如同戴着镣铐跳舞,累得够呛。写完一数格子,坏了,多出来五格。他不熟悉经文,虽有范本,但佶屈聱牙,看着看着就乱了,到底找不出究竟多出来哪五个字,急得嚷嚷。我关了煤气灶跑过去,食指虚点着默诵,找到了那五个字。他笑了,庆幸自己娶了个两脚书橱。
女儿考上大学那年,我和他终于有了各自的书房,有了各自中意的书桌书柜安放各自中意的书。找他求字的人更多,一到腊月,竹帘子包着用惯的大小几只毛笔,到公园、社区、车站义务写春联,回到家累得捏不稳筷子。我开始写作,于四十三岁高龄重拾童年的文学梦,孜孜矻矻,渐有文章发表获奖。每天晚上,他铺好毡毯拿起毛笔,我打开电脑敲击键盘,像两棵安静的树,各自在书房里生长,互不打扰,又都知道对方在干什么,偶尔串个门,互相品评一下对方的笔墨,恍惚依然在当年的集体宿舍。
2023 年大学同学聚会,三十个人的班级已超过十人离婚,剩下的纷纷感慨自己的婚姻荒凉如旷野,或者半世人生如雪泥鸿爪。我听着,暗自为两个人自洽而安泰的书房生活而庆幸——幸有笔墨慰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