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第六中学 朱子健
2023年9月28日,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南城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某直播平台上有两名菏泽籍网红因琐事互相辱骂炒作,引起大量网民围观、评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接到报警后,南城民警迅速锁定嫌疑人为辖区某小区的姜某某(男,45岁)和吴某某(女,41岁)。南城派出所结合法制部门,根据“两高一部”发布的《关于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在及时充分查证后,将二人依法传唤到派出所。姜某某和吴某某对其在网络直播平台互相辱骂炒作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牡丹警方依法决定对姜某某、吴某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以案说法】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作为网民应依法依规使用网络,文明理性发声,不造谣、不生事、不炒作,不随意攻击辱骂他人,不诋毁国家形象,不做有损国家利益的事。任何利用网络违法犯罪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例启示】网上交往具有虚拟、平等、自主等特点,但网络生活的基本准则是恪守道德,遵守法律。我们要合理利用网络:①提高媒介素养。②学会“信息节食”。③学会辨析网络信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④恪守道德、遵守法律。我们还要传播网络正能量:①利用网络平台建言献策。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媒介素养。③培育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