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德化县第三中学 颜建冰
法治建设是社会发展不可忽视的一部分,法治教育更是国民教育的重要一环。初中生正处于思想价值观念和行为习惯养成的重要阶段,对其进行法治教育,培养其法治意识对其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本文聚焦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对培养学生法治意识的必要性进行探讨,分析了当前教学中学生法治意识培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优化策略。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法治社会建设作出了重要指示,强调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对社会发展而言,必须对公民进行法治教育。近年来,社会中关于青少年犯罪的问题日益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发展。培养初中生的法治意识,可以增强学生作为社会公民的道德感和责任感,使其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初中生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需要得到更多关注,通过培养其法治意识,可以锻炼其自我保护能力,避免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从而维护社会稳定。此外,培养初中生的法治意识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通过培养初中生的法治意识,可以让其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从而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
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不断提高,教育改革势在必行。当前强调素质教育,发展核心素养已经成为教育改革的主要趋势。核心素养是学生适应现代社会生活需要具备的基本素养,培养核心素养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在社会生活中生存与发展,也是为了为社会发展提供更多优质的人才。道德与法治学科核心素养的提出为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指明了方向,法治意识是核心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法治素养等方面。新课标明确指出法治观念是学生的必备素养之一,培养初中生的法治意识,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遵守法律,提升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帮助他们更好地参与社会生活,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公共意识。
如今,世界间的交流日益密切,多样化的文化在社会生活中广泛传播,互联网的发展更是为学生了解信息提供了便捷,学生可以利用网络搜集自己感兴趣的内容,但是繁杂的信息中难免夹杂一些不良文化,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若不及时对学生进行引导,学生很容易走入歧途。初中生身心发展尚不成熟,对于是非对错的判断过于主观,存在盲目性,而且初中生处于青春期,心理较为敏感,容易冲动,自控能力较差。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有助于提升学生的是非判断能力,使其面对不良文化或一些不好的诱惑时做出正确选择。同时,法治意识的培养有助于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使其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冷静分析,避免采用过激的方法解决问题。由此可见,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有助于促进初中生身心健康发展,为其成长为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对法治意识培养的认识不足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许多道德与法治教师并没有接受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培训,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够深入,难以有效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二是教材内容处理不当。一些教师对教材中关于法治意识的内容处理不当,过于简单或过于复杂,导致学生无法真正理解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的重要性;三是教师缺乏开展法治教育的意识。有的教师认为法治意识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这一阶段学生作为公民知道自己应该遵纪守法就够了。至于培养学生应用法律解决问题,需要耗费太多精力,而且自己又不是专业的,所以没有必要花费较多时间在法治意识培养方面。可见,教师对法治意识培养的认识有待加深。
虽然当前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对学生法治意识培养的效果不理想,但是大部分教师还是认可法治意识培养的价值,只是教学方法的应用上存在不足。以课堂观察“夯实法治基础”这一课的教学为例,教师从标题入手引导学生进行小组讨论,探讨“为何要夯实法治基础”。学生结合课前预习以及自身社会经验,能够意识到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性,但是无法通过语言清晰地表达出来,而教师也没有留给学生更多的时间进行讨论,只是简单地进行总结。还有的教师采用案例教学法,但是选用的都是多年前的案例,忽视了案例的时效性,难以激发学生的探究兴趣。此外,部分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以讲授为主,学生大部分时间在听讲,缺少自主思考与合作探究的机会。
在以往的教学中,受应试教育的影响,教师更关注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忽视了学生法治意识的形成与发展。通过观察发现,法治教学内容与社会实践脱节是当前教学中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首先,一些教师在教学中照本宣科,只关注教材内容的讲解,忽略了现实生活中的法律案例和情境,导致学生无法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生活中。其次,教材内容存在滞后性。当今社会发展快速,法律法规不断更新和完善,而教材内容往往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编写和审核,导致教材内容相对滞后,无法反映最新的法律变化和社会需求。最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较少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法治意识培养需要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而教师考虑到教学安全、学生安全等诸多因素,选择不开展或较少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导致学生无法通过实践来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从而影响了法治意识的发展。
教学评价是教学的关键一环,对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有着指导作用。当前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关于法治意识培养的教学评价存在忽视学生全面发展的问题。首先,评价方式单一。受应试教育的影响,教师更关注学生对知识的理解,而在教学评价方面,部分教师只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忽略了其他方面的表现,导致评价结果不够全面和客观。其次,缺乏多元化评价。除了考试成绩,教师还应考虑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参与度、日常行为习惯等方面,建立多元化的评价体系,全面了解学生的发展情况。再次,缺乏针对性评价。每个学生都是独立的个体,其法治意识存在差异,教师需要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进行针对性评价,提供个性化的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最后,缺乏反馈机制。在教学过程中,部分教师注重评价结果,而忽略了评价过程中的反馈,导致学生无法及时了解自己的不足和改进方向。
要想有效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教师必须转变教学观念。教师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与实施者,其教学观念对教学活动设计有着直接影响。
首先,教师应转变“唯知识”的教学观念,提升对核心素养培养的重视度,以核心素养培养为导向开展法治教育。例如:教学“夯实法治基础”这部分内容时,教师聚焦核心素养设置法治意识培养相关目标:认识法律,理解法治的重要意义;知道如何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了解我国改革开放后的法治进程,理清法治进程的脉络,自觉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其次,教师应有针对性地设计利于法治意识培养的教学活动。如带领学生探索法治发展的历史,列举详细的《民法典》修订数据,要求学生结合具体数据探索法治建设道路。
再次,教师要树立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学生是课堂的主体,在教学过程中有效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必须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因此,教师在开展教学活动前可以结合学生的实际生活分析教学内容与学生的相关性,而后从学生角度出发搜集教学资源,设计教学活动。
最后,教师还应注重教学的灵活性,结合学生的表现调整教学节奏或教学方法,从而让学生充分参与课堂,深入学习法治相关内容,在思考与探究中形成法治意识。
法治意识的培养仅靠教师讲授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应创新教学方法,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开展教学活动,促使法治意识培养落地。以“参与民主生活”教学为例,教师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中选举国家主席这一时事热点进行导入,通过人大代表产生篇、工作篇、模拟篇三个环节,环环相扣、层层递进地解构本节课。课堂中学生自己查找资料、自主讨论,教师进行归纳总结,让学生在学习中加强政治认同、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学生更深地理解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懂得了依法参与国家事务,增强了社会责任感与主人翁意识。再如,在“生活在民主国家”教学中,教师选取“班干部竞选”“其他学科中关于民主的内容”“全国两会”三大素材,以时政化、生活化的情境为载体,对整节知识进行重新构建,开展情境教学,教学素材简约而丰富,活动设计干练而灵动,主要表现在案例分析与视频启思相结合,不断点燃学生的思维,让课堂有料有趣。结合实践来看,法治意识培养必须让学生将知识内化为素养,而促进知识内化必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因此,教师需要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创设良好的学习氛围与真实的生活情境,使其在真实的体验和深入的探究中理解法治,树立法治意识。
法治是社会建设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更不可能脱离社会生活。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本就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教师开展教学活动时必须注重理论与实践统一。一方面,教师应利用当下社会生活热点提取素材,以确保法治意识培养能够丰富学生的生活经验。例如:教师在一次“法律维权”活动中展示网购案例,要求学生讨论网络购物如何维权。学生对网购十分熟悉,而且不少学生表示自己在网购中遇到过物不对版的情况,还有的学生有过维权成功的经验。教师选用的网购案例能够引发学生共鸣,学生的参与积极性普遍较高。另一方面,教师应组织社会实践活动,以社会生活为课堂,强化价值引导。结合教学经验来看法治意识培养应注重价值引导与知识教学相结合。学生在课堂中学习了法治知识,如果不深入社会实践,则难以内化为素养,因此,教师可以利用社会资源组织实践活动。例如: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社区进行法律知识宣传;组织学生以“法治社会建设”为主题编演故事,并录制视频,在各网络平台播放。由教学实践可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促进法治意识培养落地的有效举措,教师必须引导学生由课堂走进生活,使学生基于实践理解何为法治,为何要树立法治意识,并自觉遵纪守法。
课程教学的最后一个环节是教学评价,也是教学过程中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教学评价的有效实施关乎教学目标的达成以及学生的日后发展,因此,应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动态发展,才能更好地引导学生朝着教学目标前进。以大单元教学中“建设法治中国”一课为例,教师可以根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制定评价标准,不仅能够规范教师教学,还可以帮助教师了解法治教学过程。在整个大单元教学中,教师可以结合法治教学内容以及学生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评价表,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变化。评价表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学生自评,二是教师评价,具体评价内容包括“我认为自己学习本课可以识别网络诈骗”“我懂得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等。为了确保评单元学习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教师还可以进一步完善评价主体,如邀请道德与法治教研组其他教师参与教学评价、邀请家长参与学生居家学习评价等,还可以在课堂教学中采用同伴互评,如此一来,学生可以在他人评价中更全面地认识自己在学习方面存在的不足,有利于其合理制定学习目标,不断优化学习方法。总之,教学评价不是终点,对学生而言,评价是学习的另一个开端,对教师而言,评价是教学反思与优化的有效手段。
总而言之,道德与法治课程是法治教育实施的重要途径,在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是教学需要,是学生发展需要,更是社会发展需要。针对当前教学中存在的教学意识不足、教学方法单一、教学内容脱离社会实践、教学评价不完善等问题,教师必须进行针对性研究,总结出有效策略,提升道德与法治教学的有效性,促进法治教育落地,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