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1987年县级党组织的整顿实践及其影响

2023-12-22 06:33谢倩
红广角 2023年5期
关键词:整党湘潭县党风

【摘 要】改革开放起步之初,虽然中国共产党工作重点已开始转移,但“左”的错误思想在中共党内还未完全肃清,全面整党迫在眉睫。在实践中,统一的整党要求与不尽相同的地方实际形成张力。为加强本地区党组织建设以推动当地经济发展,湘潭县在运用自上而下、分期分批整党方法的基础上,不断开展实地调查,适时有据地调整整党应解决的难题,使全面整党深入农村基层的同时,也极大地促进了自身党组织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其整党过程不仅显示了这一时期地方整党的特征是在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对中共中央整党政策的具体细化和继续深化,亦有助于中共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的正面形象构建。

【关键词】改革开放;中国共产党;地方整党;湘潭县

【中图分类号】D232;K2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6-6644(2023)05-0054-13

此次对党组织的整顿,是在中共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重新确立,全党工作重点由阶级斗争转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背景下,所进行的一次全党范围的党建行动。对这次整党进行研究,有助于了解在社会转型背景下中共的自我革命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间的关系。但就目前学界对新时期整党的研究现状来看,主要趋向于表面宏观描述,研究地方整党个案的成果尚少。就地方整党自身而言,“地、县两级,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体系中居于承上启下的地位,搞好这两级的整党工作,对于保证这次整党和改革的全面胜利,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湘潭县受“左”倾思想和派系斗争影响程度较深,而当时整党主要目的之一是彻底清除“文化大革命”(简称“文革”)遗毒对全体共产党员思想的侵蚀,加强中共的组织建设,以促进经济体制改革,激发社会生产力发展。本文以湘潭县档案史料为个案,考察地方整党的具体实践。在此基础之上,笔者试图将湘潭县整党置于全国整党大背景下,分析地方整党实践的过程及特点,以此总结地方整党对全国整党、地方党组织建设、经济发展以及对中共在基层形象构建的影响,以期呈现出在全国统一整党部署下的地方整党特色。

一、整党起因:中共中央整党工作部署下地方党组织自我整顿的必要性

“文革”结束之后,中共党内存在的问题同改革开放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之间存在严重冲突。为使中共能更好地领导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共中央多次就整顿党风问题开展讨论,如:1980年11月陈云提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因此,党风问题必须抓紧搞,永远搞。”随后,胡耀邦强调不仅要深刻认识搞好党风的巨大意义,还要坚定不移地把党风搞好。1981年2月24日,邓颖超提到要认真对待群众对领导干部生活特殊化等不正之风问题提出的意见。直到1982年9月1日胡耀邦提出:“为了使党风根本好转,中央决定从明年下半年开始,用三年時间分期分批对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整顿。”以及1983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简称《决定》)在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标志着全国范围的整党帷幕正式拉开。

中共中央作出整党决定有多方面考虑:一是中共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重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其他工作包括党的政治工作,都是围绕着这个中心工作,并为这个中心工作服务的”,中国现代化建设迫切需要强有力的领导核心。二是“文革”错误还未彻底纠正。“文革”给中国带来重创,它“不是政治革命,不是文化革命,不是思想革命。一句话,它不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它没有,也绝不可能带来任何的社会进步,只是带来了混乱、破坏和灾难。”虽然中共在各个领域进行了拨乱反正,但“党的指导思想上的是非没有得到应有的澄清,拨乱反正呈现徘徊局面。”三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共党内受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封建残余的侵蚀增加,但对之抵制的力度不够。改革开放利弊共存,为此需要采取两手抓,一手坚定地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一手坚决地抵制资本主义的腐败东西,包括资产阶级的思想和生活方式。除此之外,此次整党的时间之长、任务之重,也说明因“文革”所带来的问题之多,彭真后来指出:“党不整好,怎么领导好国家?这里,涉及许多改革,需要解决很多很复杂的问题(包括继续拨乱反正)。从中央到地方,从国家权力机关到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各级、各方面的任务都很繁重”,正是说明了这一点。

根据中共中央统一部署,地方整党分期分批进行。湖南省级整党处于党中央第一期整党部署范围内,从1983年冬季开始,至次年冬季结束。湘潭县整党处于湖南省第二期整党范围内,时间跨度为1985年初至1987年初。湖南省第二期整党共分两批:1985年初开始第一批整党,主要针对地、州、市、县机关,高等院校,地、县级企事业单位和省直独立的二级单位的党组织,共1811个单位和14万名党员参与,重点解决增强党性和纠正新的不正之风;1986年开始第二批整党,整顿其他所有的基层党组织,共11762个单位,129万党员,重点解决区、乡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严重以权谋私和严重违法乱纪问题,加强农村领导班子建设。

除响应中共中央整党工作号召之外,要解决地方党组织自身存在的问题是湘潭县全面整党的另一重要原因。湘潭县通过摸底调查,发现地方党组织存在不少问题亟需整顿。一是湘潭县部分党员在思想上、作风上、组织上存在严重问题,给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整党工作带来阻力。在20世纪80年代前后,湘潭县部分农村党员思想跟不上形势变化,抵触新时期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指导路线;不关心国家大事,放松党组织工作等。例如,河口公社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识不深,部分党员即使通过学习,一遇到棘手问题思想上极易反弹。宣委李某,1981年在先进大队办点,先进大队工作落后,不自省却把责任归咎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1982年云湖桥公社共有农村党员344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有189名党员在思想上不能及时调整,个别党员出现撕毁中央文件的过激行为。湘潭县继述桥公社376名农村党员中有121名党员要求辞去干部职务,部分党员出现“不关心国家和集体大事,专心致志操持家事”的现象。

二是受“左”倾思想和派系斗争影响较深。纠正“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是这次整党的任务之一。湘潭县干部挨整的多,1960年整风整社,在党员干部中,全县各级班子定性为地、富、反、坏、右、蜕联合专政,不少甚至被集训班、特训班、武装看管,不同程度受到党纪、政纪、法纪的处分。且湖南省受“左”倾错误思想和派性问题影响至基层生产大队,“湖南的‘左是源远流长,湖南部分人的派性是根深蒂固”。长期以来,湖南省“‘左的东西成套地系统地渗透于思想、政策、计划、管理、规章制度各个方面,渗透于生产、建设、流通、消费各个领域,根深蒂固,形成了一种顽固的习惯势力。”对此,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习仲勋指出:解决湖南问题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既要看到湖南有‘左的影响和派性问题,也要看到它的嚴重性和危害性。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宋任穷说:“1959年反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全国都‘左了,但是湖南更‘左,因为涉及到彭德怀、黄克诚、周小舟、周惠同志,还加一个李锐同志,都是湖南人或者在湖南工作过。其它省搞到县,湖南一直搞到生产大队。”因此,湘潭县委在部署整党工作时,多次强调要清除“左”倾错误思想和派系斗争的影响,恢复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二、整党动员:地方整党准备工作的内容及实施效果

虽然全国按“自上而下、分期分批”的步骤开展整党,但各地方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因而整党工作安排并非完全一致,但都是在中共中央的要求范围内进行局部调整。从时间安排上来看,地方整党准备阶段开始于1983年下半年至各地方公开整党为止,湘潭县于1983年下半年至1985年初开展整党准备工作。可以说,由于地方整党处于全国整党工作的后半段且有上级党组织的整党经验可供借鉴,因而其工作内容更加详细,组织指挥也比较从容不迫,这为中共地方组织做好整党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地方对中共中央整党政策的反应速度与落实情况值得关注,而这一问题在地方整党准备阶段最先体现且较为明显。湖南省在中共召开十二届二中全会并通过《决定》后,便通过《湖南日报》刊登了《决定》全文。1983年10月22日,湖南省委下发《关于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的通知》,向全省公开发行《决定》是在10月31日,而湘潭县委向全县下发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决定》的通知是在10月18日,距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决定》仅一周时间,并且略早于湖南省委。可见,部分地方迅速且高效地安排整党工作,并未亦步亦趋地消极等待上级部署。

关于湖南整党“要不要肃清华国锋的影响问题”的讨论,体现了当地整党的特殊性。华国锋曾担任湘潭县委书记和湖南省副省长等职务,其对湖南省乃至湘潭县的影响不言而喻。1984年2月7日,在湘潭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县委副书记李石山强调,要落实胡耀邦提出的湖南整党六件大事,更要认真搞好整党准备工作。县委常委赵荣球认为,胡耀邦提出的意见既是针对湖南实际,也是对湖南的关怀,并指出:“关于华国锋同志的影响问题,在整党中不要提进一步肃清,这不是对某一个人的问题,而是要端正思想路线的问题。”随后,县委副书记伍绍斌等皆认为湖南整党不应针对个人,而应以团结全党、统一思想为主。1984年2月12日,县委书记伍克文号召全县党员:“农村整党虽然被安排在第二期进行,但广大党员不能因此消极等待,而要认真学习整党文件,统一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纠正不正之风,用实际行动迎接整党。”湘潭县委对整党准备工作的重视,为全面做好整党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从工作内容来看,地方整党准备阶段主要以学习上级党组织整党经验和整党文件为主,内容涉及较为全面,是地方全面开展整党工作的“热身”。思想建党历来备受中共中央重视,邓小平曾强调:“必须大力加强党对思想战线的领导。”因而思想动员是准备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提高全体党员对整党的认识,1982年12月18日宋任穷提出,要用新党章教育党员,为整党做好思想准备。1983年2月19日,湘潭县开始抓党员思想教育工作,并利用春节前后集中进行一次以党章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为整党做好准备。1983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中指委”)发出1号通知,公布整党学习文件目录并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开始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文件。1984年2月9日,全县召开农村大队党支部书记会议,专门就学习《决定》、整党意义、任务、政策和做法开展为期2天的讨论学习,从思想上动员全县党员提高对整党的认识。同时通过“边学边改,未整先改,用改革精神推动整党,用整党促进改革”的方式确保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

组织动员主要侧重于对“三种人”的区分和清理方针的讨论与制定。邓小平认为:“‘三种人是真正的隐患、祸根,对党危害最大,这些人最危险,有些是埋藏、潜伏很深的。”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余秋里指出,要想正确区分“三种人”,必须组织党员学习整党文件,提高思想整治觉悟。地方通过多次召开会议的形式,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清理“三种人”的精神并向下级传达,以起到组织动员的作用。而“纯洁组织,就是按照党章规定,把坚持反对党、危害党的分子清理出来,开除出党。”1983年12月27日,湖南省召开全省清理“三种人”工作座谈会,对清理“三种人”进行案例讨论和措施研究,通过查证底子、严格区分来加强对清理“三种人”工作的领导。在制定方针方面,1984年2月7日,湘潭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确立了“第一要坚决,第二要慎重,防止扩大化”的清理方针。1984年4月17日,湘潭县委在常委会议上对湘潭市清理“三种人”座谈会精神展开学习与讨论,并对清理“三种人”进行了部署,为全县开展第一批整党清理“三种人”工作做了准备。

开展党风大检查是地方开展整党的必要准备工作,地方党委紧跟中共中央抓紧实现党风问题根本好转的工作目标。胡耀邦指出:“目前我们党确实存在思想不纯、作风不纯和组织不纯的问题,党风还没有根本好转。”文艺工作者伍雍谊也在其个人档案中写道:“党内出现的各种不正之风,损害革命利益,损害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如果不加以克服,党就会失去群众的信任。”并肯定了整顿的必要性。党风问题关系到执政党生死存亡,李先念在中共十二大上明确提出:“在这五年间要实现三个根本好转,就是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党风的根本好转。”全国各地方以此为目标开展抓党风工作。1983年9月15日,湘潭市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专门就党风问题进行了讨论,有参会人员就如何实现五年时间使党风根本好转目标时提出:当前要刹住的几股歪风都是与以权谋私有直接关系的例如,分房建房和‘农转非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和乱涨价、乱摊派的歪风。就地方而言,党风问题跟地方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习俗密切相关,开展党风大检查的内容也应“密切联系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随后,湘潭县召开农村大队党支部书记会议,要求全县党员在学习中共中央整党文件的同时,先开展为期两天的自觉纠正不正之风,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可见,地方党组织在开展党风自查时与加强思想认识工作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1984年10月15日,湘潭县委对全县15个区、镇和15个设党委的局级单位开展党风大检查,以自查为主。通过开展党风大检查,结论是全县“党风好的有8个,占26%,一般的有17个,占55%,较差的有6个,占19%”。这不仅使县委对全县党风问题有了初步了解,也为即将开展的整党做了准备。1985年4月21日,在湘潭县全面开展整党前夕,县委召开第五次人大代表会议,进一步动员各级党委必须“把端正党风作为党的建设的大事来抓”,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从自身做起”,力争通过抓党风坚决制止和纠正以权谋私、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不正之风。

三、整党开展与深化:地方整党具体实践及对中共中央整党的部分调整

地方整党处于全国第二期整党范围内,地、县两级的整党工作安排原则上是先地后县,部署上可有一段交叉,每一级的整党时间可比第一期整党单位短一些,大体6个月左右。当时最为重要的是整党必须紧密地与改革相结合,切实达到整党促进经济,经济检验整党的目的。由此可见,地、县两级的整党目的之一是发展地方经济。由于“第二期整党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的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中央和中指委将通过发布有关通知和派遣联络员和巡视员等方式,在重大方针政策和其他重大问题上加以指导。”因此,地、县两级整党主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开展,具有较大自主权和地方特色。1985年4月21日,湘潭县委号召全体党员:“按照上级党委的部署,积极投入整党。”根据湖南省安排,“县直机关整党于1985年5月全面铺开,基层整党于1986年进行”。因此湘潭县整党从1985年5月开始至1987年5月结束,共分三批逐次开展,按“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基本任务进行。不同批次的整党对象不同,并且工作重点在实际开展中各有侧重。关于整党的步骤和方法,“大体可分为学习整党文件,对照检查,集中整改,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四个阶段”。

(一)第一批整党:增强党性狠抓党风,全面促进党风好转

增强党性观念是地方第一批整党在统一思想方面的重心。地方整党将“学习整党文件,贯穿于整党各个阶段”,并将其作为统一思想的有效措施。为此,湘潭县委对全县县直机关开展了三期学习整党文件工作,以期达到提高党员对整党和经济改革认识的目的。在学习整党文件工作的实施上,县委提出:“包括领导干部在内的全體党员分成三批,把各单位统一编排,统一上课,分组集中讨论。由整党办收集情况。‘文化大革命以来入党的党员也要按此方法分两批安排。”

1985年7月31日,湘潭县委宣布:“整党第一阶段已经结束,开始进入对照检查阶段。”中指委第七号文件规定,对照检查要自上而下地进行,先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后党员群众,检查内容重点应放在检查本地区、本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在作风、纪律、组织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上。中央要求整党对照检查应当凸显地方整党的区域特点,因此每批整党对照检查的标准不同。比如在湘潭县的第一批整党中,重点依照如何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问题;端正业务指导思想,加快经济翻番的问题;加强党的建设问题;纠正新的不正之风的问题;如何振奋精神问题进行对照检查。检查主要目的:一是深刻检查存在问题;二是为本地区党委作个表率;三是为后段整党工作做准备。之后,湘潭县的党员干部按照学习、定方案、检查、边整边改的步骤参与各自支部的对照检查。对照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是整党进入整改阶段的重要依据,地方各级党组织以此开展下一阶段整党工作。

整改是避免整党流于形式的重要步骤。为彻底解决中共的各级组织存在的问题,1984年6月30日中指委详细部署了整改的主题目标和内容,即:在对照检查的基础上,集中进行3个月整改,“进一步解决党内在思想、作风、组织和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党的思想水平和工作水平,努力为当前的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扫除各种突出的障碍,切实有效地做到整党促进改革、促进经济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为此,湘潭县委多次召开常委会议对整改方案进行商议。其中,在商议制定全县整改方案时,县委并未完全照搬上级市委的整改方案,并且认为市委的方案并未联系湘潭县实际。主要表现为:检查多但不做调查不解决实际问题,工作不全面未提及进行普法教育。同时向湘潭市委提出整改建议方案,内容主要为:整改指导思想应顾及到县级单位而不是仅局限于市级层面,整改应尽量给县级单位放权,市委开会安排应尽量合理考虑全面,避免检查多而解决问题少等问题的出现。可见,湘潭县是力图结合本地存在的实际问题制定方案并进行集中整改。

在具体整改内容方面,“为了促进改革、保证改革,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就是要通过整党纠正新的不正之风”。因此,整改阶段应主要解决党风问题。1985年5月15日,湘潭县委向湘潭市委上报工作时建议:“制定和落实党风问题根本好转的规划,建立端正党风的责任制。”6月6日,湘潭县委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就党风问题要求全体党员开展自查,要以整党精神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有错误的同志认识和改正错误;要对照整党《决定》的要求,提高认识;要边查边改,决不能言行不一,只说不改。同时,结合湘潭县对照检查结果,县委指出整改要按照进一步端正业务指导思想,搞好经济体制改革,纠正新的不正之风,认真查处重大案件,加强领导班子组织和思想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继续肃清“左”的影响,认真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要求,在11月底前结束整改工作。可见,地方整改既非完全照搬中共中央指令,也并非千篇一律,解决当地实际问题是整改阶段的主要目的。

整顿党风必须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并加强纪律建设。湘潭县为遏制严重的“不正之风掩盖经济犯罪,经济犯罪利用不正之风,一些不法分子趁改革之机,借搞活之名,发不义之财”等现象,将整党、改革、开放同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有机结合,实行以条条为主,条块结合的方法,深挖经济犯罪,抓典型,以点带面,坚持边清理边兑现,查处大要案件,突破关系网和保护层,以此来扩大、巩固斗争成果。同时,针对部分党员存在的“不执行党的政策,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目无组织纪律,不做党的工作,不接受党分配的任务”等问题,县委在全县大力开展普法行动,从源头提高全县党员的纪律意识。

整改结束后,为确保各级党组织能在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1984年11月22日,中指委发布《关于认真做好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通过对违犯党纪、危害党的利益的党员的严肃处理和郑重地进行党员登记,切实保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性。”组织处理中的重要一环是清理“三种人”。县委以开展彻底否定“文革”教育活动扫除思想障碍。通过对全县71个整党单位中的2093名干部、职工开展摸底核查,对问题严重的进行立案审查并做组织处理,同时对无问题的党员进行登记。经过全面摸查,县委重点考察的31名干部中,有1人被认定为“三种人”,已撤销职务,清除出党。在整党比较困难的组织处理阶段,湘潭县将清理“三种人”工作落实到实处,避免整党“走过场”。

(二)第二批整党: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以整党促经济改革

根据中共中央部署,地方第二、三批整党统属于第三期农村整党范围。湘潭县由于农村党员“人数多,涉及面大,有3000多个支部,7万多名党员”,又处于我国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第一线,因此农村党组织整顿是整党中规模最大,涉及最广的一个阶段。

从1985年11月24日中指委下发《关于农村整党工作部署的通知》(简称《通知》)可知,虽然整党的任务和方法全国统一,但不同地区、不同批次整党面临的难题和侧重点却有较大差异。对于农村整党中要着重解决的问题,《通知》指出:“第一,努力提高党员对党的根本宗旨的认识;第二,进一步正确认识党在农村的改革和发展经济的各项政策;第三,认真处理极少数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员;第四,切实抓好领导班子的建设。”并指出区、乡级整党可在结合本地实际的基础上参照县级整党方法。

为结合地方实际,1985年12月29日湘潭县下发《关于全县第二批整党单位开展整党工作的安排意见》对中央整改指导思想进行细化,明确湘潭县第二批整党任务是:清除包括“左”倾在内的错误思想,提高党员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能力,解决以权谋私和革命事业心不强的问题;发扬党的优良作风,解决工作作风不正的问题;严肃党的纪律,解决好组织不纯、纪律松散的问题;搞好领导班子建设,健全民主集中制,解决好党不管党、党政不分的问题。可见,湘潭县第二批整党以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为整党重心。此外,湖南省还要求处理好农村整党与春耕生产的关系,注意不误农时,因此整党时间安排应机动灵活,服从春耕生产的需要。

在统一思想方面,侧重当前批次整党和经济改革相關文件的学习。1986年1月至2月,湘潭县委集中时间以举办训练班的形式,系统地对区、镇、乡党员开展学习整党文件工作,全县69个乡、镇,2.8万多名农村党员中的95%参加了培训。第二批整党学习文件效果显著,通过培训,广大党员提高了党性觉悟,为村级整党做好了思想准备。这次集中学习整党文件工作是湘潭县多年来培训时间最长、人数最多、学风最好、收获最大的一次党员集中训练。

根据《通知》指导精神,第二批整党对照检查方式更加民主化,集中整改内容更加细化。1986年2月中旬至4月底,湘潭县委对全县区、镇、乡整党单位进行对照检查和集中整改。在此过程中注重搞好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在征求意见、找准问题的基础上,领导班子集体和党政一把手通过写对照检查材料的方式,在同级党组织会议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对照检查,农村区、镇、乡开展整党的有246个单位,3207名党员,效果显著,全体党员提高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自觉性;克服了消极因素和畏难情绪,增加了革命团结性;初步刹住了一些不正之风,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根据对照检查结果,湘潭县委坚持先集体后个人,先领导干部后党员群众,自上而下的原则,从5个方面开展整改:一是抓好以党的根本宗旨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解决党员干部精神不振问题。二是解决以权谋私问题,包括:行贿受贿,吃喝成风,巧立名目、乱发钱,长期挪用、拖欠公款、公物。三是解决部分领导干部政纪观念不强,思想作风不正的问题。四是解决好党不管党,党的建设薄弱的问题。五是解决好组织不纯、纪律松弛的问题。同时,湘潭县委还要求要注意认真搞好整党“回头看”,及时巩固和发展整党成果。

整党工作开展具有连续性,其过程由浅入深,循序渐进。针对第一批整党中遗留的“党风不正、自由主义、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个人主义思想膨胀、以权谋私”等问题,湘潭县委在整改中通过提高党员认识、认真查处大要案件、坚持按党的政策办事等措施,对部分党员干部在乡(镇)岗位上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行为进行全面清查,注销了67人的商品粮户口和29人的招工指标,为端正党风作了表率。对于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处也逐渐深入到农村基层。1986年4月29日,县委明确指出要打好“一手抓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一手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三仗,湘潭县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全县12个区、镇委书记,其中8个亲自办案,带动全县立案查处51起,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公开处理11名经济犯罪分子和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有效地打击了经济犯罪,促进了全县党风建设。在全县第二批整党期间,仅1986年1月至6月,“全县揭发经济案件线索比去年同期增加3.9倍,其中查处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12起,均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倍”。保障了地方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1986年5月上旬至6月底,湘潭全县党员以《决定》为参照,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每个党员通过写整党总结的方式准确反映自己的实际情况,对予以登记、缓期登记和不予登记的党员逐个评议,最后各单位通过总结整党的成绩、经验和教训的方式巩固整党成果。

(三)第三批整党:抓重点集中整改,以试点带动整党

根据中共中央整党工作部署,农村整党“首先要着重把区、乡两级党组织整顿好,然后再着手进行村级党组织的整顿。”由于村一级党组织不仅是执政的基础,更是中共在社会基层的战斗堡垒,又因农村党员基数大、住地分散、文化程度偏低,对大政方针有时会理解不到位,导致农村整党中易出现新问题,再加上时间短任务重,给村级整党带来许多挑战。因此,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陈野苹指出:“关于农村整党重点要放在解决党员干部的严重以权谋私和严重违法乱纪问题上,这个提法是正确的。”“不是说农村整党的任务就是这么一条,只抓这一条就可以了,不是这个意思。”这表明,村级整党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中共中央整党政策进行细化落实。

为应对村级整党的复杂性,做好村级整党工作,地方党委以试点村先行整党的方式带动村级整党工作开展。1985年10月16日,湘潭县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湘潭市委指导小组将农村整党试点单位放在青山桥镇的通知。随后,县委于1985年11月对村级整党试点村镇基层党组织做了情况调查。在此基础上,对农村党员进行全面党性训练,重点轮训党员。“全县69个乡、镇都集中举办了5天的党员训练班。2.8万多名农村党员,参加训练的达95%。”这次农村党员集训是多年来湘潭县党员训练时间最长、人数最齐、学风最好、收效最大的一次党员集训,不但推动了未整先改,也为村级整党做了思想准备。

对于村级整党的重点问题,中指委提出:“要放在解决区、乡、村三级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而不是放在解决一般党员中存在的一般性问题上。”“必须从本地农村的实际出发,抓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个一个地具体分析,具体指导解决。对不同类型的支部、不同的问题,要提出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整顿和处理。切忌按一个模式生搬硬套,搞‘一刀切。”“中央制定的关于农村整党的基本方针、政策是从全国的情况出发的,其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对每个地方都是适用的,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但是,不同地方、不同单位,必须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侧重点。”经初步调查发现,湘潭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行为较为普遍。农村755个村支部中,有299个支部的领导班子有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集中表现在村支部领导班子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例如:“行贿受礼、吃喝成风,收受部门、企业赠送的物资、纪念品、红包;巧立名目,乱发钱物;长期挪用、拖欠公款、公物;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乱占集体耕地建房”等。对此,县委强调针对村级整党要“明确内容,突出重点,抓住党内外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一些问题,先行整改”。其中,村级财务的清理整顿是村级整党的重点之一,这也是群众意见最大、反映最多的问题之一。通过调查“共查出24028人贪污、挪用、拖欠集体资金535.9万元;有2102个单位欠款286.1万元”。村级财务的清理整顿,为村级整党开了好头。可见,地方整党尤其是村级整党具有极强的地方属性,相比中央层面的整党而言更具特色。

切实加强领导是开展农村整党的关键。上级领导要在整党各个阶段做好统一布置,提出具体要求并定期听取汇报,分步做好整党工作。就村级整党试点青山桥镇村级整党情况来看,镇党委通过选派整党联络员,协助每一个村的整党工作。在整改过程中,青山桥镇的13个村支部建立健全了三会一课制度,共确定建党培养对象27名,并发展了新党员。广大党员夸这次整党“是人人学习提高,人人对照检查,人人受到教育”。村级整党的顺利进行,对农村各项工作都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例如,青山桥镇各个村掀起了兴修水利、植树造林的热潮。党员和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春耕生产形势向好,丰收在望。农业内部结构正在发生可喜的变化,工商业产值有较大幅度提升,兴建街镇工作快速前进,为农村商品生产大发展创造了条件。

四、结语

总体来看,湘潭县基本按照《决定》的规定开展整党,但由于各地方情况各异,在整党实践中侧重于以解决本地区实际问题为主,呈现出既遵循中共中央整党总体政策又有具体细化措施的动态化特征。农村基层需要解决的问题繁杂,因而地方整党具有极大的挑战性。而地、县两级在党和国家领导体系中居于承上启下的地位,搞好地方整党,对整个整党和经济体制改革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这也决定了地方整党研究的不可或缺性。就地方整党实践的影响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方面,地方整党提高了当地党员思想觉悟,达到了统一思想的目的。地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通过开展整党,基本肃清了“文革”错误和“左”的思想在党内的残余。全体党员在思想、作风、组织和纪律上获得了一次大的洗礼,地方党组织建设在此次整党后有所加强。

另一方面,地方整党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大发展。整党的主要目的是以加强党组织建设以推动中国现代化进程。地方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农村基层经济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福祉。地方整党开展时正值中国全面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整党与之相结合,不仅能够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也对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影响。以湘潭县整党实践经验来看,通过整党1986年全县经济在稳步中增长,总体形势向好。全县社会总产值比上年有所增长,并在大旱之年农业取得了大丰收;工业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人民生活继续得到改善,全民职工人均收入相比去年增长13.8%。这些经济上取得的成绩证明整党加强了地方党组织领导力,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改善了民生质量。地方整党在促进农村经济改革的同时,也间接促进了全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有了农村改革的经验,现在我们转到城市经济改革。”地方整党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而农村经济的发展又给全国城市经济改革提供了经验支撑。

除此之外,从国家层面而言,地方整党有助于中共在地方基层的形象构建。地方整党在加强地方党组织建设的同时,也在逐渐构建中国共产党在人民心中的良好形象。思想不纯、作风不正、纪律不严等问题存在于中共的地方各级党组织内部,严重破坏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江泽民曾指出:“党的作风问题,也是党的形象問题,作风不正,形象好不了”,且党员干部中严重以权谋私和严重违法乱纪问题如不解决或者解决得不好,就会继续严重影响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继续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挫伤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通过整党,地方各级党组织中的问题得到改善,党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得到维护。

[谢倩,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杨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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