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一博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命题。共同缔造深刻地体现了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理论内涵,是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实践表达,是中国式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深刻诠释,具有普遍性的认识论、方法论、价值论和实践论价值。
理论依据:
坚持人民至上,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共同缔造是地方探索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切入点,其实质是将共同理念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在塑造共同价值、共同认识、共同责任、共同目标、共同关系和共同行动的基础上推进政府与社会的共同治理,进而形成稳固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共同缔造的主体是人民群众。我国城市居民平均约75%的时间是在社区中度过的,到2035年, 我國约有70%人口生活在城市社区, 社区也越来越成为提供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开展社区治理的基本单元。开展共同缔造工作,是坚定不移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的实践过程,也是党的“人民观”不断根植、彰显的过程。共同缔造不仅仅是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更重要的是创建一种新型的社会关系。广大人民群众既是发展成果的享有者,也是发展成果的创造者。让群众满意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在基层治理过程中,单纯的“政策性给予”只能解决表面的问题和一时的困境,不能形成群众利益的长效保障机制。只有切实把群众作为治理主体,充分发挥群众创造力,让群众融入基层治理体系、成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主导者和践行者,才能实现党和人民同心同向,共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
增强基层治理不确定性风险的确定性应对。共同缔造的核心是共同。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性单元,社区在享受治理重心下移红利的同时,一直处于回应居民日常需求、抵御外来风险的最前沿,也正承担着风险重心下移的溢出性风险。共同缔造强调“共同性”,核心要义是通过多元主体的良性互动来提高整体社会治理的有效性,在社会差异中寻找“最大公约数”。通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共同目标凝聚社会共识,最大限度地将不同的人粘连起来。使城乡居民由互不往来变为共同行动,在共同行动中交流交往、相知相识、融洽融入,打造“熟人社区”激发自治活力,增强人民群众对社区、对城市以及人与人之间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最终培育具有共同精神的社区文化,营造地域性社会生活共同体。
提升社区有限发展空间的无限再造。共同缔造的关键是缔造。作为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少到多、从差到好的行动概念,共同缔造是通过创立、创建、营造等行动,改变是社区主体活动的地理范围,建构特定文化场域的抽象表达。随着社区居民对社会空间需求的日益增加以及参与规划意识的提高,居民迫切希望参与到规划编制与实施的过程中。共同缔造通过激励多方群体共同参与多样化的社区空间规划,从宏观的发展愿景、发展路径与制度建设,到微观的建筑整饰、空间改造与节点设计,建构、深化、拓展基层治理的行动单元,塑造社区有限物理场域的无限可能。从物质层面的规划引导,到非物质层面的管理建议,打造居民适宜步行范围内有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健全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完备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充足的公共活动空间、全覆盖的物业管理和健全的完整社区。
实践样态:
践行“五共”理念,构建基层治理现代化体系
作为基层探索实践的治理改革,共同缔造以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为基本内容,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自共同缔造开展以来,很多试点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内生动力不足、发展资金不够、基层党组织弱化、集体经济薄弱等难题,共建共治共享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群众满意度、参与度持续提升,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多地创新基层治理体系、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生动实践呈现了以下五条治理逻辑。一是组织的逻辑,突出决策共谋的组织基础。围绕城乡社区“建成什么样”“怎么建”“谁来建”“谁来管”“谁来评”,充分尊重城乡社区居民意愿,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二是发展的逻辑,聚焦发展共建重在聚民心的目标。在产业发展、社区建设、基层治理、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等诸多方面,注重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变“你和我”为“我们”、变“靠政府”为“靠大家”。三是制度的逻辑,强调建设共管中制度及其建设的重要性。推行“代表群众选、项目代表定、建设群众帮、建后大家管”一体化等行之有效的制度设计和工作方法,强化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增强群众共管的自主性、自觉性。四是技术的逻辑,发挥效果共评中的技术作用。将群众“答应不答应、认可不认可、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标准,健全意愿共同征集、内容共同商议、方案共同研究、过程共同参与、效果共同评议的全过程民主评价机制。五是文化的逻辑,彰显成果共享的文化价值。让人民群众通过入股、就业、创业、管理、参与等多种方式参与建设,在共同建设中得到实实在在的“红利”,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五共”理念,以一种全新的基层治理模式呈现共同缔造实践背后的理论内涵、运行逻辑与内在机理,是中国式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诠释。
时代课题:
巩固执政基础,创新基层治理体制机制
建构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路径,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涵。作为一种价值目标,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是自然而然就会形成的,需要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依靠国家与社会的共同建构。
着力在提升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上下功夫,健全“纵向到底”的体制机制。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作用落实到社区,将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资源和平台下沉到城乡社区,使党和政府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推动资源服务平台下沉到底,既要“下得去” ,又要“接得住” ,不能简单“一放了之” ,更不能“只放责任,不放权力”。还要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让“数据多跑路”,让“基层少报表”,让“群众少跑腿”。
着力在提升公共服务功能上下功夫,健全“横向到边”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各类社区组织有序参与社区治理,努力把每个居民都纳入一个或多个社区组织。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聚焦群众日常生活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切实把群众组织起来,引导群众互帮互助,增加治理合力。促进构建统筹县城、乡镇、村庄的三级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更多资源、资金、人才向基层倾斜、向农村覆盖,提升农村地区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着力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上下功夫,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体制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找准群众需求,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着力点,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让群众“有地方说话”;拓宽群众参与途径,让群众“有平台干事”;聚焦群众需求,让群众“有实惠可得”。探索建立接诉即办、未诉先办机制,健全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决机制,让“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增强群众主人翁意识,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变“你和我”为“我们”,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作者系武汉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