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金华
(西丰县安民镇人民政府,辽宁 西丰 112403)
目前,我国实行的土地流转主要是经营方面的转让,转让的是土地使用权,通过相应流转措施,在合同中阐述细节,实现土地经营权转让。近年来,随着土地流转制度的广泛应用,相关政府部门明确表明通过出租形式进行的土地流转租赁时间不得超过20年。
出租模式:目前最广泛的土地流转模式即土地出租模式。主要是指拥有土地承包权的承包方,将土地通过出租的方式转让给其他经营主体,双方通过协商明确租金收取方式及出租期限等,确保流转的有效性。
入股模式:入股模式亦称股田制,也是建立在互利平等基础上的流转模式。该流转模式的优点是利益直接、产权清晰,农民群众既是经营参与者,又是利益获得者。该模式的基础是土地承包责任制。
股份合作模式:股份合作模式与土地入股模式比较相似,是我国现代化农业经济发展中的一种新型合作方式。该模式是指农民群众以土地经营权作为股份共同建立合作社,进行统一管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需要将分红获益作为关键,自始至终坚持资源和集约化的原则,积极融合集体合作经营模式,使农民获取更高的经济收益。
反租倒包模式:反租倒包模式指的是农民与企业或者集体签署土地流转合同,采取集约化形式实现土地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后通过招标等方式发放土地经营权,并签订合同,明确职责。
实施土地流转可提高农民收入,若农民打算外出务工,可将土地承包出去,承包人具有有效管理土地的权利,从而可实现土地规模化管理,也可为农民群众提供稳定、长久的经济来源。
实施土地流转后,农民可集中土地,统一生产和管理,通过提高生产效益来吸引外部投资,有助于优化农业结构,外部投资助力使用技术手段,使农产品的种类更加丰富,产量更高,进而推动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想要真正促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则需要推动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合理配置现有闲置土地,形成该地区独有的产业链,有效实施土地流转政策,可充分发挥土地资源价值,助力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
各有关部门通过对引进和培养专业技术人员,为我国农业的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与此同时,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应科学分析各地区农业发展实际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进行,促进我国农业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