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敏博,郑治文
(曲阜师范大学 孔子文化研究院,山东济宁 272000)
义利之辨是儒家思想体系中的重要命题,也是孟子学说中极为重要的思想内容。基于对《孟子》文本的深入研读和分析,笔者认为,孟子义利观不能简单地用“重义轻利、先义后利、见利思义”等来概括。应该说,对于君、士、民不同对象而言,它有着明显不同的思想内涵[1]。“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对于“君”而言,孟子希冀君主言“义”而不言“利”,以百姓之利为利;“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对于“士”而言,孟子认为士人应该有较高的价值自觉和修养,应该重义而轻利;“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对于“民”而言,孟子特别重视其对物质利益的正当,主张要制民之产,要养民、富民、教民。将三者结合起来看,在君与民之间,孟子的义利之辨主要指向其崇王道、讲民本、行仁政的政治论,强调君主要奉行以德服人的王道而非以力服人的霸道,要重视对民之“利”的满足,以民之利为利;对于士阶层而言,孟子的义利之辨又指向其君子养成的修养论,强调“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由仁义行”,主张士君子应该为“义”而义,不能为“利”而义。从孟子义利之辨所针对的君、士、民不同言说对象来看,是从政治、社会和个人3个层次,孟子义利之辨各有其不同的特定内涵。由此,简单地以重义轻利、先义后利或见利思义等来概括孟子的义利观,恐难完全说明其中所包含的丰富思想内容。唯有结合君、士、民所代表的政治、社会和个人的3个层次,才能完整地揭示孟子义利之辨的思想内涵。
《孟子》开篇,孟子见梁惠王即提出了义利之辨的问题。杨海文指出:“直面政治资本对道德资本的傲慢,《孟子》首章设置并敞开的主题是义利之辨。”[2]从《孟子》首章来看,孟子的义利之辨主要是针对梁惠王这样的君王而说的。而以君主作为言说对象,孟子看待义利问题的态度也是十分坚决而明确的:“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载:
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3]
对于君主而言,其所好之“利”无非富国强兵。故对于此句梁惠王之所谓“利”者,汉代赵岐注曰:“孟子知王欲以富国强兵为利,故曰王何必以利为名乎,亦惟有仁义之道者,可以为名。”[4]对此,朱熹在《孟子集注》中也注释说:“王所谓利,盖富国强兵之类。”[5]依赵岐、朱熹所言,孟子所谓的“王何必曰利”,是说君王不能单纯只追求富国强兵之利,并不是说,君王不可以追求个人利益。从《孟子》文本来看,孟子在很多地方也承认君主可以追求个人物质利益。
孟子这里所要表达的主要意思是,只凭借国富兵强并不能达成理想之治,而讲仁义、行仁政才是君主所当选择和遵从的治道,才是君主所当为之事。
就此来说,对于君主而言,孟子的义利之辨与其说是伦理学的问题,不如说是政治学的问题。孟子明辨义利旨在向君主说明理想的治道在于崇“义”(德)而不崇“利”(力),这与其王霸之辨的立场是完全一致的。《孟子·公孙丑上》载:
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
不难发现,孟子“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的义利之辨与其贵“德”而贱“力”的王霸之辨都表达出一个共同的意思:君主应崇道德、讲仁义、行仁政,以德服天下。孟子主张,君主应该选择崇“德”尚“义”的王道,而不能采用崇“力”尚“利”的霸道。他认为,如尧、舜、禹、汤等那样的圣王不是倚仗国富兵强、靠武力征伐而以力服天下,而是靠仁义、行仁政而以德服天下。孟子说:“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对于君主而言,取法尧舜者正在于以仁政而平治天下。以仁政而平治天下,靠的是以德服人的道德教化,而非国富兵强的物质力量。故此,在孟子看来,王不必曰利,而只讲仁义,亦也可以王天下也。
由此,《孟子》首章所讲的义利之辨的问题,其实是孟子要向梁惠王说明王道仁政的理想治道。从君主所当奉行的王道仁政的治道来看,君主平治天下所依靠的是“仁义”的道德力量,而非国富兵强的物质力量。也就是说,君主当重“义”而不应重“利”。孟子所谓“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所要表达的正是这个意思。由此出发来看孟子的义利观,可以说,若以君主作为言说对象,其义利之辨确有十分明显的重义轻利的倾向。而其之所以如此立言,旨在向君主说明儒家崇道德、讲仁义、行仁政的王道政治理想。换句话说,《孟子》首章即言义利之辨而论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其所呈现出的重义轻利的义利观,其实是要表现其尊王贱霸的王霸观。“孟子高举‘王道’政治之大旗,明白指出‘王’者以德服人,‘霸’者以力服人,两者不可同日而语”[6]。孟子之所以要旗帜鲜明地指出不必曰“利”而只讲“仁义”,正是要严王霸之分,强调王霸之间的不可调和性。在孟子那里,他的这种重义轻利的义利观与其尊王贱霸的王霸观可以说是完全同构的。孟子明确提出“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他主张言“仁义”而不言“利”,其实是要反对以“力”服人的霸道,倡导以“德”服人的王道,认为君主如若只是一味追求国富兵强的物质力量而不注重“仁义”之道的道德精神建设,那就会给国家造成危害。不难发现,如若以“君”作为言说对象,孟子的义利观自当是可以以“重义轻利”概之的,只是这里所谓“利”主要指向君主所关心的富国强兵而言罢了。
以“君”作为言说对象,孟子义利观具有明显的重义轻利倾向,同样,以“士”作为言说对象,孟子的义利观也大体如此。只是,所不同的是,于王主要指向政治学视域下的治道选择而言,而于士主要指向伦理学视域下的价值选择而言。对此,孟子明确提出:“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他认为,对于士人而言,即便物质困穷(“无恒产”),也应持守坚定的道德理想信念(“有恒心”)。在义与利之间,孟子论士的价值选择,与他在以“善”为性与以“食色”为性之间论君子的价值选择所表现的性善论立场是完全一致的。对于后者,孟子坚信“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他还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
就士所应担负的君子理想而言,在义与利之间,在“善”与“欲”(食色之性)之间,孟子倾向于突显和高扬士君子的价值自觉。这种“士的自觉”又主要表现为其所谓的“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由仁义行,非行仁义”。孟子强调,道德仁义乃人之“道德心”所引发[7],为此,他坚决反对人之为“利”而“义”。孟子认为:“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在孟子看来,“义”的内在价值根源在于“羞恶之心”,“义”之德乃由内在的“羞恶之心”所引发,而这与“利”毫无关涉。显然,孟子的这种思想可谓是对墨家“兼相爱,交相利”主张的一种有力回应。基于这种看法来谈孟子的义利之辨,我们似乎可以这样说,孟子在义利问题上所看重的是为 “义”(羞恶之心)而义,而反对为“利”而义,由此,“利”的问题在其义利之辨中很大程度上就被淡化了。他所倡导的是“仁义礼智根于心”的价值自觉,不好言利与欲。
当然,也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孟子基于性善论的观念而讲的为“义”而义的价值自觉主要是针对士君子而言的。在义与利之间,“善”与“欲”之间,孟子强调,士君子应具有“仁义礼智根于心”“由仁义行”的价值自觉。也就是说,对于士君子而言,由于孟子性善论对“仁义礼智根于心”过于侧重,对为“利”而“义”强烈反对,这就使其在很大程度上提纯了“义”所代表的道德理想世界,而不能为“利”(力)所染,由此也就难免使其义利之辨表现出重义轻利的明显偏向。这就意味着,若对于“士”而言,孟子义利之辨也可以“重义轻利”概之。它所要表达的是,士君子在“义”与“利”及“善”与“欲”之间所应具有的“仁义礼智根于心”“由仁义行”的价值自觉[8]。由此,与“君”为中心的重义轻利的义利观所表现出的政治论色彩相比,孟子以“士”为中心的重义轻利的义利观无疑更具有修养论的特点。对于“君”而言,孟子之所谓的重义轻利是要劝告君主尊王而贱霸;对于“士”而言,孟子所谓的重义轻利则是要教导士人 “由仁义行”,而不为物质困穷与否所限。正因为士君子能够“由仁义行”,努力追求“在我者”而非“在外者”,故他们才能始终保有“恒心”,而并不受有无“恒产”之所限。孟子曰:“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此之谓也。
如上所言,若只以“士”作为言说对象,孟子的义利观似乎也可以以“重义轻利”而概之。他的这种重义轻利的义利观所要凸显的是士君子在“义”与“利”及“善”与“欲”之间所应有的道德选择和价值自觉,强调士君子要“由仁义行”,不以物质利益的得与失、多与少作为“行仁义”与否的根据,而是要始终坚守君子的本色,坚守君子的价值自觉——仁义礼智根于心,自觉追求以仁礼存心,而不以物欲存心。孟子曰:“君子所以异于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此外,孟子所谓的“大体”与“小体”之辨同样是为了说明这一问题[9]。孟子提出:“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又说:“体有贵贱,有小大。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这也是教人在“心”所代表的“大体”和耳目等所代表的“小体”之间,要从其前者而不从后者,这同样所彰显的是“大人”在“义”与“利”及“善”与“欲”之间所应有的道德选择和价值自觉。就士君子所应有的这种“仁义礼智根于心”“以仁存心,以礼存心”的价值自觉来看,对于“士”而言,孟子义利之辨也确有重义而轻利的明显倾向,因为在孟子所理解的这种由“心”而开出仁义礼智的道德理想世界,很大程度是因为他将“利”从“义”所代表的价值理想世界剥离出来了。这里,也需有所说明的是,“士”的“重义轻利”,显然并不意味着在孟子那里,“士”不能追求“利”,而只能讲“义”。他只是特别强调“士”所应当有的根于“心”的价值自觉,正是因为有此种“自觉”,士君子在物质上无论是丰盈还是匮乏,孟子坚信,他们都能始终坚守“恒心”,故其言曰“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
对于“君”和“士”而言,孟子义利之辨所表现的重义倾向不同,对于“民”而言,孟子义利之辨又表现出了明显的重利倾向。“在民这个向度里,孟子首先强调利,其次才是义。”他说:“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己。”又云:“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己。”诚然,在孟子那里,这并不意味着民众不需要讲“义”(有恒心),他对民之求“利”(有恒产)的格外关注,其实主要是指向对君主的施“利”(制民之产)而言的。孟子说:“地方百里而可以王。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正因深刻认识到这点,他才时时劝告君主要讲仁义、行仁政,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施仁政于民”,具体要做到“正经界”“制民之产”,养民、富民、教民。《孟子·梁惠王上》载: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如上,大体可谓是孟子“保民而王”论的具体展开。在孟子的王道政治理想中,“民”占据了十分重要的位置,故其言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孟子坚信,君主唯有以民为本,施行王道仁政,以百姓之利为利,“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才能得民心,进而得天下。《孟子·离娄上》载:
孟子曰:“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
不难发现,孟子义利之辨对“君”提出重义的要求,与其对“民”之求利的重视,正好是逻辑相通的。恰恰因为对民之所利的格外重视,孟子才一再告诫君主要以百姓之利为利,不与民争利。不论对“君”,还是对“民”,孟子的义利之辨都具有某种特定的政治意涵。具体说来,对于“君”而言,孟子的义利之辨主要指向王霸之辨的治道论,它强调君主要奉行以德(仁义)服人的王道;而对于“民”而言,孟子的义利之辨又主要指向以民为本的民本论,它强调君主要保障民众追求物质利益的正当权益。“正是在这一价值确认的层面上,使孟子对‘民’的理解与近代民主政治的论域具有了某种相通性。”[10]毫无疑问,孟子的“民贵君轻”思想及他对“民”之追求物质利益的正当权益的高度肯定在他那个时代是振聋发聩、难能可贵的。因此,孟子的义利之辨重利倾向也是十分突出的,这种对“民”之求“利”的重视,是为民众之生存发展之基本权利的鼓与呼。
如上所言,孟子的义利之辨对于“君”与“民”而言,分别指向其王霸之辨的治道论和以民为本的民本论,将此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它们其实也就共同构成了孟子民本仁政的王道政治理想。这就意味着,孟子义利之辨虽然可以分别以“君”或“民”为中心来考察,然其所要表达的思想内涵大体又是基本一致的,都是强调君主要崇王道、讲民本、行仁政。进一步说来,孟子之所以要明辨义利、区分王霸,正欲为时君世主开出其讲仁义、行仁政、重民本的治平之方。正所谓“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综上所述,将君、士、民三者结合起来看孟子的义利观,可以说,在君与民之间,孟子的义利之辨主要指向其崇王道、讲民本、行仁政的政治论,强调君主要奉行以德服人的王道而非以力服人的霸道,要重视对民之“利”的满足,以民之利为利;对于士阶层而言,孟子的义利之辨又主要指向其君子养成的修养论,强调 “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由仁义行”,主张士君子应该为“义”而义,不能为“利”而义。总之,以君、士、民作为言说对象,从政治、社会和个人3个层次,孟子义利之辨各有其不同的特定内涵。由此,简单地以重义轻利、先义后利或见利思义等来概括孟子的义利观,恐难完全说明其中所包含的丰富思想内容。唯有从君、士、民所代表的政治、社会和个人的3个层次来看,才能完整揭示孟子义利之辨的思想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