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基于巴渝区域视角,对土家族“非遗”民俗音乐文化进行研究,以巴渝区域的民俗音乐为主要研究对象,坚持以史为主,史论结合的立论原则。通过对史料的甄别,择选出巴渝区域最具代表性的喜花鼓、哭嫁歌两种不同类型的乐曲,以此为范例,对该区域内的民族音乐进行梳理及研究。以此得出该区域内的民俗音乐,是培育该区人民民族认同及共同意识的载体。该区域内的民族音乐,产生于人民的交流及交往当中,是历经民俗文化变化而转化而成的结论。并且探讨出该区域内的民俗音乐,对于中国音乐发展史、中国民俗文化的变化史研究具有深刻的意义。
【关键词】巴渝土家族;非遗;音乐;文化
【中图分类号】J6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198(2023)17—066—03
引言
以巴渝区域为例的土家族“非遗”民俗音乐,是我国音乐文化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民族音乐的代表。对该民族音乐进行深度研究,能够帮助完善我国音乐发展史的理论体系,使得该区域的民俗音乐,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使得该区域内较好的民俗音乐能够得以传承下来,弥补当下我国音乐发展史当中民俗音乐内容的缺失。使得我国的民俗音乐能够在世界上呈现出独特的艺术魅力,向世界音乐史提供我国民族音乐史的研究经验,具有较高的学术意义及史料价值。
一、巴渝土家族“非遗”民俗音乐文化元素的创生
(一)郡县制度赋予的创生
在汉代,我国开始以郡县制度统领土家族区域,这使得我国的民族关系发生转变。我国派遣“属国都尉”到区域之中,对区域实行统治,在一定程度上拉开在少数民族区域设立屯垦的帷幕。这为后来土家族区域卫戍区的安置,交流限制做出铺垫。尽管这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土家族区域的发展,但从客观来讲,其保障土家族区域的文化传承,使得土家族区域的文化得以能够原生保存下来。在两晋南北朝时期,虽然王朝也在土家族区域安置郡县,并也派有官吏,但由于战争使得王朝无暇顾及,对于土家族区域的统治断断续续,没有将该区域正式纳入到管辖区域当中。后来王朝为维护社会安定,开始采取赏赐的方式,获取土家族区域人民的支持。虽然王朝后来也实现对土家族区域的直接管理,但并未对其区域结构产生影响。
除上述所说的之外,在郡县制度的作用之下,土家族区域成为强宗大姓。早期受到王朝统治,并且世代承袭的部落称会,在文献记载当中都被区域名称所替代,例如:武陵蛮、巫蛮、巴建蛮等,这些部落为文化及文明的传承架起桥梁,并且这些强宗大姓也为文化传承,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总之郡县制度推动土家族区域强宗大姓的发展,为土家族区域文化传承及创生做好铺设。
(二)一统影响赋予的创生
在羁縻时期,大一统的思想观念较为强烈。
在西汉时期,在黔中郡被改为武陵郡之后,王朝开始对武陵地区实行统治。到东汉时期,王朝对巴渝区域的压榨,又遭到该区人民的相继反击。到中平元年,黄金大起义的爆发,中平三年,巴渝区人民集众起义,给予东汉王朝带来连串的打击。到三国时期,巴渝区域又成为蜀汉争夺的重要的地域,蜀、吴的拉锯式争夺,使得这一区域的人民灾难深重。一直到永嘉初年,巴渝区人民聚众起义之后,才使得巴渝区域维持短暂的相安局面。到南北朝时期,巴渝区域出现占据一方的王侯之后,其为稳定自身在巴渝区域的统治,在南北朝之间来回游走,这为后续该区域内民族音乐的多元共生态势形成提供条件。
总之,秦至南北朝时期之内,王朝与巴渝区人民的关系处理,是大一统理念以政治认同为目的治理方略的集中表现。在该期间内,王朝与巴渝人民在控制与反控制关系之间进行长久斗争,是推动王朝更迭的催化剂。同时也使得巴渝区域在较长时间之内保持相对稳定,给予巴渝区域的文化及经济发展,带来较大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当时羁縻统治。在客观层面上,对巴渝西域的文化发展起到推进作用,使得巴渝区域原本的文化得以传承下来,使得该区域的民俗音乐能够在当代以更为独特的形式展现出来。使得巴渝区域的民俗音乐,能够深刻体现出该区域内的语言区域及生活特色,能够回溯根据民族过往的交流史以及民族制度的发展史。
二、巴渝土家族“非遗”民俗音乐文化元素的转型发展
在关于区域人民的生活当中,从婴儿出生到婚嫁死葬,都拥有着民俗制约。从婴儿出生到个人婚嫁的传统束缚,再到丧葬的孝道归处,使得该区域的民俗音乐能够体现个体生命的三阶段。同时这种民俗制约,也使得该区域的民族歌曲常演唱婚事、丧葬等内容。在其中,喜花鼓之一民族音乐,通过欢快的节奏,表达出新生命诞生的欢庆特色。这一音乐通常是在一个新生命诞生之后,在完成喜三、报喜、送粥米等传统习俗之后,约定好打喜日期,通过喜花鼓的表演形式,开展打喜的民间活动。
(一)喜花鼓
在巴渝区域,打喜花鼓唱、唱喜花鼓歌,都是在新生儿诞生之后的打喜仪式当中进行。在活动的伊始,该区域人民会依照传统习俗,由家中辈分相同的四个人打喜花鼓。再由一人扮演花脸或者是驼背的丑角,通过跳舞的形式敲击鼗鼓,在此时并不需要其他乐器为跳舞人员进行伴奏。只需要再准备好两条手帕,一根烟带锅或者一顶草帽,一把芭蕉扇,一把扫帚之后,就可以开始喜花鼓的表演。在此过程当中,值得一提的是,该表演中伴唱有独特的民俗约束,部分伴唱被該区人民视为不吉利的象征。如果在此时有人演唱流行乐曲,会被视为该婴儿未来将会发展成为三教九流之辈。
但喜花鼓的过程当中,《闹五更》与《黄四姐》的音乐表演最为常见,这两个作品的风格也具备一定区域代表性。《闹五更》这一音乐作品主要是由七个乐句组成,唱、白相间,为非方整性的一段体乐段结构。在其中,3、5、6句为复乐句,其他为单乐句。该乐曲全篇都是以动物基础,主题较为明确,并且拥有着浓厚的生活气息,能够表达出该区人民对于新生婴儿的喜悦。
《黄四姐》同样也是由七个乐句所组成,并且也为非典型单乐段结构,但与《闹五更》这音乐作品不同的是调式拥有较大差距。该音乐作品的乐句内容有四小节所组成,较为规整,是较为典型的方整性乐句,乐句与整体作品的非方整型结构能够形成对比,使得该音乐作品的戏剧性更强。同时该音乐作品采取的演唱形式是男女问答式,在歌词之中夹杂部分儿化音,使得该音乐作品的区域风格更为突出,并且也能够彰显出该区人民生活的趣味性,能够表达出新生儿诞生之后的欢愉之情。
(二)哭嫁歌
在巴渝区域,哭嫁歌是婚事歌曲当中最为代表性的曲目。其作为婚事歌曲的姊妹歌,在婚事当中的地位不容小觑。其既是当地的一种婚事习俗,也是一种仪式。巴渝区域的姑娘在婚事的过程当中,会用哭的方式,唱出婚嫁之喜。该乐曲虽然听着是哭音,但究其歌词却是劝教。该首乐曲以哭为歌,以哭为乐,将婚嫁蕴含的情感以碎片的形式,融入到哭腔当中。该首乐曲是喜悲交织的情感表达,其能够反映婚嫁当中,女方对于人生前景的担忧,以及对离家的不舍。该首乐曲虽然表现形式较为单一,但内涵丰富,形式多样,是巴渝区域民俗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
(1)衍化。哭嫁歌是巴渝区域妇女,在婚事当中以叙述形式为主的乐曲。该区域人民在过去婚嫁的过程当中,通常都是以歌为媒的,并没有哭嫁。哭嫁歌是随着土地政策的施行,妇女地位的下降,不再拥有婚姻自由而出现的。其是劝嫁的衍化。在哭嫁歌演唱的过程当中,并没有乐器伴奏,并且曲调较为单一,变化较少。哭嫁歌之中包含哭、歌、语三种要素,其节奏主要以演唱者的自然气口为基础,音调会受到演唱者的情感变化,而展现出不同的层次。哭嫁歌的歌词通常都是演唱者,依托现场情景所进行的即兴创作,并没有固定内容。
哭嫁歌当中既包含十姊妹歌也包含十弟兄歌,十姊妹歌主要内容是劝嫁、劝新娘、夸新郎、赞婆家等,在演唱的过程当中,也可以适当加入民歌。而十弟兄歌虽然同样也是哭嫁歌当中的组成部分,但在婚事当中并不常用。哭嫁歌最开始产生时,是用土家语进行演唱的,并且其演唱的内容包含特定的词汇,与现在的哭嫁歌拥有较大差别。在过去估价歌演唱的过程当中,语言并不能够随意组合。在此时语言必须处于传统习俗当中,不能够与传统习俗产生矛盾,如果产生矛盾,将是有失体统的问题。与此同时,在此时哭嫁歌主要是通过口头的形式进行演唱的,哭嫁歌会贯穿到婚事的整个过程,少则几日,多则1—2个月,并且哭嫁歌的歌词却是较为自由,长短不一,语言明快,说教成分相对较少。而现在的哭嫁歌句式工整,封建色彩浓厚,会注意语言修饰,除口头演唱之外,也有部分民间的手抄本。
(2)特点。哭嫁歌通常会与婚礼仪式保持一致,并且其内容大致包含以下:首先是哭开声,通常会在新娘即将出嫁的前一个月,由家中长辈起唱。接下来是哭爹娘,别姊妹等,在其中别姊妹又被称为打坡,是整个哭嫁歌当中最为悲情的部分。紧接着是骂媒人,在这里演唱形式会通过骂的形式代替哭,该部分是整个哭嫁歌当中最精彩的部分。当演唱的部分完成之后,将会有例如:哭席、哭开脸等内容,其与婚礼仪式相连接,紧接着最后哭上轿为尾声,至此哭嫁歌与哭嫁仪式才真正结束。
哭嫁歌产生于封建买卖以及包办婚姻,其主要是对社会及制度的譴责及控诉。随着哭嫁歌的逐渐发展,当下哭嫁歌当中的内容,主要是表达对于父母的养育之恩,与亲人离别的难舍难分等内容,并且已经有普通话取代原本的土家语。哭嫁歌的基调较为哀怨,是以哭得形式,运用模拟哭的旋律,塑造出典型的巴渝区域姑娘出嫁的形象。哭嫁歌的内容具有自然、淳朴、感情真挚的特点,且整体结构较为完整,演唱形式较为灵活,能够达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哭嫁歌是巴渝区域民族音乐之中,较为丰富且情节较为多样的音乐作品。
(3)价值。哭嫁歌在内容上拥有着哭爹娘、哭陪客等分别,但其都是由某一个统一旋律进行演唱的,具有独特的韵味。哭嫁歌在音调上具有哭泣的特点,且伴随着别去意味的歌词穿插,使得歌曲呈现出泣不成音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强化巴渝区域姑娘出嫁时的悲泣感。
哭嫁歌是巴渝区域妇女的智慧结晶,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就哭嫁歌本体而言,是一部巴渝区域婚俗的发展史。以哭嫁歌为引,对巴渝区域民族音乐进行探究,能够加深对于巴渝西域女性角色的变迁的了解,能够了解巴渝区域的语言、歌曲以及习俗,具有补充历史不同时期女性心理路程的现实价值。在哭嫁歌当中,其内容及形式,与原始婚俗之间拥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于哭嫁歌的歌词进行分析,能够了解到过去的婚俗,对于解读婚姻制度的演变史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
三、结语
自我国成立以来,伴随着以巴渝区为例的土家族民族独立确立出来,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政策方针引领之下,使得该区内的“非遗”民俗音乐被人们所了解。尽管该区域的民俗音乐,其中拥有部分封建意识及消极内容,不容易被现代大众所接受。但该区域内的民俗音乐作品,对于历史研究来讲,具有较为深刻的作用。对该区域内的民族音乐进行深度挖掘,能够补充我国民俗音乐的研究。能够使得更多的民俗音乐给挖掘出来,被大众所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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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本文系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巴渝民间艺术研究中心2022年一般项目《巴渝土家族“非遗”民俗音乐文化元素的创生、转型与传承研究》(项目编号:BYMY22B35) 。
作者简介:闫淼(1989—),女,汉族,新疆乌鲁木齐人,博士,讲师,研究方向为声乐演唱与教学、民族民间音乐。